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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解甲归田(43)

作者:久温 时间:2019-03-22 20:54 标签:种田文 甜文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芷兰,我想去乐州查案!”她先把这事儿和杨芷兰说了,“大概半个多月就能回来。”
  “那我等你回来。”杨芷兰淡笑道,心里却有些小别扭,半个多月才能回来,就不想她吗?
  何温盛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她来说,时光有如白驹过隙,十几年一晃都过去了,还差半个多月?
  等她离开湘城,还没到乐州呢,就发现自己错得到底多么离谱。
  芷兰不在的第一天,想她。
  芷兰不在的第二天,想她想她。
  芷兰不在的第三天……
  打住,这尼玛是什么玩意儿?
  何温盛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
  因为这次只有自己一个人,也没带行李,何温盛没有多此一举雇马车,直接徒步行走。
  马车根本没她走得快。
  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白天的时候,她路过一处村庄,吃了点东西,打听了一下乐州往哪边走,热心的村民给她指了方向,并且告诉她已经不远了,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出发,当日便可抵达。
  然而到了第六日,何温盛仍旧在不知道哪里乱晃,官道早就已经不知去向。
  她咬了两口刚摘的野果充饥,很是后悔当初为何没有雇辆马车。
  起码车夫认路啊。
  后悔已经没用了,何温盛只能在荒郊野外瞎叽霸乱逛,连个人影都看不到,更别说村庄了。
  在她经历了两天的风餐露宿,烤野味不放盐的生活,躺在树上休息的时候,耳朵突然动了动,睁开眼睛。
  有人声?好像离这儿有些距离。
  何温盛翻身从树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不敢耽搁,朝着人声方向快速行进,不多时便见三个人在前面慌乱地跑着,后面追着一头野猪。
  终于让她碰上人了,不容易啊!
  被野猪追着跑的那三人分别是一个壮汉,一个少女和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哥,之所以一直没有追上,是因为野猪已经受了伤。
  可是再这么下去,恐怕他们也难逃被吃掉的命运,人的体力本来就没办法跟野兽相比,就算野猪受了伤,可那壮汉也伤的不轻,衣服染上了大片血迹。
  何温盛不乐意了,我好不容易在荒郊野外碰上人,能问问路,要是被你这头畜生给吃了,难道你能告诉我乐州怎么走吗?
  肯定不能,所以何温盛随手折了根尖锐的树枝,就朝着野猪干了过去。
  那三人跑得都没力气了,尤其是那个壮汉,还得让少女和公子哥扶着才能一起跑,壮汉觉得再这么下去肯定一死死三个,便忍着疼痛对少女道:“你们赶紧走吧,不用管我!”
  公子哥点点头,本来打算松手,却听那少女道:“哥,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就是获得少女的芳心,公子哥咬咬牙,附和道:“依然说得对!”
  眼看着野猪就快追上来了,壮汉还想继续劝说,只见一道人影闪过,身后突然传来野猪凄厉的嚎叫声。
  这是怎么了?
  三人一惊,回头看去,只见一穿着简单布衣的女子手里拿着一根树枝,直直捅在了野猪眼睛上。
  “女侠,小心!”眼看着野猪吃痛,要发疯,壮汉赶紧提醒道。那少女也失声尖叫起来,捂住眼睛,生怕下一秒看到想要救他们的女侠被咬死。
  然而下一刻,她便听到了哥哥的惊叹。
  “额滴娘啊,神仙呐!”
  少女忍不住把捂住眼睛的双手打开一条缝,往外一看,只见那头差点要了他们性命的野猪,已经躺在地上失去生机,而她以为凶多吉少的女侠,正拖着那头野猪往这边走来。
  打死一头野猪,对于何温盛来说,那简直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更何况这头野猪的腿上,还受了点轻伤。
  “多谢女侠救命之恩。”要不是被少女和公子哥扶着,壮汉早就拜倒在地,原本他以为这次死定了,没想到竟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心中不禁激动万分,“我叫林大勇,这是我妹妹林依然,我们原本想来这林子里猎些野味,挖些野菜草药换钱补贴家用,挖了个陷阱,没想到来的不是兔子山鸡,而是这头野猪!“
  林大勇说完,那公子哥咳了一声,林大勇才好似刚刚想起他来,介绍道:“这位是方公子,听说我要与依然出来,就热心跟了过来。”
  那方公子微微一笑,矜持地对何温盛点了点头。
  “哦哦,大勇啊,人如其名,果然勇猛!”何温盛对他们叫啥,是什么人,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先是尬夸了一句,接着说出自己的目的,“实不相瞒,我打算去乐州办点事情,却在此地迷失了方向,不知几位能否给我指条道路?”
  “那可巧了,我们就是从乐州来的,不如女侠与我们一路!”林大勇的笑容淳朴憨厚。
  何温盛更高兴了,自然不可能推辞,笑道:“那敢情好。你们也别叫我女侠了,听着怪别扭的,叫我何鲲就好。”
  林大勇与林依然没有想到,这个本领高强,气质刚烈的女子竟如此平易近人,一时间对她好感大增。
  三人一路走着,林依然对这个能打死野猪的女子十分好奇,试探着与她搭话:“何姑娘,你怎么这么厉害呀,是不是从小就练武?居然连野猪都能打死!”
  “打死野猪算啥,我还打死过一头白额吊睛大虫呢,话说那是一个夜晚……”何温盛侃侃而谈。
  林依然扶着林大勇走在她旁边,一脸崇拜地听着她瞎几把乱吹。
  何温盛收获了小迷妹一枚。
  在一旁被完全忽略的方公子,见林依然的注意力全被何温盛吸引过去,非常不高兴。
  他早就垂涎林依然的美色很久了,但因着他家在乐州只能算是一个二流最末尾的家族,如果强行霸占民女,会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才对她大献殷勤,希望能够让林依然自愿做他的小妾。
  这次林大勇和林依然出城,他自愿跟来,说是帮忙,真实目的却是泡妞。
  原本他计划的很好,一路上帮帮忙,最好能抓到只兔子,刷一下林依然的好感度,等回去直接提亲,结果没想到却碰上了一头野猪,吓得他慌不择路。要不是他平时娇生惯养根本跑不快,早就把林大勇和林依然丢在这里,自己跑了。
  更让他生气的是,竟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把野猪打死,在这人的对比之下,岂不是显得他更加废物了吗?
  方公子已经感觉到了林大勇态度的变化,从一开始的客气,变成了不冷不热,林依然更是黏着何温盛听故事,鸟都不再鸟他。
  都怪这个女的,她要是不出现,打死野猪的应该是自己才对!依然也会心生爱慕,主动投怀送抱!
  何温盛根本不知道自己又被人恨上了,就算知道了,她也会莫名其妙,疑惑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傻X是从哪冒出来的。
  走了一会儿,方公子不甘寂寞,也过来与何温盛说话:“这位姑娘,你是从哪里过来的啊?放着官道不走,怎么绕到这里来了?”
  “我原本住在湘城,偏离了官道是因为迷路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绕到这里来了。”何温盛完全不知道方公子是个什么嘎咕东西,和颜悦色道。
  湘城那个小地方?方公子在心里暗笑,原来是个乡巴佬,脸上却露出热情的笑容:“原来是从乡下来的啊,到了乐州你要是有什么不习惯的就跟我说,我能帮一点儿是一点儿。”
  “不用了。”何温盛总觉得他这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瞥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这个乡巴佬竟然不识抬举!方公子吃瘪,心中愤怒,却因为畏惧何温盛的武力值而不敢表现出来。
  “距离乐州还有多远?”走了一阵,眼看着太阳快落山了,何温盛问道。
  “还有大半日的路程,日落之前恐怕是到不了了。”林大勇说道,“不过我知道附近有个村子,我们可以去借宿一晚。”
  何温盛本来想让林大勇直接指个方向,她加快速度赶紧走,但是一想到自己那低能的方向感,把话又咽了回去。
  要是再走丢了可怎么办?下次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难道要在荒郊野外当个野人吗?
  又走了一段时间,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一行四人终于来到了林大勇所说的那个村庄。
作者有话要说:  半夜喝完酒睡觉,梦到没更新,晋江成精了要吃我头发,直接吓醒了……

