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下(75)
“你做什么了?还是买木炭?”
“不是,是去大食和罗马买奴隶。”从江湖世界开始,敖昱所认知到的“中原文明”,就一直是以中原为中心的大文明。即便敖昱出现之前,代表这个文明的华夏,也一直都是个多民族国家。奴隶买回来,认衣冠,明礼仪,要么归于一统,要么多年后发展成为一个大文明内的民族,都无妨。
“噗!”
小月亮举手:“是我临走时跟白面龙他们商量好的。”
“咳咳咳咳!”颛孙恬义没被气死,也要被呛死。
半晌后,他终于缓过来了,擦了擦胡子,问两人:“你们买奴隶作甚?”
敖昱:“缺人口。爹放心,买来的都是至少经过一两年训练的奴隶,且朝内陆卖,不会出现西南被咱们占了,又让外夷捡个便宜的事情。”
颛孙恬义眉毛动了动:“唉……”他叹了一声,看着喝茶的儿子,再看了看怎么吃都吃不胖的小月亮,又叹了一声。
“大郎啊,你说的这话,要是正常父子,我就得抽你一顿,太不讲仁义了。但是……”他看着敖昱,“你懂,我也懂。我也明白,你学的是春秋战国那时候的‘术’,但现在终归是大一统了,有些事该变通,约束一下自己,要讲仁义了。”
第166章 (捉虫) 大胃王的小月……
166
春秋战国, 多国战乱,各国之间什么手段不用的?但现在市面上虽也有人口买卖,各家各户养奴养婢, 明面上律法禁止杀奴, 但其实各家谁没个手段的?
就最简单的, 别管春夏秋冬,给奴婢身上浇一桶井水,把人朝柴房一放, 最多三天, 就一切安静了。人谁没个头疼脑热的,病死的怎么能怪主家呢?或者, 一瓢滚水灌进喉咙,不到两天,人也就没了,到时候就说他贪吃, 自己烫坏了喉咙。
可这些事儿终归是暗地里的, 上不得台面的。太平盛世, 能上台面的东西, 不能是脏的臭的。
尤其以敖昱如今的身份,他就不该和奴隶这两个字拉上关系。
“爹,陛下不知道我的喜好。”
颛孙恬义:“?”
“我给他两个。”敖昱微笑, “贪财、暴虐。”
颛孙恬义先是愕然,继而一笑:“大善, 是我想差了。”他看了看刚吃完一小盆八宝饭的小月亮, “熙儿是否也要给自己一个弱点?”
小月亮面无表情:“我惧内。”
敖昱:“哈哈哈哈哈!”
颛孙恬义:“……”
懒得跟这俩小子说话了,颛孙恬义背着手起身走了。他惦记着自家儿子好,就忽略了儿子在元烈帝刀口上跑。
但也不能怪元烈帝, 这也就是他儿子,这要是颛孙恬义的下属,且背景若是不大,颛孙恬义也得想法子把他宰了。无论他是奸还是忠,这种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巨大的麻烦,因为人就是不确定的。而这世上,以忠显名,又祸乱天下的人物,历史上多得是。
楚朝目前很好,稳稳当当地走就好了。
为什么太平盛世难出人杰?因为不需要,出了也要摁死。
现在敖昱还是得接二连三地示弱,可很难说元烈帝会不会在临死的时候,拉着敖昱一块儿走。
毕竟他总病弱就不死,也是很让元烈帝不快的。
贩奴这种事,对别人来说是要命的把柄,对敖昱来说,反而是救命的良药。
颛孙恬义回去就洋洋洒洒,详详细细写了一本奏折,其中罪证还是敖昱提供的真·一手资料。
他已经是阁老了,有资格上密折了,第一本密折,弹劾的就是他儿子,也算是前无古人了。
——陛下啊,我刚刚进入武英殿,我儿子就做了一件有负陛下恩宠的糊涂事啊!我知道后,哭得不能自控,但您知道我儿子是个病秧子,打我又下不去手,怕把他打死了。熙儿和他娘还护着,我老弱之人,哪里打得过我的儿婿啊?还被他们推了个跟头。
陛下啊,我儿子他买卖奴隶啊。他偷偷地安排了家里的管家南下,买了船,将绸缎运到西边,又运了大量的奴隶回来。是奴隶啊,都是从罗马和大食那边买的。什么黑的、白的,那些衣服都穿不好的蛮人,都让他买回来说用来耕地了!
