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昏君求死不能后(113)
王爷只是笑而不语的看他,心底泛起一股温柔,记得初见他就白昼之后,问他为何轻生。
白昼说,他想好好的活,或者好好的死,但他一样都做不到。
这句话,自那日起就像被装裱在王爷心里了。
以白昼当时的身体状况以及那极为罕见的寒冷性休克来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过如此。
想到这,他心思一动,拉着白昼到床边坐好,伸手就去解他衣裳。
白昼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下,神色里带出些惊惶诧异。
一看就知道他想歪了。
王爷失笑道:“我看看你的伤口。”
意识到自己温饱思淫1欲了,白昼尴尬。
其实,身体不好的人,对于□□之事很淡泊。白昼自从生病,极少有发泄一番的冲动。
可无奈对方是简岚鸢,就大不相同了。他耳尖发起烫来,眼神也不知在,暗骂自己面对简岚鸢是十成十的没出息。
可他越是这副模样,王爷就越想逗他,轻缓的把他斜襟上锦带抽开,手指一勾,衣裳立刻便散了,舒松着声音道:“你的身体没大好,我可舍不得折腾你。”
说着,眼眸一挑,似笑非笑的看着白昼。
白昼不负所望,脸也红了。
要说情之一事,当真是一物降一物。
谁能想得到,素来名于场沉浮、惯会逢场作戏的小白总,被简医生几句话就招红了脸。
又谁能想到,在姑娘面前还信奉没吃过猪肉,到底见过猪跑,和姑娘偶一为之,心里都打着鼓,要向白昼依葫芦画瓢的简医生,在本尊面前,这么能耐。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衣衫解开,伤处暴露在王爷眼前。
虽然愈合得不错,却留下三点疤痕,算不得狰狞,只是放在白昼白得发惨的皮肉上,突兀极了。
王爷查验过外伤,把衣裳给白昼系好,拉过他手腕诊脉。
期间数次,他的指尖无意的划过白昼的皮肤。
那种似有似无的触碰,让白昼身上痒痒的,心也痒痒的。
他便觉得这人指尖像是带着微弱的电流,透过他的皮肤,传导入骨,最后悸动在他心上,让心脏砰砰的跳。
鸡皮疙瘩不知起来、又落下去几轮,面上还强自镇定着,免得又被王爷看出些什么。
喜怒不形于色是白昼的功力。
医术高明望闻问切皆奇准则是远宁王的本事。
王爷触到白昼的脉搏,起初以为他心脏又出了什么问题,但想起他刚才红了脸颊耳尖,王爷又瞬间恍然了。
目光掠过白昼颈侧,烛火的光亮从他身后投射过来,便能看见他颈子、脸颊上细小的汗毛都精神着——像只炸毛的猫。
唯独脸上表情清冷得紧。
“咱俩认识多久了?”王爷笑问道。
“三年八个月。”想也没想,白昼就答了。
王爷凑到白昼耳边:“咱们……出去散心吧。”
白昼懵了。
顿时更加确定了他最初的想法——这人绝对受什么刺激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白昼更懵了。
王爷似笑非笑的看他,耐心的等他回答。
神色里的情,浓得像是要溢出来了,见他一脸不解,手指带过白昼发鬓,停留在他颈侧,按在他的动脉上,笑道:“你刚才,心里想什么呢?”
“我……”
我想什么你会不知道?
看你这表情也是明知故问。
因为王爷略带压迫的指尖,白昼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脉搏的速度。
那是心动的速度。
远宁王笑着把手指游移到他颈后,不轻不重、一下一下的摩挲。
白昼刚安分下来的寒毛瞬间又都战栗起来。
就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王爷把白昼拢进怀里,低头在他额上烙了一吻,接着是眉心,而后是双眼……
白昼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
那人的温柔更浓了,身上熟悉的香气也更浓了。
王爷吻着他,右手一直托在他的颈后,让他觉得无比安全。
随着温润的双唇转至鼻尖、脸颊,白昼微眯起眼睛。
咫尺间,远宁王的眸子深得像是邃远的夜空,迷布着璀璨的星辰。
他满眼是柔情,因为他的眼睛里只有他。
深情如此,让白昼不知所措,他抽回搂住王爷手,按在他胸口上,止住他的吻,依旧与他微密不离,柔声道:“马家怎么了,你又到底怎么了?”
