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降维(45)
异国的青年惊讶地笑起来:“您也听过这里?那是我父亲的封地,我从小在那里长大。”
他说得轻描淡写,万昌明的鼻息却猛然粗重起来,一股热血涌上了脑袋。
他父亲的封地!那就是洛林公爵了!
虽然是个公爵,但这种公国独立自治,与国王也没有什么两样了!尤其是洛林公国还是实力强大继承了数百年的封国……
这人是洛林公国的继承人之一?如果能和他交好……
万昌明忍不住上前了一步:“洛林阁下,我叫万昌明,您也可以称呼我查尔斯,您是要在魔都定居还是游玩?我家在魔都姑且算是有些脸面,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作为东道主负责您在魔都期间的一应衣食住行……”
万昌明长了一张英俊潇洒的脸,不像是此时大多数劳苦民众佝偻着腰,也不像多数沉迷鸦片的富裕男性一样瘦弱猥琐,他身形高大挺拔,正是最为洋人推崇的健康形体,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的时候,颇有温文儒雅的绅士之风。
一边的兰因不自觉地蹙起了眉头,凌厉的五官拧起来,空空如也的手指藏在衣袖里,神经质地捻动着,似乎是对于手中的空荡难以忍受。
有文森特·洛林这个身份在,连带着兰因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情招待,倒不是说之前万家就有多慢怠兰因,但是处处细微周到的照顾和带有敬畏意义的侍奉是不一样的。
乔昼婉拒了他正厅开宴的邀请,坚持自己只是陪兰因来的陪客,不能这样兴师动众,但万昌明还是坚持陪着乔昼和兰因吃了晚饭,而他们身后就是隔着七少爷尸体的屏风。
这顿饭吃的万昌明脸色发青,饭菜都很可口,毕竟万家厨房里也有请西餐厨师任职,但是有哪个正常人可以在房间里还有一具尸体的情况下快乐吃饭啊?
不对……好像在场四个人里,除了他以外的三个人都觉得这没有什么别扭的。
宿宿和那个兰因是入殓师姑且不论,为什么出身贵族的洛林阁下也能这么……不拘一格?!
万昌明□□着用笑容拌饭陪坐到了最后,原本还想留下来陪着入殓师一起守夜送魂,但被兰因毫不客气地拒绝了,这次万昌明没有和兰因争执,迟疑了片刻就离开了,倒是桑宿宿,以自己也是入殓师希望能送一送七少爷的理由留了下来。
这回兰因只是看了她一眼,没有吭声。
好与不好都是对比出来的。
可能是肢体残缺的后遗症,疯医生极其畏寒,棺木放在空旷些的堂屋里,前面点了两个火盆,乔昼相当自然地占据了一个火盆,微微侧着身体烤手,兰因注视了他的手数秒,低下头去做元宝纸扎。
桑宿宿左右看看,很自觉地蹲到了另一个火盆边上,也开始动手做元宝。
只是她做着做着,就忍不住瞟向了身边。
“那个……”她终于忍不住,小声问,“洛林……先生?您烤火不摘手套吗?万一被火撩到了……”
兰因抬了抬眼皮,耳朵竖了起来。
医生翻转着手,让火焰的热度烘着冰冷的皮肤,半晌才笑起来:“啊,这个,我手上有些不太好看的小伤痕,还是不让淑女看比较好。”
桑宿宿敏锐地察觉这个话题可能不是很合适,迅速闭上了嘴,转而去偷瞧她的偶像。
她的偶像一双手生得完美无瑕,银纸在他手里翻飞如蝴蝶翅膀,顷刻之间就折好了一只滚圆丰满的元宝,细细篾竹条弯折扭曲,三两下叠出骨架,彩纸白绸从他手中流水行云似的淌下来,变成宝树华车,看得桑宿宿眼瞳放大,激动难耐。
这、这就是魔都最厉害的入殓师的本领吗?