这个混账小子竟然说便宜,说那些人体壮如牛,且是异邦奴隶,打杀了也无人多管,您看看他,真是毫无仁义道理。
这就是奏折从文言翻译过来的大概内容。
元烈帝看得挺乐,这奏折,写得声情并茂,比话本子都好看,让他忍不住又看了一遍。
他这还能看不明白吗?自污啊,多少能臣都会玩的一手。颛孙恬义主动提的?还是颛孙大郎自己想的?
“唉,人家的大郎。”他对平王也曾经有过期待的,毕竟是头生子,“淑妃还跪在她院子里呢?”
“是。”汪福恩回道。
元烈帝手指头敲在御案上,沉思良久后,道:“拟旨:平王久病癫狂,淑妃念子心切,允其出宫。何时平王病好了,何时再回来吧。再赐淑妃金牌一枚,命其助平王管理家务。”
虽然早些年埋怨过淑妃不会教养儿子,以致平王子不类父,可淑妃傻吗?
她真傻,就不是淑妃了。
元烈帝少有的温情了一把,大概也因为他彻底把平王视为傻子了,他还是不屑于利用一个傻子的,平王彻底没有了用处,更没有了威胁,反而能让元烈帝稍微感情用事一下,但也仅此而已了,他可不能让平王想歪了。
至于颛孙恬义上的那封密折,元烈帝没动,他将它放在了一些需要单独拿出来的奏折里头。
有朝一日,或许会用得上,或许不会。
颛孙恬义再上朝果然也没傻乎乎地站出来请罪,那封密折,成了一件抵押物,获得的是元烈帝短时间内的信任。
至于淑妃,圣旨到的时候,她吓得伏地难起。圣旨宣罢,她哭得难以抑制。汪福恩走了,她关起门来,却笑得如花娇艳,她出嫁时,该是都没笑得这么好看的。
她要走了,众妃自然要送一送的。送了人回去,端妃让英王送了两个羊脸进来。贵妃自己在内室刺绣(针扎枕头)。谁都没想到,淑妃竟然是第一个熬出来的……
敖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养小月亮。小月亮彻底进入了发育的快车道——更能吃了。
他的饭量,大到能一个人吃半头猪,非形容,是真实情况。
敖昱都怕他每天吃太多,长时间咀嚼颌骨和牙齿被磨损,专注于给他做柔软的食物。
不过他骨头,包括牙齿,显然也是和常人不同,怪不得那么沉呢?
苹果醋在本地小可爱天道的掩护下,偷偷给小月亮做了个扫描【宿主,小月亮骨密度极高,他一根骨头大概有常人的三倍重。肌肉纤维也比常人更致密,细长,有力。】
不过这也是原剧情的设定,原剧情有说假公子隐藏了力大无比的秘密,差点把主角给伤了。
但这就是很短的一段剧情,更接近于作者觉得干掉假公子的场面还缺点戏剧效果,就随手加上了,基本上是可以直接省略的剧情。
可小月亮这个天生武将拥有这种能力,就很可怕了。
敖昱现在想的却是,三倍体重,但体感可不只是三倍,毕竟小月亮可没有三倍体重该有的那个面积……一块砖头直接压下来,和一块砖头压在个针尖上,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吃着海盐(咸味)起司蛋糕的小月亮奇怪地看着敖昱:“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