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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的皇后又穿越了(17)

作者:da青蛙 时间:2018-06-26 17:39 标签: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你十八了,如今的你,琴棋书算,样样都行,可以自立门户了。十八生辰,肖大哥没有什么能够给你的,这个小院子就是肖大哥能给的了。”
  “自立门户?”沈文清在肖府生活了两年,他已经快要忘了当初的约定,他有能力了就该自立门户了。如今,十八不但在大瞿算成年了,真要算起来孩子应该都打酱油的年龄了。
  “嗯,早晚都要的。”瞿睿齐看着那要落下的夕阳说。
  “可这院子委实贵重了。”这两年受到的照顾太多了,在肖府他不是下人,不是主子,但肖府将他当作了客人好生招待了两年。肖府老爷夫人慈祥和蔼,对他也很友好,肖府的小姐娇俏可爱,待君和犹如姐妹。他欠的越来越多,如何能再要这个院子呢?
  肖沂蒙愣愣地看着面前的男孩,他看着他在自己面前长大,看着他越来越清秀可人的面盘,压抑了两年的感情在这一刻骚动。但是不行不能也不可,一切都来不及了。
  肖沂蒙拉过沈文清紧紧抱在怀里,原来抱住他是这种感觉。肖沂蒙叹息出声,他沙哑的声音,蛊惑地说道:“别拒绝,便是只这一次,先接下好吗?”
  沈文清点头,呆毛在肖沂蒙的脸颊上来回滑动,痒的肖沂蒙心里异常火热,但最后他只是笑了,抱地更紧了,来不及了,文清。所幸,所幸,我所做的一切都和你无牵扯。这样便好,这样……便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小天使说了,才知道有两章被锁,青蛙也是第一次遇到,后台也没有提醒,前面也没有被锁的标志,都不知道。今晚试着把两章修改一下看看能不能解锁,谢谢小天使提醒2333
这是新地图了,再几章才会和小攻见面,和小攻见面前,其实这么多章都有点像是伏笔一样,感谢支持至今的各位,感谢2333


第27章 第 27 章
  第二天,肖沂蒙便帮沈文清整理好了一切,亲自带着沈文清住进了那个小院子。大概是刚刚搬出来,沈家兄妹还是不太习惯的,但两人都知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他总有一天要学会在异世融入,独立。沈文清慢慢地适应了带着妹妹在这个小院子里的生活。他开始四处找工,清源县和沈家村划分的那个县并非同一个,并且清源县的发展也远远高于沈家村的葫芦县。其实,若不是清源县有几个十分贫穷的乡拖着,去年便会提到郡了。
  但终归还是差了一点 ,所幸虽然是个县,其治下算是和平,各行各业都欣欣向荣,在县里和郡里的生活并无差别,甚至不比州里差。
  这个县的衙门是很少缺人的,除了了朝廷派遣,和那些编排内的,其实编排外的职位大多都是子承父业。一个捕快,只要儿子不是傻的,长到十五六便能继承或进入衙门任职。
  沈文清本身有二十一世纪的知识,加之来了之后肖沂蒙的悉心教导,他本意是想找个账房先生做的。但,肖沂蒙在清源县还是有本事的,官商官商,定是少不了一些联系。
  肖沂蒙一家与人为善,虽然并非是和县令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结,但两家感情还是不错的。有肖沂蒙出门请求,沈文清便被安排进去做了衙役。
  清源县的衙役很是轻松,平时案子不多,清源县太平,跑腿的地方也少,不用一个月,沈文清就适应了新的工作。沈君和五岁,她自小懂事,在小院子里清扫做饭洗衣,一点不比大姑娘差。
  沈文清依旧记得他最后见到肖沂蒙的那天,夕阳似火,他刚刚下衙回家。远远看见自己院子里的炊烟,他嘴角带笑,抓紧手里那包蜜饯,想着君和看见这甜甜的蜜饯留着口水的傻样。衙役的工钱不低,一个月这样的奢侈也就一两次,完全在沈文清的承受范围内。
  然后,他看见坐在院子里石凳上的肖沂蒙。
  “肖大哥!”沈文清惊喜地喊,双眼闪闪发亮。
  原在发愣的肖沂蒙一愣,他转头看向刚回来的沈文清,也许是赶着回来,他的额头还带着汗,双眼亮的他心里那点忧愁都不翼而飞。
  “你怎么来了?原该是我去看望你们的,这几天衙里忙,我还想着后日休沐带着君和回趟肖府。”
  肖沂蒙微笑,他起身接过沈文清手里的东西,撩开他额前掉下的两根发丝轻声问:“累吗?”
