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上(176)
所以,得到了陇西郡奏报的皇帝,气得直接将奏本扔了:“谁出的昏招!?”
找一群儒生质问他们忠义?皇帝都想问问那些儒生,他们自己有没有这些玩意儿?
这看起来虽然很像是朝廷的手笔,然而真的不是。他很想让这两位从哪来回哪去,但依旧严令当地官府,一定伺候好白马国的使团,别招惹。
“是当地的几个门派花钱请的儒生……”
皇帝:“什么门派?”
“都是些和祭祀巫蛊有关的,俗称跳大神的。”
“行了行了,别说了。朕知道了。”是他要问的,可臣子说出来了,皇帝又烦躁了。
可皇帝也知道,跳大神听着不上台面,其实这些人在底层的乡村,十分有脸面,甚至当地乡老都要尊称一声仙姑、神伯。
这些行当之所以要跳出来,因为陇西四郡现在的跳大神势力遭到了白马教的严重打压,毕竟白马教的“家仙”是虫王爷爷和豆瓜圣子,这没法比。
白马教也有既能跳大神,又治病驱邪的——巫医。
就是草原上的那群巫医,以及他们的学徒。本身陇西四郡因为靠近草原,人口和习俗都是胡汉掺杂的。敖昱依旧没将医术灌输给他们,他只是整理了草原有用的药草,加入原主薛拂惊所知道的药草知识,一些跌打损伤的治疗,再加入安全生育知识,写了一本《巫医手札》。
苹果醋评价:古代版赤脚医生手册。
大黑鱼说不著书立传,还是写了。
虽只是薄薄的一本,别看这玩意儿很简略,它在这个年代,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已经非常足够了,常见的伤病都在这上了。要不然呢?在这年代用草药治癌症?就算能治,药钱百姓也掏不起。能治的就治,不能治的,抬回家,该吃吃,该喝喝。
这群巫医虽然不通官话,又只会草原风格的跳大神,但背靠虫王爷爷,而且人家虎豹皮的袍子,人骨头的法杖,看起来很能唬人。更重要的是,人家要的钱少,相比之下,治好的人也多。
白马教进入中原刚刚两年,就在四郡底层民众与中高层商人中扎下了根,还在稳步扩张中。
现在,这两人是要在朝廷中发展势力吗?
众臣议论了半天,皇帝的收获是头更疼了。
毕竟归根到底,两个夭族是来朝贡,是来认爹的,这在一般认知里是好事,他一个皇帝不能不让人家来。
“陛下,凌侯在外求见。”
凌侯也跟着走了,却又回来了。
“陛下,臣想去见一见白马国的两位使者。”
“凌侯……朕是不会应的,此去太过凶险。”确实是该见一见这两人,但派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官去没用,必须是深知皇帝想法的近臣,这样的却也是国之重臣。
虽说夭族那两人既然是来进贡,就不会动手,但那两人的能耐太邪门,谁知道会不会见他们的时候没事儿,两人一走他们就嘎嘣死了呢?所以皇帝提都没提,大臣也都当不知道——皇帝畏惧那两人前来,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是要接见使臣的,万一让对方用了什么手段,真把他弄成药人控制了,那岂不是国家危矣?
凌侯在私下里提出来,皇帝十分感动,颇有种日久见人心的心情。
“陛下,其实此二人与朝廷并无恶意的。”
皇帝:“……”
凌侯同样一直关注着这两人,但他的角度有些不同,他是将两人看作后辈的,甚至于颇有些神交已久的感觉,当年他俩也算是合作愉快。旁人觉得凶险恶毒的,他觉得挺有趣。
一方面因为凌侯久经沙场,他对于死亡看得很淡,况且,夭族造成的死亡,全是江湖人。不让夭族杀了,这些人终也难逃一死,男儿昂藏之躯却终日只想着好勇斗狠,该杀。
凌侯是世袭的武将,家传的沙场武艺,他们最看不上这群窝里斗的——你便是成了个中原第一,你有个屁用?刀剑下杀的都是自家的儿郎。黑.道的更不是东西,祸害老百姓的杀千刀,凌侯抓着一个刮一个!
那位大祭司灭蝗灾,凌侯还没什么感想,他只是恰逢其会罢了。但当夭族出关的时候,凌侯便近乎佩服了。谁都没想到,他们会出关,可这样一来,确实两人便海阔天空了。
大丈夫当如是!
看皇帝一脸为难,凌侯道:“陛下,此二人仗三尺青锋,是为我晋国开疆啊。”凌侯很想问,怎么就没人注意到呢?这是一群晋人在关外立足了,若运作得好,未来这地方就是晋国的土地了。
“这……与我晋国无关吧?”
“无关他们就只在关外逍遥了,白马国的国书虽然有几分……夸张,但归附之心还是在骨子里的。”
没有皇帝能够拒绝开疆拓土的功绩,即便是这位年近四十的老成皇帝。他有一阵儿兴奋得脸都红了,可很快就恢复了。
“关外之地,蛮荒无礼之国。即便短暂占据,也于国无益。”皇帝摇了摇头,他觉得守不住,且晋国现在土地已经足够广阔了,把关外土地收进来作甚?年年给那边送救灾银吗?
凌侯在心中叹了一声:“陛下,臣只求一道建郡封王的旨意。”
这个王就不是属国之王,而是藩王了。把这地方给对方当封地,那除了一个名头外,封地的一切便都是藩王自理了。好处是不需要皇帝担心救灾粮了,坏处是皇帝也别打封地钱粮税赋的主意了。
皇帝沉吟良久,还是写了一道密旨,这道密旨是没有留档的,换言之,白马国拿出来了这道旨意,但晋国届时认还是不认,全由皇帝做主。
“陛下英明。”这对孙有芳来说,足够了。
他主要是想有个由头去见人,私下里的,没有太多眼睛盯着的,和对方聊一聊。能做成点什么当然好,做不成也无妨。
反正他都这把年纪了,成器的儿孙都已经有了倚仗,不成器的管他们死活?可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凌侯临走前,特意去了一趟南门大街。
一群权贵子女为了看胡旋舞,把人使团逼到了菜市摆摊,这实在不好看也不好听。言官为此告了几家人教子不严,皇帝申斥了一番。几家都派了管家前去道歉,请人家搬回去,事情才算结束——由此也能看出官员们对属国使者的真实态度,其实是瞧不起人家的,认为派个有身份的管家(并非奴籍,是本家的亲戚)去,就够了。
去了一趟之后,凌侯觉得,羊汤有点淡,但挺香的,胡旋舞是好看。
然后他就坐上马车,带着七.八个护卫,迎向了白马国使团。
乐希在外头绕了一圈,回来了:“为什么突然没人了?”他扑进大轿的靠枕堆里,把福气抓过来,放在手里揉。福气荤素都吃,手里抱着一颗桃子啃得正欢,被捏被撸被揉也依旧专注于吃桃子,鼓囊囊的脸颊不住蠕动,倒是让一脸无聊的小月亮笑了起来。
敖昱正歪靠着做一件荷包,乐希捏着福气,凑到了敖昱身边。
“在望南关的时候,明明还有胆子大到跑到驿站窥视的。我们新婚的时候,人也不少吧?”敖昱把针别在荷包上,微笑看着他。乐希一边念叨着一边眼珠乱转地思索着,“好像是在你说要招蝗虫回来后,就没什么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