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44)
别提凌息身后围观众人,作为当事人的刘枝也傻了眼。
哪家救命恩人会在救完人后说这么冷酷无情的话。
他似乎忘记哭泣,脸上带着泪痕呆呆仰望凌息,容貌出挑的少年目若寒霜,居高临下俯视他:“没力气了?要我帮你一把吗?”
刘枝浑身一震,近乎条件反射地摇头,他猛然顿住。
原来他还是想活的。
既能苟活,谁真想去死呢。
他垂下头羞赧地开口:“对不起……谢谢你救了我。”
凌息没再搭理刘枝,抬手冲那群围观的汉子一挥,“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快回去干活,今天中午吃鹿肉。”
汉子们一听居然能吃到鹿肉,登时两眼冒绿光,鹿肉可是大补的好东西,寻常人家可吃不上,凌息竟舍得给他们吃鹿肉!
一群人注视凌息的眼神霎时变得无比谄媚恭维,“好好好,这就去,马上去!”
等人全散了,霍琚才姗姗来迟,他前面是两个跑步慢的婶子,正疑惑那群汉子咋风风火火地跑回去了,定睛发现浑身是水湿漉漉躺地上的刘枝,出气多进气少,急忙小跑上前。
“哎哟我的老天爷,刘枝你咋能想不开啊!”
“看这小脸白的,你傻呀,为了曹家那俩老货不值得啊!”
两个婶子转头注意到凌息的衣摆在滴水,立马对霍琚说:“快带你夫郎回去换身衣裳,仔细别得染了风寒。”
赵丹桂和刘淑芬把刘枝带回赵丹桂家照顾,赵丹桂家中有个出嫁多年的小哥儿,就嫁在隔壁大岩村,拿了干帕子让刘枝擦身子,又把她家小哥儿出嫁前的衣裳给刘枝换上。
待凌息和霍琚换了身衣服过来,三人已经哭过一回,三双眼睛皆是通红,尤其赵丹桂家中有嫁人的小哥儿,单单想象一下自家小哥儿在婆家像刘枝这般受磋磨,她的眼泪便止不住的掉,必定拼了老命也要讨回公道。
可惜刘枝没有赵丹桂这样好的老娘,他身后空空荡荡,无人撑腰,娘家人反而会落井下石。
赵丹桂和刘淑芬正激情痛骂刘枝婆家和娘家,凌息二人坐在旁边理清了事情始末。
即使见惯人情冷暖,也得摇头感慨刘枝娘家人心狠,虎毒不食子,亲生的孩子竟全然不顾对方死活。
刘枝刚小产,精神打击没缓过来,身体尚未恢复,又接连遭遇婆家娘家扫地出门,心灰意冷绝望跳河也情有可原。
“傻孩子,他们不让你活,你偏不能如了他们愿,你必须活,还得好好的活,活得比他们好,让他们后悔去吧!”赵丹桂抹着眼泪,一把抓住刘枝的手,铿锵有力地说。
谁都晓得逆风翻盘,把过去看不起自己的人踩在脚下是件快活事,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人,现实生活并非话本,哪有那么容易,刘枝苦笑地扯扯嘴角,他身无分文,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这有什么,你先暂住在我家,睡小梨子的房间,他嫁人后很少回来,你放心住下。”赵丹桂宽慰道。
“丹桂姐,这不太好。”刘枝赶忙摆手,哪有住在旁人家的道理,况且多个人又不是多双筷子的事,庄户人家都不富裕。
“就这么说定了。”赵丹桂按下刘枝的手,一口定下。
刘枝霎时红了眼睛,孱弱消瘦的肩膀轻微颤抖。
凌息倏然开口:“刘阿叔,曹家既把你赶出来了,你还算他们家夫郎吗?”
三人不明所以看向凌息,刘枝擦擦眼泪点头,“算的。”
没想到下一秒凌息忽然问出个震撼全场的问题,“那你要和离吗?”
