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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家养人参娃(172)

作者:初吻江湖 时间:2021-06-24 10:55 标签:灵异神怪 种田文

  恐怕多少大狼狗、小奶狗的,排着队的想娶这样的女人。
  不对,女富豪,人家会来王家围子跟王子安相亲?
  但是一看王子安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他就放心了,这人还没开窍呢。
  他是放心了,女人们心急了啊!
  尤其是高欢,她是第一个来王家围子跟王子安相亲的,而且他们年纪差不多,但是她打扮的年轻许多,会化妆的女人就是占便宜。
  比起快四十了的赵燕子,是一个标标准准的中年妇女的样子,高欢也三十五了,但是她打扮的像是二十五岁。
  减龄了十岁啊!
  赵燕子就给王子安介绍了高欢:“这是高欢,你还记得吗?你们是在一起上的小学和初中呢,但是不在一个班级。”
  “哦,高欢,我记得。”那天去吃饭,王子安太记得快乐食府了:“不过,她初中就在镇子上,高中都没上吧?”
  高欢尴尬了一下,她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十四就早恋,十六就跟人出去喝酒抽烟,十八岁成人就跟个帅小伙儿出去租房子住了。
  感情史之丰富,绝对能写成一本五百万字的狗血言情小说,还是啥色儿都带的那种,甚至要不是她爸后来发现了,她可能都吸上了粉儿……那是她爸第一次打她,把她打了个半死,跟所有人都断了关系,老实回家当了自家饭店的经理,兼现金收银员,划卡和走会员卡的是另一个小姑娘负责。
  因为是自己家的饭店,也没多忙碌,她又是老板的亲闺女,所以店里的十五个人还是很听话的,她也管不了啥事儿。
  最多就是出面洽谈一下酒席怎么定菜色,价格多少,给个优惠啥的。
  而且当初闹出来的事情有点多,她以为过了这么多年,不会有人记得了。
  但是忘了,王子安当初跟她是一个学校的,她……那个时候还当着全学校的人的面,跟个男生亲嘴儿来着?
  哦,年少轻狂啊!
  不过在王子安这样的好学生眼里,就是不务正业了,学生就该以学习为主,他们还小,啥都干不了,不趁着好时光读书学习,谈啥恋爱啊?
  十四五岁刚发育的小丫头片子知道个啥啊?
  就跟人爱的死去活来的,当年的高欢,那可是他们初中学校的“风云人物”呢。
  “都是以前的事情了。”老毛媳妇儿赶紧打圆场:“你俩还真是小学同学,初中同校,就是高中的时候分开了,现在再聚还真是有缘分啊。”
  这种强行“有缘分”的论调,让王子安终于意识到了点不一样的情况:“还行吧,当年我只记得学习跟教课的老师了。”
  而且高欢当年的名声烂大街了好么!
  小小年纪,就抽烟酗酒。
  看大嫂那样子,她肯定不知道,也是,按照发展,那个时候大嫂已经出门打工去了,不会在意家乡的初中校园里的事情。
  还不知道这个高欢的“丰功伟绩”呢!
  王子安却是隐约听同学们说过,高欢好像还出去浪过一段时间,结果好像打了好几次胎来着?
  后来她爸爆发了,把她打了半死,把她那些朋友都报警抓了起来,然后就带着她回了老家,将自己家的食府重新装修,改成了快乐食府,眼巴巴地看着女儿在食府里上班当个经理,几次相亲都没成功,而且大家都知道了高欢的事情,也没好男人会真的娶她。
  现在这是啥意思?
  大嫂这么积极的招唿,还又是糖块又是毛嗑的摆了一桌子。
  高欢笑容满满,媚眼如丝一般的看着他,缠缠绵绵的小眼神儿……王子安突然有点恶心了!
  没办法,他看到高欢就想起了快乐食府那红烧肉的味道。
  他没跟徐铭尊明说,有那种味道的猪肉,要么是公猪,也就是配种用的种猪,那种种猪没有被劁过,肉味腥臊,不好吃。
  还有一种就是老母猪,老母猪的肉也是腥臊无比,且肉老而柴,皮糙肉硬。
  肯定不是好猪肉。
  所以那红烧肉味道非常浓郁,都掩盖不了那猪肉的腥臊。
  要是徐铭尊知道吃的是啥猪肉,他肯定……肯定也会吐!
