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35)
凌息顾虑的是两三年后的事,霍琚没打算在邻水村待那么久,等到时机成熟,他会离开此地。
到那时,凌息会如何选择?
浓黑的眼睫微微颤动,霍琚压下眼底暗涌的情绪,安抚道:“无非多些流言蜚语,我们住得远不碍事。”
凌息陡然记起霍琚选的宅基地位置,原来男人早已考虑到了,人少是非少,假如住村中心估摸能被烦死。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商量之后的事,很快便抵达竹屋。
幸亏他下山前把买的肉放凉水里泡着,温度这么高肉也没臭。
他心心念念花大价钱买的肉,要是一口没吃上全坏了,他得心疼到嚎啕大哭。
“你买下水回来做什么?”霍琚蹲在溪边清洗猪肉,呐喊询问。
他倒是不嫌弃猪下水,打仗日子艰苦,他连草根都吃过,何况猪下水,好歹是肉,但凌息完全没必要吃这东西。
凌息蹲在他旁边,拿来面粉洒进装着猪下水的盆子里。
霍琚看得表情越发冷峻,面粉价贵,跟猪下水和一起简直在浪费钱。
等看明白凌息放面粉的目的是为了清洗猪下水,霍琚神情稍有缓和,“能洗干净吗?”
凌息成竹在胸,“当然。”
他以前没试过,在书上见过这个办法,他阅读的基本是正版书籍,应该不会有假吧?
清水洗掉面粉,盆里的猪下水果然变干净许多,难闻的味道虽然没彻底消失,但对比刚才好上太多。
霍琚好奇侧目,“你娘……”
他本想问是不是凌息母亲教给他的法子,又陡然记起凌息曾说过自己是孤儿,脱口而出的话卡在喉咙口。
“你在哪儿学的?”霍琚话头一转,重新问道。
凌息丝毫不在意他的口误,坦然回复:“书上。”
霍琚肩头无意识靠近少年,“你识字?”
“认识。”凌息条件反射道,顿了顿思索两秒开口:“我家乡文字跟你们的文字挺相似,但不完全一样,现在算半个文盲吧。”
少年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说法,霍琚不知为何有几分想笑,“得空我可以教你。”
凌息高兴地转头,嘴唇擦过一丝温热,是霍琚的面颊。
不知不觉他们竟靠得那样近,近到凌息扭头的功夫便亲到了男人的脸。
头顶日光倾泻,投射到溪水里波光粼粼,好似在两人周围洒了一圈金色的碎片,以至于其间二人美好得宛如一副画卷。
热意如同沸腾的水蒸气蓦地冲上霍琚头顶,手中正在清洗的猪肉掉进小溪,溅起“啪嗒”一声水花,男人被阳光晒成蜜色的皮肤参入一抹绯色。
“啊啊啊!!我的肉!”凌息第一时间察觉猪肉掉进水里,伸手就是一个猴子捞月,成功挽救今天的午餐。
“呼——吓死我了。”凌息拍拍胸口。
对比刚才不小心亲到霍琚,他此时的情绪波动可谓是坐过山车。
“我来洗吧,你再手滑一次我的小心脏承受不住。”凌息蹲下吭哧吭哧开始清洗。
霍琚周围的粉红泡泡被凌息这个冷酷的狙击手扫射干净,一颗不剩,耳朵和脸上的热意迅速退散,胸口再无小鹿乱撞的慌张。
他忽然很想带凌息回趟军营,叫老将军们瞧瞧,啥叫真正的不解风情,榆木疙瘩。
中午仍由霍琚掌厨,吃凌息盼望许久的笋子炒肉。
竹笋是凌息新鲜采摘的,特别脆,特别嫩,散发出阵阵清香。
霍琚掏出几个铜板给凌息,“村口有家粮酒坊,卖酒人姓刘,你叫他刘阿叔便行。”
凌息毫不客气地接过铜板,一溜烟儿跑没影,跟阵风似的。
照着霍琚的指引,凌息顺利找到粮酒坊,四面八方飘荡着浓浓的酒香,他想迷路也迷不了。
一身深灰色麻布衣衫的男人弯腰检查缸子里酒曲的发酵情况,听到脚步声回过神,看清来人模样怔了怔,好俊俏的小哥儿。
“您是刘阿叔吗?我来打酒。”凌息的本地话不太地道,勉强能听。
刘阿叔看着约莫四十来岁,双手与面庞一样透出沧桑,一眼能够瞧出是个勤劳的人。
“对,小哥儿你是哪家的亲戚?从前怎么没见过你。”刘阿叔上上下下打量凌息,越看越喜欢,若是能嫁给自家儿子做夫郎该多好。
凌息有点受不住他热切的视线,“我叫凌息,是霍大郎的夫郎。”
刘阿叔笑容骤然卡住,原来已经成亲了,看来跟他家儿子没缘分。
既然没缘分,刘阿叔便没再多想,利落给凌息装了一竹筒酒。
绕过前面遮挡视线的柜子,凌息才发现刘阿叔竟然挺着肚子,他受惊般睁大眼睛,怀疑自己大白天没睡醒。
男人怀孕,那不是小说里写的吗?
