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38)
现场气氛超热烈。
那些跑来看现场的观众们可能根本没意识到什么问题,她们是真被撩得很激动了。
在她们眼中,主唱太好看,吉他手也帅,鼓手看起来超卖力气,贝斯手有点儿腼腆可那么也努力地在弹奏着。他们和别的团真是一点儿都不一样!
别的团每次上节目都仿佛神游(假唱又不需要卖力气)。
只有他们这个团是全程不划水地敬业表演,认真到感动英国,太棒了!
然而,这一刻……
他们不是乐手,他们是演员。
——玩得开心吧,吉米?
——God,I'm good!弹吉他,我一定也是最棒的!
——哥们,清醒点儿,你拿的那把吉他根本就没声。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章的梗来自绿洲乐队OASIS,他们在假唱节目中,搞过一回主唱和吉他手换位的操作。
PS.英国人其实挺擅长自黑的,搞不清楚他们脑回路。他们早年有个收视率很好的音乐节目,但制作人就是要求假唱,属于大家都知道是假唱,但还要继续表演假唱的类型。于是,有很多歌手不高兴,他们开始在节目中假装各种露陷,到有声音的时候,故意闭嘴什么,吉他手全程梦游,应付地拨两下什么的。
最绝的除了主唱和吉他换位外,还有一个是主唱不拿麦克风,拎着一束玫瑰(好像是玫瑰,记不清是什么花了)上台认真地表演了‘我没麦克风也能发声’绝技的。
尽管如此,腐国人的娱乐精神挺强,好像还是很喜欢那个节目的,这个节目从七几年一直活到06年,06年被取消了每周五放的模式,依然还能保留着圣诞专辑,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
PS.资料不全,以上科普有些有我理解和猜测成分,可能有错误,请见谅。
第42章 一张专辑
这事说起来好笑。
但仔细想想,可操作性确实很强。
毕竟,行星乐队虽然一直在不停地演出,也上了一些节目进行曝光。
可在这个时期,他们的演出尚且局限在伦敦和利物浦这两所城市一带,去的电视节目也只是一些影响力不高的小节目,至于取得的成就,也仅仅是发行了两张单曲唱片。
所以,人们对乐队的认识程度,还不足以支撑他们能分辨出每一个成员。
而在信息并不发达,也缺乏交流的时代中,哪怕是发现‘金发主唱跑去弹吉他,黑发吉他手拿着麦克风开始唱歌’的一部分歌迷,也想象不到其中的问题,或者说,谁又能想到乐队居然敢在这么重要又大型的节目中玩这一手?
所以,绝大多数歌迷反而一脸惊喜地看着电视,单纯天真地嚷嚷着:“上帝啊,吉米居然还会弹吉他,他真有才华!”以及“没想到兰斯不弹吉他,唱歌也好好听啊!”
接下来的发展,有点儿类似<皇帝的新衣>现实版。
终于发现真相的节目组不能把假唱这事直接放明面上,自然也就不好意思去指责乐队说:“你们怎么能不按规定假唱呢?”
同样的道理,埃布尔也没办法主动去和节目组道歉说:“对不起啊,我家那个倒霉熊孩子乐队没按要求去假唱。”
双方保持了一种古怪的默契,不约而同地保守着共同的秘密。
他们全都沉默着,仿佛这件事从没发生过一样。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该知道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这事。
一部分乐坛的前辈们,尤其是那些也玩摇滚,现在虽然开始修身养性,但本质还是老流氓的前辈们在知道这事后,都对这个节目组的倒霉遭遇十分地幸灾乐祸,并且,还嘻嘻哈哈地在私下里愉悦地表示:“他妈的笑死人了,真想会会这四个混小子!”
很难说清这支乐队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他们身上就像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特别讨人喜欢,哪怕整天胡作非为,也常常让人无法抗拒。
与此同时,尽管他们桀骜不驯地偷偷恶作剧了<流行之巅>。
可这个重量级的电视节目依然帮助他们正式出现在了全国人民的面前,使得很多人知道了这个乐队,并在还没真正接触到他们的音乐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四名成员格外亮眼的外貌。
这一年,主唱詹姆斯终于十八岁了,可以不用蹭别人的烟抽,而是光明正大跑去买烟,也不怕被警察查身份证了。但他身型还没太长开,依然有些单薄,加上运动量大,每天都闲不住,精力旺盛到连日常走路都要蹦来跳去地不消停,哪怕吃再多,也胖不起来,握麦克风时,手腕细得像是能被折断一样。在这次的‘模仿秀’活动中,他假扮自家吉他手假装高冷严肃,可偶尔一个搞怪的小表情立刻露馅,那种眉飞色舞、鲜活又明艳的感觉,绝对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至于比他大一点儿的吉他手兰斯,那是公认最好看的人。甚至,在这时候就已经有歌迷开始偷偷喊他‘美人’的外号了。他黑发蓝眼,五官精致,高高瘦瘦的衣架子,外加天生英伦气质,单看外表不看内在的话,温文有礼又举止优雅,绝对是最符合大众审美的类型(由于他快一米九的身高,经常会把也有一米八的主唱衬得像个矮子)。平时低调不理人还好,结果这回一学自家主唱朝着观众飞吻,立刻涨了一波粉,只是大部分可能都是颜粉。
鼓手鲍德温是全团最壮的一个,但没什么攻击力,属于沉稳类型,敲鼓时,偶尔能看到他激情的一面,可日常却很温和,还有些腼腆,有一部分群体大概会喜欢这种男人,安全感超强;
贝斯手西奥是个永远的中二少年,经常把自己搞成非主流杀马特,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hold住那种糟蹋的,所以,他长得一点儿都不丑,只是审美堪忧。而这次‘模仿秀’中,他模仿鲍德温敲鼓的缘故,难得地换了服装,自然也就露出了相对不出色,却也眉清目秀的外貌。
总之,四个好看又不同风格的人组合着出现在屏幕上。
对很多人来说,那真是很难抗拒的诱惑。
从节目播出后,Mixer唱片公司内部空气中就盈满了某种可以称之为激动和兴奋的元素。
这时候,透过一些数据来看,整个公司所有人都开始隐隐地猜到,他们这回是真得要推出一个大热组合了。
太棒了!
