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闯关怎么修罗场了?/在悬疑游戏身陷修罗场(214)
季雾抬手,轻轻揉了下他的头。
“之前的承诺,在我这里始终有效。”季雾说,“你随时可以来找我。”
江宵眨眨眼睛。
他其实对季雾并不十分了解。只知道对方每个月来给陆蔺行做身体检查。
但这点其实挺奇怪的。
江宵并不觉得陆蔺行哪里不健康,毕竟对方每天都在健身房泡着,运动量大到连江宵都自愧不如,那身体比牛都结实,有什么必要每个月都检查?
毕竟是对方的隐私,江宵从未问过。季雾的检查每次都是两小时左右,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除此之外,周末时会来家里喝酒。
陆蔺行整个就是一工作狂,平时也从来不去酒吧,像是嫌环境不好,家里则有个酒柜,放满了瓶身写着英文字的酒,看上去便很昂贵。
江宵有次好奇端详,被陆蔺行看到,说如果他感兴趣,可以随意喝。但江宵酒量一般,从未碰过酒柜上的酒。
不过,季雾酒量还挺好,起码江宵从来没见他喝到上头,每次都是端端正正地走,一丝醉意也没有。
今天的早餐丰盛许多,季雾说要补充营养,江宵便吃着小笼包,一心二用回复同事信息,直到季雾问他,刚才警察找他到底是什么事。
江宵:“……我不能说,但发生了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季雾:“死因还没鉴定出来,是么。”
“可以这么说。”江宵点点头,又摇头,自嘲道,“总之,现在我成了嫌疑最大的人。”
他现在还是不能大幅度动作,肩膀倚在床头,身上仍旧披着季雾那件黑外套。被这纯色的黑一衬,便显得江宵皮肤宛若水洗的白,像是脆弱的玻璃制品,只有唇色透着一点微红。
季雾的视线便渐渐落在他的唇上,看起来很柔软,陆蔺行亲过么。
当时婚礼现场,季雾是伴郎,当两人交换戒指时,他就站在角落的暗处,看着陆蔺行按住江宵的下巴,江宵脸上带着一丝红晕,眼睛也是亮晶晶的,嘴唇轻轻动了动,似乎在跟陆蔺行小声说着什么。
陆蔺行没有回,只俯身亲了下去,一阵激烈的掌声中,季雾并未看清两人的嘴唇究竟有没有碰到一起,但两人分开时,江宵的脸已经红透了,抿着唇,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轻轻擦拭了下唇角。
季雾都看在眼里。
后来敬酒前,新人离场,回来换了套衣服,陆蔺行仍是黑色西装,江宵则换了件深红色,这种颜色一般人很难穿得好看,却很衬江宵的肤色,不知道是挑了多久才选出来。
陆蔺行给他介绍自己好友,江宵端着酒杯,跟季雾轻轻碰了下,酒液泛起轻微涟漪。
季雾端着酒杯,抿了一口:“新婚快乐。”
倘若不是陆蔺行横插一手,现在站在台上的人,理应是他。
那时在台上亲吻的时间,也不会短暂,起码要有一分钟。
亲到江宵呼吸急促,让他被迫扶着自己的手臂,被他揽到怀里,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有多恩爱。
但面上却不显露丝毫。
“季医生,你喜欢百合花吗?”江宵的声音将季雾的意识拉回来,他扭头看了眼,“太香了。”
季雾看上去不像会喜欢花香的人,他的外套上沾着冷香,但不是花香,更像是薄荷跟雪松混合的味道,闻到就让人想起雾霭与雪山清冷的气息。
“我之前好像闻到过类似的味道。”江宵语气不确定,说,“当时凶手身上,也有这种味道。但我不确定,那到底是香水,还是……”
“现场的地上有白色的花瓣。”季雾却开口道,“当时人太多,已经把花踩碎了,不过我想,那是百合花。”
江宵一凛:“你能确定吗?”
