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195)
他和盛弘新一样是如同人,难道他就不是一滴精,十滴血了吗?他就不需要节制吗?万一上年纪没得用了怎么办?
凌息:“啊?”
迎上霍琚幽怨的眼神,他差点来一句:“没关系,你能充电。”
“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凌息到底没忍住,捧腹大笑,肩膀不停颤抖。
霍琚的俊脸彻底黑了,犹如地狱来的阎罗,阴森恐怖。
不过转念一想,凌息承诺的惩罚,身上煞气顿时散去,凌息的哈哈声再度传进耳朵里,霍琚气压降低,如此循环。
幸亏他不是电器,否则反复开关凌息真怕他坏掉,但……小玩具谁说不算一种电器呢。
“哈哈哈哈哈哈——”
凌息笑出了眼泪,他跌跌撞撞栽进霍琚怀里,断断续续解释:“我……我不是……哈哈哈……不是……哈哈哈……”
霍琚黑着脸无奈给他拍背顺气,“把气喘匀再说。”
凌息停下笑声时,腹肌一阵酸痛,他好久没这样笑过了,像被人点了笑穴根本停不下来。
“咳咳……”凌息喝了杯茶水清清嗓子,赖在霍琚怀里,脑袋在人脖子间拱,“别生气,我不是笑你……”
不对,他貌似就是在笑霍琚。
“咳,反正不是你想的那样。”凌息举起手一本正经发四。
霍琚看清他四根手指,险些被逗笑,心中的不快早消散一空。
“我知道小新的黑眼圈是因为加班加点忙公务,故意逗他的,谁让咱们一进城就被他的人找上门,专逮着咱俩奴役。”凌息认认真真解释,他明知盛弘新忙公务没时间和王妃卿卿我我,还故意那样说,明摆着在挤兑人。
他和霍琚刚给盛弘新办完两件大事,放几天假理所应当,盛弘新偏要当黄世仁,他可不会当杨白劳。
只是没料到随口一句话,居然让霍琚心中有了疙瘩,有问题不能过夜,得快准狠处理掉,这是他一个恋爱大师朋友教他的,虽然对方是个专吃富婆姐姐软饭的软饭男,但同行基本没人争得过他,还是有点本事在身上。
“我没有不关心你的身体,毕竟关系到我后半生的□□,你没发现你体力比以前好多了吗?”
霍琚怔了怔,细细琢磨,“确实。”
如果放在以前,他陪凌息疯几天,肯定得歇一两天,而这回他一天没歇,还飞檐走壁出的山林,除了腰有点运动过度的酸软,以及陷入沉睡的某物,其它都好好的。
“怎么回事?”霍琚懵住,一个画面飞速掠过脑海。
“我跟海盗战斗时受的伤好像也比从前痊愈得快。”
“你受伤了?哪里?我怎么没看见?”凌息着急扒拉霍琚的衣服。
霍琚连忙按住他的手,“一点皮外伤,早好全了。”
霍琚给他指了指臂膀的位置,别说伤疤,连肤色差都没有,由此可见霍琚的伤口恢复得多快。
“你这是……变异了?”凌息喃喃自语。
霍琚听不明白,剑眉聚拢到一块儿,感觉不像什么好词,“会有影响吗?”
凌息摇摇头,“我猜你可能和我混久了,身体朝着我的方向改变了些。”
“不是经常有那种,夫妻在一起生活久了会越长越相似吗?大概类似这样吧。”
其实凌息也不太清楚,但目前来看霍琚的变化都是好的,也是自己的突出特性。
脑中蓦地记起在末世经常有一些所谓的科学家抓走新人类做研究,试图用他们的鲜血基因把普通人类改造成新人类。
有没有可能,霍琚长期和他生活在一起,吃多了他的津液和哔液,使得身体起了微妙的变化?
