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倒进我怀里后(83)
木夏对自家儿子比了比手势,有些怀疑,这真的能吃吗,还没见过那样粮食长这么好看的?别到时候又弄错了,吃错东西中毒可不是开玩笑的……
顾思远一本正经道:“不会错,那行脚商当着儿子的面烤了吃了,而且据其言,不仅能烤着吃、还能蒸、能当菜炒,还能磨成面、做成糖……”
顾二惊讶:“还能做成糖?”
糖在这世道,可真是精贵东西。
木夏听了这些,反倒有些相信地点点头:“那倒确实像是粮食了,像小麦一般,便是能磨粉、能做糖的。”
谢长月拉着顾思远的衣袖,跃跃欲试:“既然是粮食,那我们把这些都摘了吧,晚上就烤着吃!”
顾思远点头。
大约十分钟后,一家四口围成一圈凑在后院,看着掰下来的两大袋玉米棒子目瞪口呆。
顾二摸着脑袋,有些不敢置信:“我记得娘当初就划了差不多一分地(一亩地=十分地)出来吧,就一分地居然长出了这么多?我刚拎了拎都快有百多斤了,就算把中间那不能吃的芯去了,那也还剩八、九十斤。”
而据朝廷和民间的传说,江南太湖地区,前些年出了块超级大肥田,一亩地连作两季能收获近600斤水稻,这已经叫他们开了眼。
而他们北地,因为天寒缺水之故,所以水稻只能种植一季,大都种植小麦,小麦产量不如水稻远矣,两季连作加起来才三百斤左右,只有江南的一半。
现在看着这黄色棒子,一分地就有近八、九十斤,那一亩地岂不是就能长出八、九百斤,还只要三个月就长成了。
我的天,这还得了。
顾思远看着大家震惊的脸色,内心暗道:这只是多代遗传的优良种,所以只能亩产在400公斤左右。
而现代最好的杂交玉米,最高亩产是900~1000公斤,但是杂交的品种又没办法留种,需要种子公司每年不断更新培育,但这一点古代的科技条件无法做到,故而只能这样了。
木夏又看向自家儿夫郎,比了比手势:“阿月,我看你都没怎么打理,它就长得这么高?”
谢长月点点头:“此物一天一个模样,长得极快,我只是惯例给他除草捉虫。”
顾二感慨:“这般好养活,产量又高,真是不敢想啊!”
谢长月伸出细白的手掌拄着下巴道:“既然此物三月一熟,又十分耐得热,明年二、三月或许可以再尝试种一季,把第二季推到七月就是,不过这样一来的话,第二季产量或许会少点。”
顾思远看他一眼,淡声道:“夫郎聪慧,那行脚商便说过,海外一年七个月都是夏季,这玉米作物,便是一年两季连作。”
闻言,顾二十分惊喜道:“就算少点,哪怕少一半,只要第二季有个随便三四百斤,那这一年一亩地加起来,也就有一千三百斤了……”
说着,顾二不自觉收了音,双手扶住了额头。
天啊,一亩地年产千斤的粮食,他想都不敢想。
呸,不对,后面还有个三百多的零头呢,那已经是他们小麦一年的量了。
这样一来,那他们北地的粮食,要直接略过江南最好的水田,翻一番去了。
不对……江南气候更暖,这东西又是喜欢热的,那要是在他们那边种,说不得比在他们这长得更好。
啧……
惊喜过后,顾二赶紧十分宝贝地将玉米拉到怀里,准备将其收到自己房间里藏起来。
顾思远看向自己阿父和爹亲,叮嘱道:“此物产量消息,暂时不要传出去,我有用。”
顾二和木夏都认真地点点头,能亩产过千斤的粮食何等惊人,必然有大用处,或者关系到儿子将来前程。
就算是爹娘,他们也不会说。
回到房里后,谢长月看着自家夫君,犹豫着道:“夫君打算要怎么把这玉米呈上去呢?我……我可以回一趟绥宁伯府……”
虽然当初他自己回的黄杨村,但是毕竟在绥宁伯府长了近十六年,不说沈二爷和沈二夫人,沈家老太太曾经是十分宠爱他的,当时他执意要回黄杨村,老太太还拉着他的手骂没良心。
顾思远嘴角微勾,看了一眼自家小夫郎。
倒是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说到底也是原故事里的大炮灰反派啊,平日在自己面前傻傻呆呆的,都只是面上表象罢了。
想到这里,顾思远心里软了软,将人拉到怀里坐着。
谢长月从善如流地搂住自家夫君脖子。
顾思远摸着他纤细的腰肢,低声在耳边道:“不必,我自有主意,此事也需要再等等。”
谢长月抱着他:“要等过了明年春的童生试?”
