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玄幻灵异>

微不足道(243)

作者:麟潜 时间:2026-04-04 09:19 标签:HE 年下

  他很会用一点小小的请求来撒娇,让我为他做点事,以此安我的心。
  这个小子太有手段了,我恨不得替他学。
  旧世界的季节更替很明显,入冬后气温骤降,吴少麒差人送来了冬服还有不少补品,她是个有本事的女人,一直维持着与斜塔的供货交易,从不出错,井先生对吴家青眼有加,年前又追加了几笔大订单,机绣厂的烂摊子算是盘活了。
  我陪他去参加校考,从红狸市开车五个小时抵达长惠,首都繁华,人们穿着靓丽,但我的螵蛸也不遑多让,是人人都要回头看两眼的花,抵达考试现场时更是有老师特意过来提醒我们表演系考试不是今天。
  复试结束那天我提前在外面等待,但我觉得身边很拥挤,不是因为其他考生的家长,而是因为那些躲在角落伪装路人的人偶,老天师特意画了一张好运符给林乐一贴上,结果被安检没收了,长赢是个嘴甜的,吉祥话一套一套送林乐进去,至于林玄,我禁止他说话搞别人心态。
  等到林乐欢天喜地跑出来,跳起来抱到我身上,我真心为他高兴,不是为任务的进展而高兴,是为他翻过又一座山而高兴,我的乐乐做什么都行。
  他的分数真厉害啊,排名第二,我没想到他能学到这种程度。
  我们在长惠市庆祝一番后,马不停蹄回红狸市,他要回学校上课了,也许刻苦成了习惯,他连说话的次数都少了,脸上的疲惫肉眼可见,但每当见到我还是会笑,他说太累的时候只要吸我两口就好了。
  我不知道他也会窃时之刃呢。
  我依然在他口袋里陪他上课。其实我不是在陪他,因为他专注的时候会忘记我的存在,我只是不想人类短暂的寿命全被离别占据,即使不说话,只要挨在一起就没有浪费时间。
  三月份开了一次高考前的家长会,我和昭然闲聊,他居然不知道全国最好的大学是长惠大学,像我这么称职的怪物家长可不多了。
  最后一次模拟考,他带回了最新的成绩单,把答题卡一张一张扔在我身上,然后自己跳上来,亲得我满脸口水。
  考试的结果已成定局。我第一次见他时,他把自己扔在石头堆里,任水蚀风化草草一生,不赌一把怎么知道自己并非美玉?我的花终于萌发新芽。
  夏日的假期,他倒头就睡,睡了三天三夜后满血复活,洗了个澡,对着镜子一顿打扮,头发吹成当下最帅的一款,戴上玉石流苏耳环,挑一件儒雅的衣裳,在旁边点燃檀香,把自己里外都熏入味。
  我纳闷:“你要去哪儿啊,和谁有约吗?”
  “和你呀。”他朝我走过来,一个箭步逮住我,把床砸得咯吱咯吱响。饿了半年终于出笼的小狗差点把我吃了,他怎么这么喜欢咬人呢,在虫子的外壳上乱啃,我遭遇了食人鱼,他的嘴挨到哪儿我都要狠狠痛一下,无所谓了,这是雄性螳螂的宿命。
  他贴在我颈间问:“哥哥,你是不是忘了答应过我什么?”
  怎么可能,大祭司承诺过的事情怎么会忘。但是我答应过他什么来着,我一定能想起来,给我十分钟。
  他看我琢磨得辛苦,凑过来亲我的嘴,扭捏地问:“那个,尝尝我……可以吗?我半年都没有自己弄过,我这么听话,你应该奖励我。”
  我心里一喜,小孩终于想通了愿意在下面了。我说:“可以啊。”
  然后他就把自己的东西塞进了我嘴里。
  这东西塞进下面的时候我已经觉得尺寸和他的娃娃脸很不匹配了,没想到吃起来更困难,这小孩那么害羞,现在居然都敢直接塞进来了,看来这半年没少幻想。
  他还是很乖,只是轻轻地扶着我的头,不敢用力顶,也不敢按我。我是该奖励他,给这个单纯的小朋友上一课。
  他惊诧地抓紧了我的头发,由于太刺激了受不住,身体跟着颤抖。时不时漏出一声呻吟。
