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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三个怨种前夫(91)

作者:妤芋 时间:2024-07-31 08:28 标签:ABO 狗血 万人迷 沙雕

  裴可之挽了挽耳边的长发,不甚在意地说,“其实我无所谓,假发的款式很多。”
  我,“……”好烦,放弃了。
  “孺子可教也。”裴可之满意地点头。
  我心如死灰,“好想宰了你,裴可之。”
  “那你就想吧。”裴可之微笑。
  我恨恨离开,走去厨房端另一半准备好的三文鱼刺身。我暗自记下这次没吵赢的吵嘴,打算今后找个事儿借题发挥,无理取闹,气死裴可之。
  但在我吃下饭团的第一口,我当即选择放下仇恨。
  混入了清酒的柿叶醋汁饭团微微发酸,米香更浓。鲑鱼的油脂浸入软糯的米饭中,增加了口感的层次感和丰富性。配合烘烤后微微苦涩的乌龙茶,饭团的咸鲜风味恰到好处,不至于腻人。
  这就是我这几年来心心念念的滋味!
  我高兴地一块接着一块,完全停不下来。直到吃了半盘,才意犹未尽地放慢速度。当初我就不应该和裴可之结婚,而是和他做的柿叶醋汁饭团结婚。我想。可惜我现在老了,没有结婚的激情了,要不然我还真想去民政局登记。
  我和裴可之在院子里支起小桌,面对着面吃饭,背后是梧桐树和已然被雨灌满的水族箱。梧桐掉光了叶子,散发着沉重的木味儿。裴可之抬头,说梧桐的枝桠太密了,压得太低了,得修剪。
  我咬着筷子,不确定,“我想让它自然生长。”
  “我只剪会影响它生长的部分,”裴可之捻着横斜在他头顶上的细枝说,“分的枝太多了,往下长太多,就没法再向上冒了。”
  我被他说服了。不仅是厨艺,裴可之同样擅长园艺。以前我和裴可之的住房后面是一大片草坪和花圃,都是他在打理。
  每到秋天,草坪枯黄,裴可之会特点把落叶堆扫到空地上,为来年的新草备足养料。通常这个时候,我最爱做的事就是午后躺在那堆叶子上晒太阳。叶子很蓬松,带着树木特有的清新与馥郁,压在身下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可惜我现在的养老小屋太小了,院子里只有一棵梧桐树。
  裴可之询问我最近都做了些什么。
  我想了想,掰着手指头数,我先是参加了个工作上的聚会,然后陪莫亚蒂度假去了,接着又是陈丹来找我,和他一起泡温泉。
  “你的生活还挺丰富多彩的。”裴可之评价道。
  “那确实!”我也没想到我退休后还能有这么多活动。本来我以为我的养老生活应该是待在家里,慢慢悠悠地打发着时间,一年到头可能最多就那么两三个朋友来找我。
  “你生活不也挺丰富的?现在到处露营冒险。”我说。
  裴可之闻言,笑了笑,没说什么。
  嚼着最后一块粘着芥末鲑鱼片,我听见他问我,“如果我找到Ouroboros,找到圣人,你会愿意拥有更长的寿命吗?”
  他问得很突然,以至于我愣了一下,咔地咬到了自己的舌头。我的舌苔破皮、渗血,血的铁锈味一下炸开,芥末的辣再度放大了伤口的疼,我懵了一下,随即吃痛地捂住嘴,“圣人那里可没有永生的方法。怎么突然说这种蠢话?”我瞪向裴可之,仔细辨别他的神情。
  裴可之匆匆起身,给我拿口腔消炎药来。他站在我的面前,让我张开嘴,对着我的伤口喷了喷,“你别急,”他哭笑不得地说,“不是永生,我从不会做那种愚蠢的梦。”
  他说,“我是指让你拿回本就属于你的东西。”
  我没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明白他怎么突然谈到我的寿命问题。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含着药,大着舌头,匪夷所思地问他。
  “我从来不相信你真的甘于偏居一隅。”裴可之说。
  “我退休了,裴可之。”我说。
  裴可之伸出手捏住我的嘴,让我安静下来,“我知道,你听我说完,冻冬。”
  他平静地说,“我知道,你其实还有很多可能性想去尝试,还有很多主张和策略想去实践,但你老了,你没有太多时间了,你清楚地明白年轻人正在走向成熟,明白这个时代正在蜕变。为了走得更远,你告诉自己,你的首要任务不再是践行自我,而是把船舵交给后人。”
  “但如果再多给你一点时间,如果你的平均寿命仍是一百六十,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吧。你也会这么想,尤其是独处时,会经常这么想,对吗?”他看向我,那双冰蓝色的眼睛不带任何笑意时,就如同一面镜子,冷酷地反射着所有人最真实的一面。
  消炎药的苦涩冲走了鲑鱼的醇香和鲜美,霸占着我的整个口腔空间。舌头还痛着,这次咬到了舌根,没个两天肯定是好不了了,我垂下眼,无奈地向凝视着我的裴可之承认,“是这样没错。”
  裴可之总好像能理解有关我的全部。甚至是很私人、有关性别与身份认同的隐私情绪与认知,他好像都能理解——能跨越不同的出生、性别、立场、人生去完完全全地理解我。
  至今为止,我仍不确定,这是事实本就如此,还是他给我营造的错觉。
  “既然这样,回到我的问题,你会愿意拥有更长的寿命吗?或者说,你会愿意重新拥有你本就该有的寿命吗?”他笑起来,再次问我,仿佛胜券在握。
  我望着他,感到啼笑皆非。这么多年过去,裴可之还是没有放弃让我参与到寻找Ouroboros的旅途中。或许是孤独,或许是想要认同,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裴可之总会游说我和他一起去寻找Ouroboros。
  可我从来都不需要Ouroboros,也不需要圣人的指引。
  “裴可之,这个世界上可从不存在什么‘本就该’。”我笑着摇头,“我不会愿意。作为人,作为我,顺从我的生命,自然地死去,是我的选择。”
  他垂下眼,笑容消隐,有些失望。
  “那么你呢?”我反问他,“这么多年以来,你从未放弃寻找Ouroboros,找到了它,你想询问什么问题呢?还是和你的亲人有关吗?”
  “还是和他们有关。”裴可之再次抬起眼,他再次微笑,“但我也想和圣人确认一些别的事。”
  我追问,“什么?”
  “圆满的人是神吗?”他说。


