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22)
詹姆斯:“不用了,混蛋。”
[Our kid]
詹姆斯对‘林德态度前后转变的原因’很好奇,一直追问鲍德温是怎么做到的。
但鲍德温却说:“我什么都没做,最后是兰斯和他谈的。”
詹姆斯更好奇了。
可不管是林德,还是兰斯似乎都没打算和他来一场谈话,解释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而林德也要加入巡演队伍这件事,又让詹姆斯暂时顾不上追究原因了。
他不明白林德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明明和乐队中的大家完全不一样。
这么说吧,行星乐队是个狂热者聚集地。
乐队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愿意为音乐付出所能付出的一切,所以,在他们看来,抛家舍业,孤注一掷的巡演行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对于现实主义的林德来说:这他妈真不是什么邪教组织吗?
在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习惯生老病死一辈子不离开家乡,过本本分分的生活。
可现在,一群半大小伙子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抛弃稳定的工作,花着自己辛苦攒下来的钱,居无定所地去各种陌生地方流浪,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吗?
所以,支持他加入到巡演乐队中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他(Our kid)在这里,那我也在。
詹姆斯对此有点儿感动,也有点儿不安。
他不喜欢亲哥为自己去做不愿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执己见,没办法劝他改主意。
作为独生子的兰斯半点没有这份兄弟情打动。
他的反应直接就是:“林德莱蒙就是个变态吧!听说过恋父恋母的,没听过恋弟的!”
可怜的鲍德温从后头拼命劝他:“你少说两句吧,再被打成鼻青脸肿,我们还怎么上台表演?”
提起这事,兰斯更生气了:“那个混蛋东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脸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恋成这样……
鲍德温也是无言以对了。
然而,不管内部多么不和谐,他们一行人还是上路了。
大家凑钱租下一辆面包车,在里头塞上音箱、吉他、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头开车,戴维斯坐在副驾驶,拿着地图帮忙指路,其他人和设备全挤坐在后头。
万事开头难。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别顺,车开到半道抛锚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兰斯张嘴就骂:“这他妈谁租的烂车?站出来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经理戴维斯弱弱地从旁小声发言:“……好像是你租的。”
兰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诉这家租车公司。”
尽管状况紧急,所有人还是差点儿没被他给逗笑了。
此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地,还要在晚上八点前赶到之前联系好要去演出的那间镇上酒吧。
见鬼了!
这时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个工具箱,拎着箱子就下了车,在所有人也包括他亲哥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叼着一个扳手,拿着个钳子,淡定地钻到车底下,发挥出熟练的修车技能,捣鼓了一会儿,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队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为他鼓掌。
连一向骄傲的兰斯都对他赞赏有加。
在大家的表扬声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对尖尖虎牙。
但他内心深处却对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会获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天到来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凭的不是唱歌,是修车……”
之后枯燥的旅程还在继续。
一路颠簸后,他们总算到达了那家小镇上的酒吧。
地方狭小、舞台设施简陋。
可由于很少有乐队来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听说有演出,整个小镇上的人就像是赶集一样地来了好多。
很多年轻又天真的乡下小姑娘们站在舞台下方,活泼又可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满脸期待又异常热情,只要稍稍煽动,她们就睁大眼睛,捂着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气氛太好了!
乐队的大家立刻High起来。
他们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连唱了十来首。
连兰斯都在一阵阵掌声中,难得炫技地来了一段吉他solo.
林德不参加表演,和戴维斯坐在一起,负责看守行李和一些设备,防止有人趁乱浑水摸鱼。
这种破烂酒吧连后台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好好存放,只能把暂时用不到的东西全堆在角落里。
“你弟弟有一把好嗓子,他唱得真好。”戴维斯边探头去看表演,边忍不住地这么说。
“是吗?我其实听不太出来。”林德诚实地回答:“我对音乐没鉴赏力。”
“哈哈,这要什么鉴赏力啊,哥们。”戴维斯被他逗笑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仔细听,是不是有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这时候,詹姆斯正在唱那首《非洲野牛》。
对这首歌真正起源还不知道的林德十分谨慎地回答:“我觉得,他好像在骂街。”
“骂得爽吗?”
“挺爽。”
“那就行了。”
“……?”
林德还是不明白。
但他清楚地意识到了一点:舞台上的弟弟和平时的弟弟是完全不同的。
平时的弟弟虽然骨子里也很活泼,可大多数时间会克制,显得不那么起眼又低调。
可舞台上的弟弟……好吧,整场下来就没见他消停过,存在感强得惊人!