  沈文清摇头,肖沂蒙继续说:“你托我得事情,终于有眉目了!”
  时间太久了,久到沈文清已经放弃了,古代毕竟不比现代,到处都是摄像头,去哪都要身份证。找一个人,还是有些办法的。但如今,肖沂蒙披着晚霞的那血红站在自己面前,伸手给了他一个信封说:“你的妹妹沈君玉应该就在离清源县隔两个县的荔香村。”
  那是沈文清最后一次见到肖沂蒙,晚霞下,被映衬的通红的皮肤,肖沂蒙温柔笑着,眼里的红不知道是晚霞的映衬还是肖沂蒙的道别。因为得到沈君玉消息而没有注意到的沈文清并未发觉,全身心的溢满了开心,和肖沂蒙散发出来的绝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荔香村是一个穷乡僻壤的村子,即使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也不过是因为这个无名的村子曾经出过一个童生,那时因为这样一件大事,荔香村欢庆了整整一个月。而那个童生给这个没有名字的村子改名荔香村,谐音李家村。自然这个村子里是一个李姓大族,但那个童生最终没能更近一步,停在童生这个位置近10年,最后甚至没能通过几年一考而降为平民。
  因受到了不同于以往的恭维,突然降为普通人,对于那个童生的打击自然就是造成他跳河的首要原因。
  但这毕竟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了,现在甚至无处考察,所以对于荔香村来说,这也不过是一个传说,或是和隔壁村的人谈天时的一个谈资,我们村曾经也出过不得了的大人物呢!考到童生了,就差一点点就能是秀才了,不过是天妒英才,英年早逝罢了!
  对于荔香村的人来说,这两年来能够用来当谈资的莫过于李大雄家的那个小媳妇了,刚来时,虽然能看出营养不良,但也不难看出其优秀的外貌。何况,这个小媳妇还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对于荔香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顶天的大新闻了。
  要知道,这多年来,荔香村倒是卖出去不少男女,但是买进来,这却是劈天盖地头一回儿。哪怕是那个童生秀才的新闻也就造成这等大小的轰动了,但毕竟再大的新闻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平淡,这个小媳妇被围观了近半年,终于让那些人收起了好奇心。
  慢慢地,大家又开始同情这个小媳妇了。要知道,李大雄会狠下心在外头买个媳妇,不外乎是因为他在这里找不到媳妇。
  说起李大雄倒不是多糟糕,但是抵不住他有一个大家庭啊!这个大家庭是真的大,上有瘫痪在床的父亲,刻薄的母亲。下有7个兄弟姐妹,李大雄能积累下3两银子买个媳妇,当时在李家真是就差没气的他老母举刀杀人了。活生生把他母亲气倒了,之后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被买来的媳妇和买来的奴才没有多大差别,照顾如此庞大的一家子,从洗衣做饭,到喂猪种地,就像一个真正的奴才一样伺候着10口人。
  村里,但凡疼女儿的也不舍得把女儿嫁进这样的家庭,看着2年流产2次的小媳妇,再次庆幸没让女儿选择这样的人家。
  沈文清是在傍晚赶到的这群山环绕的村里,当他踏入这个村子的瞬间,只觉得四处都是打量的目光。
  身上带了些零散的铜板,沈文清很快就问清楚了沈君玉的位置。毕竟沈君玉的到来瞒不了人不说,本身沈君玉就是一个活动的新闻。
  来到了那人说的木屋前,沈文清正看到沈君玉在门前的菜园子里摘菜,头上围着暗蓝色的粗布,身上穿着暗蓝色的布衣。沈君玉已经不如沈文清最后一次见到那样,更加的消瘦,也更加的黝黑。两颊的肉甚至因为凹陷,使得眼睛又圆又大,就像沈文清的猫眼一般,但唯独不同的是那双眼里已经没有了这个年龄的孩子该有的神彩。
  带路的人看沈文清只是发呆,并不说话,便自作聪明地对着沈君玉喊道:“大雄媳妇,你娘家来人了!”
