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169)
含笑一一接过,施礼道:“多谢。”
余锦年还有些话想说,可看了含笑疲累无神、小心翼翼的眼睛,又觉得说不说都是没什么区别的,对于大夏朝来说,她们只是两个可怜人,而对于她们自己来说,离开吕府之外,也未必就能天真烂漫,得偿所愿。
有些人天生活在蜜罐子里,而有些注定没有做梦的权利,很不幸的,齐文君姐妹就属于后者。
他将笔放下,低声道:“我虽只是个看病的匠人,能做的不多,但若是你们需要,我也会尽我所能帮你们一帮。只是以后还需得你们自己仔细想想,这日子究竟要怎么过。”
含笑将方子收进袖袋,苦笑一番:“还能怎么过。世人皆道,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
她忽地一顿,神游天外了似的念道:“夫死从子。”
余锦年皱眉,还未张口,就见含笑豁然开朗一般笑了一下,但那笑容一闪即逝,好像只是一抹朦胧难捉的虹光,刹那的绽放后,瞬间就压抑在对齐文君的担忧里。
没个片刻,几名小厮蜂拥而至,打断了他们之间的气氛——原是按照吕言嘉的吩咐来呈饭菜的。余锦年秉着负责到底的态度,将各色菜肴都过了目,确见并没有什么对孕妇有害的东西,这才叫他们送进去。
那常年跟在吕言嘉身边的贴身小厮忽地停下脚步,将他们打量一遍,背着手老气横秋地说:“二位,这是我们夫人的卧房,二位久留于此……不太合规矩罢?我们两位夫人虽已出嫁,却也是有名节的。”
余锦年甩他一个“放屁”的眼神,心道刚才火急火燎叫他来看病的时候,怎么不提合不合规矩?这会儿病看完了,就开始掰扯那俗文冗节,岂不是纯心来膈应他的?
只不过他最不爱与人争这口舌之利,只伸出一只手,在那侍者面前晃了晃。
对方困惑:“这是何意?”
余锦年切齿笑道:“怎的,瞧完病却不付钱?”
小厮愣了下,似乎才想起这事来,只是面上依旧笑得似个礼数周到的假人,让余锦年禁不住想起他那同样人面兽心的主人,真真是令人作呕。小厮极不厌烦地从腰间摸出粒银珠子,往余锦年手里一抛,罢了竟低声还讥讽他道:“也不过是个九流郎中,见钱眼开的玩意儿”。
可谁叫余锦年耳朵好使,当即叫道:“站住。”
段明凶神恶煞地堵住他的去路,抬起一只手臂,把那拔腿要走的小侍者给拦在了门下——只是姿势不太有脸面。
那小厮被段明揪着后领,几乎是半悬在空中,全靠几根脚趾头撑着地面,他跟随吕言嘉这么多年,就连吕言嘉新娶美妾的耳光都打过,何时受过这种屈辱,顿时恼羞道:“……还做什么!”
余锦年抛玩着手里的银粒,笑眯眯道:“这么点儿哪够?打发叫花子呐?”
别看段明平时笑得憨厚,凶起来简直似个活煞神,吹胡瞪眼地抱着柄刀往那儿一杵,很是像模像样,头都给那小厮吓掉。那人走也走不脱,双颊憋得通红,只得愤懑地回头去瞧余锦年,那张脸上是怂里透着点气,气里透着点笑,整个儿就像一咧着嘴不知道往哪儿歪的中风患者。
半晌,他竟然还不服输,憋出句:“你这个谋财害……”
余锦年歪了歪头:“嗯?害什么?”
段明将嗓音一沉,筛糠似的抖了抖手里的东西:“与他废甚么话,不高兴宰了便是!”
“啊!”小侍者大叫一声,感觉后脖颈忽地一凉,甚至都瞧见眼角闪过了一丝寒芒,这下再不敢逞强了,更不敢借着吕言嘉的名儿作威作福,于是三下五除二地装银珠子的小兜掏了出来,远远地扔到余锦年脚下,缩着脖子喊,“就这些了,没了!”
