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上(165)
“挺好吃,很抗饱啊。”丐帮现任帮主,背山神丐苏无名眯着眼笑了起来。
他们出关的第四个年头,刚开春,皇帝便崩了。这一年的前半年,各地的混乱加剧——要从朝廷那儿把利益抢夺回来,但这场乱也是最后的辉煌了,下半年各地的混乱逐渐停歇,新帝坐稳了朝堂,各地也尘埃落定。
路边的酒棚里,四个江湖人聚在一块儿聊闲天。
“哎!你们听说过逍遥京没有?”
“什么逍遥京,不是白马城吗?不就是蛮子的地方?”
“确实是出了关了,但不能说是蛮子的地方,听说是咱们中原的商人过去建的。一片花花世界,城里的人都是穿金戴银的,喝的都是美酒,吃的都是肉食。”
“我怎么听说是当年逃出关外的夭族建的?”
“这怎么说的?”
“说是夭族逃到关外后,建了个白马教,那逍遥京就是白马城,全城都是白马教的教徒。如今传的什么逍遥京的消息,其实就是诓骗了武林人出关去给他们宰杀的。”
“这么可怕?!”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他们建逍遥京的花销,就是当年灭门几十家劫掠的财物。”
“不是说夭族不灭门吗?”
“你还信这个?夭族!邪魔外道!这白马教就是魔教,必定是拿童男童女献祭的。”
“这两人武功如此高强,灭门过百家还能安然退出关外,就是他们连带着劫掠众门派的秘籍,集百家之长,创出了一套魔功!”
听着隔壁桌一惊一乍的惊呼,周围食客有的匆匆放下银钱便跑了,也有人凑过去一起跟他们嚼起这夭族与白马教的舌根,只有坐下歇脚的那支商队,默默喝茶吃饭。商队里那带头的,可不正是当年的吴大老板?只是黑了也瘦了,看起来甚至还更年轻了些。
一会儿的功夫,众人口中的夭族已经从灭了几十家的门,变成过百家了。还有这个因果关系,夭族若一开始武功不高,那他们是如何灭门过百家的啊?若是劫掠百家后创的魔功,那前边靠什么灭门的?这才四年多,怎么夭族能以蛊害人的事,这群江湖人就都忘了?
不过吴大老爷虽然心痒痒,却坚持忍住了不问,不能让嘴给身子惹祸。
如今还是赚钱重要,可别在不必要的地方引了旁人注意。万一给当成夭族同党,那更是大大的不好了,虽然他确实是……
白马城
“哗啦啦!”这是金银饰物碰撞时发出的杂乱又有些悦耳的响声。
绑着松散发辫,穿着异域长袍,正靠在软枕堆里小憩的敖昱,闻声睁开了眼。
小月亮怀里抱着个蜜瓜,沿着长廊一路跑进了屋里,光着脚的。
这也是敖昱在这儿建得到处都是长廊的原因,地上铺着厚实的羊皮,更下头铺着铜管,热的时候走凉水,冷的时候走热水,小月亮实现了快乐的光脚自由——即使如此,他还经常偷偷光着脚跑到花园子里。
敖昱问他,他便天真地眨眨眼,答曰:“我忘了。”
对着那张脸,敖昱能怎么办?
他只能边埋怨,边给他穿鞋:“如今毒物皆在我控制之下,你自然无妨,以后我若是没了这能耐,你让虫子给咬了,岂不是你身疼,我心疼?”
一双比一双漂亮好看的鞋子,九色鹿与玉兔鞋许久不穿了,最近小月亮在最喜欢的是“福气”鞋。按照他们家福气做的,一双纯毛团鞋子。收拾鞋帽间可是奴婢们争抢的差事,他们就想去看看一双双精巧的鞋。
至于哗啦啦的响声,来源于他身上异域风情的银饰。小月亮喜银,胜过金,敖昱当年手搓饰物时,都搓的银饰。他喜在身上挂着华丽之物,但不喜欢弄一脑袋累赘。
大轿子上的金铃铛惹来小月亮的喜爱,完全是因为音色。
“晌午这么热还在外头跑,小心把脚烫出泡来。”
“我皮厚!”小月亮直接顶嘴,把瓜放在了敖昱跟前的小几上,“来,吃瓜!最大的一个瓜!”
确实是好大的一个蜜瓜,赶得上西瓜了。小月亮将瓜从中间一切两断,将瓜子倒进个大盘子里留种。两人盘着腿,一人半个瓜,用勺子挖着吃。
结果吃完了两人都有点哑,太甜了,吃的时候没觉得,吃完了方才意识到齁嗓子。
一人灌下去半壶茶,才算是缓过来。
“我们去年种的树,只活了六成。”蜜瓜吃完了,小月亮趁着嘴里甜,说些苦涩的事。
“应该换一种说法——有六成的树活下来了。”敖昱道,又倒了一杯茶,递给小月亮,“树越种越多,面积越来越多,小月亮,你管不过来的,咱们再补种就是了。”
小月亮的事情越来越多,最要紧的便是培育作物。原本似蜜瓜这种水果,是该排在后头的,可偏偏就是蜜瓜最争气,成了机缘巧合下的宝贝。
——它用的是本地瓜与豆藤嫁接,最初一共有二十株,小月亮也没给它们添加什么特别的引导方向,只是一代又一代快速催熟,查看它们的性状,就得到了两株苹果醋所说的神瓜。
其余小心呵护的,反而问题多多。
问题最大的,就是性状不稳定,三四代就严重退化,甚至直接丧失了繁衍能力,这显然是不成的。
他将时间更多地用在培育物种上,到各处草方格转转的时间自然大量减少。
敖昱的劝慰,小月亮并非不知道,敖昱也知道小月亮知道,但他只是需要……需要敖昱在这个时候的安慰。
“小笨蛋,不要总是将担子全都担在自己的肩膀上。”
“嗯……”小月亮伸手,敖昱立刻过去给了他一个抱抱。
夭族出关第六年,原白马、迩嘉、塔库勒等西域诸城,以及大半南方草原,正式建立白马国,国主白眉罗刹。
老白:“……”
显然他以为当个城主已经顶天了,没想到还能成国主。
敖昱需要一个中原面孔,同时还需要一个至少二十年内不会突然犯病谋反的人,老白在迩嘉当城主当得不错,几年下来也得到了臣民的爱戴,那干脆让他当国主吧。
敖昱笑嘻嘻问:“现在的境界,够高了吗?”
“够、够高了,很高了。”
“要找几个妃子,给你生孩子吗?”虽然他的仆人大多是恶贯满盈的恶人,但现在还没到他们送死的时候,敖昱也没有限制他们通过正常途径满足需求的想法,他们多在过去数年内婚娶,有人孩子都能跑了。
“大祭司,您需要我有孩子吗?”他虽然年纪大了,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很多男人七老八十还是有能力让女人怀孕。老白虽然是罗刹寨的老大,可他在色上并不放纵,早年间还曾娶过妻,不过如今妻子已经过世,也不知因何原因,两人没有后代。
敖昱思考了片刻,道:“别找小姑娘。”虽然立老白当国王有些儿戏,但白马国早期还是稳定些较好。
刚过两个月,老白便娶了个带着两个孩子的混血寡妇女商人,敖昱和小月亮亲自给他的婚礼赐福的。女商人把女儿带过来当公主,儿子扔在家里继承家业,可实际上她孩子还小,家业依旧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