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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仗犬势(90)

作者:金角小虞 时间:2024-02-02 08:38 标签:强强 年下 轻松 因缘邂逅 体育竞技

  “厕所在右手边第二间。”
  山竹像起跑线上的博尔特一样冲了进去,这突兀又丢人的举动让PVC和侯灵秀都看不下去地避开了视线。
  “对不起。”何已知无奈地说。
  “没关系啦,你们也进来吧。”女子满不在意地走进屋里,摘下帽子和袖套。
  “不,我们三个男人就……”
  PVC虽然这么说,但何已知从他的表情看出,他只是单纯地不想分担山竹的尴尬。
  “进来以后把门关上,我好开空调。”
  她的声音过于开朗,三人没能再拒绝。
  走在最后的何已知顺手关上了门。
  室内的空气里散发着与季节不符的柿子的味道,来源是放在玄关上的一块熏香,装在一个小茶盏里。
  透明的杯子上浮着一圈不规则的琉璃色蝌蚪形纹样,凹凸不平,鲜活得像是随时都会动起来。
  茶盏旁边,还有一个花瓶,也是一样的纹理,但是瓶身上有一个像是纸被火烧破的缺口。
  “啊,”路过玄关的侯灵秀忽然一顿,把玻璃杯拿起来,“这个杯子,我好像在仓库见过一样的。”
  (本章完)


