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剧院之王(29)
“见鬼!我为什么要揽这种无聊的差事呢?”
他暗暗想着,对此事失去了插手的兴趣。
可卢克还站那等着呢。
这家伙可不是好惹的。
贝斯特眼珠转了转,便避重就轻地转移了话题:“隔壁街苏珊娜喜欢你的事,你知道吗?”
卢克挺迷茫的:“苏珊娜是谁?”
“挺漂亮的一个妞啊!上次一起出去玩,那个穿着一身黄色衣服,又套了件蓝大衣,远看色彩挺鲜艳显眼的女孩。”
“一身黄,披蓝色,远看色彩鲜艳又显眼?啊,好极了!贝斯特,你真是太会说话了。若不是有第一句,我差点儿以为你在同我描述金刚鹦鹉了。”
“去你的金刚鹦鹉吧!”贝斯特又气又笑地骂了一句。
然后,他说:“哥们,那妞想要跟你睡觉呢,你去不去?”
卢克很是困惑:“等等,我们不是再说阿尔……”
贝斯特便信誓旦旦地说:“对啊,这两件事也是很有关联的。我同你保证,你同她睡了觉后,一定不会再有闲心去抱怨阿尔不理你了。”
还不知道自家小伙伴就这么快被人忽悠到天边儿去了……
阿尔的剧本进度还是很喜人的,可能是没了“一步登天”的功利心思干扰,反而在创作上更放得开了。
米尔森先生之前的说法果然是逗他玩的。
尽管他现在既不去帮忙挑稿子,连勤杂工的事也不怎么上心,可每周三十块依然一分不少地定期发到了他的手里。
于是,他便能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创作上。
每写一段,都要一遍一遍地反复润色、修改,不断改进,直到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写法了,才彻底罢休。
又过了一个多月后,阿尔终于在一个清早,把完整剧本放到了米尔森先生的办公桌上。
他长长松了一口气,终于从废寝忘食的工作中解脱,感觉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
这时候,同在一个办公室的爱丽丝小姐可能已经隐隐摸到了一点儿事情的真相。
毕竟,阿尔近段时间笔耕不辍的行为,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在认真挑选什么稿件,反而更像是写作。
“但这可能吗?一个勤杂工?一个剧作家?”
爱丽丝小姐表情充满了怀疑:“见鬼!阿尔这小子到底在搞什么鬼?还有,米尔森先生莫不是疯了?居然这么由着他乱来?”
她心中满满的奇怪和困惑不解。
这事太离奇了,怎么想都没办法坦然接受。
不过,这位善良的小姐,也不会伤害人。
哪怕在心里已经认定“阿尔在胡闹,米尔森先生也跟着一起胡闹”,并为此有点儿生气,还担心阿尔做了这么自不量力的多余事,搞不好将来会倒大霉!
但对一个孩子,不管是在语言上,还是在行为上……
她都不好意思表现出什么过分责备的意思,唯一做的事,不过是在阿尔清闲的时候,多使唤他跑几趟腿,做一些买买咖啡、寄个信这样的杂事,来委婉地暗示和提醒:“醒醒,孩子,你就是个勤杂工啊”。
不过,由于她的行为太隐晦了。
阿尔可能从头到尾都没意识到。
这天,也是如此。
虽然剧本交上去了,但米尔森先生还没来上班。
所以,阿尔就又被爱丽丝给打发到外面去买咖啡和一些小零食了。
但当他在外头抱着咖啡和一袋零食,推门而进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了一个很是活色生香的女性嗓音,正在米尔森先生办公室里头,无比绘声绘色地念着一段台词:
[……天啊,哪一个有脑子的女人会想要结婚呢?你说说,做人妻子到底能得什么好呢?男人对妻子的态度,有时候甚至不如对一只狗!]
