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重生](212)
都是他的领域,他想要如何伪装,便能够如何伪装。
原来我一直在被幻影欺骗。如果不是我境界超过踏虚,而飞升路断,恐怕永远无法窥见真相。
只是仙舟之中族人已经灭绝。我终究没能护住他们。
我对他拔剑。
他不动,却哭着跟我说,他没有杀我的族人,反而偷偷将他们魂魄全部送回我原本世界,替他们找了新的容身处,褪去妖身,让他们在那里延续长存。一切都依我所言而做。他只是想要留我陪他。
我质问他,既然如此,为何不告知我。
他说,是怕我不信。
我确实不信。
……
搁浅九百载。
天魔王被我镇压。
族人已绝灭,我对成仙亦无执念。魔祸苍生,愿以此身镇压于此,教其永世不再作乱。
我族有涅槃之法。
唯有血脉纯净者可以涅槃。只是当年与他一起时,我闻天魔之体不入轮回,便将一半血脉之力渡他,教他得半妖之身,能入天地轮回。
我本不信来世,当初却愿与他能有来世。
若有来世。
只愿我为师,他为徒。
我教他修行之法。愿他不入魔道,不生妄念,不造杀孽。师徒二人,同去同归。
手记至此而终。
叶云澜只觉神魂微痛。
吉光片羽的碎片从太古飘荡而来。那是神凰的记忆。
只是那是在已经太过遥远,轮回千百转,到他手中只剩了一点磷光碎末。
他能够窥见些许片段,却终究已非神凰本人。
神凰与天魔王,也早已消逝在远古之前。
只不过这点碎片之中蕴藏的感悟也有好处。
此时的他,似乎已触及了成仙的边沿。
只是所谓涅槃之法,似乎终究还是要依靠血脉之力。他略略有些失望。
将手记收好。
他又推开面前黑棺。黑棺之下果然还有一具青铜古棺。
将青铜棺给打开,里面是一具漆黑魔骨。当初陈微远只是将其中的一根手骨拿去,魔骨整体还很完整。
叶云澜把魔骨和神凰之骨都收了起来。仙舟破损,将遗骸留在此地并不安全。
他走出仙舟,金眸如曜日灼灼。
闭目,很快感觉到了混沌之中隐隐约约的天魔气息。
蜃魔王正躺在自己的天魔域中,专心疗养着因为分神被杀所受的反噬伤势。
无数天魔在他域中飞舞,恣意交缠,或是吞噬厮杀。世间所有欲望和黑暗,都在天魔身上体现淋漓尽致。
忽然心头警惕。
有毛骨悚然之感生出。
他从自己的王座上坐起身,警惕环绕四周。
便见到遥远处飞来一剑。
那剑身是如赤练一般灼热的红。灼痛他的眼。
让他想起了自己那缕分神在人间被贯穿头颅的一瞬。
只不过这一剑比当初更快。也更可怖。
看上去,已经有了踏虚境的威力。
蜃魔王瞳孔收缩。
不可能!人间才过去区区两年,当初那人怎会这么快便到达踏虚?
于是驱动黑雾去挡。
却惊骇欲绝发觉,挡不住。
那一剑的威力不止踏虚。
怎会如此。
这世上怎会有这样的剑法,他想,怎会这样的怪物——剑光已近。
一切仿佛昨日重现。
“不——!!!”
剑光照耀了整个虚空。
待剑光消散,在虚空之中的天魔巢穴已经被这一剑荡为空无。
叶云澜收剑回鞘。
没有再看背后一眼。
他踏过虚空,回到了人间。
人间风声萧萧。
周遭一切,似乎都翻手可以镇压。没有什么值得他驻足,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
他眉心紧拧,将接近成仙之境,对人世生出的漠然强行压下。
一路穿梭云雾,回到魔宫。
他走过彼岸花海。
看见在竹楼之中那人沉静的睡颜。
一股炙热汹涌的情感从他心间涌现,他走过去,将自己的脸埋首在对方胸膛。
仿佛倦鸟归林。
深深依恋。
第136章 大结局
太初元年。
天地大劫被叶皇一人平复。众生俯首称颂。
魔域与西洲合一,曜日皇宫改移至魔宫,臣属上报皆与魔域众修一同。
太初二年。
魔宫花园之中。
“小毛球,你别跑呀!”