第71章 成为神(四)
  “神”这个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诞生之初。就最初的本意而言,“神”指的是虫族。
  记得我童年时,人族和虫族算得上友好。在人的起源与神的关系这个课题上,通识课讲的是人族和虫族互帮互助。为了感念虫族,人族便给予虫族‘神’这个美誉。
  后来战争开始了,人族和虫族有了血海深仇。同样的课题,通识课上的教学内容变成了人类如何摆脱虫族的控制,推翻虫族血腥、残暴的统治走向独立。“神”是虫族为了驯化人类的思想,对自己的称呼。
  但不论怎样,人类都无法否认虫族曾是人的造物主。
  用更客观的角度,拼凑出人类的起源史:
  虫族降临地球。为了更好地开采资源,它们决定创造一种更适应地球环境的智能生物,以供驱使,像如今的人类驱使机器一样。经过无数次实验,最终只有地球哺乳动物基因与爬虫基因成功结合。
  就这样,第一代人类诞生了。
  这代人类里,能够受孕的被称为莉莉丝,无法受孕的则是亚当。为了实验莉莉丝和亚当的自主繁衍成本是否比复制克隆的成本低,虫族督促他们尽快完成生育。可莉莉丝拒绝屈从亚当,也拒绝为虫族繁衍。她冲破了它的统治,一跃而下,消失在大海中。
  对于莉莉丝的抗拒,虫族认为是她携有‘叛逆基因’,这是极其危险的讯号,几乎所有文明之初都源于叛逆。它们果断舍弃了莉莉丝,决心改良品种。
  以脆弱但温顺的亚当为样本,通过追溯亚当的基因,再分裂他的生命源头,虫族最终创造出既具备莉莉丝的生理,又承载着亚当的欲望的夏娃。
  可惜,似乎只要沾染上莉莉丝基因,灵魂里必定有着叛逆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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