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68)
好家伙,居然开始竞价了。
凌息可算弄懂方才那绿衫公子为何那么着急了,原来这人是个一喝酒就激情创作的文青。
最后一笔落下,一气呵成,陆相百满意地看着自己写下的诗,近日以来重重压在身上的巨石和郁气通通消散,他的世界好像突然变得一片光明。
“多谢小夫郎的笔墨。”陆相百礼貌地把毛笔还给凌息。
凌息眼珠子一转,神情哀伤地开口:“笔墨倒是无碍,但这幅墨竹乃我丈夫为我所画,如今拿回去怕是不好交代。”
陆相百表情骤然尴尬,他一句话不问,直接在人家的画作上题诗,于喜爱他文章之人价值千金,于这位夫郎而言,自己的行为恐怕是乱涂乱画,毁了人家丈夫的一片心意。
“实在抱歉,是在下有失分寸,不问自取,还请小夫郎见谅。”说着他就从衣兜里掏出银子作为补偿。
其他人见这小夫郎不识好歹,居然让陆秀才赔钱,他们恨不得花重金买下来还买不到呢!
凌息摆手拒绝,“银子就不必赔了,方才我与公子说好以酒会友,其实是这样。”
“我丈夫意外伤了腿,意志消沉,郁结于心,我想叫他开心些。”
“他独喜好美酒,只可惜市面上卖的酒味太淡,于是我想方设法为他寻摸方子,酿制出了新酒,我丈夫极为喜爱新酒,果然不再消沉,想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便让我趁此机会寻找与他志同道合之人。”
围观群众听得恍然大悟,朝他竖起大拇指,夸赞他是位好夫郎,他丈夫能娶到他真是有福气,同时好奇起这新酒究竟是何种滋味,能让沉寂许久的陆秀才诗兴大发。
陆相百闻言大为动容,“你真是位好夫郎,请让我为你们做一首诗,将你们的故事广而告之。”
凌息:“……”大可不必。
他赶紧转移话题,“方才你已经喝过第一杯酒,不知觉得味道如何?”
陆相百不假思索地赞赏:“非常好,特别好!是我平生喝过最好的酒!”
其他人要不是深知陆相百是个酒痴,宁愿不喝,也不会喝难喝的酒,恐怕得怀疑他是这夫郎的托儿。
凌息很满意他的答案,眉眼弯弯,继续忽悠:“我丈夫生性好酒,希望找个能与他共饮的朋友,若你能一口气喝完十杯酒仍保持清醒,我会把你付的酒钱全退给你,并且白送你一坛酒。”
陆相百恍然大悟,难怪这位夫郎起初会问他有没有千杯不醉的酒量。
他舔了舔嘴唇,口腔中依然残留着酒香,如同钩子一样牵扯出他肚子里的酒虫,喉结来来回回上下滚动,透露出他的迫不及待。
陆相百嗜酒如命,酒量自然差不了,十杯酒而已,他断不可能喝醉,他对凌息口中的挑战兴致缺缺,仅仅想再尝尝这酒的味道。
“没问题,不过银子你不用还给我,你丈夫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好!陆秀才好气魄!”围观路人高声叫好给他助威。
许多人对凌息的酒起了兴趣,摩拳擦掌排队等候,十杯哪里够,若是条件允许,他们恨不得把这个小酒摊喝垮,不过能够白得一坛酒也算赚了。
免费永远是最吸引人的,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第48章
“什么!?那么小一杯酒居然要一两银子,抢钱啊!”起了蹭酒喝心思的人一听有门槛,而且一杯一两银子,要求是喝完十杯酒后保持清醒,也就是说得花十两银子。
“小夫郎,你别是在这儿坑蒙拐骗吧,十杯酒十两银子,合宴酒楼都不敢喊这么高的价!”
人群骚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凌息波澜不惊,态度落落大方,“我家酒自然与别家酒不同,在别家也喝不到我家这种酒,我率先讲明了规则,你若是觉得不值,或者觉得自己没有那个酒量,不来挑战便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怎能指责我坑蒙拐骗。”
“是啊,是啊,有道理。”
“哼,胡说八道!”
