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现代耽美>

天才编辑(67)

作者:o白野o 时间:2018-09-12 08:16 标签:爽文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职场

  病房里只剩下任明卿和徐老。徐老拿起了手边的报纸:“昨天谢谢你。没有你的话,我现在已经出殡了。”
  任明卿含糊地说了句“没什么”。他只记得他给庄墨打了个电话,手机好像还滑到水里去了,然后等他再睁眼时,他已经裹着毛巾坐在客厅里了,大家都说是他把徐老背回了家,可他没有印象。这种情况发生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他有点害怕。但他没有在徐老面前表现出来,这是他的秘密。
  他将话题引到徐静之身上:“为什么不答应他呢?我想您早已想通了。”他看看徐老枕边的手机,不是深爱着的,哪会时时想念。
  徐老放下报纸,眼神放空:“你说的很对。安之被我教育得很好,他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他想要做的事情即使我觉得不值得,却依然可以理解他。比如说他写了《浩荡纪》,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比如说他去农村支教,资助了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是他的父亲,你来B市念书的事,还是我安排的,我还处理了他的后事,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存在?非常抱歉在他过世以后,我因为太过悲恸,没有继续往你的银行卡上打钱,我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我有一段时间不能触碰任何关于他的东西,请你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情,我也是到很久以后才发现我忽略了他的孩子,只是那时候你已经大学毕业,我联系不到你了。扯远了,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和我的安之和解了。虽然他和我是不一样的人,但他很高尚,我尊敬他,所以我在你的家乡投了八个亿扶贫,我学着去做更多的公益,去年我建了八十所希望小学。这些都是安之未尽的事业。我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混蛋,对不对?”
  任明卿点点头:“我知道的。”虽然徐老看起来严厉得不近人情,但没有人心不是肉长的。
  徐老觉得很安慰,有时候他看到任明卿,就像看到自己的安之:“我不是还在怨恨安之,才不支持静之的事业。主要是……虽然我的安之有想法、有能力、有独立人格,我的静之却是一个小傻瓜。我不能因为安之已经离开了,就失去了自己的判断,静之做什么都双手赞成。他……他被安之宠坏了。”徐老拍了拍报纸上的头版头条,一言难尽。
  “我觉得你可以试着去相信他。”任明卿激动地捏着拳头给他加油鼓气。
  徐老呵呵一笑:“他连IP是什么意思都不懂。”
  任明卿:“……”
  任明卿对商场上的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后来坐上庄墨的车时还很苦恼。他是个和平主义者,总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徐家父子吵架明明不关他什么事,他却愁得抓心挠肺。
  他把徐家父子的事情与庄墨讲了,要庄墨帮忙出出主意:“你说问题是不是出在这里——徐静之希望得到的是感情上的回馈,但徐老似乎是把这完全当做一笔生意在考虑。徐老忽略了徐静之的情绪需求,让徐静之以为他拒绝是因为不爱他、不爱安老师。他们理应更深入地沟通一下的,你觉得呢?”
  庄墨耸了耸肩:“我觉得我可以帮徐静之做这个盘子。”
  任明卿:“……”
  他不说话,庄墨就在等红灯的时候凑过去逗他:“怎么了啊?生气了?”
  任明卿抱着抱枕无奈地看他一眼:“我大概明白徐静之面对徐老的时候是个什么感觉了。”
  庄墨哈哈一笑:“晚上想去哪里吃饭?”
  “啊,出去吃么?”任明卿颇感意外。
  “徐老和徐静静都不在家,我们偷溜出去散个心,好久都没聚了。”庄墨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吃完饭去看个电影,再兜兜风,聊聊天。”