第68章 取得证书3
  “仓库哪里?”何已知问。
  “记不清了。”
  说完以后,侯灵秀又用力地想了想,但还是摇头。
  仓库里的杯子本来就不少了,他自己这段时间还捡了一些,虽然都是因为好看或有趣才捡的,但每一个都好看有趣,混在一起就分不清了。
  少年小心地把杯子和熏香放回原位,在脸上蹭了蹭自己的手,上面已经粘上了柿子的香味。
  “这里没有沙发,你们就坐桌边吧。”
  屋主从另一间房间里出来,她换了一身衣服,顺手拿起桌子上的围裙系上。
  何已知这才看清她的脸,非常中式的轮廓,和有些英气的五官,年纪看上去和他一样,或者大一些。
  何已知和侯灵秀在方桌前坐下,此时进厕所的山竹还没有一点动静
  “VC哥去哪了?”侯灵秀挺着背,坐得有些局促。
  手机上显示出和玛玛家里如出一辙的蝌蚪纹茶杯。
  “那你们找他干什么?”玛玛用手撑着下巴,“还四个人堵门口,怪吓人的。”
  “那不是我捡的,这我来的时候就在仓库里的。”
  难怪即使开了空调,屋里也还是有热气。
  她随口说了一句对不起。
  剧作家和高中生这才看见,和他们一墙之隔的,本来应该是厨房的地方,没有放厨具,反而是架着一个简易的窑炉,只有垃圾桶那么大,开口的边缘冒出橘红色的火焰。
  “这是你什么时候拍的?”
  “我找到了。”侯灵秀突然说。
  屋主给他们拿了两个杯子过来,依然是挂着彩色蝌蚪的玻璃杯,只不过是正常水杯的大小,里面装着普通冰箱冷冻库冻出来的、带着白雾的冰块。
  何已知指了指外面:“他烟还没抽完。”
  “你怎么进来的?”何已知记得自己明明把门关上了。
  少年把相册里的图片放大,展示给何已知。
  玛玛点头,指了指桌子右边。
  这个动作引起了屋主的注意:“杯子怎么了吗?”
  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两人愕然地回头,看到PVC正用纸巾包上熄灭的烟头,揣进工装裤的面兜里。
  她单手扣开一罐大听可乐,咕咚咕咚地倒进杯子里,气泡沿着冰块的边缘冒出来。
  “对面的人欠了你们钱?”
  “没有。”
  “叫我玛玛就可以了。”
  侯灵秀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对着手机里的照片比较,蝌蚪纹的走向似乎一模一样,又有点不一样。
  侯灵秀越过桌子,把手机递过去,玛玛也越过桌子来接,手指无意间擦过少年的手背。
  “啊,这个,”玛玛用两个手指放大图片,“应该是刚开始的实验品吧,不过具体是哪个批次,没有实物我也看不出来。”
  “没……关系。”
  就像被猫舌头舔过一样的触感,那指腹的厚茧如同砂纸般粗糙。
  照PVC的说法他来这的时候阿狗就已经在了,那么绝对不是一年以内的事情,就算阿狗的主人真的住在这里,肯定也早就搬走了。
  “你们是车站对面那个仓库的吧?”
  “是你做的吗?”侯灵秀问。
  侯灵秀收回手,有些怔愣地看着自己的手背。
  “这个门就是这样的,”玛玛说,“不反锁的话是关不上的。”
  “好小……”侯灵秀好奇地站起来,扒在隔窗上看,“那么小能烧瓶子吗?”
  何已知给她讲了从阿狗身上发现链子的事情。
  何已知笑而不语,心说其实那以前也住了人。
  何已知拧眉默认,回问道:“你是……?”
  侯灵秀似懂非懂地回到位置上:“看来是玛玛的实验品VC哥捡到了。”
  “这样啊……那应该是没戏了。”
  “你以为是捏好了放进去烧吗?那是陶瓷,”玛玛笑着给他解释,“玻璃是吹出来的,把料子粘在杆子上,伸进去烧软,之后就可以像气球一样吹制了。”
  “你们用花椒叶泡茶的时候,觉得好看就拍下来了。”
  玛玛把剩下的可乐拿在手里,就着易拉罐喝了一口,露出酣爽的笑容:“以前大家都往那丢垃圾,现在看住了人就不丢了。”
  其实在听说这里是出租屋时,何已知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玛玛拿起他放在桌子上的狗牌,回忆道:“地址确实是对面没错,但我去年搬到这的,当时那边住的是一对情侣,我不记得他们有养过动物。”
  他从坐下开始,就在专心致志地翻手机,大拇指都快要把屏幕擦出火。
  PVC伸手拿起侯灵秀的手机看照片,再次确认那几个杯子不是他捡的。
  “难道是学长捡的吗?”何已知问。
  PVC思索了一下,做出不得而知的表情。
  桌子前还有一个空椅子,但PVC没有坐下,而是在狭窄的房间里来回踱步,四处检视。
  “那是纺织的机器?”他指着客厅里一台装置缜密的木结构机器。
  “对,夏天太热了,烧什么都烧不好,就想干脆尝试下染织。”
  玛玛也站起来,把放在门口的编织袋拿到织机旁,打开:“这些就是才晾好的丝线。”
  “色彩很丰富啊,是化学染剂吗?”
  “不,全部都是植物染……”
  他们就像熟悉的老友一样,自然地聊起了天,对于住的地方出现纺织机,窑炉这样的东西丝毫不觉得奇怪。
  不过话说回来,要说奇怪的话,没有人比PVC住的地方更奇怪了。
  这可能就是艺术家和作家的区别,何已知喝着冰可乐想到,虽然文学也被认为是艺术的一种,但人们要求作家拥有更多的“常识”,用作品的合理性来打动人,而艺术家则相反——作家是追求合理的艺术家,艺术家是专注于不合理的作家
  和兴致缺缺的何已知相反,侯灵秀反而主动地走过去加入他们的对话:“玛玛也是美术学院的学生吗?”
  “不是不是,只是一个无业游民罢了。”
  除了玻璃和纺织品以外,她的家里还有很多像是兽骨、毛毡一类的摆件,不知道是收藏还是自己的作品。
  何已知坐在凳子上有些无聊地环视着。
  在他把可乐喝完又干坐10分钟以后,山竹终于从厕所出来了。
  “你也太久了。”何已知抱怨道。
  “你要听我解释细节吗?”    “不必……”
  山竹自顾自地笑着,转头对客厅喊道:“玛玛,厕所我用完了哦。”
  侯灵秀皱眉:“你怎么知道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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