现场人潮涌动,有人赞同凌息的说辞,有人笃定凌息在狡辩,什么以酒会友,什么独一无二的酒,全是噱头,跟那些坑蒙拐骗的江湖术士无甚区别。
绿衫公子犹豫地开口:“陆兄,你真要尝试吗?”
陆相百目露疑惑,绿衫公子立马自我介绍,又引荐了旁边几位同窗,一听是同一书院的校友,陆相百神情舒展,拱了拱手,“几位兄台好。”
“实不相瞒,陆某此生最好的便是一口美酒,自认酒量还算不错,况且这位小夫郎并未撒谎,这种酒我的确第一次喝,若不让我喝个尽兴,怕是要悔恨终生!”
几人听他言之凿凿,情不自禁好奇这酒究竟是何种滋味,能让陆相百念念不忘。
陆相百掏了掏衣兜,把钱袋子里的银子倒到掌心,倏然面颊发烫,他每次喝高兴后,随手做出的文章会有无数人争抢,所以从没为银子发过愁,直到最近写不出东西,为了找灵感接二连三买酒,钱袋子不知不觉变轻,偏偏他对银钱一事不上心,这才出现眼下钱不够的窘境。
绿衫公子一眼看出他的窘迫,非常有眼力劲儿地掏钱补上他欠缺的部分。
陆相百诧异转头,绿衫公子友好一笑,“同窗之间互相帮助理所应当,陆兄不必放在心上。”
“多谢,我一定会还给你银钱。”陆相百感动地握住手中银钱,扭头递给凌息。
凌息坦然接过,笑眯眯道:“陆公子说不定很快就能把银子拿回去。”
陆相百挺胸抬头,对自己的酒量很自信。
凌息摆上九个杯子,挨着倒上酒液,围观群众伸长脖子去看被说得神乎其神的酒到底长啥样。
紧接着,他们便见一泓清泉倾泻而出,水珠在日光下飞溅,晶莹剔透,似玉珠落盘,美不胜收。
空气中扩散开淡淡的荔枝气味,甘冽清甜,带着丝辛辣,勾得人口舌生津,尚未喝进嘴里便已微醺。
不爱喝酒,不会喝酒的人只觉这味道刺鼻,闻久了甚至有点头晕目眩。
而对嗜酒之人来讲,他们眼珠子都看直了,目光死死钉在少年手中的酒坛上,喉结不停滚动,仿佛行走在沙漠中的旅人终于看见了绿洲,都快急红眼了。
怪不得陆相百无比推崇这酒,他们怎么能怀疑一个酒痴对酒的鉴赏能力!
如此美酒,如果能现在立刻马上喝到嘴里,他们无法想象自己会有多快乐。
“我要尝试!”刚才出价一百两要买陆相百诗的老刘第一个举手。
他的死对头庄老板不甘示弱跟着举手,“我也要!”
随后举手表示要尝试的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数也不数不清。
达成目的的凌息面上挂着得体的微笑,“请大家排队,一个个一个个来,别着急很快的。”
他说的很快,真的不掺半点水。
陆相百喝到第五杯彻底绷不住,双腿软得像面条,“笔,给我笔!”
“谁说我赋写得差,我现在就写给你看!”
他是标准的读书人,不爱出门,每天坐在书案前读书练字,皮肤很白,这会儿比枝头的荔枝还鲜艳。
嘴里逐渐没把门,他的同窗生怕他秃噜出啥大逆不道的话,毁了未来仕途,慌张捂住他的嘴,把人带走。
凌息叫住人,“陆公子还剩四杯没喝。”
几人脑袋摇成拨浪鼓,陆相百的腿现下基本属于摆设,再来两杯恐怕得进医馆,虽然痛失十两银子,但银子事小,保命事大!
老刘错愕地望着陆相百被架走的方向,一转头对上双漂亮的凤眼,和善开口:“陆公子还是太年轻了,不像您,一看就是海量。”
打起退堂鼓的老刘顿时被架到高处,下不来台,并且被凌息的彩虹屁吹得怪舒服的,何况自己的死对头还在后面盯着,他怎能退缩。
拍拍自己的大肚子笑得像弥勒佛,“那是当然。”
“我若能保持清醒全部喝完,你真要退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