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篇水仙文(104)
她话还未说完,一个刚洗过的冬枣就直接飞了过来。
巫沉凝早就习惯了易淮动不动就冲自己丢东西的举止,还美曰其名锻炼她的反应力,所以在劲风袭来时,就下意识地抬手接住了枣子,话也被打断。
就听燕奕歌幽幽:“巫沉凝,差不多就行了。”
巫沉凝把枣子递给易淮,理直气壮地:“我这是医嘱!”
易淮没接:“你洗手没?”
巫沉凝又看向一言难尽的易淮:“洗啦!”
易淮这才拿起枣子,咬了口:“很甜。”
巫沉凝轻哼:“那当然,我一早就去山上摘的,这棵枣树还是我种的呢。我特意埋了好多糖在土里。”
易淮笑,还没说什么,巫沉凝就又问:“兄长,我说真的,你们…到那一步了吗?”
易淮:“……”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还有一天能被这样直接问这种事,脸皮再厚多少也有些不自在啊。
好在那头燕奕歌把洗过的枣子端了过来,摆在了桌子上,强撑着脸皮自己替自己回答了:“没有。”
还停留在拿自己的身体帮忙的阶段。
巫沉凝真的不是八卦:“那就好,你原本那具身体是真的不能泄一点阳气的。”
燕奕歌本来想说又不需要他付出什么,怎么会泄,但突然想到从前也是无意间刷到过说什么十十身寸的……
嗯。
燕奕歌也不说话了。
第81章 (四更)
在山谷里吃了顿午饭后,他们便收拾了一下行囊,出了谷。
走的不是进来的路,而是后山那边的,更陡峭,易淮完全是燕奕歌抱在怀里过去的。
易淮不需要自己走,就有些无聊,随口跟巫沉凝聊天:“你师父会的东西还挺多的。”
迷阵,修盖房屋,锄地开垦。
不仅会工程这一块,还会毒医,还能打架。
这要是没死,也是个人物。
巫沉凝也觉得:“我小时候就总觉得师父是无所不能的。”
易淮:“她武功怎么样?”
巫沉凝想了想:“我也不知该怎么说,她中的毒比较折磨,她不会在我面前表现出来,但每月总有几日找不到她,想来是她偷偷躲着熬过去的。她中的那毒我后来琢磨过,是会慢慢散掉人的内力的,还会影响神智。”
“我没见过她跟我正经动手,唯一一次搏斗也是最后…但从速度和力气来看,她那会儿毒发还能有些本能的章法,速度与力气也是我角力不过的,想来她的武功也不差。”
易淮若有所思:“她长什么样啊?”
巫沉凝呃了声:“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燕奕歌面无表情扫她一眼。
巫沉凝缩了缩脖子:“我太不擅长描述人的长相嘛,在我眼里只有骨骼走向…师父的头骨挺完美的。”
她又说:“不过我可以画出来,回头到昌卫我画一副给你看。”
翻过这座山,没十几里地就是中州最后一城,也是杏林馆总馆所在地,昌卫。
昌卫这座城,江湖人也多,但没那么闹腾,约莫是因为杏林馆总馆在那,大多数人都是去看病的,也懂病人需要清静,不会像江武那么鸡飞狗跳,也少了仙阳因为听风堂最大的分堂在那儿而多少有点肃穆的庄严。
倒有点像是东边水乡的闲适雅静。
巫沉凝当年愿意加入杏林馆,也是因为总馆坐落于昌卫,是个四季分明的城市,也是个不失热闹的同时不会太过喧嚣日日鸡飞狗跳的好地方。
这点,倒和淮水山庄毗邻的临余有几分相似,所以易淮也总觉得,他与巫沉凝关系不错,除却对堂妹的那点兄妹情外,有很大原因约莫是确实性格上有那么一两个共通点。
内测版时,易淮在昌卫置办过一处三进三出的宅邸,是从一富商手里购置的,对方已经修葺了一半,但生意出了岔子,不得不变卖房产。