刘枝瞪大眼睛,旁边两位婶子更是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唯有霍琚轻描淡写扫了凌息一眼。
他久居边疆,北方民风剽悍,女子也能开店做生意,爽朗健谈的老板娘指不定能一拳一个醉汉,轻易调戏不得。
于婚嫁一事上同样比别的地方开放,两人过不下去和离的夫妻不在少数,有闹得不愉快的,甚至在街头巷尾再遇到能互相骂两条街。
故而霍琚对凌息的问题没太大反应,过不下去和离理所当然。
“这……这……我……”刘枝结结巴巴,半天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两位婶子却是摇头摆手,“凌息,你一个小哥儿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和离那是那么简单的事,那可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你以后让刘枝还怎么在村子里过日子。”
婶子们齐齐用不赞同地目光,嗔怪地盯着凌息。
凌息没搭理她们,直把视线投递在刘枝身上,刘枝感受到他的目光,嘴唇嗫嚅,许久才吐出一句:“我……我没想过。”
“那就现在想。”凌息冷酷扔下一句。
“你这孩子,咋越说越来劲了,你年级小不知事,风言风语可是能要人命的。”刘淑芬极力劝阻凌息,生怕他不知好歹。
凌息淡淡回道:“他已经跳河了,哪还管以后流言蜚语能不能要人命。”
三人闻言骤然僵住,一个个跟被点了哑穴般。
是啊,刘枝现在就被逼得活不下去了,哪还顾得上以后名声受损会不会对他有影响。
凌息深深凝视刘枝,“刘阿叔,能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刘枝瞳孔缓缓扩大,怔忡地坐在床上仿佛失了魂儿。
第一次有人同他说这种话。
可是大家不都这么过来的吗,他莫不成要去同丈夫和离?
稍稍一想,刘枝便觉心跳加速,耳朵阵阵嗡鸣,他从来没想过,他哪里敢想。
“那就现在想。”
凌息的话再次在他脑中回荡,一遍遍冲刷他三十年来的认知。
他可以自己做决定吗?
他能自己选择过怎样的生活吗?
他连死都不怕,又在害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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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刘阿叔的事情很上心。”霍琚一路保持沉默,快到竹屋时缓缓开口。
“嗯?”凌息扭头看他,男人的侧脸被日光照耀,宛如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凌息每每注视男人的脸,总会生出赞叹的念头,真帅啊,我眼睛真毒辣,冲这张脸也不能叫人跑了。
“凌息?”
男人唤了凌息好几声才把人你唤醒,“发什么呆?”
凌息赶紧摇头,本打算直白告诉男人,他在欣赏他的帅脸,又记起前几回男人不愉的神色,默默选择闭嘴。
“没事。”凌息转移话题道:“远在天边的事情我管不了,但被我看见了,能帮一把是一把。”
凌息并非正义感多强的人,只是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告诉他,强大的新人类有义务保护脆弱的普通人类,他们生来就是为了抵抗异变物种入侵,他们是国家的枪与盾牌。
哪怕他如今已经不需要再履行义务,但爱护弱小已经成为他的本能。
霍琚不知道凌息的性格是生活环境造就的,以为他天生善良富有正义感,作为一位保家卫国的军人,蓦地升起一种殊途同归的袍泽之情,胸口似有浪淘翻涌,热烈澎湃。
看向凌息的目光深沉而热切,其中不乏浓浓的赞赏。
凌息被看得头皮发麻,手臂爬满鸡皮疙瘩,不由加快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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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琚以腿脚不便为由留在竹屋,凌息每天早早下山同村里壮劳力一起修房子。
霍常安只见过一回霍琚就没再见到人,虽然见到人也不晓得说什么,但总是见不到,心里难免不是滋味儿。
小声和堂兄絮叨:“自家修房子也不来关心一下。”
霍常胜睨他一眼,“大郎腿脚不便,现场这么乱,万一砸到他怎么办,不如待家里。”
霍常安被堵住嘴,当下找不到反驳的话,霍常胜看出他的心思,同他说:“终于想通,打算跟你大哥谈谈了?”
黑小子的脖子脸全红了,闷不吭声,霍常胜揉了把他脑袋,“那还不简单,找你嫂子说去,让他带你上山,或者让他给你大哥带个话,明儿把人约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