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故新长(33)
“……”
李迟舒委婉道:“我是觉得……我们肯定放不完……”
半个小时后,李迟舒坐在我旁边,怀里抱着土豆,正埋头在我清理出一角的木板上做作业。
而我,正一脸生无可恋地忙着给这一堆自己高价买回来的烟花和孔明灯打包,收钱,找钱。
李迟舒在我旁边打了个喷嚏。
“说了让你回家做,”我收了最新一单的零钱,扔进手边纸盒子,趁这会儿没人的间隙挨着他坐进竹椅,“外头冷。”
李迟舒摇摇头:“我陪你卖完,咱们留点剩下的自己放。”
我左右环顾一圈,发现对面马路门店有家电器专卖,起身道:“等我会儿啊。”
李迟舒握着笔,眼巴巴等我回来。
我从店里买了个插电式的取暖器,这个年代最流行的那种,一个鸟笼子形状,里边两根发热的U型电杠,主要是提着很轻便,单手就能拎回家。
旁边的店铺借我迁了个插座,我把取暖器通上电,放在李迟舒脚边:“烤着火,没那么冷。”
恰好这会儿摊子上又有人来问烟花,我忙着起身应付,结完账坐下来,瞥见李迟舒趁我不注意把取暖器放在双腿中间,两条腿挨得很近。
我眉毛一跳,一下子拍在他膝盖上:“腿拿开点!会烫伤。”
李迟舒曾经是被这个东西烫伤过的。据他自己说,大二那年冬天,他跟着在学生会当部长的室友一起去参加团建,会里人租了个民宿,房主图便宜,没给开空调,屋里只有几个这种款式的取暖器。
李迟舒读大学以前从没用过这东西,那次去民宿是第一次拿取暖器烤火。他身上衣服穿得最少,冷得厉害,就把腿挨得近了些,结果还没回宿舍就觉得腿疼,卷起裤子一看,小腿上烫出三个大泡,过了整整两个周那泡才慢慢出血变黑,最后结痂。但疤却留在腿上很多年。
他给我讲起这事儿时我都还能看见他小腿内侧三个淡淡的疤痕。
我那时很疑惑,李迟舒并非是一个喜欢社交的人,而且学生会这种团建一般都是AA制,玩一晚上人均没个100块下不来。
“你怎么会参加学生会的团建?你室友要你陪他?”
他摇摇头,凝视着自己伤疤的位置沉默很久:“我那时候以为……你也会去。”
毕竟我是学生会的嘛。李迟舒只是想有机会见我而已。
但是我没去,李迟舒从团建开始等到团建结束我都没去。
而我早忘了自己为什么没去了。我喧哗热闹的青春里拒绝过太多的人和太多的聚会,根本无从知晓李迟舒曾淹没在哪一场我未曾光顾的浪潮。
此时他很听话地挪开了腿,又静静地望着我笑。
“笑什么?”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只是用膝盖撑起胳膊,扶着下巴偏头看他,跟他一起笑,“问你呢,笑什么?”
李迟舒开口,先呵出一口白气。周边的许多摊子都收了,公园大多数人也回了家,李迟舒的声音在如此安静的环境下听起来依旧不大,不刺耳,像他这个人一样总很温和:“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还没去外面打工,他们冬天也会这样摆摊。那个时候也没有取暖器,我们家里会提一炉蜂窝煤,如果我离火太近,也会被爸爸妈妈这样打膝盖,让我把腿拿开一点。”
“是吗?”我认真听着,嘴里却不着调,“那我是妈妈还是爸爸?”
李迟舒被我问得一愣,随即舌头打结地说:“你,你是沈抱山。”
“逗你呢。”我刮了一下他的鼻子,弯眼一乐,“那他们卖什么?也卖烟花?”
李迟舒摇头:“卖衣服。烟花只有过年这一个月好卖。我们租不起门面,就在公园入口的空地上,也像这样,支个摊子就卖了,下雨的话就支棚子——那种蓝色的编织塑料。”
说完又补充:“妈妈卖。”
我问:“你爸爸呢?”