易淮恰好在昌卫找巫沉凝喝酒时大晚上跟巫沉凝在人梁上比轻功路过,瞧见了这院子,觉得修葺得很是雅致,得他心意。
所以就在第二日看见挂牌出售时,眼都不眨一下,价也不讲一下就买了。
巫沉凝在昌卫就有点回到了家的意思,自然不跟他们一块住。
双方在入了城后就告别,巫沉凝去杏林馆查点东西,顺便也是治易淮的药材。
至于她师父是不是蓬莱的,现如今唯一的线索那就只能是入京去探一探了。
毕竟国师反正肯定是蓬莱的。
他们不会在昌卫待太久,最多也是几日,不过易淮还是决定住自己置办的宅邸,而不是客栈。
因为昌卫的客栈常年住满,就算有空闲也是病患居多,倒不是怕传染,只是易淮不想天天对着病人。
会让他想到自己在现实世界时的一些事。
这边的宅邸易淮早就来过信让之前中介商铺安排人打扫一番了,这边的宅院也一直是他们在管理,易淮留了钱的。
到了后他们把钥匙交给易淮就行。
因为知道燕奕歌的身份,自然是客气得不行:“燕庄主。”
就是也难免因为好奇,在双手捧着放钥匙的匣子递上时,还多看了易淮一眼。
燕奕歌觉察到他的目光,拿匣子的同时直接挪了半步,把易淮藏在了自己身后。
掌柜便意识到自己冒犯了,忙低下头,无声地作揖拱手。
燕奕歌也没说什么,他知道是自己占有欲太强,连看都不给别人看一下另一个自己,是自己的问题。
他心知肚明。
燕奕歌只问:“之前留的钱还有吗?”
掌柜松了口气:“实不相瞒,您这么久没来,之前留的那笔钱,在去年就扣完了,账目在这儿。扣完后,我们便按您说的去找了杏林馆赊了。”
杏林馆当然给赊,而且对燕奕歌这种行径也从不会多言。
这江湖上谁不知道他和巫沉凝是义兄妹?他俩都不知道互相救过彼此多少次了。
他说着,身边的人就递上了账本,燕奕歌懒得看:“不用给我了。”
他从袖袋中掏出了银票,随手给了掌柜。
这家商铺信誉一直很好,燕奕歌不用担心他们黑自己。
再说他很小就开始算账目,对方明码标价做生意,他多久没来了他也知道,心算几秒就猜到了钱大概就是去年扣完了。
掌柜又说了几句客气话,便带着身边的伙计离开了。
大门合上,这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易淮和燕奕歌了。
这边又不是闹市区,还清净,两人走过庭院中的回廊,这家铺子办事细致,今日还来扫了庭院中的雪,所以青石砖虽然湿漉漉的,但没有积雪。
池面结的薄冰他们也敲了,还琢磨着喜好放了几条锦鲤在里面——大多数人都喜欢锦鲤的,兆头好。
但其实易淮不爱这种鱼,他觉得红一块白一块的不好看。
除非是那种黄金锦鲤或是火鲤,一片色的,不然实在有点难入他眼。
现在易淮就琢磨着:“晚上煮汤喝吧?”
燕奕歌看了眼,也被丑到了:“可以煮一锅再烤两条,这样过几天也不会冻死浪费了。”
这天气,易淮也不会养鱼,更没心思每天来敲敲冰,放几条鱼在这儿,又是死水,他们不吃多半会冻死,那不如吃了,免得浪费食物——易淮是真的没有一点这玩意儿是用来观赏的觉悟。
易淮一拍掌:“英雄所见略同。”
他看向燕奕歌:“那么问题来了,谁做呢。”
他们都心知肚明,就是偏要问,要完成对话。
“我试试。”
燕奕歌低眼看向已经掀开了面具半挂在脑袋上的易淮,勾了勾唇:“总不能叫我们易总亲自下厨。”
易淮啧了声:“埋汰我呢。”
燕奕歌:“没有,我埋汰自己干嘛。”
……
最后这顿饭,其实还可以。
易淮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对自己有些滤镜,但他真觉得味道还不错,当然也不至于到那种大厨级别,提升的空间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