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丈(54)
那女孩哭声一顿,愣愣地看着他。
“你挡着我路了,坐边上哭去。”祝弃说。
女孩没接凳子,默默走到墙根坐下,环抱双膝,泪水流得更加汹涌。
祝弃挠挠头,没奈何地叹口气。他忽然有点想念黄青青了,至少她哭的时候不用别人哄,也不会露出这种可怜兮兮的样子,挨了打也不还手,让人莫名有种负疚感。
“哭有什么用,他打你,你该打回去。”祝弃将凳子放在地上,自己往上面一坐,,“我认识一个人,配的辣椒水贼辣眼睛。给我一百块钱,我帮你搞一瓶,以后遇到人欺负你,你一瓶喷过去就完了。”
女孩依然在哭,轻轻摇了摇头。
祝弃觉得这个摇头的姿势非常眼熟,正琢磨着呢,就听对方说:“他……我不怪他。”
看看她脸上的红肿,祝弃耸耸肩,连当事人都这么说了,还能怎么办呢?
“那你继续哭着,我走了。”祝弃站起身。女孩擦了擦脸上的泪水,与祝弃擦肩而过。
祝弃猛地站住,诧异地看到她正在开对面的门。
她竟然是对门的住户?
祝弃脑海中仔细回忆昨天傍晚时分看到她的样子,终于勉强跟眼前这张不施粉黛的脸对上了号。他忍不住开口:“喂!”
女孩开门的动作一顿,回头看着他。
“别饿着那孩子了。”祝弃说,“要是不想养他,不如把他送走,何必让他受这份罪。如果下次我再看见他身上有伤,就别怪我找警察了啊。”
女孩却面色一变。方才被人推搡辱骂都波澜不惊的脸上,显露出明显的怒意,厉声尖叫道:“他不是!他是个魔鬼!”
说完这句话,她狠狠甩上门。金属防盗门发出一声很大的噪音,随即归于无声。
祝弃心说这女的跟那男的原来都是窝里横,只会冲着比自己弱的人下手,也难怪能看对眼。同时又怀疑女孩有什么精神上的问题——话说回来,嗑/药磕久了,精神总归是会不正常的,祝弃见得多了。
经过了这个小插曲,祝弃回到家,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他急忙洗了把脸,就匆匆赶去跟汪队约定的地方。
两人见面的地方在西城区的一家饺子馆,祝弃昨天去看满满的时候正好路过,当时还对着店门广告上的鲅鱼水饺咽了口口水。
进了馆子,汪自顺还没有来。他现在可是个大忙人,祝弃就毫不客气地先点了几个菜,一盘饺子,边吃边等。
祝弃认识汪自顺的时候,他还不是正队长。那时他刚调来南水市不久,因为一件案子在东边的旧城转悠,正巧把行骗中的祝弃抓了个正着。祝弃还以为这是个普通警察,嬉皮笑脸地想糊弄过去,没想到级别那么高,还是专办大案要案的,当时就给吓了个半死。
至于之后两人如何熟络起来的,这里暂且按下不表。总之,祝弃成了汪自顺的线人,每次见面都会理直气壮地大吃一顿。偏偏汪自顺抠门得不行,用他的话说是要好好养闺女,还要给女儿攒房子,每次花钱都像割他的肉一样。
巧得很,祝弃最喜欢做的,就是让小气鬼大出血。
汪自顺姗姗来迟,祝弃已经吃完了一盘饺子,朝他嘻嘻笑着打招呼。汪自顺先看了看价目表,问他:“你吃的是这个‘至尊鲅鱼饺子皇’?”
祝弃拍他马屁:“不愧是汪大队长,您真是在世福尔摩斯,南水城第一神探呀!”
“就知道你挑最贵的点,一点都不给我省钱。”汪自顺胖乎乎的脸抽了抽,对服务员道,“来碗素面,你们这饺子汤免费的是吧,先给我来两碗。”
“啧啧,汪队,这是打算减肥,还是最近没发奖金呀?”
汪自顺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你小子就知道给我找事,还奖金,之前那些女孩我们还没安置好,分局的同志都忙疯了!”
