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昏君求死不能后(148)
脸上却还停留着一丝悲凉的笑意,诡异吓人。
李太医急喊道:“陛下!”
赶忙去掐他人中,向布戈道:“快,拿参片来!”说着,就把皇上的双脚垫高,在他身上几个穴位上下针。
布戈拿来参片,塞进皇上口中。
渐而,皇上呼吸平缓起来,李太医才稍舒出一口气,回身正色向白袁道:“使节给陛下的到底是什么药!”
白袁医术尚可,但比起王爷和李太医还是略逊,他见李太医医治白昼的手法,大概猜出白昼是心血回流过缓,严重的话,会没命的。
眼看白昼冷汗说来便来,不像是假装。
心里又把彭奇骂了一遍,道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猜测他在火里烧的药,八成是与自己配置的成瘾性药物相冲。
心里诸般猜测,嘴上当然不能说实话,白袁答道:“这是我扶南舒缓心神的药,日前见陛下心绪紧张,才进献给陛下的。”
李太医冷着脸,不说话,老人家平时和善,脸一素起来,竟凭白多了压迫感,与白袁两相对峙,气势丝毫不输。
布戈更是早就知道白袁非善类,回想昨日小顺身死,皇上没说,但想也知道,是这老头儿下了杀手。
朝露殿内的空气像是凝住了。
正这时,白昼轻吟一声,微睁开眼睛,伸手抚上额头,道:“朕……这是怎么了?”
李太医回道:“陛下,您身体沉疴与使节给的药性相冲,导致幻视、心血亏虚,轻则眩晕,重则……药,您不能乱用了。”
白昼看向白袁,眼神里看不出情绪。
白袁自觉得只身回到皇宫,早不顾及生死了,只想把白家的天下搅乱,可也不知为何,这一瞬间,他紧张起来了。
情急关头,还是怕白昼借机发作,置万民于不顾,一心要弄死他。
“朕乏累了,”他向布戈道,“送使节回驿馆去吧。”
白袁回驿馆的路上,一直在想,他所有的裹挟,对昏君是没用的,刚才之所以紧张起来,是他自始至终也看不明白白昼,多年来自己这侄子,行事中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仿佛故意做着浑事,以求达到他清明的目的。
想到这,白袁坐不住了,前几日派出去查探种植药草情况的暗桩,还没有回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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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远宁王,他是要引蛇出洞。
光靠长江流域的药材店去查清所有脉络,太慢了。
王爷和白昼都知道,他们等不起。
于是,只得利用白袁对远宁王的疑心。
果不其然,白袁前脚知道王爷突然不知所踪,后脚便入宫逼问白昼,被白昼软钉子顶回来之后,无奈只得调动身边的暗桩,让他们去探查。
远宁王当夜并没直接出城,而是和玉人、千禄在乐兮堂附近潜藏了一日余。
果然见一人悄悄的进了乐兮堂又悄悄的出来,掩人耳目。
这人的身法,玉人再熟悉不过。
他曾追踪过这人三次,但三次都跟丢了。
如今有千禄在,鸟兽也可为他所用,他驯养了几只会追踪人迹的雀鹰,终于派上用场了。
三人一路尾随那人,到陆水城近郊的一处山壁前,幽静隐蔽,四下无人迹。
几人便不敢跟得过紧。
那暗桩潜行功夫又了得,三人来到山壁前是,他已经不知去了哪里。
莫名其妙,那人就像凭白消失在三人眼前了。
千禄吹了几个调子,雀鹰在天空翱翔盘桓,落在山壁顶端几声鸣叫。
“它说,这山壁后面有东西。”千禄道。
可几人眼前,除了大片的山石便是齐腰高的野草。
“四下找找,有没有暗道,”远宁王道,转向千禄,使个眼色,千禄又吹一声哨子,一只年幼的雀鹰自树丛里飞出来,在几人头顶盘旋几圈,往陆水城的方向飞去了。
眼见鸟儿飞走,三人开始在山壁前一寸一寸的找。眼看太阳即将落山,三人终于发现一处乱草后面,有一个狗洞似的入口,钻进去漆黑狭窄,却隐约看得出,是一条穿山隧道。