  所以当时他就没跟他说。
  现在再看高欢,真是标准的奸商一个!
  跟徐铭尊那种商人没法儿比。
  比到了茄子地里去了!
  但是高欢不这么认为,她是给了老毛媳妇儿一对金耳环,才促成了此次上门相亲的事情,加上高欢家的快乐食府一直是从她家的猪肉摊子上进货的,老毛媳妇儿才带着她来看看。
  实际上,老毛媳妇儿觉得王家围子的人有啥可看的?三十来岁的人了没结婚也没个对象儿,那肯定就是个光棍儿了,高欢虽然也不咋地,但是家底丰厚,老高两口子就这么一个闺女,将来那饭店还不是高欢的啊?
  就算不开,卖的话,那饭店也能值个十几二十万的,还有老高两口子的楼房,车子,存款,将来还不都是女儿女婿的?
  要不是高欢没看上他们家二毛,她都想让儿子娶了高欢得了。
  反正老大已经娶妻生子了,高欢能不能生根本无所谓了,不能生的话,更好,以后老大家的给老二夫妻俩养老送终……。
  她们觉得其乐融融,王子安却觉得恶心,偏偏高欢这女人还不懂得看人脸色行事,一直往王子安身边蹭,还试图跟他聊天:“二安子啊,我们年纪就差了三岁而已,你比我大三岁。”
  “是一岁。”王子安一本正经的道:“我记得你,初一就跟初三的男生谈恋爱了,初二跟初四的男生去喝酒,听说你酒量不错,就是喝多了爱跳脱衣舞。”
  赵燕子在旁边听的愣了一愣。
  “那都是年少不懂事,不懂事,我现在在我家的食府里当个经理,管着十四五个人。”高欢努力把自己往高大上了说:“你呢?是王家围子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怎么不在外面坐办公室,回到了老家来?要不是前些天见了你去吃饭,听钟先生说了,我都不敢认你,这都二十年没见了吧?”
  其实就算是当时在上学的时候,他们也是没有任何交集的,只除了久闻对方的大名之外。
  一个是学习尖子生,一个是有问题的小太妹。
  对高欢而言,当时的王子安,可是“别人家的小孩儿”呢。
  在王子安考上大学之后,她也想见一见王子安,但是王子安去上学了,他们家还那么穷,她就没再关注王子安,那个时候她追星,但是没太多的钱挥霍,她爸妈又唠唠叨叨,她就离家出走,跟人过日子去了。
  “嗯……我回来三年了。”徐铭尊在旁边酸唧唧,王子安却十分不给面子的道:“平时去镇子上,也遇到过你,但是你没认出我来是真的。”
  这就尴尬了!
  但是高欢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要不然当时也不会想着“追求”已经是有妇之夫的钟子帧了。
  当然,她现在目标转移了,眼前的王子安虽然土里土气的,但是土气好啊,他要是个社会精英范儿,还有她高欢啥事儿?
  “我平时来去匆匆的根本不关注旁的,饭店就够我忙得了,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他们也年纪大了,如今在镇子上颐养天年,我管着食府,每天去了各种花销也能赚个几百块。”一天几百块,一个月可是上万块,一年十几万小意思,在这个小地方,足够过得舒舒服服了。
  其实高家的食府经营的不太好,要不是因为占地大,适合举办婚礼啊,寿宴啥的,早就被旁边几家给挤兑黄了。
  看着挺赚钱,实际上刨除各种费用,一年也就能赚十万左右,可是十万块钱对一家三口来说,在镇子上过得也就小康日子。
  加上高欢虽然被“困”在了食府里头,但是她也是喜欢网购的人,一些化妆品啊,衣服啊,都想要牌子货,所以其实一家三口日子过得也就有点捉襟见肘,高父是个不信自己女儿的人,所以他的存款一分都不许动,只花现在赚的钱。
  “哦。”王子安完全不想继续跟她说话了,反而转头问赵燕子:“我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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