查理的书(27)
维克多这么一提醒,威廉也慢慢从脑充血的状态下冷静下来了。虽然精灵很少出现,但历史上他们与人类的接触,差不多都是直接与人类的高等贵族对话的,区区一个子爵想要获得精灵的欢心进而收伏对方确实不太可能,而且精灵族也不是他威廉惹得起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维克多没有说出口,那就是如今的国王提法也是个好色之徒,从王子时期到至今拥有过的情妇数量恐怕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如果真有一位标致的美人儿出现,那么在这个王城之中,有哪个贵族能凌驾于国王之上得到她呢?
如果他威廉能将美人献给陛下,如果她真如传言中那么美丽,那后冠说不准还要换个人戴呢,到时他威廉岂不是能得到丰厚的赏赐?既然美人注定得不到,那么至少他还能朝爵位和权势上努力。
威廉打定主意,对维克多说:“把见过那位女性的人都叫过来,清点出人手,我们要赶在不法之徒前面将她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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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要没有了。
第二十二章
容貌出众的白兰公爵并不知道有关自己的谣言已经越传越离谱,但有一件事他能够确定,就是自己“人手单薄,不会引起多少注意和戒备”的计划已经全面落空了。
其实这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公爵错估形式,完全是因为两个大陆之间的差异比他预想的还要大。
潘尼格拉的中央集权已经臻于成熟,虽然王国之间偶有摩擦,但基本不会出现大规模战乱。
而在复杂的形式下,多伦的各个王国即使是在非战争时期,对流动人口的盘查也比他们预估的严格很多。
德维特一路上都非常低调,除了吃住之外并不讲究排场,离开马车的场合也会用斗篷包裹得严严实实。谁都没想到西里亚科奇每个城门都会有士兵详细盘问和登记,并不得蒙面进入王城,防止间谍混入。在他不得已揭下兜帽后,那个小兵居然直接看呆了,异常的举止吸引了他的同僚,虽然他迅速拉上了帽子,店长和希弗士都尽可能快速地签完所有文书,但直到他们的马车穿过城门,还能看到不少闻讯挤过来想要看热闹的人。
另一方面,自己的脸会引起那么大的骚动这一点连德维特本人都没料到。作为衔着银汤匙出生的贵族世家继承人,其实他出现在普通民众视线里的时间非常少,哪怕是巡视自己的领地,大部分人也不敢抬头直视他的脸。至于在贵族间流传的、他从小就听厌了的赞美,公爵一直认为多少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贵族间浮夸的吹捧风气。换句话说,他知道自己长得好,但没想到会好到这个程度。
眼看形势开始混乱,进了城后希弗士当机立断,把两辆马车和大部分行李都留给了店长,自己和全副武装的公爵离开队伍,混入了人来人往的街道中。
昏暗的汽灯周围不断有飞虫打着旋飞来飞去,被熏得发黑的木头梁柱上几只蜘蛛匆匆爬过,正下方几个壮硕的男人围在一张方桌旁玩牌,他们身上散发着浓浓的汗味,和两个伏在桌旁围观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空气中弥漫的劣质麦芽酒、煎鱼和奶酪的气味混在一起,会令任何一个稍微体面的贵妇人拒绝走进这家小酒馆一步。
但店里的其他顾客显然毫不在意,他们三三两两坐在角落里或者低声交谈,或者也凑了一桌赌局,现在还不到晚上8点钟,虽然天已经黑了,但还有不少人刚刚熄了淬炼铁器的炉火,关上谷仓的门,匆匆走上街头,寻找一个消磨时间的所在。
一个穿着灰扑扑斗篷的男人也被酒馆正中的粗野赌局吸引了,他的通用语不太流利,但玩牌的技术却不错,只花了五个铜板就大赢了一笔。块头最大的铁匠尼特今晚却输惨了。
“你是哪儿来的?外乡人。”尼特狠狠地盯着对方洗牌的动作,只要让他发现——哪怕一点点儿出千的苗头,他发誓,一定要把这家伙的脖子像拧鸡子一样拧断。
外乡人耸了耸肩,用蹩脚的通用语说了一个地名,尼特从来没有听说过。
“啊,是不是‘佛那比’?”一个围观的女人根据他的发音猜测:“我有一个远方姑妈就嫁到了那里,非常非常远。”
外乡人点点头,冲她一笑。
说句实在的,这个男人看起来年纪不大,有一双褐色的眼睛,身材也不错,胡子并不像其他人一样乱糟糟的,身上也没有尼特他们那种汗臭味儿,手气更好,赚了不少。
如果不是个外地人,缇娜更想做他的生意。
可惜……尼特这群人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家伙。
他似乎是个玩牌的高手,接下来又赢了两局。聚集在桌边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丰满的女人一屁股坐到这个外乡人身边,紧紧贴着他的胳膊。她的年纪不小了——至少要比缇娜大个五六岁,虽然妆足够浓,但在酒馆昏暗的灯光下还是掩饰不住她眼角的疲惫。
“缇娜,你的对头又来了。”一个男人起哄:“玛婷达,早点睡吧,今晚缇娜在这里呢,我看她的指甲修剪得很锋利!”
