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秘密(56)
他像一个被迷了心窍,散尽家财只为买孟书灯一夜春宵的穷光蛋。
忠诚、信任、形象,他什么都没有,只剩钱了。赵言卿从小到大就知道钱是个好东西,因为他只享过钱的好处,没有吃过钱的苦。
他习惯了用钱买爱情的“赝品”,却不知道钱也只能买到赝品。
那种顺服、讨好看起来太像爱情,可是不管它把外衣做得多么相似,不是就是不是。
孟书灯听了他的话,嘴唇紧抿,绷直了嘴角。他没想到时至今日,自己在赵言卿的眼里仍然只是一个可以“交易”的对象。
就算他把钱都还了,可自己在他眼里的形象好像也依旧没有任何变化。
和赵言卿上床拿他的钱,是孟书灯人生中做过最耻辱的事。这件事很长一段时间里就像一个巨大的石碑,他走到哪都要背在身上,压得他喘不了气。
赵言卿一点都没变,他还是那个赵言卿,最知道怎么羞辱孟书灯。
早晨浅淡的光圈透过纱窗落地,孟书灯在交织重叠的光影中看着他,说:“赵言卿,我有女朋友了。”
室内突然安静到仿佛没有呼吸。
赵言卿怔在那,半晌后才嘴唇微微发颤地问:“有女朋友了什么意思?”
这句话一点都不难理解,只是他从心底里排斥这个信息,便如大脑宕机一样反应不过来。
孟书灯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又重复了一遍:“我有女朋友了。”
我在和别人交往了,我不喜欢你了,我喜欢别人了。
第37章 他们要一起出差啦
赵言卿离开后,孟书灯花了一会儿时间平复好心情,然后就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孟书灯曾经也有很优渥的家庭,这种优渥并不是体现在财富,而是在感情和情绪上。他的父母温柔开明,富有情调,家庭氛围极好。收入虽然只是中等水平,但也衣食无忧。
从小到大,他一直都是那种被教养得很好的小孩儿,生活环境干净清白,连邻居都和善可亲。
孟书灯像是在毛绒线织成的网兜里晃悠着,听着摇篮曲长大的,一切都柔软又温暖。
顺利平坦的处境,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造就了他稍显天真的性格。他有不高不低的正常自尊心,个性不激进亦不软弱,就连身上的好品质也全都恰到好处。
赵言卿算是他人生中遇到的第一道挫折,似乎在那之后,噩运就开始接踵而至。
先是他大四那年父母车祸过世,紧接着奶奶又查出绝症。为了给奶奶治病,花光了父母的保险金和赔偿金后,又卖掉了他出生长大装满了温情回忆的房子。
家庭是滋养孟书灯灵魂的土壤,接连不断的祸事让他像一株被从温室里连根拔起的植物,扔在太阳下暴晒。
他很艰难地挺过了那段时间,整个人也像被剥了一层皮。
那个时候重新遇见赵言卿,他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因为奶奶也确实是因为他的钱,才多活了那两年。
他去找赵言卿借钱的那个雨夜,其实是他已经被逼到绝境了。跟喜欢的人借钱本来就是一件很难堪的事,他一路上都在思考怎么开口。
他甚至在心里掂量,那场短暂的恋爱的情分足不足够赵言卿对他发善心,他为此感到羞耻。
那天他躺在赵言卿身下,每一次呼吸都在演示什么叫苟延残喘。雨水的味道无孔不入,那夜之后,潮湿就伴随了他许多年。
当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被开膛破肚的鱼,神志不清的时候,他问赵言卿:“我会死吗?”
