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癖(56)
任喻觉得自己笑得有点傻气,但也很好,照片里两个人跟戒指一样般配,挂在这里特别抢眼。这店开十年,就让十年来来往往的人看,开五十年,就让五十年来来往往的人看。他们一直向前走,但这里有个东西是不变的,被留在这里的。
任喻拿上其中一张,跟小姑娘告别。两个人出了店面,方应理的手指还在无名指上搓着戒指光滑的银面,他问任喻:“你怎么想起来订戒指?”
说实话,方应理不是没想过这件事,但他觉得任喻是那种不喜欢被束缚的人,但戒指代表一种承诺、一种捆绑,他以为任喻不会喜欢。
“你看反正用季风的尾款,这笔钱算我的,其实也算你的,用来做戒指,一人一个特别合适。”任喻说,“而且我觉得别人都做的事,自己偶尔做一下也没坏处吧。”
方应理还是看着他。
“好嘛好嘛。”任喻觉得自己被看透了似地讨饶,主动交代,“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我发现这几天和你在芒市,比自己一个人出去要开心。”
“挺奇怪的,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蛮好,因为跟别人在一起的话,总是要互相迁就,要做不想做的事,说不想说的话。打个比方,假如你想去A景点,我想去B,没办法,我得先陪你去A,再去B;还有我累的时候,会不想说话,可你想说,我就得陪你说。”
“但跟你一起出来玩,我好像没有觉得会困扰。”
“反而是吃到不好吃的东西的时候,我会想方应理做得比这个好吃;住到不舒服的旅店,我会想,还好方应理家的床很好睡。就算旅程中遇到一些不够满意的事,你都使我对未来有好的期待。”
走着走着,任喻朝方应理贴过来,肩膀抵着肩膀,十指扣住了他的手。
动作完全是下意识做的,可等手指勾着手指在空气里晃动的时候,他恍然忆起,很久很久以前,深秋的傍晚,他的父亲和母亲也是这样牵着手走在落满金色树叶的人行道上,他时常落后一步,看着他们。
在这一刻他突然读懂了孟姻。他好像得到一个“解”以外的答案,得以填满人生这张考卷。
“有人说,想开开心心地在外面流浪,就要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我现在觉得可能是真的,你就是那个我可以回去的地方。”
“我确实不觉得戒指钻石之类的,就可以代表一生不变。”任喻说,“我也没赋予它这些。”
“在我这里,它更像一把打开家门的钥匙。”他将方应理的手抬起来,那枚精致的宝石在阳光下闪烁着蔚蓝纯净的光泽。
“它代表着,我打开你,你打开我,我们回家了。”
-End-
作者有话说:
这是一个流浪者找到归属,而归属愿意跟他一起流浪的故事。旅途中的家自有浪漫,他们也可以一边相爱一边做自己。
其实写到最后,这个故事的复杂程度远超预期,倒不是剧情(我一向不太擅长),而是对于很多问题的探讨,比如正义、真相、善恶、艺术、家庭关系、人生选择、可能性等等,这些讨论未必深刻,但我认为是宝贵的,也感谢包容小方小任这些不成熟的想法。另外因为cp改版流量骤减的原因,写作后期不算顺心,全赖各位读者向亲友的安利,使它不至惨淡。
后面还有几篇番外,包括有读者点的监听器涩涩,都会在近期掉落。下本应该开桃色镜头,可能会延续本文有张力的写法,感兴趣可以去隔壁收藏,点点作者关注。希望下一本还能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