“爸爸回家煮饭,接我下幼儿园。”李迟舒低头笑,“妈妈很会卖东西,很能说,很强势,卖衣服从来不亏本。但是爸爸不行。妈妈总说,爸爸嘴巴笨,又老实,一辈子净吃哑巴亏。我小时候在她摊子旁边坐着画画,就老听她数落爸爸,说‘总有一天儿子也要教得跟你一样’,说完又对着我发愁,老叹气,说‘太老实了也不好,小宝以后怎么办’。”
他拿着笔,说这话时并不看我。李迟舒回忆起自己的父母总是不看向任何人,要么像曾经生病时那样望着黑暗中的虚无,要么像现在垂头看着眼前的练习册,笑容里带着一点羞赧,仿佛爸爸妈妈就在旁边,他笑着跟他们讲:对不起啊,又把你们的故事搬出来告诉别人啦。
我伸手捏他的脸:“是啊,我们小宝以后可怎么办喔——”
李迟舒被捏得皱起鼻梁,我松开手,摸摸他耳垂:“不过还好以后有沈抱山了。妈妈可以放心了。”
“作业收了吧。”我说,“咱们放完烟花回家。”
-
李迟舒在剩下的烟花里选了一个最大的——因为贵,所以没什么人愿意从这种小摊上买。
我让他在原地坐好,起身跑到前边最空旷的地方点燃烟花。很尖锐的一声气鸣过后,我捂着耳朵跑回李迟舒旁边坐下。
李迟舒仰头微张着嘴,堵住耳朵,用很小的音量悄悄“哇”了一声。
我枕着双手躺在竹椅上,看着李迟舒的后脑勺,突然喊他:“李迟舒。”
李迟舒转过来,拿开双手:“怎么了?”
“你有没有想过,咱们以后的家该是什么样子?”
“家?”李迟舒缓慢地重复着,“……我们的家?”
“是啊,”我很理所应当地讲,“我们一直在一起的话,总有一天要有自己的家。我不能一直住在爸妈家里,你也是。我们要搬出去,有一个新家的。”
李迟舒意外地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躲开我的视线,慢慢转回去,看了看烟花,又把目光移到自己脚下。
我对着他的背影等了很久,才听见李迟舒低低地说:“可是沈抱山,真的会有人一直在一起吗?而且……还是我跟你。”
他的闪躲和沉默使我想起了三十岁的李迟舒,那时的李迟舒也是在微笑着听我规划完我们以后的日子、我老去时将要带他环球旅行的国家和城市还有我们新家的布置后,告诉我:“沈抱山,没有人会一直在一起的。”
只不过那时的李迟舒比现在的他更冰冷决绝,他甚至不用疑问的语气质疑我,也不给我反驳的余地,只是平和地否决了这个命题,跟陈述地心引力那样普通的物理知识没有区别——沈抱山,我们不会永远在一起的。
李迟舒,你怎么从小到大都那么倔呢。
我有一点生气。
纠正老婆的错误得从娃娃抓起。
普通人或许觉得天啊这就是宿命了——可没办法,我是沈抱山。
于是在李迟舒说完这话以后我搬着椅子往前跟他抵着膝盖,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他:“李迟舒,没有两个人会时时刻刻黏在一起。你说得对,人这一辈子总有落单的时候。可是你要相信,从现在,到以后,到你看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沈抱山一定会在你身边。或许未来某一天我和你会面临离别,但那不会很久的。”
我指着天上还在噼里啪啦爆开的烟花:“就像烟花一样,不管飞多高总要落地。而小宝呢,不管离开沈抱山多远,总要回家。”
他指尖微微一蜷,我抓过他的手放在掌心捂着:“李迟舒,我待在你身边,也不全是为了让你喜欢我。”
他终于因为这样的话有了点触动,抬起低垂的眼睛探寻我的神情。
“我说我要给你很多的爱,那不是玩笑。爱不仅仅代表快乐,爱还包括很多,包括从容地面对生离死别。我也还没完全学会,所以我更希望陪着你一起去热爱这个世界——当然啦,”我顿了顿,“你能顺便热爱一下沈抱山最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