凌息将自己的猜想告诉霍琚,霍琚闹了个大红脸,把脑袋扭到一边去。
见他这样,向来放得开的凌息莫名其妙跟着羞红脸。
“先……先观察看看吧。”霍琚磕巴吐出一句话。
凌息望天,脸颊热得冒烟,“噢……好。”
霍琚转头瞄了眼凌息,不想凌息同样在偷瞧他,四目相对,两张脸齐刷刷涨得通红,像刷了红漆。
心脏怦怦乱跳,如同在路边偷摸捡了只小奶猫揣进怀里,结果在门口碰上家长,盯着你问衣服里装了什么,你肾上腺素飙升努力撒谎掩饰,小奶猫却毫不知情地用小爪子踩奶。
那一秒你张皇失措又幸福无比。
“要不要接个吻试试?”凌息尾指慢慢挪动,勾住霍琚尾指。
霍琚呼吸一滞,回过头,双目灼灼凝视眼前人,斩钉截铁:“要。”
尾音吞没在四片交叠的唇间。
第133章
宁王封地的百姓迎来了大丰收,大片大片成熟的红薯从泥土里翻出来,扒开一颗还有另一颗,扒拉不完根本扒拉不完。
“好多……好多!好多红薯!”
“额滴个老天爷,额不是在做梦吧,咋啷个多红薯?!”
丰收的喜庆传遍整个封地,留足自家的口粮,仍余下许多可以拿去街上售卖。
伴随道路的修缮,前往闭城的商贾络绎不绝,红薯一冒头便引起了他们注意,妥妥的商机啊!
红薯方便储藏,耐得住磕碰,比旁的水果糙多了,加上宁王封地内的水泥路越修越长,地面平坦,大大减轻了运输时的损耗,嗅觉灵敏的商人大胆下乡,直接找上老乡大量购买红薯。
一辈子只会种地,老实巴交的农民哪儿见过这么大阵仗,呆若木鸡,人家说啥是啥,等银钱拿到手,沉甸甸的不真实。
天……天啦!种红薯不但能让他们填饱肚子,竟然还能另外赚到钱!
刚刚卖出去的红薯让他足足赚了二两银子!那可是二两银子呐,够一家人一年的嚼头了!
汉子晕晕乎乎揣着银子回家,同媳妇儿一讲,要不是男人手里明晃晃的二两银子,媳妇儿铁定得拧他耳朵骂他白日做梦。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齐齐朝门外叩首跪拜,“谢谢宁王,谢谢宁王!”
无独有偶,类似的事情在封地内千家万户中上演。
商人们自觉嗅觉灵敏,占尽先机,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一个人比他们看得更远。
神秘的凌老板又双叒叕建了新厂,开始招募工人了。
今回大家不再两眼一抹黑,大概看懂新厂是干嘛的。
“红薯加工厂,应该是做红薯糕点的。”
“我也觉着是,只有这个能拿出去卖吧,蒸红薯,煮红薯自家就能做。”
“瞧你这话说的,糕点也能在家做呀。”
“那哪能一样,凌老板肯定有特别的方子,做出来卖的一定比咱们自家做的好吃。”
百姓们围在工厂外在众说纷纭,几天后工人招满,红薯加工厂开始运作。
第一天回去的工人被家里人追问,“是不是去做糕点?”
工人摇摇头,一脸茫然,“我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啊?你不是今天开工吗?做了啥你不知道?”
工人目光呆滞,“知道啊,但我听不懂,教我们的师傅说啥,过滤,静置……”
家里人同样听得满头问号,算了听不懂很正常,凌老板可是不得了的大人物,他们小老百姓哪能轻易弄懂,等东西做出来就晓得了。
有人安心等待,有人四处打听,还有人各种揣测,甚至有人托关系问到凌息面前,希望分杯羹吃。
凌息一概不理,每日穿梭在菜园子里,酷爱给菜苗们浇水,太过热烈的爱意浇死了霍垚辛辛苦苦种的番茄。
一觉回到解放前,至此菜园子里插上牌子,上书“雪妞与凌息不得入内”。
凌息抱着雪妞的脖子,父女俩委屈巴巴。
郑洋带回来的作物,凌息命人种下,一些适应性强的植物顺利生长,另一些种子水土不服,直接死在泥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