纸扎元宝都是入殓师的基本功,但从基本功中更能看出入殓师的本领究竟如何。
桑宿宿看着看着就看入了迷,不知不觉停下了手里的活,专注地盯着兰因的动作瞧。
看见一个飞速掠过的动作时,桑宿宿一震,张嘴就要惊叫起来,下意识想问这是怎么做到的,一抬脸就看清了那双狭长的凤眼。
手里翻出了花的人双眼放空,神情严肃,视线时不时瞟向火盆上还在慢条斯理翻动的手,显然对此在意极了,又不肯出声询问,一脸的心不在焉,手上动作仿佛全凭本能。
本能……这居然算是本能?
桑宿宿的心像是被扎了一下,忽然失去了方才兴致勃勃观看的兴趣,闷闷低下头自己做起来。
落在自己手上的视线一点也不加掩饰,乔昼当然不会发现不了,但他实在懒得应付兰因,刚好兰因也不是会主动问的人,索性假装不知道让他憋着好了。
乔昼有些惊讶的是,万昌明居然知道洛林公国。
很多影视剧小说的二次创作里,都会借用现实存在的国家和历史背景,《第三大楼》里也借用了不少历史事件,按照文森特的背景设定,说不定他的身世真的脱胎于现实中的洛林公国。
但是没想到,万昌明也知道洛林公国……是《魔都诡事录》里也借用了洛林公国吗?
对于一本民国灵异言情小说而言,这世界观设定的还挺完善的,也意味着他以后要更加小心才行,这次是万昌明显然没真的见到过洛林公国的血脉,才被他三言两语蒙住了,万一以后真碰上了见过正主的……那岂不是当场露馅?
乔昼深深地进行了自我反思,忙里偷闲还朝兰因笑了笑,惹得对方更加纠结。
一间房三个心思各异的人,一时间居然也算是和谐。
第35章 幽都夜行(十四)
万家有自己的祖坟,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家仆们就抬着棺材出城下葬了,主持葬礼的是长兄万昌明, 死者的父母从头到尾都没有露面, 一行人撒着纸钱打着白幡踩着混杂晨露的泥巴路上了山, 又快手快脚地起坟立碑,一切结束下得山来时,天边的太阳只爬了一半。
兰因双手拢在袖子里,和他们跑了一趟,这也是算在工钱里的, 因此他跟得没有任何疑义。
而在他们下山后, 从另一条小路拐出来了几个人,肩上扛着锄头铲子, 鬼鬼祟祟地摸到了新立的坟前。
“真、真要挖?”
几人蹲在墓碑前,脑袋凑在一起,四周的环境凄清,连鸟叫虫鸣都几不可闻,冰冷的晨露打湿了裤脚, 粗糙布料贴在脚踝上,带来酥麻黏湿的触感。
“宋叔来找我的时候也很匆忙,他说搞清楚万家的事说不定就能出去,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年代,但是总归没有别的办法好想……”
压低了声音对他们说话的女子赫然正是被乔昼诓进诊所的姚鹂, 她和钟期三人接上头后胆子也大了不少, 而找到了同伴和据点的钟期几人也开始冷静下来寻找出路。
能第一时间想到假扮乞丐混入原住民中的人当然不是傻子, 钟期从诊所里翻出几身勉强合适的衣服换下了乞丐装, 和两个朋友走街串巷收集信息, 晚上则睡在诊所地板上,倒是比朝不保夕的前几天安逸了许多。
一个多小时前,天色渐渐变亮,钟期起了个大早出去买早饭,等他回来,就听说那个宋成功来过了,叫他们赶紧去城南,跟在万家的送葬队伍后面,把他们新立的坟挖了。
钟期听姚鹂转述这话,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说什么好。
姚鹂和他们讲过《魔都诡事录》的大致剧情,如果他们真的是掉进了一个小说世界里,那么按照常理推论,出去的办法或许有两种,一是等着剧情推到完结,然后这个世界自然消散,二是努力破坏剧情,最好把剧情破坏到它妈都不认得它,说不定这个世界就崩溃了。
第一种方法他们走不了,因为据姚鹂说这本书时间线拉的挺长,目前已经写到十几年后了,他们根本等不了这么久。
至于第二种办法,他们又不是很敢用,周围这些来来去去的人都是披着人皮的怪物,钟期可是亲眼见过它们怎么露出血盆大口将一同逃命的无辜者拖走的。
目前看来只要他们安安份份地假装原住民混下去,怪物就不会盯上他们,可是要做了不符合身份的事,那后果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