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上(202)
可其他人却有法子证明这到底是金矿还是铜矿,因为有矿工号称偷了矿石出去,确确实实是金矿。若真是金矿,偷矿石的矿工,敢如此宣扬?
可偏偏,外人就是更信这个。
“整理行李,准备食水。”青石道人道,“去白马城。”
“师叔祖,这个时候去?”
“只能这个时候去,大和尚那时候,人家的架势都没摆开,如何过招?即便他不管不顾到了白马城,也是见不到人的。况且,也只有这个时候去,我们才有机会……”和白马城谈合作。他想一口气吃下佛道两家,即便成功了,也得肚胀胃撑上许久。
更何况还有武林盟与朝廷在一旁虎视眈眈,说不准是三家互损,旁人得利,没必要的。
金矿的消息以风一样的速度传到了感悟寺与清源宗。
原本在这两边不走的江湖人,都已经乏了,其实他们的闹腾,表面上义愤填膺,私下多数人都在用着拖字诀。想着等事情淡了,他们就回家去。他们各自的家中,也已经决定了下了新的领头人——在江湖上混的,谁能一辈子都恩怨分明?
原本再拖一拖,感悟寺和清源宗再说些好话,或者收几个弟子,这台阶就够他们下去了,许多人就能回去“等消息”“相信两尊是会给武林一个公道的”了。
可铜矿又变成金矿了。
大和尚先表态了:“诸位施主还请冷静!这是有歹人挑拨作乱!”
确实不对劲,可是,有当地的居民熬到羊齿岭,还真捡到狗头金了。至于说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人捡到,现在突然一下子这么多人捡到了?那当然因为过去没开金矿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的前任如此,他们也无法例外。
敖昱从来都不会认为一个法子用了太多遍,是没有新意的——吃饭用嘴,是一件没新意的事情吗?达到结果就好,钓着黄金的鱼钩甩了又甩,只要这些鱼还为了黄金而动,他就不会换饵料。
一些靠近陇西四郡的门派这次也“学精”了,他们一边依旧让人手在佛道两家闹着,另外一边开始组织起自己的人手出关了。甚至还有门派直接雇用了白马镖局,因为白马镖局现在也有客运业务,他们的大马车虽然颠,但也快。且随行的还有餐车,比自己带干粮舒服多了……
行动最快的,给各门派打前站的人,也真的捡到黄金了,这可是他们自己人的真实情况,还在等等看的人,顿时也行动了起来。
更多的门派动了。
关外羊齿岭的佛道两家都跑了,坍塌的矿洞进不去,但矿洞外,以及提炼矿石的作坊却都被洗劫一空。
其实各地的金矿也有不少,金店银楼里也多有黄金,但除了歹人,没人想去这些地方抢劫。羊齿岭的“金”矿则不同,从一开始刘家私运“金”砖的队伍和盗匪同归于尽,就给了所有人一种“我是无主之物”的感觉。
正因为是无主之物,那既是先到先得,又是能者得之。所以刘家偷偷摸摸,却让人先抢了商队,后灭了家族。之后佛道两家把矿占了,虽然当时人们听说是铜矿就多不在意了,可其实心底里多少有点不服气。这两家是以力、以势占的矿,失了义气。
如今又生波折,许多人觉得这羊齿岭的金子已经在他们心里上上下下了许多次,与他们十分熟悉了,莫名生出一种天命之感,总觉得自己若是不去,便是要让旁人都捡去了。甚至有在途中碰到的门派,甚至直接打了起来,短短半个月内,便发生了多起惨剧。
一直保持沉默的白马国突然在陇西四郡贴了告示,表示那矿确实是铜矿,不是金矿。
这告示非但没有让人冷静,反而让人越发不冷静了。
“阿昱,你好像是在炒豆子。”看完了今天新递上来的情报,乐希来找敖昱了,“一竿子杵到底,反而不会让这么多人脑子发热。炒来炒去的,豆子越来越热了。”
“这个比喻恰当。”敖昱拿出几幅画,“看,喜欢哪个?”
敖昱画的,是白马。现在白马国的旗帜上,还是南狼部喜欢用在旗帜上的白马。这个纹样的线条十分简略,可以理解为马,也像狼或龙。因狼部过去布料、燃料与绣线都缺乏,绘图者手艺不精等关系,大幅旗帜上的图案都会尽量简略化。
“这个有些呆板,这个怪怪的,这个……会不会有些太华丽了?”
“喜欢这个?”
乐希点头:“天马大概也就是如此了吧?”
“那就是它了。”敖昱点头,“对了,今天给你做了些好吃的。等一会儿,我去给你拿。”
敖昱出去了一会儿,待回来时,端着个炖锅进来的。
乐希还以为是什么炖煮的食物,见锅上还朝下滴水,顿时有点发愁,这么热的天气,不想吃太热的东西,但这是阿昱花了心思特意做的,又不能不吃,更不能少吃。他让真气在体内运转一周,给自己降降温,决定……
“凉的?哎?是酥山?!”
是冰激凌,但也能说是酥山的改进版本。
观眇宗世界,苹果醋提供的菜谱,敖昱给小月亮做过,这个世界在冬天的中原,曾经给乐希做过酥山,但在炎热的夏日,尤其是在关外,因为缺少稳定的冰,这还是第一次做。
“好吃!阿昱,你是怎么做的?”
“前段时间我买了些硝石,这是用硝做的。”
“那就是还能有其他冰食?”他吃得笑眯了眼睛。
“对,每天都有,且每天都不一样。但不能吃多,小心伤胃。比如这一锅,你只能吃四分之一。”
“……”这可是真有点把乐希打击到了,“那我慢慢吃。”
“慢慢吃可就融了。”
这控诉的小眼神,真是可怜又可爱,敖昱的唇角上挑得越发愉快了。
敖昱看着乐希吃着冰激凌变得越发红润的唇,一直在想,等他长大了……一定不能让冰激凌在他一个人的舌头上融掉。
敖昱将胳膊肘支在桌上,撑着下巴看着乐希。炎炎烈日,乐希比冰激凌要清爽宜人,却又比炎炎烈日还要热烈灼烧。敖昱看着,只觉得冰火交融。
把乐希看得从大口大口吃,变成了小口小口抿,还一直用舌头舔嘴唇,待敖昱的眼神越来越腻歪,他才终于意识到不是自己吃冰激凌吃到了嘴唇上,如此倒坦然了——看就看呗,反正也只能看了……
“乐希。”敖昱抬起了头来,从袖子里抽出一条纯白的棉质方巾。
乐希下意识就把脚一缩,他总是收着许多崭新的方巾,用来在各种情况下,给他擦脚和垫脚的。按理说这该是好事,可乐希就是觉得一看见方巾脚就怪怪的。
“是新的。”敖昱道,“干净的,没用过的。”
“所以……你要作甚?”
敖昱已经站起来,走过来了,乐希瞪大眼睛,都停下吃冰激凌了。
敖昱抬手,轻轻捏着他的下巴:“别动,我试一件事。”
“???”乐希正迷惑,方巾已经盖在了他的脸上,敖昱用两只手托着他的脸颊,乐希一怔,呼吸瞬间便不稳了起来,下一刻,他的嘴唇隔着方巾,感受到了一丝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