段明一松手,他像块落地就化的泥,撒腿就跑没了影。
余锦年捡起那花色俗气无比的钱袋,掂了掂,还挺沉,放在袖子里肯定硌得慌。他左右比量了一下,一转身,连钱袋带手掌,趁某人不留神,一股脑地窜进了对方的衣襟,在里面胡乱揉了一把。
季鸿屏住一息,默默将少年的手腕按住:“又作什么乱?”
“太丑了,放在你这儿……”锦年撇了撇嘴,转瞬又笑嘻嘻地看着他,“哎,别动,过会儿出去买糖吃,省得丢了。”
那银兜塞在季大世子前襟里,鼓鼓囊囊一大坨,很是不美观。季鸿这人也是颇为看重仪表的,更不说今日佩金衣玄,姿容端方,似墨里泼出来的画仙儿。段明偷偷瞧了眼自家主子,已做好了替主子代劳管钱的活儿。
季鸿却只是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竟然胸-前顶着那一坨光明正大地走出去了。
段明只觉没眼看。
迈出门槛时,余锦年听到细细的研磨的声音自背后传来,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却见那侧影似乎是含笑,她左右看了看,便悄悄从袖中摸出张纸,一脸凝肃地铺展开来。明明隔得挺远,其实看不清什么,余锦年却莫名觉得她握笔的手似乎有些轻微的颤-抖。
但也不过片刻,她深吸一口气,提起笔来,写下了什么。
书罢,跟被烫了手似的将笔杆子丢开,把那纸张飞快地掖回袖口。
而后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第103章 河鲜豆腐汤
他们本就是要赶着回京, 再者闵霁也实在是在京外逗留太久了,他京中官职落了空儿, 虽说贴着年关, 朝中也刚从大歇中反过劲来, 他又仗着有天子赏识,也没出什么乱子。
但一来是闵相催促他赶快回京, 二来这到底是不合规矩,三来停这几天是为给穗穗养病, 如今穗穗咳嗽基本大好,便也不再多留, 定了第二日晌午出发。
余锦年几人则各自收拾了一番, 出去置办些路上所需的东西, 顺道再备点药。
过了桃溪镇后,往北要穿过一片绵延丘陵, 路上虽也能遇着些驿站,但毕竟简陋, 自然是没有繁华城镇里住得舒坦,他们这些人又都是自小锦衣玉食的, 这会儿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己。
桃溪镇就贴着一座小丘,镇子一半背阴, 一半露阳,太阳起来时倒还好说, 一旦过了正午, 日头渐渐偏西, 另一半的镇子就会被遮掩在一片荫凉之中。炎炎盛夏时颇有些清爽怡人的感觉,但眼下是早春,黑瓦白墙之间掠过的清风还是带着一丝丝的寒意。
好在季鸿早有预料,转身从段明手里接过备好的斗篷,迎着风快走几步,将披风搭在少年肩头,用毛茸茸的雪白衣领将他那一截露在外头的脖颈给团了起来。
其实余锦年还没觉得冷,便推让了一下,两人拉扯半晌,季鸿忽地拧起眉峰,不由分说地将他裹住,轻声斥道:“别动,好好穿着!”余锦年抬头看了他一眼,季鸿摇摇头,语重心长地与他说,“你的病也才刚好,听话,这时节稍热些比冻着要好。”
余锦年对此说法颇有微词,不过还没张嘴,就被段明特狗腿地给打断了:“世子说的没错儿,这老人不是说了么,春捂秋冻,杂病不生。小公子便穿着罢!”