  沈君玉只是一愣,麻木地转头看向说话的人,对于那人说了些什么,似乎并不是很清楚。直到她清晰地看见沈文清,那一瞬间,即使是在傍晚,她也像是看到了从七彩云上走下来的神明一般。
  


第28章 第 28 章
  沈文清微笑地看着沈君玉一步步走到自己面前,他抬手擦掉了沈君玉脸上的那点污渍,然后开口说道:“兄长来了!”
  沈君玉的脸上慢慢地有了神彩,她又哭又笑地点点头,直到后面再也压抑不了而嚎啕大哭为止。
  “亲家啊!你是……呃……的哥哥?”年老的妇女脸上,有明显的岁月刻印,模糊的双眼里有类似原身奶奶张氏的精明。但还是让沈文清抓住了这个停顿,2两年时间,他们连沈君玉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沈文清还是知道老妇人这样的人,这个时期的妇女多是这样,苛刻的生活环境,造就了她们锱铢必较的性格。但沈文清还是不喜欢这种从别人身上吸血挖肉还理所应当的人,哪怕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良善的人还是存在的。
  沈文清只是木木地点头,然后开口说道:“我妹妹这段时间多亏你们照顾了!”表面上的礼貌,沈文清还是尽量做到了。
  毕竟对于沈君玉接下来的选择他并不清楚,所以他不会再像初来乍到时那般,一开始就将事情做绝,将路走完。
  年老的妇女也是李家村的,这里暂且称她为李氏。李氏是一个50多岁的老妇人了,对于这个用高价买来的媳妇她有说不完的怨,李氏家里也有一个读书人,在清源县的一个老秀才那里读书,每年就要有3两银子的束脩,相对来说,是清源县最为便宜的书院。是李家村唯一一个读书认字的人,而肖沂蒙也是因为这孩子来到镇里的关系,顺着他查到的沈君玉的下落。
  “哪里哪里!”李氏倒是一点也不羞愧的接下沈文清的客气,毕竟对于她来说,沈君玉是在最困难的时候被自家大儿子所救不说,这两年来是被卖之身,却享有李家大媳妇的待遇,也是李家对于沈君玉的恩惠了。
  “没想到嫂子的兄长,看着像个读书人!”对于读书人有着绝对的向往和憧憬,李家的孩子难免都看着沈文清,觉得沈文清全身都散发着神圣的光芒。
  “我不是,也不过是在外面做短工的。”沈文清老实交代。
  很明显的,沈文清看到了李家人脸上从崇拜到鄙视表情的变化过程。
  不过,沈文清也并不解释,对于李家人,他的心里是复杂的。沈君玉两年来的委屈和两年前三两银子的赎身钱,沈文清无法说出对于李家人到底是愤更多,还是李家人对于他的恩更多。
  虽然沈文清并不是一个“读书人”,但是,沈文清的穿着在那里,李家还是没有失礼于沈文清。
  吃饭时间,沈文清终于见到了两年没见的李大雄,他依旧是两年前那般,人高马大一脸憨厚,见到沈文清,他也很惊讶。
  不同于两年前,他见到沈文清时的陌生,此时他见到沈文清竟然安安稳稳地行了礼,并且称呼“大哥!”,说实在,被一个年级比自己大一大半的人称大哥,他也是一阵毛骨悚然,何况这男人人高马大的。
  不过,对于他的态度沈文清还是较为满意的,他的态度很大程度也决定了他对于沈君玉的态度。
  沈文清受了礼,也见了礼。一家人坐下吃了顿粗茶淡饭,沈文清就和沈君玉一起去村里四处走走。
  沈君玉虽然只是14岁的孩子,但已经初见妇女风韵,虽然即瘦且黑,但遗传下来的东西,也不是那么容易没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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