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3)
“……所以?”
“我能不能去唱歌?”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
老爹和老哥都近乎茫然地看着他。
然后,林德疑惑地提出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唱歌也是一份工作吗?哪里招聘?周薪给多少?每天工作多少小时?有假期吗?”
好问题!
詹姆斯挺想现在就去天堂问问上帝的。
把唱歌当职业这种事根本就是异想天开。
对,也许正如天使所说的那样,他有天赋,可天赋又不能当饭吃。
难道要用人间数十年的光阴来换取死后天堂的一份工作吗?
不了!不了!
詹姆斯很快就明智地用一句‘我只是开个玩笑’结束了这个和家人的短暂对话。
他重新思考工作方面的问题,考虑到前世做汽修工的丰富工作经验,决定给自己定一个初期小目标,按照老路线,去修车厂当学徒工,然后早早出师,努力工作,再攒钱开个修车厂当老板,假如发展顺利,还可以搞个全国连锁什么的。
“不行!”天使说。
在第二天,他在前往修车厂的路上,被拦住了。
“你不是说回天堂了吗?怎么又来了?”詹姆斯困惑不解地问。
“我如果不来,你就又去做汽修工了吗?”身高快有两米的巨型壮汉天使特别生气地说:“我耗费精力把你带回十年前,不是让你在未来当修车厂老板的,天堂没有汽车,也不缺修车的。”
“嗨,别抗拒新鲜事物啊!其实你们真的可以考虑引进一下汽车,总用翅膀来回飞多累啊。”
詹姆斯貌似诚恳地给出了建议。
可天使完全不懂什么叫调侃。
他照旧皱着眉,正经、认真又耐心地解释:“我们飞得很快,还可以瞬移,比汽车强很多。“
在魔法系和科学系的大比拼方面,詹姆斯自认没有发言权。
所以,他放弃那个话题,转而望着眼前这个较真的天使,有些自暴自弃地犯浑说:“得了,你饶了我吧!我是不可能去唱歌的,你好好回天堂过日子,别瞎掺和人间的事了。我命中注定是要当修车工的,我喜欢当修车工,你可以走啦。”
“你明明不喜欢当修车工,为什么要撒谎?”
天使露出了费解的表情:“你命中注定要当个歌手。而且,你心里不是这么说的,你根本不喜欢过期机油黏在手上脏乎乎的,也不喜欢日复一日地干同一件无聊事,应付一群不认识的无聊人……”
“我心里?天使都会读心吗?”詹姆斯吃惊地问。
“一点点儿,但事实上,我能看到你的灵魂……它,它很漂亮。”说到这里,两米高的肌肉壮汉居然露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少女系表情。
詹姆斯顿时感觉不自在极了,没人喜欢被看穿。
可与此同时,他发现自己和这只天使有点儿严重沟通障碍。
对于人类来说,工作就是工作,是养活自己的方式。毕竟,人总不能因为工作很狗屎、老板是坨狗屎、未来要干一辈子狗屎、还要和一群狗屎同事打交道就彻底放弃养家糊口吧?
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似乎没办法理解这一点儿。
这只天使依然表情无辜,安静耐心地望着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再次露出费解的神色:“人类太复杂了。”
他有些搞不懂地感慨着,又嘟囔了一句:“算了,说不清楚。“
于是,在詹姆斯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白光又一次淹没了他。
这就非常艹蛋了!
能想象吗?
詹姆斯重新回到了那间卧室里。
他仓皇地打开门,下楼梯,混蛋老爹和老哥坐在沙发里抽烟喝酒,看着电视机嘎嘎大笑,同样的对话,厨房里同样的黑暗料理。
唯一的不同在于……
这一次,詹姆斯吸取教训,没把病号饭倒进垃圾桶。
可蠢货哥哥林德兴致冲冲地跑过来说:“快吃,我特意为你做的,做了半个小时。”
詹姆斯这时正被天使的骚操作闹得心烦意乱。
他真心实意地不想再和哥哥吵架,就勉强自己吃了一口,但实在没忍住,还是吐了。
林德就又一次抓狂了:“艹你妈啊!你故意的对不对?你故意的对不对?你就是这么对待你亲哥的劳动成果吗?”
老约翰在客厅咆哮:“他妈的疯了吧!林德你想艹谁?那也是你妈!”
噩梦!
噩梦!
噩梦!
詹姆斯才是快疯了的那一个。
因为接下来,他进入了一个死循环。
每当他想去做点儿别的什么工作,那个见鬼的、讲不通道理、又蛮横固执的天使就会立刻出现,把他重新移回到这一天,让他重新做出‘正确’的职业选择!
在接近五十次循环后,詹姆斯从坚强不屈到好言相劝再到咆哮叫骂,最后终于认命屈服。
他第五十一次回到那间卧室中,整个人崩溃又抓狂地朝着天花板大喊大叫着:“好吧,你赢了!滚吧,混账天使,滚回你的天堂去!见鬼的,我他妈的去唱歌!去唱歌行了吧!”