小说照进现实,凌息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
“给,拿着呀,发什么愣?”刘阿叔的肚子约莫六个月,不是特别大,若非对方下意识护着肚子,凌息还当人是啤酒肚。
但仔细琢磨琢磨,这会儿连啤酒都没有哪儿来的啤酒肚,村里人人吃不饱穿不暖,哪能把肚子吃这么大。
凌息呆呆接过竹筒,“谢谢。”
回去的路上凌息一直沉浸在震惊中,待竹屋映入眼帘,炊烟袅袅,空气中弥漫开家常菜的香味,霍琚周身烟火气中站在灶台前,专注认真地炒菜,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肌肉。
凌息吞咽一口唾沫,感觉自己更饿了。
男人眼皮没撩一下便晓得凌息回来了,伸手朝他要酒,凌息回过神赶紧递过去。
“你猜我刚刚看到了什么?”凌息凑到霍琚身边,围着他打转,一脸准备讲灵异怪谈。
“我看到刘阿叔挺着大肚子,你们这儿男人也能怀孕吗?太牛了!”
霍琚炒菜的手悬在半空定住,扭过头一脸看傻子的表情,“刘阿叔是夫郎。”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凌息嘴巴微张,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刘阿叔是嫁人的小哥儿,能怀孕很正常。”
“出嫁的小哥儿,小辈一般称呼阿叔。”霍琚补充道。
凌息醍醐灌顶,又皱了皱眉,“刘阿叔看上去有四十了吧,高龄产夫很容易出事的。”
霍琚把锅里的菜装进盘子里,无奈地告知他:“刘阿叔三十。”
凌息怀疑自己的耳朵,虽说农村人日子穷苦,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还得下地干活,显老正常,可也不至于老十岁吧。
瞧出凌息的想法,霍琚和他简单叙述刘阿叔的处境:“刘阿叔男人是个瘫子,父母年逾六十,平常还需要吃药养病,大儿子在县城念书,全靠刘阿叔一个人赚钱养家。”
过度操劳之下,再年轻的身体也扛不住,自然比同龄人更显老,刘阿叔的家人如同趴在他身上的吸血虫,吸走他的生命力。
“啥?瘫子还要继续生,他家是有皇位要继承吗!?”凌息话音一落就被一只大手快速捂住嘴。
霍琚为少年的大胆感到心惊,呼吸略微粗-重:“你不要命了?”
男人灼热的吐息洒在凌息耳畔,有点烫有点痒,凌息不自在地动动脑袋,试图离对方远一点。
他忘记自己身处封建王朝,这种话不能随便乱说,往下拉了拉霍琚的袖子,“唔唔唔。”
表示自己知道了。
霍琚垂下视线,入眼一片雪白,少年后颈纤长,宛如优雅的白天鹅,细腻的皮肤泛着莹莹光泽,像白瓷做的,白玉雕的,叫人无法移开视线,甚至生出一种冒犯的冲动。
凌息觉得自己快被捂窒息了,张嘴咬了霍琚的手一口,一股笋子炒肉的味道,他没忍住舔了一下,男人常年习武的手皮肤粗糙,布满厚茧,口感确实不太好。
霍琚反应及大地抽回手,眼神凶得要吃人,犹如刚解开万年冰封,通身寒气萦绕,被凌息咬过一口的手背在身后,像在避免凌息二次攻击,实际上那只手烫得连手指该如何弯曲都忘了。
男人死死盯着他,半晌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