  ☆、第四十章

  村子里的村民非常淳朴, 林大勇也不是第一次在这里借宿了, 熟门熟路来到一家民居, 敲了敲门。
  “杏儿, 我是林大勇!”
  “来啦!”随着一声银铃般的少女声音,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开门的少女与林依然差不多大, 脸上带着笑容,看到何温盛与方公子, 疑惑道:“大勇哥, 依然, 这两位是……”
  “这位是何鲲何姑娘,我们在外面遇上了一头野猪, 多亏何姑娘出手相救。这位是乐州的方公子。”林大勇介绍道。
  方公子不愿意了, 你介绍那个乡巴佬说了这么多,凭啥介绍我的时候一语带过?于是他补充道:“我叫方圆,是依然姑娘的朋友。”
  少女看了一眼方圆, 忍着没笑出来。
  原来那方圆长了一张国字脸,方方正正, 偏生他还挺胖的, 身材看上去圆滚滚的, 现在一说出名字来,还真和他的身材对应得明明白白。
  方圆却丝毫没有觉出气氛的不对,还以为那少女被自己的名字给镇住了,沾沾自喜颇为自得。
  少女又看向何温盛,也看到了她手里拖着的那头野猪, 惊道:“姑娘好本领,竟打死了这么大一头野猪!”
  “这算啥,何姑娘跟我说,她还打死过大虫哩。”林依然面有得色,好像打死老虎的是她自己一样。
  少女闪身让出房门,何温盛把野猪往院子里随手一放,便跟着林大勇他们走进屋子。
  这户人家倒是挺大,除了专门吃饭的饭厅之外,里面还有两个房间。
  “杏儿啊,谁来了?”里屋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奶奶,是大勇哥和依然妹子,还有他们的两个朋友。”
  不多会儿,从里屋出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头发花白,十分苍老。看到林大勇他们,和蔼地笑道:“外面天儿太晚了,你们就在这里住一宿吧,我去给你们弄些吃的。”
  招呼着林大勇四人围着坐在桌子旁,老太太去灶台做饭,杏儿去了里屋。
  林大勇受的伤其实不算太严重,血已经止住了,穿的衣服因为是深色的,血凝固之后看不太出来,就跟脏了差不多。当时跑得慢,主要是因为腿抽筋。
  何温盛突然想起自己随着带着金疮药,就给了他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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