第75章 作者和编辑约会要连看三场电影
  任明卿光是听着都觉得很开心:“好的,我请你。”虽然庄墨下的馆子都很贵,但在任明卿的为人处世里,朋友之间应该有来有往。他一个人不舍得吃那么好,请庄墨吃,他倒是心甘情愿。
  庄墨听了就不愿意了:“别。任老师请给我一个抱大腿的机会。你这么客气,我怎么表现?”
  任明卿很不好意思:“庄先生,你别开我玩笑……”在他眼里,庄墨是大编剧,庄墨这样放下身段恭维他,让他很羞涩。
  “任老师百忙之中抽空陪我吃饭,我已经很感激了,再让你请客算怎么回事?”庄墨从后视镜里探了他一眼,噙着一丝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目光,“况且读者给喜欢的作者花钱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任明卿红着脸再不敢说话了。他不怀疑庄墨的真挚,也清楚庄墨并不是故意调侃自己,但庄墨的话中透着一股亲昵的油嘴滑舌,他脸皮薄,难以招架。他也不习惯被人这样捧着。
  庄墨带任明卿吃了一家极有情调的日料店,随后去看了场电影,是目前口碑和票房都不错的好莱坞大片。影片散场已经快九点了,庄墨想送任明卿回徐家,任明卿却要他稍等一等,趴在入口的桌子上拿着小本本写什么。庄墨凑近了一瞧,发现他在拆电影脚本。
  任明卿被他发现了,赧然道:“趁热打铁,回去再做功课也许会遗漏细节,很快就好了。”
  “那再刷一遍,一边看一边拆。”庄墨看他写得潦草,恐怕也拆不细。
  “不用了不用了……浪费钱。”在电影院看电影,对任明卿来说已经够奢侈了,他日常百度云。
  庄墨在花钱这一点上独断专行,才不理他,又顾自跑去买了两张电影票。在他的观念里,好电影是值得二刷的。更何况任明卿这么用心,再刷一场让他好好把脚本拆完怎么了?
  任明卿看庄墨左手一捧爆米花、右手一捧薯条地跑回来,连忙要去接他手中的可乐,庄墨躲了躲:“我会拿的,你别把手弄湿了,你就管自己写。”任明卿身体不好,庄墨不舍得让他拿一点东西。
  任明卿拿着小本本跟在他身后检了票,看了眼黑黢黢的IMAX厅:“等会儿进场子没灯了。”
  “拿手机记。”庄墨早就考虑到了,“我们买的最后一排卡座,不会影响到别人观影。”
  任明卿挠头:“手机也没电了……”
  庄墨停下脚步:“拿我的吧,左边裤袋里,密码844920。记得把手机调成夜间模式,来电拒接。”
  后来的整场电影,任明卿都在拼命记脚本,庄墨摊在旁边的座位上,一边看电影,一边往他嘴里塞薯条和爆米花。后来庄墨发现任明卿爱吃咸的,就只塞他薯条了。散场时任明卿猛地起身,瞳孔一缩,额,好饱,怎么回事?
  他稀里糊涂地跟着庄墨出来,心想快11点了,该回家了,谁成想庄墨往凳子上一坐,拍拍身边:“来,交作业。”
  任明卿乖乖地把手机上交。庄墨发现他是记在网易博客里的。任明卿以前写作用的是一台很老的台式机,动不动死机丢失文件,任明卿就养成了习惯,写什么都传到网易博客里。庄墨往下一滑,意识到这可能是任明卿的存稿云盘。他老早想看任明卿这些年写过什么,激动得把域名复制给了烈火哥,让他去整理统计一下。
  庄墨嘱咐完这个,再去检查任明卿的电影笔记,觉得挺完整了,两个人又一起讨论着把细节补齐,开始整理剧情、拆分线索、总结人设、检查伏笔,把剧本拆了个稀碎。这样下来,这部电影基本上被任明卿消化吸收了。
  庄墨觉得还有必要再看一遍:“第一场,你对故事架构有个大概的印象;第二场,你做了细致的梳理、拆分和总结;第三场,你不用再跟着剧情走,你只要重点观察他的镜头语言,这有助于增加你文字中的画面感,也对你的细节描写有非常大的帮助。你还要思考一下这部电影里最打动你的那个点,以及他的呈现方式。”
  任明卿虽然心疼钱,但还是嗯了一声,用力点点头。庄墨在教他,他眼睛都亮了。
  “困不困?”庄墨拿票的时候问。
  任明卿摇摇头。能在观影当晚一次性把剧本吃透,无疑是最高效的,他现在很亢奋。
  “那饿不饿?想吃什么?”
  任明卿再次回忆起被爆米花支配的恐惧:“不用了不用了……”
  庄墨最后还是给他买了个巨大无比的冰淇淋华夫饼。
  任明卿:“……”
  两个人干完三场出来都凌晨了,头脑却都很新鲜。庄墨在最后一场里掐了所有情节点的秒表,记下来传给了任明卿,让他看看好莱坞剧本是怎么个节奏,这样安排抑扬顿挫有什么道理。两个人也对电影谈了各自的看法,一路上都聊个不停。越是详谈,越是发现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共同的阅读领域,后来车泊到徐家门前时,两个人心里都觉得这个路其实还可以再长一点的,他们这才刚聊到《搏击俱乐部》。
  突然庄墨的手机亮了。他低头看了一眼烈火哥发过来的信息,脸色变了。
  外头下起了大暴雨,庄墨拉上手刹,深深地看了一眼任明卿:“你先等等。”
  他脱下西装挽在手肘,下车撑起了伞,拉开任明卿的车门将他迎出来,然后抖开西装,单手裹着他的肩膀往里走。
  他没有让任明卿淋到一滴雨。
  任明卿看他淋得半身都湿透,紧了紧肩膀上的西装,黑色的眼睛变得深沉而晦涩:“庄先生,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正在收伞的庄墨一愣,看了他许久:“因为3000万。”他在任明卿莫名的神情中收回了目光,再次重复,“因为那丢在存稿箱里的3000万废稿。”
  烈火哥清点了任明卿的网易博客,他这十年间写过45个长篇小说、279个短篇小说,还有零零碎碎各式各样的世界设定,题材囊括了从乡土到科幻的所有门类。也许这个体量放在某些红点作家面前不值一提,但一想到这个博客始终没有被任何人误打误撞地光临,他也没有靠写作获得任何盈利,他的坚韧和毅力就尤其值得佩服了。除了打工和睡觉,任明卿其他时间都在潜心创作,只是为了写得更好而已,说句难听点,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谁能这样坚如磐石地执守一份初心。
  庄墨看了任明卿发在博客的第一篇小说。曾经他的明卿也只是个很有灵气的入门级作者而已,他是一个人摸索了很久,才终于走到自己面前,以天才的模样站在这里,所以庄墨想对他好一点儿。
  “你写过那么多好故事,我想让你的人生不再可惜。”庄墨难过道。
  任明卿意外地发现庄先生好像是在哭。
  任明卿有点感伤,但当他回忆起过去,感觉到的却不是苦,而是甜,让他的身心都在战栗的甜。这一刻,他的努力被人看到,有人觉得他做的事有价值,甚至于认定他是瑰宝,缺了他整个世界都将会黯然失色,这让他觉得既平静,又幸福。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