不过,这也很正常。
因为舞台上的詹姆斯不仅仅是自己,还是行星乐队的主唱。
主唱代表整个乐队。
所以,他要负责替乐队发出声音,传递出所有的信息和激烈的情感。
这一刻,他的声音就是整个乐队的声音;他的情绪就是整个乐队的情绪。
乐队会追随他、辅佐他、高举着他不断地向上!向上!再向上,直到他把整个气氛都带到一个绝对Briliant的地步,直到全场沸腾!
而当一个摇滚乐队主唱真正释放自己时,所能展现出的性感,是让人难以想象的。
林德终于见识到了弟弟有多受欢迎。
这所小城镇的姑娘们在演出快结束时,已经疯了。
她们扯着脖子朝舞台上尖叫,目不转睛地盯着乐队中的每一个人,好像他们不是人,而是神。
等到散场时,林德不得不先冲进一群香喷喷的姑娘们中间,把自家蠢弟弟给扛出来。
当时有个姑娘正拽着他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另一个姑娘却刚好拽到了另一头,两个姑娘一起用力,差点儿没把他给勒死在当场。
唉,温柔乡是英雄冢啊。
可尽管如此,詹姆斯依然面无惧色,在安全被自家大哥抱在怀里后,还不安分地试图扭转身子,朝后头的那群姑娘们拼命挥手,换来了她们再次激动地尖叫。
“瞧,姑娘们多精神啊!所以,我爱她们,真的,我爱她们每一个人!”他充满感情地说。
“你可闭嘴吧!”林德又想揍他了。
但下一刻,詹姆斯突然低头,双手捧着亲哥的脸,热情地用力亲了一口:“我也爱你,大哥!”
林德一个踉跄,差点儿没把蠢货弟弟给扔出去:“操!”
绿眼睛的小混蛋在他怀里神采飞扬地哈哈大笑。
林德叹了一口气后,终于也释怀地笑了起来。
吵吵闹闹的莱蒙兄弟又一次尽释前嫌。
这使得看到这一幕的兰斯不由得一脸深思起来。
但思考结束后,他始终坚持原有观点不动摇:“我还是觉得,这很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注】英国北部一些城市的方言,提到man的时候,偶尔会亲昵地说our kid,很可爱的发音。
第25章 男性自尊
“对不起,吉米。”
在那场演出结束后的某天,林德突然下车,追着弟弟跑过去道歉。
“啊?为什么?”詹姆斯莫名其妙地望着他。
“Everything.”林德低声说。
“你吃错药了?”
詹姆斯下意识地反应:“还是撞到头了?”
然后,林德就生气了。
“你够了吧!”他恼羞成怒地说:“如果你是个有礼貌的孩子,在你大哥向你道歉的时候,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立刻接受,说‘好的,没关系’。而不是像个傻逼一样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去你妈的为什么!”
“可我只问了一声为什么,没问三声,还有我根本不知道你为什么道歉,那为什么要接受?有礼貌?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你跟我提有礼貌?”
詹姆斯巨委屈地争辩着:“而且你这样哪里有道歉的样子?”
林德沉默着开始生闷气。
可这事奇奇怪怪,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气谁。
有这种别扭倒霉哥哥的詹姆斯只能艰难地更换了一个站姿,耐心等他重新开口。
但他自己由衷地希望,这个过程能快一点儿,因为他下车跑出来,是找地儿撒尿的,不是和哥哥来一场心灵沟通的。
最终,林德还是有些艰难地说出了口:“作为哥哥,我可能不够尽责,对你也不够关心,吉米。我真的不知道你是阅读障碍症,其实,其实,我一直误以为你智商有问题……”
“没事,我自己也不知道。”詹姆斯顺口安慰。
但下一刻,他猛地蹦起来:“什么,你说我有什么症?我病了?我有病?我哪有病?”
“你不知道?”林德非常震惊。
“我该知道吗?没人告诉我啊?”詹姆斯的表情一瞬间无助又可怜:“天,你说那什么玩意儿不是绝症吧?我真病了?我没觉得啊?昨天我还在舞台上跑了十来圈不带大喘气的呢!”
两兄弟集体懵逼对视。
林德只好从头说起:“放心,不是绝症。其实,是你那个娘娘腔队友,没错,就是叫兰斯温菲尔德的家伙告诉我的。那天,我们吵架,我气得说了一句,没人能因为你智商有问题就随便欺骗你(詹姆斯:……)。但他反驳我说,你其实是个天才(詹姆斯怀疑:不可能吧,他一直都骂我制杖),根本没有智商问题什么的。然后,我说,你当初连26个字母都认不全(詹姆斯:卧槽,你是我亲哥吗?在别人面前说我的黑历史)。他就说,那只是阅读障碍症,在这方面有问题,可不代表别的方面有问题,起码在音乐上,你可能就是个天才。然后,我就问他什么叫阅读障碍症……”
詹姆斯实在无力吐槽这段话中的‘我弟弟智商有问题’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