那个该死的天使始终沉默着不坑声。
但说不好又躲在什么地方暗中偷窥!
詹姆斯气得混身发抖,近乎暴怒地拉开门,气势汹汹地走下楼,不用林德招呼就主动去厨房找那个该死的病号饭。
然后,他又一次把盘子狠狠拍在了混账哥哥的大脸上,挥着手臂吼:“五十次!足足五十次!我每一次都不想和你吵架,你他妈回回都能找到理由给我添乱、和我吵起来,就他妈的为了一份屎一样的饭!五十次,你和我吵了五十次!想吵架是吧?那就来啊!来啊!”
林德懵逼地看着弟弟,一时间居然被镇住了。
他抬起手抹了一把脸,难得地结巴了一下:“这,这是怎么了?”
约翰老爹同样很懵。
他放下刚拿起的报纸,和大儿子面面相觑,迟疑地回答:“也许……就业压力太大了?”
第4章
尽管答应了那个该死的天使。
可实际上,詹姆斯对歌手这职业毫无概念。
自古隔行如隔山,突然让一个曾经的汽修工转行去唱歌,大概只有三流小说才会这么没逻辑地瞎编。而且,更让人心烦的一点是,他还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告诉亲爹和亲哥这件事,总不能对他们说:“我不去工作了,天使喊我去唱歌。“
假如这么说了,老约翰和林德肯定会呵呵他一脸,摩拳擦掌地问:“天使?吉米,你见过恶魔吗?”然后,给他来一顿巨疼的混合双打。
所以,他只好每天假装对爸爸和哥哥说去修车厂当学徒工。
可实际上,在走出家门后,他就孤单地四处找能唱歌的地方,以及能通过唱歌赚钱的工作。
在无所事事了三天,又想放弃的时候……
一张乱贴在窗户上的小广告突然被风吹落到了他的脚下。
这就像是命运的关键转折点儿。
后来,詹姆斯非常怀疑是某个天使的杰作。但在当时,他压根没想那么多,条件反射地就捡起了那张薄薄的纸,也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上面写着:诚招乐队主唱。
感谢英格兰普及的基础教育。
半文盲的詹姆斯好歹认识这几个简单的单词,但问题是,应聘一名乐队主唱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基于不懂就问的原则。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随手拉了一个看起来很懂的路人打听起来:“嗨,兄弟,你觉得怎么才能当个乐队主唱?”
这个后来在他记忆里已经面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给出了一个相当绝妙(讽刺)的回答:“长得好看,能装逼,会唱歌,什么乐器都不会,又不想一个人傻逼地站在舞台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条都符合,这不正是给我准备的活儿吗?!”
然后,他就愉快地跑去应聘了。
那名随口乱说的路人事后很可能以为遇到了一个疯子,或者好忽悠的傻子。
可詹姆斯其实是在用这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方式给自己打打气。
现实有时候就像片沼泽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沦,就要尽可能地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一点儿,起码不要那么无趣。
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时光,也许确实没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这十年里,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大概就在于成熟的人生态度了——面对艹蛋生活的超高容忍度、永远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以及……日渐加厚的一层层脸皮!
接下来就是去面试。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资料,但在互联网还没普及的十年前,再怎么努力翻阅报纸、杂志,也很难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后,他心大地决定凭天赋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那是一场很简陋,也不怎么正式的面试。
面试官是两个年龄不大、经验也不足的年轻人;面试地点是在一所小学的空教室里,这所学校下午低年级会放假,空下来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詹姆斯起初以为会有很多竞争对手。
可实际上,来面试的只有他一个人。
“成了,十拿九稳。”他兴奋地握拳对自己说。
但糟糕的是,在面试一开始,他才说了一个自我介绍,其中一名面试官就认出了他。
“见鬼!吉米莱蒙,怎么会是你这个白痴?你怎么会来面试主唱?”
“别叫我吉米,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我为什么不能来面试?”詹姆斯条件反射地回了一句。
接着,他重新抬起头,一边打量那名认出自己的面试官,一边在脑袋里翻找久远的记忆。
翻找的过程很快。
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他就近乎震惊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兰斯温菲尔德?你怎么会跑来玩乐队?”
“对,没错,是我。我想玩就玩了,这是我的乐队。”兰斯温菲尔德简单地说。
然后,他又很狐疑地问了一句:“我怎么不记得你以前当过主唱,还经验丰富?”
“因为我一向比较谦虚,从不四处炫耀。”詹姆斯谨慎地回答。
“少扯淡了,你就是个白痴!”兰斯的唇角不由自主地翘起来。
“咳,反正来都来了,你一时半会儿也招不到别人,就让我试试。“
詹姆斯不爽不忙地继续厚着脸皮自荐:“反正你瞧,这儿也没多少人来应聘。”
“可我宁缺毋滥。”兰斯嘴硬地说。
但其实给个机会也没什么,他只是……
别看他们互相认出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