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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赶考还分配老公吗?(168)

作者:长鼻子狗 时间:2024-12-13 09:42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成长 朝堂

  “张伯伯,王叔,齐嬢……我考上了!”
  众人一听,都是为之一振,一个个都咧开嘴,比家里过年杀了猪更高兴:“考上了!真考上了!”
  就在人群振奋之时,一个尤为高大的身影忽然出现在村头,他比周遭的人都平白高上一大截,一些身材娇小些的妇人竟然只到他的胸口。
  他一走过来,登时宛若巨船入海,一下便把人群如海水般分成了两半,几步就走到了马车跟前,去叫人的男人在后头冲赵宝珠道:
  “小宝,你爹来了!”
  赵宝珠一抬头,猫儿眼立即睁得溜圆,叶京华就在他旁边都没看住,眼见着赵宝珠一下子就蹦下车辕:
  “爹爹!”
  那身高八尺还有余的大汉一伸手,像捞小猫崽一般将赵宝珠稳稳抱了起来,呵呵低笑两声,胸膛都跟着他浑厚的声音颤动:
  “小宝,终于舍得回来看你爹爹啦?”
  来人正是赵宝珠的爹爹,赵八。这个名字没什么特别的意思,纯粹是因为赵父在家中排行老八。村里的人大多都用诨名,叫他’赵熊八’,因为赵父的体格实在惊人,在满村的男人中属他最强壮,像头黑熊一般,故而起了这个诨名。
  赵宝珠早逝的娘亲,是隔壁村的白族女,年轻时可是十里八乡都有名的美女。正是因为赵父身强力壮,这位白族美人才看上了他,说什么都要出村去嫁给一穷二白的赵熊八。
  后来生了赵宝珠,却没能遗传赵父健壮的体格,反而和娘亲像了个十成十,生得又白又嫩,一直比村里其他的男孩子要矮一截。
  赵父痛失爱妻,见小儿和亡妻如此相似,更是满腔怜爱,惯得不行,三岁前都没让赵宝珠下过地。于是村民们就整日看着黑熊一样的赵父怀里揣着个白嫩的小娃娃进进出出,连干活都要背在背上,生怕村里的土路磕着了小儿白嫩的小脚。都纷纷在后头议论,着熊八长得那样强壮,生出来的儿子却跟只小猫崽子似的,看那宝贝的样子,比养闺女还娇惯。
  赵熊八家里的赵小宝,成了这村子里的一大景观。
  待赵宝珠大点儿,走路走得很好了,村民们便天天见他小猫崽儿似的跟在赵熊八身后,身量才堪堪到父亲的大腿处,看着可爱极了。
  如今,赵宝珠虽已长大了,一到了赵父怀里,却很自然地抬手环住爹爹的肩,头靠在胸膛上,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爹*爹……”
  “哈哈哈哈——”赵父仰天长笑,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儿子的背,强壮的手臂颠了颠:“让爹爹抱抱,重了点儿没?”
  周围的人见了,都纷纷笑起来,妇人们捂着嘴,看着穿着一身锦缎衣裳,头戴玉冠的赵宝珠被赵父抱在怀里,明明都已长成位俊俏少年郎了,在赵父怀里却还是像只猫崽,纷纷打趣道:
  “小宝都有十七了吧,还跟小时候似的——”
  赵宝珠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当着众人的面儿,一下子撑起身子来,红了脸,对赵父道:“爹爹,快放我下来!”
  赵父笑呵呵的,依言将赵宝珠放了下来。看着儿子站在自己跟前,锦衣玉戴,身姿挺拔如小白杨,眉眼间皆是少年人的意气风发,满眼都是骄傲:
  “小宝长大了。”
  赵父感慨着,手在赵宝珠头顶比划了一下:
  “我儿长高了,我看跟隔壁二狗也差不多了!”