一个娇俏的女孩声音在花园之中响起,她穿着一袭红裙,追着毛球奔跑的身影,像一只在花丛飞舞的小蝴蝶。正是之前的天池山山灵念儿。
毛球奔跑在花园里,头顶金色的呆毛一颤一颤地,金色后脑勺看上去仿佛一个小太阳。跑着跑着,前面忽然遇到一方荷塘,他背后便生出一双肉乎乎的金色翅膀,想要飞跃而过。
然而还没有跳起来,就被念儿一手抓住,“看你还往哪跑。哥哥叫你这个时候要念书识字,你却一个人在花园闲逛,被我抓到了吧?”
“我有名字的,叶思君。”小太阳嘟哝道,“爹爹给我取的。”
念儿伸手揉了一把他的脑袋,“思君哪里有毛球容易上口。哼,不要转移话题,哥哥让你读书识字,你为什么要瞎跑?”
毛球道:“我、我太困了,想要出来吹吹风而已嘛。”
念儿叉腰道:“我看你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跟我走,我带你回去读书。”
毛球俊秀的小脸皱了起来,眼珠子乱转,忽然看到远处走来一人,便高兴开口道:“爹爹!”
叶云澜正走在回廊,身后跟着几个正在跟他汇报诸事的臣属和魔域长老。
他一身衮服,纯白发丝如雪垂落,头上戴着银冠,神色冷清而淡漠。
一时间,只听得臣属与魔域长老汇报的声音,还有他们各自的脚步声。
也因此毛球这声“爹爹”就显得格外嘹亮。
小太阳扑腾着肉翅膀就往他爹爹所在之处飞了过去。在叶云澜旁边几个人一惊,一位叶族臣子心惊胆颤地看着毛球,道:“殿下,且当心哪!”
毛球变身成凤凰模样的时候能够翱翔九天,但如此时半个人身的时候却总是飞得歪歪扭扭,为此已在魔宫之中闹出不少祸事。
不过这回倒没飞歪。
叶云澜把飞过来的小太阳接住了,饶是他如今已经踏虚,竟也觉手中这团子颇为沉重。
看来不该喂他这样多灵石。
这样想着,叶云澜淡淡开口。
“何事。”
毛球抬起眼睛,瞅着自己爹爹一如既往没有什么表情的脸,鼓起脸颊道:“爹爹,我不想读书。”
叶云澜:“为何。”
毛球:“书上那些字长得好丑,跟花园里的蛐蛐似的,我看不懂。”
叶云澜:“看不懂,便学。”
毛球把脸皱起,“我,我不想学……”
然而他爹爹依然十分地冷酷无情,“去学。”
毛球开始胡搅蛮缠,“我就是不想学。除非……除非爹爹教我。”
爹爹低下头。
银白色的长睫低垂,好似两只翩飞的蝶翅。
那双金色瞳孔却清冷又疏离,仿佛倒映不出任何人的影子。
不是错觉。
毛球感觉自己爹爹最近性情越来越冷淡了。
这让他感到莫名的害怕。
所以不想看书。
也不想识字。
有那么多时间,还不如缠着爹爹。
否则,他怕时间长了,他爹爹真的会变成一块冰块,再不会给他回应。
叶云澜沉默一下,向着旁边几人挥了挥袖。
旁边几人十分懂得他脾性,很快便行礼退下了。
他带毛球回书房,教他识字。
毛球爪子很肉,他便握着那只肉爪子,一笔一画地写。
很多年前,他也是这样教沈殊识字。
毛球很高兴,学得专心致志。
等学完字,趁他不注意,还啪叽一口亲在了他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