顾思远点头:“知我者,长月。”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有功名在身,说得话便天然更有说服力。
闻言,谢长月忍不住微微红脸。
夫君虽然喜欢对他抱抱贴贴,但嘴上却是个冷淡的人,还是第一次这么直白地表达自己感情。
谢长月一高兴,脑子也更清明几分,继续道:“虽说我感觉此物种两季没问题,但是还等明年开春之后再试一次方能确定,而且应当需要适量加大栽种数量,说不定可趁机觉出是否有虫害之类问题,好尽早做出防范措施,以免等呈上去之后再出现问题,反倒触怒圣颜,好心办了坏事。”
顾思远越发抱紧怀中人,真是个聪明的小东西。
他点点头:“嗯,至少得有几亩地的栽种量,才能有说服力,待上面派人来确认时,肯定也要一株株仔细查验的,说不定还得劳动夫郎去当个小夫子介绍情况。”
谢长月勾了勾唇。
亩产一千多斤的食物太过惊人,上面自然不会你空口说了,他就直接便信,肯定要亲眼看到真正的收获,而且还要自己再试验试验的。
只是,谢长月鼓了鼓嘴巴,气呼呼道:“我们现在一亩地都没有呢,就算说服了爷奶,大伯母那个讨厌鬼肯定也会跳出来说三道四的。”
顾思远眯了眯眼。
看来是差不多该分家了,最好在过年之前就分 。
不说有些事情办起来束手束脚,就说他大堂哥就是主角受沈长欢的舔狗,在这一点上,他们天然处于对立状态。
傍晚,夕阳将落。
顾思远写完了今日策论,也抄完了一侧《书经大全》,走出房门对正蹲在木夏旁边看织布的谢长月招了招手。
“走……”
谢长月看见他,什么也顾不上了了,二话不说就颠颠地上去抱住了人胳膊。
木夏摇头笑了笑,对于儿夫郎为儿子抛弃他的事已经习以为常。
一直走到院子外,快要走到村外,谢长月才想起来问:“夫君,这是要去哪?”
顾思远颠了颠手里的木桶,淡声道:“不是说晚上要烤玉米吃吗,只吃玉米岂非单调,带你河里抓点鱼,到时候一起烤着吃。”
谢长月兴奋地睁大了眼:“夫君,你真好。”
黄杨村往河西镇去的路上,有永定河分出的一条支流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水流终年不绝,里面鱼虾都不缺。
不过,村里人的日子不好过,但凡沾点荤的都被吃光了。
村外的这条小溪也是如此,那鱼一个个比猴都机灵,而不机灵的都已经早早进了村民肚子。
顾思远放下木桶,脱了鞋袜,将长衫掀起扎在腰间,迈步走进了小溪里,秋日的溪水微微有些凉意,冲淡了空气里的干燥,十分舒适。
他伸手对站在岸边的谢长月:“底下有鹅卵石,很滑,下来扶着我。”
“好的,夫君我来了。”
谢长月大叫一声,然后,几乎是半跳着进河里的,“砰”一声那水花比炸鱼队还大。
顾思远擦了擦被溅地满身满脸的溪水,沉默片刻,默默想道:荒郊野外,或许是个杀人抛尸好去处。
不过,谢长月这个调皮坏心眼的小哥儿,很快就遭到了报应。
不听夫君言,吃亏在眼前,鹅卵石在水底被冲刷地光滑无比,刚跳上去时没感觉,等一下反应过来,整个身体已经开始东倒西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