“为人民服务嘛。”祝弃夹起个水饺,丢到辣碟里滚了一圈,吃得“嘶嘶”直吸气,喝了一大口水,才问道,“您找我什么事?”
“这几天,你先别往旧城去了。”汪自顺掰开一次性餐具,夹了根芹菜送进嘴里。
“旧城要出事?”祝弃皱眉,“我正缺钱花呢,不去那边,到哪里找活干?”
“不是旧城要出事,是你要出事。”汪自顺放下筷子,严肃道,“李福放了话要找你。”
李福,这个听起来有些普通的名字,正是道上大名鼎鼎“李爷”写在身份证上的本名。最近一段时间,他手下包括锥头、猴子、伍哥在内的多棵摇钱树被毁,本就疑心有内鬼的他,此时终于怀疑到祝弃头上来了。
第55章
祝弃低头默默地吃了一口饺子,细嚼慢咽了半天,才说:“汪哥,这事您得帮我。”
“听你叫一声‘哥’可真不容易,你也就这时候不跟我嬉皮笑脸。”汪自顺感慨,“正好,我给你找个地方,保证别人想不到,想到了也不敢去。”
祝弃琢磨片刻,倒吸口气:“看守所?”
汪自顺没好气道:“省监狱!”
“省监狱不错,听说天天有肉吃。”
“想得美。”汪自顺说,“我一哥们在西城开了家民宿,就在这不远,离派出所也近。”
他本意是说明此地治安良好,却不料祝弃一听却是如坐针毡,摸着胳膊狂摇头:“不成不成,我派出所过敏,一靠近就起红疹子。”想了想,他又补充道:“汪队,我什么样您也知道,躲风头么,一年总要来个几次,我最熟了。只是,满满他……”
“这个不用你说,我肯定安排好,绝不会让孩子受半点伤!”汪自顺郑重表示。
汪自顺的为人,祝弃自然是信得过的。听他如此说,心便放下一半,嘿嘿笑了两声,又说:“还有一个人,也得麻烦汪队您帮着照顾一下。”
汪自顺探究地看了看他,放下筷子,脸上浮现出暧昧的笑容:“你小子走桃花运了啊,什么时候带那姑娘来让我看看?”
“咳咳!”祝弃猝不及防,满面通红咳嗽起来,拿着桌上的纸巾遮住大半张脸,“男的,是男的!”
“男的?哦,男的也行啊。我理解。况且你就是缺个人管,找个小姑娘,我还怕你欺负人家。”汪自顺点着头,自顾自说了下去。
祝弃无奈了:“您理解过头了吧,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这也、这也太——”他本不打算承认,但心里却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叫嚣个不停。
他真的好想让人认可他跟元岳之间的关系。虽然他们不可能有什么婚礼,也没什么承诺,但听到汪自顺用这种语气提起元岳,好像俩人真成了似的,祝弃就难以抑制地感到高兴。
“看透你小子还不容易,嘴巴都咧到天上去了,啧啧,春心荡漾啊。”
“您可别打趣我了。”祝弃从飘飘然中清醒过来,理智地否认道,“他就是我的一个朋友,特别有本事,这两次多亏有他帮忙,我担心有人会盯上他。”
“你们真的不是?”汪自顺怀疑道。
“真没有。”祝弃用尽了自己的演技,虚伪地说,“人家特别好,特别善良,特别仗义。您可别乱说,对人影响不好。况且他未婚妻可漂亮了,万一让人误会,他还不得找我拼命。”
确实如此,正因为元岳特别特别好,祝弃才不允许自己连累他的名声。
他想得很开,少年人的爱恋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虽然他是第一次,但初恋嘛,有几个是能得善终的?
新鲜感不过维持三两个月。也就是元岳涉世不深,才把个祝弃当成宝贝。等他见识得多了,自然就会明白跟祝弃混在一起有害无益,也能看透祝弃是个怎样的家伙。到时候,他自然会转而去追求合适的伴侣,实在没必要因为短暂的迷茫,就走上一条更加艰难的道路。
在经验丰富的汪大队长面前,祝弃使尽浑身解数,终于用真诚的眼神萌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