  我拨动他性器下穿孔的位置,他突然打了个哆嗦,这里的伤口已经愈合,但只要稍微牵动挂饰,他就会变得极其敏感。这上面的小牌子上挂着我的名字,意味着他是我的小狗,他自己也认同这一点,会永远、一辈子戴下去,不论什么场合,一旦脱下裤子就会让人知道他是我养的。
  我喜欢在做爱的时候折磨他这里,他会做出很可爱的反应,脸越来越红透,或是恼羞成怒大力顶撞,或是叫出声,或是流眼泪,真的好可爱。
  这一次我拨动挂牌的时候,他身子一颤就喷了出来,都没来得及从我嘴里抽出去。
  他低头迷迷糊糊看着我,眼睛湿润,害羞但移不开目光。
  我问他:“为什么有股香味?”
  他乖乖回答:“吃了橙子之类的……据说会减淡腥味,有作用吗?”
  我把他扯过来接吻,这么好奇不如自己尝尝吧。怎么这么乖,不好好欺负一下,我浑身难受。
  假期中我们就在为开学做准备了,去了长惠,他深思熟虑之后在城郊租了一个独门独院的小房子。
  我有点不理解他的决定,这里去他学校至少要坐两个小时地铁,为什么不在学校附近买个房子呢,难道我缺钱吗。他自己也不缺钱吧,薅了斜塔一年羊毛。
  他一意孤行,非要喜欢带院子的,我当然随他高兴。
  开始搬家了,首先把家里那些破烂畸体都运过去,有一个算一个,动物园似的。我叫天星帮忙运输,免得那又蠢又大的白鸟过不了安检。后续还要把人偶们都搬过来,这房子不小,阁楼上的空间很大,足够存放人偶。只是轨道机关之类的需要重做了。
  他天天在院子里忙活,指挥人偶们把荒芜的杂草收拾干净,砌起花坛和地砖,在土地里撒满袁哥小卖部买来的作物种子,之前在宝库里摸也随便种在门口了。
  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非要院子了——他给我扎了一个秋千,放在院子里的枫树荫下。是的,就为这碟醋包的饺子。
  有了院子后,破烂畸体们终于有地方待着了,尤其那只傻鸟,满院疯跑,幸好它能兼职除虫,不然简直讨厌至极。
  林乐一把那只天残的蝴蝶留下的虫卵孵化出来了,一群毛毛虫,爬满了菜园子,他种菜居然是为了喂这些毛毛虫。我倒是无所谓,照顾虫子早就习惯了,但林玄一似乎不太喜欢,他身上的灵气太重,特别招虫子,每当毛毛虫爬到他身上他都会大声地响。
  毛毛虫终于化茧成蝶,一群天蓝色的火海日暮蝶围着林乐一飞,低智慧畸体智商再低,也能认得出喂养它们的主人,所以很听林乐一的话,到哪儿都翩翩飞舞着随行。
  导致林乐一的回头率暴增。呵,我家孩子天生就是装逼的料。
  开学之前,我们已经对任务目标有了一定了解,方子韩,今年大二,同样为雕塑系的学生。
  我问林乐一:“你怎么保证他会和你交心?”
  他正在给人偶雕刻指甲,嘻笑回答:“那可是我啊,和我交朋友不是天底下最大的美事吗?”
  他变了好多。
  我还是小看他了,我一直以为“校园风云人物”是故事书里常见的中二臆想,直到林乐一去参加军训。他的腿伤本来不需要参加的,但他请求了校领导,一定要参加,随后,在某个最炎热、学生们都扛不住要中暑的一天正午,他摆阵求雨。
  下雨了也就罢了,学生们坐在避雨处休息,他已经够出风头了,大家互相表演才艺增进感情,轮到他的时候他吹了声口哨,把火海日暮蝶唤过去绕着他飞。
  我的天呐,这个小孩的字典里没有“低调”这两个字。他又在胡吹了,他说自己哥哥是魔术师,自己也学了一点点小把戏,学生们单纯,自然深信不疑。他拥wb@高唥殠疲洮有让所有人围着他转的魅力,只需一天就成为了无数个人今晚的梦。
  青春何其短暂,我的复眼已经见证他盛开的样子。


第171章 征服
  方子韩躺在宿舍床上,跷着腿,脚尖晃悠着,美滋滋举着手机发消息。屏幕上的对话框备注“女神”二字,大二年级国画系的李笑含是公认的校花,已被方少爷划入自己的追求目标中,不停骚扰人家。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