缇娜掀了掀眼皮,没搭腔。
玛婷达也许受欢迎过,但女人的青春从来都是既短暂又残酷的,现在有她缇娜在的地方,谁会多看玛婷达一眼呢?
几个认识她们的男人都嗬嗬笑了起来。
这个女人八成越来越混不下去了,才会连底细不明的外乡人都顾不上,急不可耐地想要勾引一把。可笑,她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里已经不是她该待的地方了?
缇娜涂得很艳丽的嘴唇撇了撇,剜了马婷达一眼,而对方也不甘示弱地回蹬她——缇娜恶意地想,她应该等在门外,看看午夜之前能不能交上好运,骗到一个神志不清的醉鬼。
外乡人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推开玛婷达,但也没有顺势搂过她的腰,他的注意力似乎全在自己手里的牌上——他又赢了。
“看来我身边,有胜利女神。”他的语速很慢。
缇娜心里一动,咯咯笑道:“你的手气怎么这么好,是不是出千了?”
空气有那么一瞬间似乎凝固了,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外乡人困惑地眨了眨眼,好像缇娜语速太快,他没听明白。
“别胡说。”一个个头特别高的男人恶声恶气地说,但眼睛却盯着那个外乡人。
玛婷达挑衅地看了一眼缇娜,心里却有点紧张,但她身边的外乡人一直坐得很稳。她听懂了“胜利女神”这个词,这表明对方并不反对自己坐在这里。
可惜接下来的一个钟头外乡人的手气却有好有坏,在尼特以为他会一鼓作气把外乡人手里的钱全部赢回来的时候,对方却罢手了。
接着,他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的事。
他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表示要请在场所有的男人喝麦芽酒,女士喝一杯葡萄酒,并特别说明要给他的‘胜利女神’玛婷达额外一份浓汤和面包。
因为他很实在地把所有的口袋都翻了出来,大家都知道这个家伙身上确实没有钱了——而他的衣服确实也没有什么值钱的配饰,只得爽快地放他离开赌桌。
玛婷达似乎很喜欢他,低声问他要不要去散步,那个男人却指了指赌桌,表示他想继续看下去。
尼特的手气似乎被外乡人还回来了,他开始赢钱,酒馆里的人也越来越多,连野狗和一个看起来像流浪儿的孩子都混了进来,仗着自己的个头小不会引起注意,在桌子下面钻来钻去,运气好的话就能捡到掉落在地上的面包碎片。
但好运通常很难持久,很快就会有女士尖叫起来,大声谴责他弄脏了自己的裙摆。肌肉虬结的酒馆老板气势汹汹地从吧台后出来,毫不客气地连人带狗都推搡了出去,还顺带踹了几脚。有个瘦巴巴的孩子似乎被踹到了肚子,忍不住蹲在门外大声咳嗽起来,但酒馆里没有一个人朝他多看一眼,除了那个已经一无所有的外乡人。他看了一眼那个孩子,似乎有点不忍心,吃力地从拥挤的座位上站了起来往外走。
反正他的口袋已经被掏空,尼特只抬头看了他一眼,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了赌桌上。倒是玛婷达拉了拉他的衣袖,低声说了一句那些小崽子都是装的,不值得同情之类的话。谁也不知道外乡人有没有听懂,总之他还是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