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家的小相公 下(314)
“哦。”垚垚拿勺子吃了舀了一口汤,瞬间咦了一声,“这汤怎么酸酸甜甜的。”
糯糯给他盛的是那盆各类海鲜做的汤。
从色泽看上去放了一点红色的酱,他应该是辣的或者是咸的才是,但是没有想到,它居然是酸甜口味的。
他这么一说,其他人都跟着尝了尝:“还真是的。”
“而且是好吃的。”走了好几个岛屿,说实话,一行人对海外的食物都不敢恭维了。
跟他们缙朝人的口味大相迳庭,想要吃好,还得他们自己动手才行。
这是他们第一次抵达一个岛屿的食物口味,与他们缙朝的口味差不太多。
“我再尝尝这个椰子炖鸡。”阿稚尝过那酸甜的海带汤后,把目光盯向了那用椰子壳放着的椰子炖鸡。
这椰子也不是所有岛屿都有的,至少先前他们去的岛屿都没有,而缙朝的海边,也只有少数几个州府可以种植椰子,并不多见。
他们先前有幸尝过椰子的味道,还不错。
想必这里的椰子炖鸡应该也不差。
果然,阿稚尝过后,就拉着他姐道:“阿姐,你也试试吧,绝对是你的口味。”
他这么一嚷嚷,大家又把目光转到椰子炖鸡上。
这道菜是咸口的,更符合缙朝人的口味,只是一会儿的功夫,这道菜就被消灭了。
最后他们还试了试菠萝炒饭和最后的凉拌木瓜丝。
感叹道:“这里的果类是真丰富啊,多得都可以用果类来做饭了。”
在缙朝,因为道路不通和粮食不景气的原因,水果真的很少见。
寻常人家要几个月或者大半年才能吃上一次新鲜果子,权贵之家虽说不缺果子吃。
但也没有豪横到用果子做菜的地步。
所以这里的果类丰富得不是一般程度。
“我爹肯定喜欢这里。”饭后,糯糯给垚垚剥着桌上的烤海鲜说道。
他爹很喜欢饭后来点水果。
“那是肯定的。”许怀谦有多爱吃水果,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每到时令果类下来的季节,他肯定是第一个上去买的。
不光他自己吃,还要逼着身边人吃。
说是多吃水果对身体好。
后来,阿稚开辟了皇家种植园,一年四季都有各式各样的果类吃了,他才不折腾了。
每天叫他们给他送。
“要是能把这些果类都带回去就好了。”垚垚把海鲜当小吃食吃着想道,“带他个几大船回去,让爹爹他们高兴高兴。”
“可惜了。”孟清欢道,“路途太远了,这些果子放不住。”
“而且许叔叔也不爱吃果干。”
不然给他们带些果干回去也好。
“再说吧。”糯糯道,“我们船上不是有冰柜吗?”
他道:“等我们走的时候,看看把这些果类冰起来,能存储多久,如果船的速度一路不停,看看能不能在坏掉前抵达缙朝。”
“可以耶。”大家一听,兴致勃勃地讨论起怎样提高果类的存储方法。
缙朝也有果类的存储法子,什么果腊法,盐封法,一大堆,在缙朝之内对某些果类还是很起作用的。
不知道这海外能不能起到作用。
看他们商议,阿稚一针见血道:“什么法子都没有把果树带回去种起来的好。”
“唉,对耶。”这倒是提醒其他人了。
“那我去问问这里有没有卖果苗的。”陈千帆想了想起身去问店家了。
但店家没有听懂果苗的意思,但他看懂了陈千帆那个摘果子的动作。
想了想这群海外人可能是要去体验摘果子的乐趣。
这种事不少城里的贵族也会产于。
想了想叫丈夫看着店,带着他们去了自家的果园。
店家家以前也是农民,经过好几代人的积累才在城里修了房子开了客栈,因此在乡下有地。
地里种着不少水果,不仅供应自家的客栈还卖给城里的贵族或者一些没地的居民。
“哇——”向乡下一路走,垚垚等人一路惊讶。
陈雪花还指着一户人家石头砌墙上冒出来的绿色长条上挂着的果子道:“那是我们最先吃的那种果子吧。”
“是的。”垚垚看了一眼点头道,太好认了,这种果子。
“原来它的果树居然长这样,好神奇。”陈雪花道。
“我觉得更神奇的是这个吧。”裴泫珠指着一颗比房子还要高的仙人掌树说道,“你们有见过这么高的仙人掌树吗?”
由于陈金虎还有沈杳的娘秋若笙经常跑西域的缘故。
生长在沙漠上的仙人掌他们也有带回到缙朝来过。
他们小时候还老去弄掰仙人掌刺,把刺掰下来再重新扎到仙人掌肉里面,可好玩了。
但是像这种比人高的仙人掌树,众人还真的没有见过。
他们摇头:“没见过,好神奇。”
但等他们走到店家的果园,看到那得仰着头才能看到挂着他们吃着的那个臭臭的果子的果树时。
大家脖子都仰痛了都没有想明白:“这树这么高,果子上还带着不少的刺,他们是怎么把果子给摘下来的?”
好在他们还没有疑惑多久,店家就找了两个负责在地里种植看地的农民给他们展示了一下。
一个人跟猴子一样经过地爬上树,用刀子割下果子,然后对着对上一扔。
而地上的人手里拿着一块麻布,眼准手准地兜住那人扔下来的果子。
“哇啊——”
垚垚他们看得既惊险又刺激。
“这也太厉害了吧!”
“一扔下来,啪地一下就接住了!”
“这要是没接住,一个果子就坏了,说不准还要砸在自己身上。”
“这果子又大外壳又有刺,这砸在人身上不死也要脱一层皮吧。”
“好危险。”
“但是他们好熟练啊,那手法那行动,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会失误的样子。”
看了摘这个果子,再看摘其他的果子,众人就没有那么惊奇了。
因为其他的就那样,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垚垚给店家付了钱,在周围的农田里体验了一把自由采摘的快乐。
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一群抱水果的抱水果,抬箩筐的抬箩筐,哼着不成调的小曲高高兴兴地回城里的客栈了。
完全把他们其实是去找果苗的事给忘了。
陈千帆倒是还记得,但他也没扫兴地说出来。
左右他们还要在这里待上一阵子才走,急什么?
但是很不巧,他们回去的时候,碰上城里的大户人家回府。
看到他们坐骑,一行人都快把手中的果子给吓掉了。
“踏踏踏——”
好几只比房屋还要高大,比马还要大上好几倍,鼻子长长的动作从他们面前走过,众人:“……”
这什么玩意儿?
“象。”倒是太上皇见识多,给他们解释道,“比物叫大象,曹冲称象,你们都学过的啊。”
“这就是大象啊。”一群人看着从他们面前走过去的大象,啧啧称奇道,“这也太大了吧。”
“而且人居然敢坐在上面,也不怕从象背上掉下来。”
他们七嘴八舌地讨论著,实在是太好奇了。
缙朝的南北方都没有大象,倒是听说岭南底下一个很偏远的州府有这种象的痕迹,但谁也没有去看过,所以不认得。
现在看到了,现在认得了。
回去之后,他们可以给京城里的人说,象长什么样子了。
“哥——哥——”垚垚道,“我们一定要拍几张大象的照片回去,要彩色的!”
黑白的显示不出大象的威猛。
“好。”垚垚也没有拒绝,他们这一路游玩,不把见过的稀奇和有意思的拍照记录下来,岂不是犹如锦衣夜行,没有人看见,吹嘘都没有实质性让人羡慕的参照物,多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