“……”他朝季鸿眨巴眨巴眼,企图发动溏心攻势,然而这人仿佛是有了抵御力,压根不吃他这一套了,两手一抬将他身子扳了回去,亲自把披风给他系好,还打了个异常结实的蝴蝶结。
到底也没能蒙混过关,余锦年半张脸都被那大红斗篷的兔毛领子挡了起来,走在路上似颗发了白毛的大辣椒,又像个即将被人送出手去的精致礼物,在旁人都褒衣博带、楚楚风-流的陪衬里,唯独他神经病似的穿着腊月降雪时才会披的斗篷,鼓鼓囊囊、摇摇晃晃似个小鸭子,直感觉每走一步都沉重无比。
要命的是,季大世子还十分满意他的杰作,更恨不得能将他敞了一条缝的斗篷前襟也给缝起来。
提着买来的东西,这么认命地走过一条巷子,余锦年额头上都冒了层细汗,领子里更是潮乎乎地,黏着一圈兔毛毛,又痒又难受,他边走边扭身转头,仿佛身上生了虱子。备受折磨的同时,他回头去求助,却见某人顶着张玉瓷似的脸,抿着嘴角,瞧着很是潇洒的模样。
但余锦年好歹是给季鸿做了小半年的私医,算是十二个时辰形影不离的贴身照料,大保健服务都做到了床上去,好不自夸地说,他连这人的眼睫毛在想什么都能猜个七七八八,更不谈其他。
他叮叮当当挂着小佩刀,站在巷子口,微微歪着脑袋瞧季鸿,催促他道:“你快来。”
季鸿快步追赶上他,脚没站稳,余锦年突然将东西放在地上,从斗篷中伸出手来,好像是撞又好像是抱地将他搂住了,没等季鸿理解这举动的含义,他两手便沿着袖管向下顺,直顺到底,将他两只手都轻轻攥住。
“做什么?”季鸿张张嘴,脸前跟没有温度似的。
话音未落,他手里的东西也被卸去,手掌拽到少年的斗篷中,随便裹在了什么暖洋洋的地方,薄薄的衣衫底下是一具年轻柔软的躯体,散发着令人垂涎的热气。
“暖和不暖和?以前呀,我爹总说我穿得太少,可实际上,我一点都不冷。我说我不要穿,他就会生气,气一整天,吃饭也不理我。”余锦年扬起下巴,忽然讲起不相干的事来,他说着撇了撇嘴,脸上却是笑着的,“后来我就知道了。其实啊,就是他自己觉得冷,所以觉得我也一定很冷。”
他话音一转:“所以我猜,你也一样。”
好半晌,季鸿才回味过来,这好一番七拐八绕、扯东拉西的,原来是个委婉的关怀。季鸿低头看着,觉得那热度沿着经络窜上来,直烧进血脉,令自己每根筋骨都被烫得发疼。
余锦年距离他胸膛很近,微微抬起眼睛,忽然惊奇道:“哎?”
“怎么?”季鸿被他一惊一乍地吓了一跳。
余锦年比量着什么,左看看,右看看:“我是不是长高了?”
这么一比,好像确实高了那么一点点。季鸿看他掂着脚,用鼻尖来顶自己的鼻尖,好像这样两人就能一般高了似的,不由抬起手按蘑菇似的把他按了下去,垂眸失笑道:“你年纪尚小,自然是要长的。”
余锦年掐指算算,也不算小了,他前世就是在十五六岁时生葱似的拔了一大截,可自十七岁开始就再也没动过。可是上一世他明明发育得很好,谁知这一世竟成了豆芽菜。他看着季鸿,又想起那日闵雪飞与他站在一起的场景。
玉树临风与无双美玉,他没来由的有点羡慕,也十分想成为和季鸿一般的人,与他并肩而立。
季鸿忍不住道:“不长了也不怕,这样也好,怎么都舒服。”
余锦年:“……”
两人在巷口久伫半晌,遇着了出去置办马车的石星等人。车还是之前那辆车,却又瞧着不太一样了。余锦年钻进去看了一眼,见原有的木座儿已经拆了,靠着车壁丢了几个靠枕,并两个巨型扁柿似的圆团,“柿子”壳是软绸做的,里面则塞了胖胖的棉花,中间有个供人来坐的凹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