白昼并非不解风情,而是他太在乎了。
他心思从来都是这样敏感细腻,尤其是对他心尖儿上的人。
王爷摇了摇头,嗔笑着在他额上一戳,叹道:“你呀……”
我只是想你,想见你,觉得幸好是你。
说着,不等白昼再说什么,又深深的吻在他唇上。
缠绵细腻,回应着他的温柔,平复了他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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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天还没亮,一架马车从皇宫走水车的宫门出去,没人知道,车里坐的是皇上。
日上三竿,布戈终于在朝露殿门口守不住了,静静的推门进去——屋里哪里还有人,只有桌上一张字条,龙飞凤舞写着:三四日便回,有人找,说朕病了。
布戈已经疲沓了,皇上不一定又去哪儿“微服”了,让他给打掩护都习以为常了。
想来如今朝里的几件大事,说不定这是突然得到了什么线索,又出其不意去了。
他正想着,小可儿也进来了,道:“公公怎么在发呆呀?”
布戈撇嘴,把纸条递给小可儿。
小可儿笑着摇头叹气,道:“说是三四日,三四日回得来吗?”
布戈诧异道:“为何会回不来?”
小可儿道又把纸条还给布戈,笑道,“看咱主子这字,都透出开心来,怕是要乐不思蜀了。”
布戈拿着纸条端详了半天——没看出开心。
这二人发现皇上主子“跑了”的时候,白昼和远宁王已经到了与朝月城相邻的一座小镇上了。
凌霄镇,其实是个县,只因大尧未平时,是关塞要地,又种满了凌霄,这才得名。
如今平乱已数百年,凌霄还在,镇子还在,名字就没改。
夏末秋初时节,花开得正艳丽,几乎每户院墙上都攀满了橙色、粉色的花朵。
凌霄镇虽与朝月城相邻,着实是另一番景象——朝月城繁华端荣,市井生活、柴米油盐,只有在老街小巷中才能看得到,凌霄镇却无处不透露出一股人间烟火气。
一进这镇子,白昼便喜欢上了。
加之地处半山半水,空气里的燥热比朝月城清减了不少,风刮得急了,会有山崖涧水化雾拂面,时不常就会映出彩虹,看着就觉得无处不生了色彩。
白昼从车里转出来,和远宁王比肩坐在车篷外,马儿由千禄赶着小跑起来,徐徐清风,比车里舒服多了。
“你怎么知道这地方好?”白昼笑道。
他可不觉得堂堂远宁王,时常忙得觉都睡不够,能有闲心、又有闲情的瞎逛。
王爷笑道:“玉人念叨的,他有时候跟布戈和小可儿闲话,这孩子其实玩心重,有一次听小可儿把这镇子和镇边的小林子描述得世外桃源一般,就总是心心念念的想来,便宜了我借花献佛,今儿咱们先找地方歇一晚,明日好好逛逛。”
王爷看得出,白昼是真的开心,惬意且期待,满含着兴奋。
不知多少年,他都未曾好好游玩过了。
眼看到了午饭时,千禄指着前方不远处道:“公子、爷,二位看那地方似乎是新开的,不如咱们去尝尝鲜?”
果然前方一处小院,院里是座三层小楼。
透过院门往里看,只见院里葡萄藤下摆着木质座椅,已经有客人在院里用饭,隐约听见水声让人松心。
白昼从马车上下来,往院子深处观瞧,只见院落边角,一只水车正缓缓而动,水声便是出自这里。
店家眼看白昼衣着得体,又是生面孔,猜到他是途径的旅人,便笑脸相迎,道:“小店新开,看您是外来的客官,进来喝一杯咱们凌霄镇的凌寒酒,就当给店里添份热闹,不光不要钱,我还得谢谢您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