要知道,在经济效益不好的年代里,一个大热组合往往能救活一家公司,让成千上百的职员们不失业、有饭吃。尽管现在大家没处在经济效益不好的年代,也不用担心失业没饭吃的问题,可一个大热组合的出现,依然会给大家带来极大的收益。
为了稳固这种成果。
公司几乎调动起了所有能调动的资源,全力去推着行星乐队往前走。
作为签下乐队的直接负责人埃布尔更是扬眉吐气,彻底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但他没有就此停下脚步,反而打铁趁热地借助公司的帮助,终于搞定了之前那位负责巡演的负责人,如愿以偿地把行星乐队塞进了那场大型全国巡演之中。
但还有一个问题是……
在巡演之前,出于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想让乐队先把专辑给录出来。然而,这样一来的话,留给行星乐队用来制作整个专辑的时间,加加减减也就只有不到四周的时间。
“不可能,时间太赶了,我们做不完的。”
那位差不多已经快成了乐队固定搭档的音乐制作人拒绝地说:“我承认你之前单曲唱片的事干得不错,小子!可专辑没那么简单的,你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搞定它!”
并且,他语重心长地劝说着:“听我说两句,小子!千万别被外界的浮华迷了眼,也别信唱片公司天天忽悠你们赶快出专辑的那些鬼话,他们一心只想卖专辑捞钱,根本不会认真去管你们的死活。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什么新鲜事,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见得多了。很多乐队的头炮和你们一样,也曾打得挺响亮。可他们就是太急于求成,加上周围人不负责任地煽动,最后反而没稳住局面,搞出了一堆烂玩意儿卖不出去,自毁前程,也失去了歌迷的信任和爱戴。你们还年轻,也还有时间,没必要过早地透支自己,音乐质量才是决定胜负的一切。”
他说得句句在理。
可有些道理往往是针对那些平庸之人的。
兰斯一向自负地认为自己是个天才。
而且,他还有点儿那种艺术家的固执脾气,认定了就不听劝,争强好胜,一向都迎难而上,从不会在机会来临前选择放弃,所以,执意地坚持着说:“试试吧,只当是赌一场。如果做不出来,我再放弃也不晚。”
于是,所有人加上那名制作人就都得陪他一起发疯地工作。
没真正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会知道兰斯本质是多惹人烦的。
他强迫所有人陪着他熬夜工作。
大家从傍晚开始,一直录到早上五六点。
詹姆斯清楚地记得,那天,当他第N次唱完最后一段的时候,太阳都升起来了。
清早的阳光明亮又暖和地照进室内,可他却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只想躺下好好睡一觉。
可兰斯那混蛋还是说:“不行,这一句的音不准。”
他一边琢磨,一边提要求:“听起来不是我要的感觉,你再唱一遍。”
詹姆斯都快想哭了。
后来,他发现‘再’这个单词经常被用到自己身上,以至于每次做噩梦的时候,都是兰斯各种的‘再吹一遍,再叫一遍,再唱一遍,again,again,again,again……’翻来覆去,魔音贯耳,永无休止。
然而,在其他人眼中,这两人却是自成天地,默契得不可思议。
因为有时候詹姆斯不仅仅要录自己的那部分,还无形中要帮兰斯充当着翻译的角色。
鲍德温后来回忆说:“他们俩之间好像有一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兰斯有时候录着录着,会突然来了新的灵感,之后就会转过来对着我们说,这里改一改,接着哼了个调子。因为那是他突然想到,所以经常哼得乱七八糟。再加上,你们也知道的,兰斯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的嗓子和弹吉他技巧一向是成反比的。懂吗?我和西奥回回都听得一头雾水。可西奥每次问吉米说,你听懂了吗?吉米却会说懂了啊,挺简单的。然后,他自然地给我们重复唱了一遍。哦!我们这才搞懂了,试着按新调子改了改。”
争分夺秒的高强度工作,不可避免地也影响了整张专辑的风格。
如果有对音乐极端敏感的人应该能清楚地感受到,专辑中每一首歌的旋律都那么紧迫感十足,主唱的歌声透着烦躁和怒意,鼓声经常沉闷地咚咚咚响起,贝斯声带着激烈的怒火,吉他声也是快速又猛烈,他们就像是在被什么追赶一番,焦虑不安又奋力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