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上(239)
至于碌王……他一直坐在一边,跷着二郎腿,歪着头,他看向他们的视线,就像是他们挑选肉羊的视线。
碌王会突然流眼泪,哭得特别伤心。眼泪还挂在脸颊上,他却又突然笑起来。他哭哭笑笑的时候,还会突然抽刀,直到王夫轻柔地将他握着刀子的手按回去。
戕人首领全都吓得将视线集中在王夫身上,一个比一个乖——若敌人是一个正常人,他们还能思考如何应付他,这就是一个疯子,还是和这位能让疯子听话的王夫打交道吧。
而随着鹄人和饕人首领们的到来,出问题了。
这一日,碌王夫安排了众人在郊外点篝火烤羊。
还没开始喝酒吃肉,一个大汉突然站了起来,用磕磕巴巴的官话喊着:“第一!勇士!杀!”
碌王夫正握着匕首切羊肉,闻言直接将匕首投了过去,大汉扬臂以护腕挡开匕首脚下速度分毫未……
“噗!”他挡开匕首的瞬间,一柄长.枪的枪.头刺入了他的眼窝,下一刻便带着红的白的,被抽了出来。却不是碌王或侍卫干的,而是王夫拿过随行侍卫的长.枪,就这样一.枪.解决了大汉。
碌王委委屈屈地抽噎着,将王夫掉落的幂篱给他戴上。
一个首领打扮的男人跳了出来,看衣着是鹄人:“巴勒特最敬佩勇猛的人,只是要比武,他鲁莽冲动,却证明了碌王的善战,碌王夫都如此强大,如此美丽,伟大的碌王必定不会在意的吧?”
原来是个鹄人部落出来的,他叽里咕噜地用戕人的话解释着。
哭唧唧的碌王看向戕人的首领们,问:“杀谁?”
一个戕人首领抽出弯刀,盯着那位依旧叽里咕噜的鹄人首领,缓缓走向他。
哭唧唧的碌王笑了,戕人们知道,这位戕人首领做对了,更多的人抽出弯刀,走向那个鹄人首领。
“你、你们疯了吗?”鹄人首领停止了那些无意义的狡辩。
因贵族首领大量被杀,所以许多被打散的戕人,或自愿或被迫,被鹄人与饕人的部落所吞并。
现在,鹄人才是草原最大的势力,战败的戕人被其他两族按着撕咬,戕人的草场快速缩水,其他两族的自信在快速地膨胀。
被渐渐包围的鹄人首领向他的同族求救,要求他们过来助阵帮忙。但被邀请的鹄人本就不多,来的更少。可收到请柬的戕人首领,只要没死在路上,就都来了,且每个人至少带了两个儿子——这种宴会,首领们的随从和护卫是不能参加的,但儿子能带来。他们一脸杀意的冲过来……谁帮忙谁是傻子。
惨叫声响起,这过于自大的鹄人首领,被一刀一刀地砍死,就像是被饥饿的狼群活撕的羊。
敖昱懒洋洋地躺在地毯上,小月亮抱着刚削好的羊肉,自己吃一口,喂敖昱一口。
“是不是又要走?”
“嗯……”敖昱眼睛瞟向一侧,有点心虚。
小月亮看着切肉的匕首(又换了一柄):“我拿它扎你两下,好不好?”
把腿扎瘸了,就走不了了。
“我身体已经好了八成了,而且,这次不会像前半年那样拼命了。”
幂篱下,小月亮的嘴唇已经抿得只剩下了一条线,敖昱把胳膊伸出去:“扎是不成的,你要是真恨,就啃我两口?”
“……舍不得。”小月亮摸了摸敖昱的手,“我答应你了,会保护好自己,你也要答应我,要保护好自己。”
“会的,我会的……”
一身是血的首领们,收敛起了刚才的疯狂和杀意,用双手恭敬地托着一颗人头,在两人五步外匍匐在地,献上了他们的战利品。
敖昱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用戕人语问:“你们的刀还算锋利……我饿了,想尝尝天鹅(鹄)血肉的味道,你们的刀愿意为我所用吗?”