实际上,孟书灯也确实死在了那个雨夜。
他不明白为什么赵言卿那天突然对他产生了兴趣。因为他回忆那天的自己,浑身湿透,脸色苍白,看起来应该是丑陋又奇怪的。
后来他慢慢发现,原来自己的难堪寓家vip和狼狈会让赵言卿愉悦。
他不喜欢这样。
但是情绪和食物总要自己消化,他除了默默忍受那些恶意,也想不到别的更好的办法。
因为他不太懂,那些是不是也属于“交易”的一部分。
孟书灯的家人很爱他,觉得他做什么都好。他小时候有一段时间调皮多动,学习成绩不好,妈妈就说她最喜欢活泼的小孩儿。
后来他过了那个阶段,心渐渐沉静下来,成绩慢慢一点点上去了。妈妈就说她最喜欢一直进步的小孩儿。
孟书灯挑食,妈妈就说她喜欢瘦瘦的小孩儿。
孟书灯近视,妈妈就说她喜欢戴眼镜的小孩儿。
总之,从小到大,孟书灯一直都是个很招人喜欢的小孩儿。就连他当时答应了赵言卿之后,跟家里人出柜,他们也只说你快乐就好。
唯独在赵言面前,孟书灯需要面对汹涌如潮的挑剔。自卑犹如藤蔓,缠绕着他,而他束手无策。
其实一个人的性格就是家庭的投射,和谐的家庭环境容易教养出情绪稳定的人。
因为人的性格底色是在大脑发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当他的认知系统从小感受到的就是家庭成员的之间传导出的诚信、和善、稳定时,那他的大脑基本不会发育出“警惕”这一情绪,甚至不认识欺骗是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孟书灯那么好骗,为什么那么容易就全心投入的原因。
但是后来的经历,让他的警惕性成倍猛涨,而且矛头明确,直指赵言卿。
他只要面对赵言卿,就没办法做到体面。
孟书灯再见赵言卿是几天后,庄清河这天正好也在公司。他们忙完就乘电梯下楼离开,下到言商的楼层时,电梯门打开,赵言卿就站在外面。
赵言卿看到电梯里的两人先是一愣,然后走了进来。
赵言卿不说话,孟书灯也不可能说话。
庄清河在一旁就有点无聊,他微微偏头看了赵言卿一眼。
发现他更丧了。
如果说孟书灯回国前的赵言卿像一只藏了一窝粮食,结果忘了位置找不到家的田鼠。那现在他就像一只好不容易找到家了,结果发现家被刨了的田鼠。分分钟都会找个树杈把自己挂上去吊死的样子。
庄清河没什么同情心,不仅不可怜赵言卿,甚至还在心里得意了一下自己精妙且形象的比喻。
下到一楼,庄清河和孟书灯在前,赵言卿在后。
快到门口的时候,庄清河一拍脑袋,说:“差点忘了。”
他从衣服内口袋里掏出两张票,说:“别人送我的票,我没那时间。你不是说你女朋友喜欢听音乐会嘛,正好你俩去得了。”
孟书灯拒绝:“那怎么好意思。”
“这有什么的,拿着。”庄清河把票塞他手里,又说:“这段时间是忙了点,估计你连约会时间都没有,回头姜小姐该说我压榨你了。”
孟书灯接过票收好,说:“南南不是那么不讲理的人,她还说改天要请你吃饭呢。”
而赵言卿在后面听到孟书灯对女朋友的称呼,南南……
南南……
卿卿……
南南……
他深吸口气,胸前“噗呲”中了一刀。
庄清河笑了,说:“行啊,定好时间告诉我,是要正式认识一下。”
孟书灯笑着点了点头。
庄清河盯着孟书灯身上的大衣看了两眼,突然说:“我发现你最近穿衣服风格都变了。”
孟书灯不太在意装扮,加上总穿职业装,所以总给人一种稍显古板的感觉。可是今天他套在外面的这件大衣虽然简约,但是能看出剪裁有一定的设计感,整个人看起来都比之前时髦了。
庄清河逗他:“我猜猜,姜小姐挑的?”
孟书灯心情愉悦地笑了两声,有些开心:“是。”
庄清河意有所指般:“她眼光真好。”
这话一语双关,“噗呲”,赵言卿又被刺了一刀。
孟书灯对感情有多认真,赵言卿现在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只要是交往,肯定都是冲着一生一世去的。
他在感情方面的迟钝令他长情得可怕,喜欢吃牛角包就喜欢了好多年,喜欢赵言卿也喜欢了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