  二狗是老赵家邻居的儿子,虽小了赵宝珠几岁,却一直比赵宝珠高一截。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赵宝珠在叶京华的娇养下窜高了一截,却还是只到赵父的胸口处,赵熊八实在是太高了。
  赵宝珠闻言,嘴硬道:“我本来就跟他差不多高。”
  随即,他听到周围的人群发出惊呼:“哎呀,这还有个更俊的。”
  赵宝珠回头一看,原来是叶京华下了马车。叶京华在青州被他连累成了野男人,到益州这一路上都穿的很随意,今天却像是刻意打扮了一下。只见他穿着身藏蓝袍子,脚踏玄色银云靴,一头乌发全数束起,戴了顶没镶金的素玉冠,既庄重又不显得过于华贵,虽身上半点儿配饰都没有,却叫人一眼看过去就觉得挺拔又俊美。
  赵宝珠虽也焕然一新,但众村民是看着他长大的,在他们眼中赵宝珠还是当年那个只有小小一点的小宝。
  可骤然见了叶京华,众人却有些被震慑住了。
  不知怎么的,他们一见这俊美得惊人的年轻男子,便觉得他一定官位不低。似是他身上有种特别的气质,不是寻常百姓可以比拟,非池中之物。叶京华一走过来,周围的村民都不自觉退后,为他让出一条道来。
  赵父也看见了他,愣了一下,有些犹豫地看向赵宝珠:“小宝,这位是?”
  赵宝珠见叶京华走过来,面上一喜,让开一步让叶京华走到自己身边来:
  “爹爹,这是——”说到这,赵宝珠忽得顿了一下,想到这是在众人跟前,想了想,还是改口道:“这位是我的同僚,叶大人。”
  赵父恍然大悟,原来是儿子的同僚,他见叶京华这架势,觉得这官老爷定是来头不小,便抱拳朝叶京华弯下腰:
  “叶大人,我儿一路上受您照顾了。”
  赵父知道自己长得比常人高,因此腰也比常人弯得更低,然而他才刚刚一低头,那位叶大人却忽然上前来扶住了他:
  “赵伯父万万不可。”叶京华将赵父扶了起来,没有受他的礼,反而朝他行了晚辈礼:“我与宝珠情同兄弟,互相照料乃分内之事,如今前来拜见,需叨扰伯父,还请伯父见谅。”
  他这一番话说得极其谦逊,不仅后头的叶家仆从目瞪口呆,连赵父自己也都愣了一下,心想这官老爷也太客气了,不愧是读书人,说话就是好听。
  见叶京华文质彬彬,谈吐不凡,也很为赵宝珠交到了这样的好友而高兴,心想京城就是不一样,读书人多,都很斯文,不像他们村里的那些粗野小子,就知道欺负小宝。
  这么多年过去,赵父还是对当年村里的几个小孩因为看不惯赵宝珠长得白就欺负他的事情耿耿于怀。虽然结局是那几个小孩都被赵宝珠打的吱哇乱叫,最后对赵宝珠俯首称臣,甘为小弟,赵父却只记得那天赵宝珠回家时小小的手脚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样子,可把他心疼坏了。
  小宝那样小,又乖,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哭。
  赵父自从那时,就想让赵宝珠读书,今后考到外头去做官,做了官,就没人能欺负得了他了。
  “好说,好说。”赵父对叶京华的印象很好,既是自家小宝的朋友,那定要好好招待一番才是,他大手一挥,热情道:
  “没什么叨扰的,叶大人不如就住我们哪儿吧,我昨日才打了一头野猪,等会儿杀了把肉炒来吃,可香了!叶大人喜欢吃什么?玉米馍馍吃不吃?我等会儿去柳婶哪儿换几个来——”
  “爹爹!”赵宝珠见赵父这么自来熟的样子,害羞地脸颊通红,扯了扯他的袖子。
  赵父被他打断,茫然地低下头:“啊?咋了?”像头呆呆的大熊。
  赵宝珠有苦说不出,瞪着眼睛试图传达自己的意思,怎么能让少爷吃那些!他们家也太寒酸了,他还想着让叶京华住到县城上去呢——
  然而就在此时,叶京华忽然开口:
  “伯父盛情,小子不敢辞。”叶京华微微俯首,始终保持着谦逊的姿态:“我虚长宝珠几岁,伯父可随意称呼。”
  这话说出来,不管他人是什么反应,叶家的下人们已经快要晕过去了。邓云瞪着叶京华的背影,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这还是他们那位眼高于顶、目下无尘的二少爷吗?
  淡定如陆覃,看到如此场景,眼角都抽了抽。
  看见他们家少爷,一个堂堂宰相之子对一个乡野村夫这般放下身段,简直都算是上赶着讨好了,纷纷有些不能接受,还是靠叶京华此前对他们反复叮嘱,他们才强撑着没发出声音,安静得像一群死人。
  幸好赵父没受他这个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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