“愿意!”“我们愿意!”
“大单于!”“大单于!”
若再过几年,草原上重新角逐出胜利者,他们都不会如现在这般敬畏碌王。那个时候,草原上的新王者,反而会带领着饿狼们用敖昱来证明自己的强大——只要他真能赢。
“走吧!”敖昱点了点头,“把我们的泪和敌人的血,洒遍草原!”
“哦!哦!”这话好像有点不对劲……算了,是碌王说的就好。
“碌王!大单于!”鹄人首领有的吓坏了,害怕碌王在这儿就把他们杀了。
“你们没有行刺我,我会遵守约定,放你们离开。回去吧,把我再次狩猎的消息,带回我的猎场!”
他的猎场……敖昱说到做到。
他又在一个冬天,向鹄人发动了进攻。这次,他轻松得多。因为他有了快速成长中的正规军,还有了响应“新任大单于点骑号召”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戕人。
虽然这个新任大单于是个汉人,但草原上部落的分分合合,其实既复杂又简单——草原许多消失的部族不是消失了,是融入了新的部落当中。胜者吃掉弱者,弱者服从胜者,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对多数戕人来说,不服从新单于,自己的部族就会成为别人的,即使很多战士到了新的部族也依然是战士,但地位会迅速降低,他们的全部家产(包括妻子儿女)都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得不到保障,直到他们重新争取到自己的地位。但多数人是做不到的,他们会失去一切,沦落为奴隶,甚至被赶出部落,成为野人。
成为奴隶,还是成为碌王的狼犬享受胜利?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本来大着胆子伸出爪子的饕人立刻怂了,主动派人送来牛羊和善战的勇士。
敖昱彻底变成了一个决策者和指挥者,不再真人拼命了,他也改变了过去的战斗风格。
他过去的风格:一点突破。
现在的风格:撕扯围猎。
敖昱之前战无不胜的原因,没什么奇妙的窍门,甚至该说是质朴的——靠经验积累的,能准确抓住每一点细微战机的临场指挥能力。
冷兵器时代以弱胜强,甚至敌我双方几十倍人数差距的战绩,在历史上时有出现的。
现代影视作品上的那种,嗷嗷叫着,举着刀朝中间互相跑的情况……正规战场很难发生,一旦有一方那么干,另外一方稍微受过点训练,都会原地以逸待劳,直接给对方一顿管饱的弓箭,基本上那群嗷嗷叫的,也不剩几个活的了。
两军对垒,除非特殊情况,否则都是列阵而战。打的其实只有最前边那两三层,不是像做饭搅和酱料一样全搅匀。战场上,不是十个人站一块儿,让大家清楚看见只倒下了一个,所有人能看见的,只有周围的几个人和令旗与帅旗。
前列站的,是最高大勇猛的战士,是先锋敢死之士。发生一成伤亡时,等于最前方的这些精锐几乎都嘎了,后方士卒还没接战甚至都没看见敌人,但二三线士卒已经看见了己方的伤亡惨重,就此崩溃。
至于更多的伤亡,那就是在溃逃当中发生了。
敖昱打的多是骑兵,但一样,而且骑兵在某些情况下,反而还不如步兵迅速——骑兵的机动指的是跑起来的,冲击力强大也是得有冲刺距离的,一旦人马搅一块儿,反而移动艰难,人总不能从马背上一路爬到战场吧?
同僚亡局部散,主帅倒全军溃。
最初剿匪的战斗对敖昱来说很容易,敖昱在草原上追击的能耐,本地的老猎人都比不过他。盗匪虽凶悍,但他们逍遥到现在的更大原因,是碌州已经彻底败坏的局面,初来乍到的护军比本地士卒乐意拼命,在一场又一场的剿匪中,敖昱渐渐集结了一群敢死听令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