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上(188)
又一日,他们俩一块儿在驿站里包了羊肉包子,皮薄汁多,美味至极。
再上路,圣子弹琴,祭司吹箫,一路琴箫合奏。
孙金鞍也得到了家里的回信,让他少安毋躁,事情没那么简单。
第90章 (捉虫) 不太正经的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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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扎营, 孙金鞍毕竟年轻,且这几日相处,夭族二人除了没羞没臊外, 表现得还是挺无害的, 总让孙金鞍想起他在京里的纨绔好友, 他一时没忍住,便去问了:“两位贵客,既然家中不宁, 为何不回家去?”
敖昱刚从篝火里拨弄了个土疙瘩出来, 正是大名鼎鼎的叫花鸡。
“无碍的,家里早已经准备好了。”敖昱道, “否则,我也不会放心离开这么久。”
乐希用刀鞘敲碎了土疙瘩,仗着内力不怕灼烫,把里头塞满坚果和香料的叫花鸡抓了出来, 用盘子给他和敖昱分了一人一半。
“有点淡。”乐希舔了舔指尖道。
“我给你配个蘸料去。”
敖昱对孙金鞍点点头, 道一声失陪, 就这么起身走了, 他是真的不担心出事儿。
孙金鞍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一日日地睡不好觉。他倒不是替敖昱担心,而是担心自家的边关, 还有老父亲孙有芳。偶尔,他也做一做少年将军封狼居胥的美梦。
“他们怎么就不担心呢?”能收大半狼部为麾下, 孙有芳把家里的儿孙都召集起来问过。
至少孙家没几个傻子如外头的人那样, 以为夭族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他,他也行的。如今的人早就忘记了狼部的可怕, 但孙有芳一直记得,且一直通过下属,收集着关外的情报。
在夭族出关前,狼部就已经分了南北两派了,南狼部人口多于北狼部,且比北狼部善战——南部生活本就比北部好,草场更丰茂,西域与中原的商队也多是与南狼部交易,弱小者早就被赶到寒冷荒凉的北部去了。
所以,夭族收为白马部的,就是更骁勇的南狼部。
但是数年的时间,南狼部已经被彻底打散了,许多人改变了生活的方式。没有了爪牙变得温顺的白马部,能战胜北边下来的狼吗?
敖昱若是愿意回答,他会告诉他——能。
短短数年,安逸生活没磨平白马部的刀,恰恰相反,此时的白马部正是战斗力最强的时候。老战士都还活着,更丰富的饮食,更妥当的医疗,让他们身体强壮头脑清晰。他们很清楚新旧生活的对比,保护家园的态度十分坚决。
更何况……北狼部也不是一条心。过去数年间,小股北狼南下劫掠前,他们的消息都会漏出来。那是他们自己人为了南迁交的投名状,这一次他们的规模更大,情报泄露也更严重。
他们现在缺奴隶,修路的、筑城的,建草方格的,北狼部可真是体贴入微,这就送人来了。
又过几日,使团终于到了京城。乐希坐在大轿上,看着高大的城门,发出了一声惊叹:“好高大。”这真的是他们见过的,最高大厚重的城门了。
他扭头看着敖昱,凑到他耳朵边小声问:“这种城,我只能用围的。”他拍了拍敖昱的肩膀,“然后靠你(的计谋)了。”
“若都打到这儿来了,当然得让里头的人早早打开城门,跪迎王师,没道理还让你费心费力围城。”
苹果醋【……】小月亮是彻底被大黑鱼教坏了,但他觉得很带感。不知道有没有能让大黑鱼当皇帝的世界?会不会威仪赫赫四方来朝啊!想一想都带感。
噫?等等,那种世界的主角一般也是和大黑鱼角逐天下的吧?算了,主角神马的不重要。还是当大黑鱼的事业粉比较爽。
他们没被安排到万国驿馆,在两日之前,朝廷就准备好了单独的庭院,直接由礼部官员把一行人安排了进去。
孙金鞍也被继续安排为使团的护卫,礼部官员临走的时候道:“孙校尉,您可记住了,千万别让不长眼的来找这两位的麻烦。”
京城里,对他们充满好奇,甚至充满恶意的人有不少。本来因为皇帝年龄的关系,夺嫡之战已经早早开始,朝廷里就是暗潮汹涌,现在又掺和进来能兴风作浪的一对儿……不想找事的官员,真都是提心吊胆的。
乐希在和敖昱逛园子,他上次住进正经宅院,还是在盐城,还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一进院子。
如今这却是正经的三进大宅,院套着院,景挨着景,光是个月亮门,从里到外、从外向里,歪着、正着,都能瞧见不同的风景。
敖昱伸手,行李箱子里的蝴蝶飞了出来,蹁跹起舞,为只有静物的庭院里,增添了姹紫嫣红的动景——除了紫色,也有白色、亮蓝、彩色,宅子里的仆人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群人被安排进来前,自然得到过吩咐,但耳听为虚,如今眼见方才为实。
不过……
敖昱一把拽住了乐希:“等等再脱鞋。”
他虽还没动,可只是这眼神,就让敖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老虎,铺地毯。”
“是!”
孙老虎和赵九这些年来脸上更多了沉稳,他们当年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游侠儿,在西域时也曾经被安排独当一面,如今都已生儿育女,且绕了一圈下来,还是这些不费脑子的差事,让两人更安心。
地毯,无论分量还是体积,都在他们的行李中占据了极大的比例。此刻不只铺在了两人面前的地面上,还铺满了院子里多数有路的地方。
乐希瘪嘴,总觉得这样光脚的乐趣,少了许多。
敖昱:“那就别光脚了?”
“不要!”他脱下小熊的鞋子,露出的袜子上也是小熊图案的,快乐地光着脚,在地毯上奔跑。
敖昱也脱了鞋踩上地毯,跟在乐希的身后。乐希跑了几步,回过了头来,朝着敖昱莞尔一笑。
紫衣缀珍珠,琉光盈盈舞。风过尚流连,弄发挑玉颜。
敖昱伸手拨弄开他面颊旁的发丝,轻轻亲吻着他的鼻尖:“乐希……”
“嗯。”
“世间珍宝……”
“阿昱。”
“在。”
“阿昱珍宝。”他也亲了敖昱的鼻尖,伸手揽住了敖昱的腰。
本地的仆人们:“……”
早就看习惯了,各自干活的老虎他们:呵!没见过大场面的!
两人本想吃一顿京城本地特色的大餐,可是刚坐下,便有皇帝的口谕到了——宣白马国大祭司与圣子进宫见驾。
来宣召两人的,正是庄有德。他原本就长得慈眉善目,如今头发全白,面上的皱纹也多了,面目却越发慈和。看他便知道了,面由心生这事儿,向来都是不大准的。
他眯着眼睛,弯着腰,态度谦恭,实则不动声色地,已经是将敖昱和乐希瞧了个遍。
这两人是喜奢华的,在听闻皇帝宣召后,没有半丝畏惧或期待之色,圣子有些不耐,大祭司却是不动声色。
庄有德视线与敖昱对在了一处,对方对他微笑拱了拱手。如一个未经多少世事,视众生平等的年轻后生。庄有德都不由得在心里想:还是个小孩子呢。
这想法还没落下去,庄有德已经在心里起了个突,反而低下头,不去多看两人了。
大奸似忠……所以,这人是大恶似善吗?他竟有几分庆幸陛下这段日子想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