[婚姻就是个骗人的陷阱啊!女人一旦掉了进去,她的身体,她的思想,她的日常交际,她的钱……桩桩件件都要被一个男人来插手了。]
[等到了那时候,除了大着肚皮,一窝一窝给他生孩子、养孩子,也没别的事干了。]
[……若是那天我花个五十块买新衣服,他只怕要当场急红了眼,在我面前唉声叹气个一整天,还要指责我败家呢。]
米尔森先生咳嗽了两声,提高声量地打断说:“好啦,别念了。”
然后,还隐隐约约听他在办公室中说:“这段台词太极端了,一个好人家的女孩实在不该这么说话,若是让某些古板的教授听到了,只怕要当场气疯,还是得改改。”
可那个适才念台词的女声却噗嗤一声笑了:“我却觉得很有意思呢,改了反而无聊!”
她语气笑嘻嘻地说:“你知道吗?这可比之前《卖花女孩》里,一天到晚装模做样地捧心哀叹,冲男人说什么爱你爱得要死要活一类的玩意儿有趣多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改了吧!要我说,你们这些男人就是总喜欢自作多情,以为女人都是喜欢你们的。可我们心里,其实也不是一天到晚都只想着爱来爱去,也不是看上个差不多的男人就要爱呢。这剧本好得很,也该有人说说实话了,我很喜欢!”
米尔森先生又尴尬地咳了几声。
“这个……得容我想想。”他语气迟疑地说。
这时候,阿尔早就走进了屋子。
而且,因那段被念出声的台词,刚好出自他写的剧本,所以,他连买的东西都没来得及放下,便满脸激动地望向米尔森先生的办公室。
由于里屋办公室的门没关太严,他刚好看到之前曾见过的,在《卖花女孩》那部剧中扮演过反派女二的克莉斯小姐,正懒懒地半靠在米尔森先生的大办公桌上。
她一袭艳丽的紫色长裙,一手举着剧本,一手还拿着个红酒杯,漫不经心地轻轻摇晃着,姿势很是袅娜自然,于是,美貌变成了次要的,难得的反而是那份独有的风情。
不过,这姑娘虽看着一副千娇百媚的样子,实则性子特别泼辣。
阿尔站在外头,都能听到她用那极具特色的娇媚嗓音,嚷出了一副要捋袖子和人打架一样的强盗气势:“别的我不管,反正既然被我刚好撞见,就绝不能放过了!米尔森先生,你若是排剧、选角,一定要喊我,否则,我定要诅咒你出门被狗咬,走路被雷公劈了。这角色我志在必得,谁抢我骂谁,和人竞争,我也不怕!”
米尔森先生似乎很无奈地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但距离远,没听清。
可这样的场面,这样的场面……
这剧本难道还真有被排成剧,登上舞台的机会?
阿尔的心脏便不由自主地又一次怦怦地跳起来,紧张地站在那,一动都不动,连爱丽丝满脸无奈地走过来,从他手中抽走咖啡时,都没什么反应,像是傻了一样。
他满心期待和忐忑,恨不得立刻把耳朵变得像兔子一样长,再直直竖起来,好可以听到里屋办公室中米尔森先生的声音。
同一时间,卢克正同那位(金刚鹦鹉)苏珊娜小姐见面。
不过,他大概是已经把这女孩给整懵了。
“我不太明白,什么叫你要带我去见你最好的朋友?”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我就是想让我最好的朋友看看你啊。”
“可我们才第一次见面……”
“那又怎么了?”
“若是你朋友不喜欢我呢?”
“那我们还是算了吧!”
“啊!这是个什么道理?若是你朋友喜欢我呢?”
“那你就可以跟我们一起玩了。”
第24章 [一] 阿尔:这一点儿, 我从未怀疑!
克莉斯小姐那种发自内心的喜爱,可能在无形中加重了这个剧本的份量,使得本来犹豫不决, 还想再多考虑几天的米尔森先生终于下定决心,想要冒险一试。
俗话说, 万事开头难。
所以, 不管多么难的事,一旦突破了开头部分, 那接下来的进程就会变得和光速一样飞快。
当天下午, 米尔森先生雷厉风行地让爱丽丝小姐给好几位相熟的戏剧导演发出邀请函;又催促阿尔抓紧时间赶快去版权协会, 把暂命名为《好色之徒》的剧本注册了;接着,就是一分钟都不耽搁地开始大张旗鼓地找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