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个怨种前夫(35)
距离我和他上次见面已经过了八年。那是他再婚的前俩月,他刚刚结束了一趟自由旅行,正准备回去结婚。恰巧我所在的社工飞船就停在他旅行的原始星球,且要前往他的目的地,我就让他搭了程顺风车。
‘你们俩藕断丝连了这么多年,也算是修成正果了。’我打趣他。他笑眯眯的,没说话。
对比八年前,裴可之也老了很多,半长的卷发全灰了,眼角处也有了更多的弯弯的笑纹。不过毕竟是A-基因等级,衰老比我延缓,看上去还不错。
我也向他挥手,这么久没见,一见面有种老朋友间久别重逢的喜悦。
他熟络地拥抱了我,“好久不见,冻冬。”他说。
他笑着注视着我。他总是笑,鲜有不笑的时候,我问过他为啥这么爱笑,他说这是因为职业需求,不笑的话,他看上去会很冷酷。
说罢,他停止了笑容,那双总是弯弯的眼睛睁开,完全露出冰蓝色的眼睛。不同于莫亚蒂近乎黑色的蓝眼睛,裴可之的眼睛蓝得极为鲜艳,极为纯粹,像淬了冰。当他注视着谁时,总让人感到被审视,被冷漠且遥远地观察。
‘好了,你还是笑吧,’我把他的眼睛蒙住,心有余悸地说,‘还是你笑起来更人模狗样。’
想到他昨天才离婚,我觉得我有义务让他高兴一下。我抹抹嘴角,拉着他就往航站外面走,“难得见面,快点请我去吃饭吧!我要吃大餐!人均不下三位数,还有特大鲍鱼!”
“……不应该是你请我吗?”被我拉着走的裴可之问。
我停下脚步,大惊,“凭啥我请你?”
“凭你可怜我离婚不久?”裴可之迟疑地搓搓下巴,“凭你想安慰我,不想看到我郁郁寡欢?”
“噢,这样啊,”我点了点头,理解他的意思了,“等你请我吃了大餐,你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
裴可之一手托着脸,似笑非笑地望向我,看我怎么瞎几把乱说,“真的吗?我不信。”
我义正严辞地回答他,“什么信不信的!等你请我吃了大餐,你就绝不会再胡思乱想了!”我说,“你会人财两空,然后得到一个宝贵的教训。这个教训将令你大彻大悟,受益终生。”
“什么教训?”裴可之洗耳恭听。
“谈感情伤钱。”
裴可之当即为我鼓掌,他一边鼓掌一边感叹,“好久没听到你的胡言乱语了,还挺想念的。”
第29章 我的第二任前夫(二)
裴可之定的,依旧是我和他年轻时蜜月旅行入住的酒店。
酒店原身是人神共治时代皇族的行宫,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建筑呈圆环形,一部分自然地嵌入峭壁中,一部分悬空,黑色的礁石上雪白的环首尾相衔,如同盘旋的巨蟒。
我一进入酒店的大堂,就看见那个亮了几千年的超大水晶吊灯,吊灯背后是一堵墨绿色的墙,墙上挂着一副昏黄色调的麦田风景画,这装横和当初一模一样,熟悉得让我头皮发麻,真的很难不让人怀疑裴可之是不是想老牛吃老草啊!
等电梯的间隙,我警惕地问裴可之该不会定的是大床房吧?
他居然理所应当地点头。
我了然一笑,“哈哈,我突然想起来家里的老式燃气灶还没关,我回去检查一下。”说完,我转身,打算立刻逃跑,裴可之手疾眼快,一把抓回了我,“我话都没说完,你急什么?”
他递给我一张房卡,“两间房。你在我隔壁。”
危机解除,我长舒了一口气,放松地和他进了电梯,“早说嘛,我还以为你只定了一间!”
裴可之按下楼层,“我本来是这么想的。”
果然是居心叵测、不怀好意!我心中暗恨,又打算闪,“……我还是得回去检查一下燃气灶。”
“我刚刚订了上次我们想吃但没吃到的四星餐厅。”
“燃气灶这种事情根本不重要!”
