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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家养人参娃(149)

作者:初吻江湖 时间:2021-06-24 10:55 标签:灵异神怪 种田文

  但是他还知道个事儿,钟子帧跟田欢欢俩人,每年都给他们俩出身的那个孤儿院,捐二十万的现金,十万块钱的物品,十万块钱的饭食补助。
  最后十万块钱的存款,是用来应急的,那个孤儿院的院长,就是跟他们一起长大的孤儿,孤儿院里头现在还有五十多个孩子呢。
  “行!”这样的人,赵燕子就做主答应了,因为她觉得,人家可能就是想找个地方看孩子,工资啥的可能都不在乎。
  她还真想对了!
  吃完了饭,赵燕子就去找王春华了。
  王春华听说田欢欢不仅是个幼师,还有营养师资格,更会英语,都过了八级了,可以说是个全能人才:“她要工资多少啊?”
  “这个没说,到时候谈呗?人家八成也不是在你这里工作多久,而是为了给孩子找个玩伴。”赵燕子还不知道,田欢欢那儿子才一岁都不到。
  “那也能让我支撑一段时间。”王春华倒是不嫌弃:“到时候再找个厨师,也就差不多了。”
  她们俩也就这么一说,凡事要等到人家那边的人到了再说。
  过了几日,钟子帧果然回到了京都那里,开了徐铭尊的房车,豪华房车,像个客车,但是里头布置的跟个高级宾馆的房间一样。
  他接了老婆儿子,结果罗蒙也带着人跟来了。
  “你去公干?”钟子帧跟罗蒙认识,但是没怎么共事过,他们俩不是一个系统的,罗蒙负责赚钱,钟子帧负责照顾徐铭尊。
  “是啊,是啊!”罗蒙狂点头:“我去见证奇迹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这中文还得修炼啊。”钟子帧看他是个老外,不跟他计较。
  他开了一辆房车,房车里头有老婆儿子。
  身后跟着同样是一辆空间很大的依维柯。
  是两个司机,车里还坐着罗蒙,跟一个文质彬彬的像是老教授一样的人。
  两辆车子往东北那里开。
  而王子安则是跟徐铭尊俩人,今天在镇子上,接了一伙人。
  这伙人是雷彪带来的,一共四个人,他们在区里头定了宾馆,因为雷彪觉得住宾馆也比住山神庙合适。
  区里头的宾馆一晚上大床房也才三百块,而山神庙就要五百!
  区里头的宾馆什么都有,服务也很到位,而山神庙里头什么都没有,服务更是提不上了。
  所以他带人来看,但是不住宿!
  “观光票也要三百块。”这是雷天来电话的时候说的:“进门就要交钱,让他们给现金,扫码也成。”
  “你就作吧你!”雷彪没办法,只好交钱。
  跟来的人虽然觉得有些贵,但是也随着交了钱。
  “这是啥人啊?”俩人接了人回来,看他们进来就给山神爷烧香,并且带了贡品来!
  贡品是苹果,枣子跟核桃。
  还有一只大公鸡,盐焗鸡!
  “这是山东鲁地过来的人,他们那儿种苹果和核桃发了财,家家户户都种有枣树,山上本来也有山神庙的,不过破四旧那会儿拆了,现在他们发达了,也想立个山神庙,就想来看看,谁家建的好,小天说他设计的山神庙最为传统,这不,实地考察来了。”雷彪道:“别人都没来过这里,来过的人出国去了,我就领了这个活儿,带他们来看看。”
  “怪不得呢!”王子安恍然大悟:“进来就烧香的我见过,可自带贡品的我没见过。”
  对方不仅千里迢迢的自带贡品,还进门就烧香,十分虔诚的样子。
  这几个人看了一圈儿,对此表示很满意,尤其是后头的房间,在他们那里有传统,孤寡老人可以住在庙里头,由大家轮流照顾,这些个房间正好有用的地方。
  然后他们就走了,给王子安留下了一千三百块钱的进项。
  “赚了,赚了!”王子安高兴地道:“今天请你吃大餐!”
