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上(194)
“噫~”想象了一下敖昱形容的这个场面,乐希嫌弃地撇了撇嘴角——这可是会很爆浆的。
【宿主,你……呃,算到刘家会被灭门吗?】
【他们决定发独门财的时候,日后会倒霉是一定的,但到底会是如何的下场,我并不在意。】
【了解。多谢解惑。】
大黑鱼把握大势……刘家“无意中”发现了铜矿,可以选择找合作伙伴,也可以选择上报,还可以选择闷声发大财。无论哪种选择,他们都只是让铜矿以“和白马教无关”的方式闹大的过程中的一环。
刘家自己的选择,让他们走上了绝路。
长舟郡的其他几家无耻贪婪,可刘家在长舟郡居住了数年,多少该知道邻居是什么脾性吧?
作为一直被排挤的外来户,真以为自己能捂住外财?竟然还拉回家里……就没一步做对的。他们既是死于邻居的贪婪屠刀,却也是蛇吞象将自己撑死。
苹果醋有一点点不信大黑鱼没猜到刘家的下场,他当时看过了从四郡搬出去的各家的情况,主动挑中的刘家,将情报漏给了他家。这十年来,刘家在关外的商队也一直受到其他势力的挤压,且他们到现在都没加入白马教,无论各方面都表现出坐吃山空的状态。
不过,苹果醋现在是以果推因,属于事后诸葛亮,所以都看得明明白白。可他很确定,大黑鱼一定最初就看明白了至少八成。但是,苹果醋这次没一张嘴就责怪大黑鱼。
他稍微明白了一点点“政治”到底是什么了。
这就是一头怪物。有罪的,清白的都被卷了进去,绞成了肉泥。
有天道垂青的气运之子,自然可以清清白白,不沾无辜地成为胜利者,天道总能让他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或者让他成为迫不得已的被害者。若没有大黑鱼,那苏萧悟不就会成为一个最清白的卑劣者吗?
【宿主,不需要回答。我就是想对你说,我想明白了一个词——慈不掌兵。】
一位合格的将军,不止要能冷静面对战场上的厮杀。还要在必要的时候,为了胜利,让其中一些士兵去死,因为一旦战败,死的就会更多。
统治者面临的抉择,只会比一个将军的更凶险。因为士兵至少还能说是当兵吃饭的职责所在,但统治者做出的选择,是让无辜百姓去死。明君和昏君的区别,就是前者在遇到逼不得已的情况时,能将低迷的国家拉拽起来,证明他之前的所为是值得的。让付出有所回报,昏君……则是一低还有一低深。
一个半的世界,虽然敖昱未曾为君,他的日子也比昏君还逍遥奢靡,但明君这个名头是能够安在他的脑袋上的。
不过,大黑鱼,你真的没回答啊?至少夸一夸我呀,一个字也好呀~嘤!
“我想去骑马。”乐希在敖昱怀里躺了一会儿,道。
“那我们就去。”
他们拉着手,用轻功一路飞出王宫,又踏着树梢,飞过如今一眼望不到头的树林。两人在林子里停了下来,摘了几枚沙枣。
敖昱兜着沙枣,乐希搂着他的腰,带着他飞掠。最终在一处驿站停下。
因为大祭司和圣子爱到处乱跑的性格,他们俩不一定认识所有白马子民,但白马的子民一定认识这两张显眼无比的脸,尤其是他们圣子的脸——白马国都传,圣子该是白马神爱上凡人的女子生下来的,这样的俊美,不该是人间能有的。
驿丞快速牵来了驿站最好的两匹马,敖昱和小月亮便骑着马朝着太阳落下的地方追去。
“阿昱,待这儿的事情做完了,我们再去更西边的地方看看,好吗?”
“去看家里不用穿鞋的国家?”
“嘿嘿~”
“其实我最近在琢磨造船术。”
乐希:“嗯?”