就这样,屈服于裴可之的钞能力,我还是住了下来。
但进了房门,我才发现又被这家伙摆了一道。裴可之定的的确是两间大床房,可这又不是普通的大床房——两间房间的客厅连在一起,共享270度的扇形落地窗。不仅如此,还床头抵着床头,中间就隔了层薄薄的墙,对面咳嗽的声音都能听见。
我瘫在沙发上问,“你怎么找到这种户型的房间的啊?”
裴可之端着烧好的热水走过来,“这个户型一点儿也不难找,”他说,“你不知道吗?这是无性恋情侣最喜欢定的房间类型。”
说完,裴可之不出所料地看见姜冻冬恍然大悟地点头,丝毫不怀疑他刚刚随口的胡诌。
还是和以前一样好骗。裴可之在心里感慨。他在姜冻冬身边坐下,两人面对着窗外的景色,绿得发黑的针叶林匍匐在他们的脚下,树林的尽头积雪皑皑的群山连绵起伏,如同迁徙的象群。那正是他们将要去滑雪的白象群山。手中的热水冒着气,裴可之瞥向身旁的人。忽然,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一抹红色。
裴可之,“……为什么你还是这么爱穿红色的裤子?”
姜冻冬放下杯子,纳闷,“我没穿红色,我穿的黑色裤子……”他低头,才看见一截从裤腰带溜出来的裤衩,“噢,你说裤衩啊,”他淡定自若地扯了扯衣服,“老祖宗说的穿红裤衩能辟邪!”
时隔多年,没想到自己还能见到姜冻冬的红裤衩,裴可之竟百感交集。
他第一次意识到红裤衩是个邪物,是在好几十年前的清晨。裴可之记得很清楚,那是他和姜冻冬蜜月旅行的第二天,他们俩在这家酒店的大床房上醒来。
‘快点!咱们要赶不上日出了!’裴可之睁开眼,就看见姜冻冬急吼吼地跳起来,满地乱爬地找登山服。他浑身赤裸,背对着床上的裴可之,肌肉线条分明的腿笔直地矗着,他弯腰,好风光一览无遗。刚醒来便看到这么让人热血沸腾的画面,哪个正值壮年的alpha能把持住?
但姜冻冬什么都没意识到。
他跟个泥鳅似的套上一条金边大红平角裤衩,屁股蛋上还纹了两朵祥云,瞬间从诱惑人妻变成精神小伙。他转头一看,发现裴可之还躺床上目光愣愣的,直接跳上床,姜冻冬双手叉腰,可得意了,‘看!我新买的红裤衩!是不是很时尚!’
从此之后,红裤衩频繁出现在裴可之的生活里。每次他和姜冻冬正热火朝天,马上蓄势待发了,扒开裤子,鲜艳的红裤衩赫然暴露于眼前,如同黑夜里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能瞬间让裴可之冷静下来。
每每进入贤者时间,裴可之都会思考,在这种邪物攻击下,他还没有成为萎人,或许也是一种天赋。
“辟什么邪?”裴可之虚心请教。他今天就想知道有什么比红裤衩这个邪物还邪门的。
一说到这个,姜冻冬来劲儿了,“这你都不知道?传说有一种很凶猛的怪物,叫年兽,它特别喜欢钻人的肛。把人肛了,还要掏肠子吃,非常残暴,令人发指!经过研究,古人发现,这个怪物怕红色,只要穿红色的裤衩,就能练成金钟罩铁布衫,防治年兽趁虚而入。”
他总结,“换句话说,穿红裤衩就不会被肛。”
裴可之缓缓放下手中的水杯,他看着“咔擦、咔擦”嗑瓜子的姜冻冬,欲言又止,“你是从哪儿看到的?”
“书上啊!”姜冻冬拍拍手上的瓜子壳,丝毫不怀疑这则故事的准确性。
裴可之无言以对,只能露出微笑,“……你开心就好。”
外面刮起了一阵风,窗外的针叶林簌簌作响,几只灰黑色的鸟飞过。屋内的恒温系统停止升温,姜冻冬脱掉身上厚厚的毛衣,他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旁边的小桌上放着热茶饼干,像极了过去裴可之下班回到家后,推门见到的样子。
裴可之记得很清楚。通常,姜冻冬手上还拿着游戏机打排位赛。或许是在弥补青年时对玩乐的缺失,又或许是退役后无事可做的迷茫,三十多岁的姜冻冬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沉迷于游戏。见到他回来了,他会挥挥脚向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