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到最后应有尽有(97)
“他吃了蟠桃,犯了天条。”
陈巳笑出了声,且捧场道:“skr!”
城无声依旧抱手在旁端着架子。
“幼稚。”
陈巳翻了个白眼,转头问:“你想聊成人话题?”
城无声闷了半天,憋出句:“……你这嘴。”
“甜着呢。”陈巳扬着那张漂亮的脸如此说。
城无声目光下移,盯着他的嘴瞧了几秒,最后别开视线。
“菜就多练。”陈巳哼了一声,继续招呼顾千和季留云出发去看卡皮巴拉。
城无声跟着这三个叽叽喳喳的活宝,眉心微蹙,他想自己此时此刻应当在办公室处理企划案来着。
但是。
瞧着那三个脑袋凑在一起看着那排晒太阳的毛绒土豆。
城无声想,倒也不赖。
至少靠近阳光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想。
逛到水族馆,三人一鬼正驻足欣赏热带鱼。
猛不丁察觉到一股力量从远处涌来,潮水般层次扩散,让空气都为之荡起涟漪。
顾千和季留云同时绷紧了身体,城无声亦是目光骤然凌厉,朝着妖力传来的方向望去。
瞬时之间,妖气铺天盖地,犹如大军过境。
只是有些奇怪,这妖力凌冽而澄澈,锋锐至极,却毫不伤人。
周围的普通游客对此浑然不觉,可很快下一波妖力又荡了过来。
这次的力量更为强大,却依旧不带半分杀气,犹如寒刃出鞘密布漫天剑意,但眨眼间又散于无形。
“啊。”陈巳轻呼一声,饶有兴味地说。
“这是我家老头最近抓的那个妖怪,看来就在这附近。”
“我在界融上看见有鬼在讨论这个。”顾千低声说。
“要紧吗?要不要去帮陈叔?”
城无声看向陈巳。
“是个狠角色。”陈巳面上并没有担忧。
“全城的合和师都出动了,倒也不是为了捉住灭掉,就是这妖怪太强还四处乱跑,总有人会心慌。”
他说完,补充道:“没事,咱们玩。”
顾千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忽而被季留云抓住了手臂。
傻狗愣愣地望着水缸里的鱼说:“好吵……”
可四下只有游客的谈笑声,决计算不上“吵”。
“什么好吵?”顾千不明所以,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鱼。”季留云指着玻璃后面的热带鱼。
“它们在吵架,那条蓝色的抢了黄色的食物。”
这话一说,陈巳好奇地贴去玻璃面前看。
顾千看见了,的确有一条橙黄色的蝴蝶鱼正死命追着一条蓝色的霓虹鱼,看起来骂得很脏。
似乎是那股妖力影响了傻狗的感知,但这种异常很快就消失了。
季留云又凝神听了会,表示:“现在听不见了。”
此时,季留云的过去还是迷雾一团。他能感知到这些声音,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妖力影响,他的过去,还有那个神秘的“Y”大哥……
顾千盯着傻狗沉吟不语,继而转头看向陈巳。
后者很快心领神会地点头说:“等我家老头回家,带骨灰去看看吧。”
城无声更是在心里头思索着季留云的身份。
三个人心思各异,季留云独自开朗。
他四处绕着看来看去,最后不禁感慨:“这个世界真奇怪。”
顾千看他苦恼思索,戳了戳他手心问:“哲学家又有想法了?”
“就是。”季留云说。
“奇怪的人会被孤立,可是奇怪的动物会被保护。”
这话天真又刻骨。
城无声打量着黄毛,思索着资料里关于这只鬼的来历,探查之下得知:无根浮魂,不知所从。
也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彼时城无声才觉得他最适合作为顾千的药引。
可是这段时间相处下来,黄毛虽然偶尔呆傻,但看事犀利,总能精准地一针见血。这种近乎本能的洞察能力,是与生俱来的敏锐。即便失忆,即便忘记了规则,都无法褪去。
偶尔这么闪现一瞬,其光芒令人心惊。
而这样的存在,顾千不可能体会不到他背后会有多么沉重的秘密。
即便如此,顾千还敢选择和他在一起。
城无声知道自己这个表弟向来是个思虑重的,他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风险,但他依旧做出来这个选择。
几乎等同于赌上所有。
城无声隐隐忧虑。
可顾千对于这份忧虑丝毫不觉,正挠着傻狗下巴夸他真厉害。
季留云舒服地眯起眼,提议道:“顾千顾千,可以去纪念馆了吗,你答应过的哦。”
顾千心里还想着妖力,但有些事终究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才能揭晓,傻狗此时兴致勃勃,顾千不想败坏他的心情,也就任由季留云拉着自己往纪念品馆走。
纪念品馆比想象中要大,他们四个彼此都有自己感兴趣的区域,逛着逛着就两两散开。
季留云还拉着顾千不撒手,一人一鬼停在礼品柜前,柜台上摆着各式玩偶。
店员热情地招呼。
顾千其实很喜欢这些颜色鲜亮的小玩意,他视线顺着那些玩偶滑,才停下来没几秒。
一直密切观察着顾千动向的季留云立马说:“我们要这个小企鹅。”
顾千略有诧异地望向傻狗。
店员很快又问:“先生,请问您要哪一个颜色?”
他展示着不同的色系,于是顾千又瞄了一眼。
季留云立刻指向那个蓝色的:“我们要这个。”
店员妥帖地给包装好。
“最近这个很受欢迎。”
季留云美滋滋地接过来送到顾千手里,目光期待地看着他的反应。
顾千心里愉悦,又忍不住笑他。
“你会读心啊。”
“不是哦。”季留云邀功道。
“我就是能知道你喜欢什么哦。”
顾千很认真地盯了他几秒,慢慢挪开视线,低着头捏了捏那个包装袋的边角。
他笑自己越来越没出息,这么点小事也心动。
又逛了一会。
季留云忽而神神秘秘地说:“我要离开你几分钟哦,虽然我会有点舍不得你,但是我想去给你挑礼物哦。”
顾千点点头,傻狗再三保证自己一会就回来。
还当他要去逛多久,结果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冲回来了。
他兴高采烈地晃着手里的袋子宣布:“我买了情侣T恤哦。”
顾千扬扬下巴。
“看看?”
季留云就欢欢喜喜地拿出衣服展示。
一件印着“天干物燥”。
一件印着“kiss me now”。
妈呀。
土味情话都算了……
这两件衣服的颜色,该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路边的荧光交通锥和烤糊的金针菇跨越世俗相爱的结果。
惊悚的底色,荧光的描边,浮夸的立体效果。
所有元素搭配得七颠八倒,傻狗能买走这两件衣服,不但拯救了其他顾客的眼睛,还替店主清理了库存。
和做慈善没有区别。
顾千默了几秒,决定伸出中指一根来安慰自己的审美。
也就是他举起中指的瞬间,季留云把手里攥着的戒指套了上去。
动作又快又准,像是算好了时间。
“我套住你咯。”他说。
顾千低头看去,是玩具贩卖机里那种最普通的塑料戒指,蓝色的,上面有一只招手的小企鹅。
他摸了摸那个戒指,边缘还有不太整齐的毛边。
顾千仔细地摩挲着那个小企鹅,说。
“小孩子才喜欢这个。”
接着他抓起季留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顾千抬眼,目光包含审视。
“你没戴?”
季留云愣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想的,但是只抓到了一个。”
“你不会接着抓?”顾千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