  “吃个啥大餐啊?”徐铭尊在这里,还没吃过啥大餐呢。
  “哦,我想说的是,去买一只下蛋的老母鸡,给你炖汤。”王子安嘻嘻哈哈:“这下蛋的鸡,甩籽儿的鱼,可都是农家人的宝贝。”
  “那还是算了吧,我比较喜欢吃小公鸡,老母鸡那是给女人们下奶用的玩意儿,你别煳弄我。”徐铭尊去抓王子安的腰际。
  谁知道王子安笑成了一个扭动的蚯蚓,原来他的痒痒肉在腰上。
  俩人闹了一通,这一千多块钱也没买吃的,而是跑去了市区里,买了鱼苗回来,放进了玉带河里头。
  鱼苗很普通,就是草鱼、鲫鱼和鲤鱼的小鱼苗,还有一些鱼虫,这东西是鱼苗的食物,等鱼苗吃没了这些鱼虫,也能在玉带河里头找吃的生存下去了。
  王家围子的其他人也买了鱼苗放进去,都是为了以后能有鱼吃。
  他们俩回来不到三天,钟子帧他们就到了。
  钟子帧先带着妻子儿女去了镇子上安置,而罗蒙他们找不到王家围子,只能在镇子上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由钟子帧开车,带着他们去了王家围子。
  这次钟子帧没开那辆豪华的房车,那房车跟个大客车一样,又高又宽又大,小地方根本连弯儿都转不过来。
  所以他没开房车,而是开了罗蒙开来的依维柯。
  带着人,走了红砖道,到了王家围子。
  “这就是老板待着的地方?”罗蒙打开手机,他手机上的定位,显示他是在一个“未知区域”里。
  “是,这就是老板奋斗的地方。”钟子帧开着车子,看着前面那些听到动静,伸出脖子看热闹的王家围子的人:“给你们带回去的东西,都是这里产出的。”
  “哦哦!”罗蒙点头:“东西很好吃。”
  钟子帧带回去的东西,罗蒙没少分,苞米面子,哦,在他那里叫玉米面。
  还有黄豆,回去他就打成了豆奶粉了!
  更有瓜子,可好吃了!
  花生,是有名的东北三粒红。
  猪肉啊,鸡肉啊,也都非常美味。
  他对吃的很在意,入口的东西么。
  “当然了,我儿子现在吃的玉米煳煳就是人家这里产的玉米。”钟子帧在儿子身上可是比罗蒙吃东西更在意。
  从这里买回去的东西,他自己都舍不得吃,都给媳妇儿吃了,媳妇儿产奶,等于是间接给儿子吃了,从这里买回去的蛋类也都给媳妇儿跟孩子吃。
  但是他也有幸吃到过一些,味道的确很好,尤其是苞米的味道,不论是做什么,都有浓郁的苞米香甜气息,跟外面的苞米不一样。
  气味清新而甜美,绝对的天然食材。
  “是么?那我可以买一些回去。”罗蒙立刻就打定主意,自己买点回去。
  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人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但是看得出来,这个人是个很有文化修养的高级知识分子。
  车子到了地方,徐铭尊就在王家围子的入村口那里等着。
  “总裁。”
  “总裁!”
  “总裁?”
  徐铭尊穿着大裤衩子,人字拖,跨栏背心,带着个草帽,皮肤有点小麦色,看起来是一个很健康帅气的农村小伙子。
  第一个叫总裁的是钟子帧,因为他太熟悉徐铭尊了,不管总裁变成什么样,他都看过,认识他。
  罗蒙是吃惊,他见到的徐铭尊,一直是西装革履,冷淡而高雅的样子,是个标准的富三代,精英教育长大的一个年轻的富翁。
  他还记得徐铭尊跟他出门去谈生意,还顺手买了一个“蓝色”系列的手表,价值不菲,但他喜欢,这位总裁就买了送给他,理由是希望他好好谈生意,而不是只注意到对方主管手上戴着的手表。
  这是标准的要买人心的行为,但是很奇怪,罗蒙却觉得这才是老板该有的态度。
  因为他聪明,他为老板赚了很多钱,老板相应的付出一些报酬,同样的,老板跟他以朋友相处,总比以老板和员工的关系更让人舒服一些。
  但是他从来没有见过徐铭尊这样的,这哪儿像个富三代,年轻的小富翁啊?这就是个农村的帅气棒小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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