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上(187)
在两个夭族到达之前,他首先需要定一定自己的心,更要护一护肝——快气裂了。
同时,他下了一道旨意,命凌侯幼子孙金鞍接白马国大祭司使团入京。
皇帝这边灌药给自己平气,然而,也是事有凑巧,转天便有礼部的臣子上书,“吾皇仁德,感召外夷”“改冠异服,恬静喜乐”“沐皇恩教化,以夷入夏”。
皇帝当天下午就气得嘴角起了泡,几乎要怀疑这群大臣是不是和夭族联手,想气死他了。这种傻子,还是回家种地去吧。
不过,皇帝也是物尽其用地召了自己的儿子们来看这份奏折,但凡真心庆祝他这个父皇威震天下,引万国来朝的,都让他在名字下面打了个红叉,这辈子是别想靠近龙椅了。
凌侯与他说的事情不能外传,但表面上的事情,皇帝不信这群孩子一无所知。
“父皇,既有白马国前车,需谨防其余属国效仿。”
皇帝点点头:“那你们说该如何呢?”
“在礼部设立万国司,对诸国的通商、朝贡,进行更详细的管理。”
“父皇,这些小国来朝,不过是名声好听,皆虫豸而已,于我大晋没有丝毫益处。不如只在边境设立几个朝贡的城市,只让他们在边境送上贡品后,便从哪来回哪去吧。”
“三弟,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
“都不是好东西。”
儿子们分成了两派,从哪来回哪去听着痛快,但皇帝知道不行。
“不让他们上贡便没了事儿?掩耳盗铃罢了。”皇帝指着三儿子,又指了指二儿子,“带着老四老五拿出个章程来。”
至于老大……老大就是带头说父皇威震天下的那个,好话老大是能说一箩筐,但有用的事儿,他是一件都不做。
“都下去吧。”皇帝依旧气得厉害,却也开始正常思考。
夭族就是只颇有分量的刺猬,且一身的刺还都带着毒,若想去吃他们,或觉得碍眼,想将之赶开,就要做好被扎得头破血流,甚至中毒而亡的准备。
而凌侯是能人,父皇还在世的时候,他就将小女儿嫁给了吴姓商人。虽是庶女,但也是家里精养起来的。这一场嫁,代表了凌侯对当时夭族的态度,他很看好夭族——当年,他对凌侯的作为,还有些不快。但凌侯的身份地位无可替代,且凌侯十分识时务,朝堂上极少说话,他的子孙也都老老实实驻守各地,做事不多嘴。
但,凌侯这一趟回来,该是没有欺骗他的,他那天的言辞甚至还有所克制。
皇帝握了握拳头,庄有德立刻把凉茶递上来了。微温的苦涩茶水,和喝药差不多,皇帝喝下去也没觉得多好受,但喝茶这个动作,打断了他刚才又陷入愤怒的思绪。
皇帝放下茶碗,长叹一声:“出去逛逛。”
庄有德这时候又退到方浸后边去了,把差事让给了方浸——庄有德在先帝身边几十年盛宠不衰,是有原因的。
皇帝找了个高处的凉亭坐下,清风习习,登高远眺,稍稍让他松快了些:“庄有德留下,你们都退下吧。”
“是。”
“先帝与夭族……从头到尾,你都在吧?”
“奴婢都在。”
皇帝点点头:“先帝是什么态度?”
“先帝曾说过‘妖精就该封在山里头,悔不该招惹夭族。’”
“唉……知道了。”先帝最后那一阵曾对他说过的话,其实已经说明了先帝的态度了,不过,皇帝自认为坐稳了皇庭,他虽还记得那些叮嘱,却又对它们不以为意了。今日问来,却只是为了明确一件事——我可强过先帝?先帝尚且如此,我有何资格不忿?
皇帝背着手看着御花园的风景。
“六年前,陇西和磐安蝗虫飞天。夭族灭蝗,说起来,朝廷还未曾封赏。”
夭族的能力,委实太过逆天,先皇的罪己诏都准备好了。朝廷也放下了和江湖人抢地盘,全力准备绞杀蝗虫,以及接纳流民。但夭族挥一挥手,蝗虫烟消云散。
但反过来,若夭族招来一群蝗虫……老百姓会骂招来蝗虫的虫王爷爷吗?
不,他们会骂朝廷,为什么要去招惹虫王爷爷,他们甚至会被虫王爷爷驱赶着,进攻朝廷。
夭族要开互市,要建镖局,这是和商人,和江湖争利。虽然朝廷中有大臣不满,但这也算是另辟蹊径,皇帝可以为一系的官员获得利益——朝廷里,江湖人的势力还是太大了。
如今三尊的丐帮已经分裂,但佛道两家都深谙龟息功之精髓,有了事儿就将脑袋一缩,即便断尾断肢,也自岿然不动,待雨过天晴,再探出头来,慢慢休养生息,倒是长得越发肥硕了。
将夭族这个大妖怪引进来,看看他能不能吃得动这两头龟!
反正,夭族已亡,他们这两人之后,再无夭族。即便这两人的寿数赶得上苏无名,也不过是一百多年的事了,倒算是为晋国护驾了。
皇帝换了个角度,顿时颇有些海阔天空之感,看着天上云絮只觉得方才仿佛有凤凰掠空,一派吉祥之景:“哈哈哈!”
他这笑声,在假山下头守着的奴婢们都听见了。
“方爷爷……”方浸的徒弟担忧,但一开口便让方浸给瞪住了。
“别犯蠢,这是学问,该学的。”
等皇帝和庄有德从凉亭里下来,方浸直接站在了庄有德的后边。
“传膳!朕饿了!”
方浸直接跑去御膳房了,回来的时候见庄有德站在门外头。
庄有德一把拉住了方浸:“方老哥,再有两年,弟弟我腿脚都要不利索了,到时候必定不会在陛下身边膈应人。”
“哥哥说的什么话?哥哥必定能在陛下身边长长久久的,弟弟年轻,还有许多事情不懂,要请教哥哥的。”
“你我二人便如亲兄弟般,方老哥想知道什么,弟弟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当今这位皇帝最厌恶内斗,他们俩斗还是要斗的,但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来,这表面上,自然是要亲亲热热的。
敖昱这边,却突然收到了急报——草原出事了,北方狼部大量南下!
之前未分裂的狼部,也未发展出统一的架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汗”。但他们是有民族认同的,有近似的语言和几乎完全相同的生活方式(没文字)。但是,敖昱和小月亮进入草原后的短短六年时间,双方的生活方式都开始割裂。
白马的人开始走向定居,变成市民、农民和商人,变成商路两侧的护卫,变成草方格的种植者与护林人。且白狼的领地发现了铜、硝、煤等几处矿产,他们变成了矿工,与围绕矿工工作的人。
放牧也是白狼不会放弃的事情,但放牧已非普通民众的唯一选择。
在草原的几处地点,已经开始有城镇被建立起来。他们开始从彻底的游牧,变成牧区、耕区、居住区的半游牧生活方式。
白马人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平安,更富裕。北方的黑狼要么加入,要么抢夺。这是狼部的生存方式,过去的白狼也是这样生存的。他们没去咒骂过去的兄弟,只是吐一口唾沫,拿起弓箭和长刀,骑上战马,保护自己的财产与家人。
敖昱和乐希接信后,对于信的内容未曾隐瞒。
孙金鞍以为,他们大概是要回西域去了,甚至当天夜里就快活无比地给家里去了信。
可是,第二天使团依旧照常出发。圣子和祭司甚至共乘一骑,光天化日之下,腻歪在了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