当三人穿过幽长的隧道后,眼前豁然开朗时,即便知道眼前的花草恶毒,也不禁被景色震撼住了。
这是一处山腹,因四面高壁巍峨,山腹里的温度要比外面暖上许多,入眼一大片摇曳生姿的花朵,是妖冶又纯洁的蓝色。
远宁王捻起一朵花——他不认的。
这娇艳的毒花不是他认识的任何一种草药,像是鼠尾艾玉草与寒花淬嫁接种植的药草。
远宁王摘下十几朵花,用油纸包好揣进怀里,向玉人和千禄道:“烧了。”
山腹中,极适合毒花的生长,也极适合一把火烧个干净。
玉人正自下风口堆一措干草堆引火,刚把火折子刚从怀里摸出来,便猝不及防的听见一阵破风声,少年下意识撤手。
饶是他应变神速,那火折子也正好被一柄短匕首削得飞出去很远。
冬季天气干燥,火折子落地,正磕在一块石头上,擦出火苗来,周围的乱草一下就被撩着了。
千禄将错就错,从怀里摸出个蜡丸,扔进火堆。
蜡丸迅速的融化开,火苗一下窜起一丈高,像是被唤醒的妖兽,顷刻间把周围的毒花拥入炽热的怀抱。
飞刀的主人大骂一声,也顾不得管这几位不速之客,直向起火点冲过去,脱下大氅,便要去把火扑灭。
他正是白袁那名武功高强的暗桩。
也几乎是同时,暗影里另一人夺路而出,冲入隧道中隐没了身形。
远宁王只觉得那人背影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是谁。
当务之急,在场的三人不能够容许那暗桩灭火,知道他武功不弱,同时向他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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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得不太顺,可能会疯狂修细节,dei不起~
第111章 再磨蹭,就没命了!
即便远宁王早对这人的功夫做出过预判,待到动上手时,也没想到,他功夫精妙得不像话。
简岚鸢在武功修为这件事情上,继承得是原主的本事,经过他后来的勤苦练习,就连玉人都说,要比原主精进得快。
放在江湖上,算得一流高手。
可如今这人,却像是长了三头六臂,面对王爷三人,总有办法逼退两人,独面一人。
也亏得是王爷三人联手,才没让他有机会扑灭大火。
饶是如此,功夫最不济的千禄,片刻就挂彩了,被那人一匕首钉在侧胸,鲜血瞬间殷红了衣裳,王爷瞥一眼千禄伤处,暗道不妙,若位置不好伤了肺,只怕还得切一次气管。
再看千禄,硬气得紧,匕首插在肋条上,人丝毫没有要退下阵去的样子,反而越战越猛,几乎要豁出命去了。
他一声哨音,天上鹰唳嘹亮,雀鹰俯冲向下,一爪向那人头顶猛爪,那人眼中凶光暴涨,手一甩,飞刀飞向雀鹰胸腹间。
猛禽之所以称为猛禽,是因为它骨子里有一股野性。
在众人面前上演了一出教科书般的“鹞子翻身”。
灵活躲过飞刀,只被削掉了翅膀尖的几根羽毛。
损伤,更激发了它的凶戾。
尖啸一声,锐利的喙直冲那人的眼睛。
千禄与雀鹰是有默契的。
他这会儿人在两丈外,手上的兵刃已经掉了,情急之下,拔出还扎在身上的匕首,抖手向那人喉咙飞射过去。
也就在这时,王爷长剑陡然送出,直刺他心口,玉人短刀向他侧腰攻过去。
一时间合围之势已成,眼看他分身乏术,三头六臂也挡不开四方来的攻击。
星火之间,那人头微微一偏,躲开雀鹰的雷霆之势,右中短刀挡落千禄的飞刀。
紧跟着他一跃而起,双脚飞燕,分别向王爷和玉人的兵刃踢去。
这一招应变,已经将一个人的反应发挥到极致了。
雀鹰一啄不中,翻身又攻过来,被那人扼住脖子,甩出去好远,坠落在远处花丛里,不知是死是活。
玉人的短刀被他飞脚踢中,但玉人和王爷均是高手,懂得顺势泄力。玉人顺着那人劲道,将刀画了个圈,竟难以全然泄掉他的一蹬之力,人索性跟着滚倒在地,回身就向他脚踝跟腱处猛划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