苹果醋【!】
“我想去营州(辽东)看看。”
苹果醋【!!】
“那里虽然寒冷,但是有巨木。在京城见到了东瀛与句利的使臣,东瀛虽然土地贫瘠但适合作为远洋的补给点。句利能种水稻,且收获颇佳?营州虽然寒冷,但跟他们的天气应该差不多吧?那也能种水稻。我后来和句利的使者聊了聊,他们句利也是产铁的,武器可以在当地制造。若能占据句利,恰好以其为踏板,进入东瀛。”
苹果醋【!!!】
大黑鱼一说话,苹果醋就过电……
高压电的电。
大黑鱼可是修仙世界出身,他原世界以及上一个观眇宗世界的世界地图,和江湖世界完全不一样。目前的江湖世界甚至还没有清晰的世界地图,大黑鱼没有后世的经验,完全是根据商人带来的各种零散的消息,以自身的经验做出的战略总结。
苹果醋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他想敲开大黑鱼的脑壳,看看他脑花到底长什么样的?
苹果醋翻出过去的资料快速浏览了一下自己过去的宿主,曾经还觉得小可爱们都很可爱,现在觉得,这不是小可爱,这是一群小傻瓜吧?行事还不如上个世界刚救回来的小月亮。
总在摇旗呐喊的他,也是小傻瓜之一。倒不是智商上真的有问题,只是格局的差距。大黑鱼看大势,高屋建瓴,小傻瓜们只知道挖墙脚,刨狗洞。苹果醋捂脸,可是让他现在换一个宿主,他也没办法给新宿主支大黑鱼的这种招。
“要打海战?!”乐希快乐的声音惊动了苹果醋,战斗狂魔的注意力显然不太一样,“斯波那边也有海商,只是咱们这边还没有大港口,等内附的时候,放弃白马国,要一块适合建港口的沿海土地?要不然就要句利?”
敖昱笑道:“没那么容易的。晋国之前各朝,也曾有征句利之行。但都未能将其占领。占营州,再占句利,至少也需要五十年打底。从营州再出东瀛……又要五十年打底了。所以,占了营州,咱们就去西边吧,其他的留给下一代,看他们怎么办了。”
苹果醋躺平平,盖被被。
他已经感觉不到电击,彻底宕机,蓝屏一片。
“咱们是会从西边回来的,那时候营州也发展得差不多了吧?”
“营州冷得要死,你可得一直穿鞋。”
“穿就穿!”
“好战的小笨蛋。”敖昱刮他鼻子。
乐希得意地张开双臂,只用双腿控马,让马儿一个劲地朝前跑,嘴里还大喊着:“好战必昌——!”
敖昱无奈地摇了摇头,骑马追逐而去。
两人一路跑出了草方格,跑进了戈壁,天已经彻底黑了。即便本地人,这时候也该立刻转身朝回走了。夜里温度会骤降,且夜深了,夜晚将会成为狼群的世界。
但他们这两个本地人,显然是不怕的。
在戈壁里铺了一条羊皮毯子,两人枕着彼此的手臂,盖着彼此的衣裳,听着狼嚎,看着漫天的繁星……
“讲故事。”乐希扯敖昱的袖子。
“从前有座山,山上住着一头老虎。一天,有个道士受伤躲进了山里。老虎闻着血腥味寻了来,道士便道‘老虎爷爷,你若不吃我,我就助你成妖,让你有一日得道飞升,不再受这畜生道之苦。’老虎嗷呜一声,把道士给吃了。”
“啊?”乐希扯袖子的力道加了点,若故事就这么完了,他可得扑上去挠阿昱的痒痒肉。
“它是老虎,又不是开了灵智的妖怪,听不懂道士的人话,自然是只知道吃饱肚子。但这道士的血肉有几分灵气,老虎吃了他的血肉,反而开了灵智,开始修炼。一百年后,道士转世成了书生,外出赶考时宿在庙里,有个壮汉与他同宿,两人一边烤火,这壮汉一边给他讲了老虎吃道士的故事,待他讲完,壮汉的人脑袋变成了一颗老虎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