季雾缓缓点头,江宵顿时振作起来:“这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呢,对方为什么身上会有百合花的花瓣呢,难道他在花店工作?还是说,这是他的习惯?”
“还有一点。”季雾说,“根据你腹部中刀的伤口痕迹,可以判断对方是左撇子。”
江宵没说话,过了几秒钟,说:“我不太记得了……”
“我不是想让你回忆当时的情况,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你身边有人惯常用左手,可以关注他。”季雾说,“但这也不是一定的,有些人左右手都用,也许使用左手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
江宵却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另一个意思。
“季医生,你的意思是,”江宵不太确定地问,“对方有可能是我认识的人?”
季雾:“只是猜测。”
江宵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
他一直觉得,对方只是与陆蔺行有矛盾,才会杀人,但季雾现在突然告诉他,他也许认识那个人,这让江宵非常震惊。
“季医生,你是不是知道什么?”江宵说,“告诉我好吗?”
季雾摇头:“我只是觉得,对方的目的不止杀了陆蔺行这么简单。陆蔺行死了,谁能得到实际利益?最大的受益人,本该是陆家的人。但陆家人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而且也不会做出如此蠢笨的行为。”
“而这桩谋杀案,监控失效,现场没有找到凶器,显然是对方精心策划。如果被你撞破,他的第一反应必然是杀人灭口,但比起捅刀,割喉会更快。”季雾淡淡道,“他都敢杀了陆蔺行,却没有这么做,所以我想,他也许认识你,所以放过了你。”
江宵听到这句话时,脑海中浮现出的画面,却是对方捅了他一刀后,扶着他缓缓躺倒在地的一幕。
那在江宵记忆里本该是冰冷而含着血腥气的,然而这一刻,这个动作却被赋予了另一层含义,使得他从指尖到脊椎骨似乎都打了个寒颤。
如果凶手认识他,对方是想放过他吗?
……不。
江宵当时,感受到的,是无尽冰冷的恶意与杀念。
如果季雾所说是真的,他的处境只会更危险。
对方力量感很强,一定是男性。但江宵并不认识一个喜欢百合花,还会用左手的男人。
他的社交圈子并不大,交好的人则更少,而且大多数在毕业后便了无音讯,再无联系。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同时认识他跟陆蔺行,还跟陆蔺行有仇,更是寥寥无几。
不过,他倒是认识一个对花粉强烈过敏的人。
“——阿嚏!”
周流皱着眉让助理将花拿出去,助理说:“这是彭总送来的……”
“都拿出去。”周流冷冷道,“以后任何花都别想进我办公室,听到了吗,否则扣你工资。”
助理只得拿着花出去。
就这么一会,周流脖颈上已经开始冒红疹子,痒得难受,他一手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几颗强效抗过敏药,混着冷水喝了。
新药有点卡喉咙,周流硬是给咽下去,咳了几声,只觉脸上也开始痒了,对着镜子一看,果然也红了一片。
周流把外套往椅子上一摔。
原本打算见江宵,被临时业务拖住了腿,刚处理完又过敏了,现在这副模样怎么见江宵?
只能暂且推迟了。
但周流还是生气,电脑屏幕上还在播放陆家跟江家的“世纪婚礼”,两个大男人办什么婚礼,看着不害臊吗?
不知道是不是过敏的缘故,周流呼吸都有点不畅,扯松了领带,这才感觉好点。然而看到屏幕上的江宵又开始生气。
在国外,周流也戴着戒指,凡是在酒吧跟朋友喝酒,一律被周流亮出来的戒指逼退。
朋友起初还调侃说怎么不把嫂子一起带过来,被周流搪塞了几次之后,也逐渐发现不对。
“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吧,周。”朋友表情揶揄,“你是不是太想谈恋爱,精神分裂了,实际上压根没有这么一个人?”
“滚。”周流只回了一个字。
“肯定没有啊,你看他既不跟女朋友打电话,也不连视频,异地恋过成你这样子,早就分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