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14)
“……嗯,有这回事。不过《夜航船》合作不了,这件事应该也黄了吧。”不单是黄了,而且等同于京宇公开与观文决裂。正面刚上观文,烈火哥早有心理准备,但事情到了眼前,他发现自己还是心虚。京宇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如果观文从中作梗,可能连这一期的月刊都无法顺利上市。
“先拖着,让他以为一切照旧。”庄墨道,“观文在业界的名声可不怎么样。现在惹火了他,谁知道会怎么打压胁迫。新刊就要上市,至少让我们心无旁骛地度过这个截稿期。”
田恬觉得他真是个老狐狸。
烈火哥虽然对田恬的看法表示同意,不过庄墨说的却不失为良策。想不到,从作者那儿学来的拖稿技巧,有一天会派上用场。
大家达成一致,决定对观文瞒天过海,庄墨看看时间不早,拎起西装起身要走。田恬忍不住问:“你去哪儿?”
“泡吧。”
田恬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同样是编辑,庄墨过得像个公子哥儿,自己却过得像个洗脚婢。
庄墨走进魅力四射的时候,酒吧刚刚开门。乐队在舞台上调弦,大厅空空荡荡,只有保洁在拖地,完全看不出来过几个小时这里会变得一片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他问前台要了一个包间,在里面一个人消磨了个把小时。
随着夜色渐深,外面逐渐变得热闹,又从热闹变得喧嚣,吵闹的蹦迪隔着厚实的门板震耳欲聋。
庄墨扫了眼手表,确认自己再也没法等下去了,叫来侍应生,点了一瓶红酒。侍应生在记账的时候偷摸东张西望:这位先生既不唱歌,也不应酬,一个人枯坐了半天,真是个怪人。他毫不掩饰对庄墨的好奇,这种好奇在他塞过来100块钱小费时达到顶峰:“等会儿你让任明卿把酒送过来。”
侍应生的表情变得微妙,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没过多久,任明卿敲了敲门,在庄墨应声后推门而入。任明卿见到他喜出望外:“庄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谈完一个项目。”
“你要写新的剧本了么?”
“酒桌上说的都不作数——你呢?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
任明卿笑得勉强,即使光线黯淡,也可以看出他浓重的黑眼圈:“还差一点儿。”
“他们什么时候要稿子?”庄墨明知故问。
“……明天。”
庄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那你今天要上班到几点?”
“……凌晨三点。”
任明卿说完之后,有那么几秒钟,他站在那里,在苦闷又沮丧的情绪中无法自拔。他的小说还差个结尾就能完成,只是过了明天没有人再要它,而他对此无能为力。他有一种奇异地对不起它的感觉,就像一个口袋里空空如也的父亲面对着就快要辍学的孩子。
“要不这样,你在这儿写。”庄墨的声音拉回了任明卿的神智,但他发现无法理解这番话。
庄墨解释道:“这里是酒吧吧?我可以点任何员工陪我喝酒——你不要害怕,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我带了电脑。”他掏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摆在了任明卿面前。
任明卿落荒而逃:“不用了,庄先生,不用了……”他是个羞涩而内向的人,对他人的好意非常抗拒,似乎觉得自己不配被人优待。与其被人照顾,受人恩惠,他更习惯一个人默默忍受痛苦。
任明卿回到外面的时候依旧脸红心跳。经理骂他磨洋工,他定了定心神,专注于眼前的工作。但是等他送了一趟酒回来,庄墨已经手插着裤袋靠在吧台边上了。他浑身上下仿佛没有骨头,歪着脖子靠在墙边与经理谈笑,说话间漫不经心地扫了他一眼,素来严肃的唇角带上了一抹暧昧的笑容,看上去就像个混惯风月场的公子哥。
“……三个钟一千,不能再少了。”任明卿听到经理讨价还价。
“我不!”任明卿涨红着脸走到他们中间。他不想自己赚钱,却让庄墨破费。他虽然软弱又残疾,但他靠自己的工作获得报酬,不是他该要的他分文不取。
经理啧了一声,显然误会了他拒绝的理由:“有人看上你了,你有什么可不开心的,你他妈良家妇女啊?!”在这里工作,这种事惺忪平常。只不过任明卿腿脚残疾,就算有人对他那张清秀却无趣的脸感兴趣,看他一瘸一拐的走姿也倒尽了胃口。像庄墨这样的客人吃香着呢,要是在平常,哪儿轮得到他。
“不不不是啊……”任明卿红着脸想跟经理争辩,但一心急就开始口吃。
这个时候,庄墨揽过了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你可以拿到稿酬后,把钱结给我。”
“……”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仔细想想,也不失为一个良策,只是得冒一定的风险,“我不一定会过稿……”
“看来你一定要过了。”庄墨把钱拍在了吧台上,替他做出了决定。
庄墨揽着任明卿走了几步,回头问:“能带出去么?”酒吧太吵,不是好的写作环境。
“不能!”任明卿焦急道,“带出去更贵!”
经理:“……”他没听错吧?这小子一眨眼功夫帮着客人省钱?他到底是给谁打工的?
坐在不远处的白殇殇目睹了这一切,觉得她立刻、马上、现在就要跟叶瞬分享这个八卦。这倒不是说她不在乎两位涉事人的名声,而是如果不让她说出去,她就要死了。她不想做一个卑劣的女人,但她更不想做一个憋死了的女人。
花眠:上回你和烈火哥过来酒吧里,还带来个人,他是谁?
叶瞬:新招的编辑
花眠:他今天又在酒吧里,但是他点了个少爷!
叶瞬:……
花眠:他是gay!!!
叶瞬:等等,你说哪个
花眠:还有哪个?那个很高很帅、看起来很有钱的
叶瞬:庄墨?
花眠:你猜猜他嫖得是哪个?
叶瞬:……难道我也认识?
花眠:上次我亲了一口、结果被我前男友狠揍的服务生!我变成了湾仔码头
叶瞬:……
叶瞬:我刚叫你交稿子,你怎么不回话?
白殇殇赶紧下线装死。她其实写完了,要不然她不会出现在这里,但她觉得叶瞬一定不会满意,所以她选择在审稿会之前的最后一秒上交,让他除了送审别无办法。
白殇殇结束了八卦,依然心痒难耐。叶瞬的反应不够大,她简直就像是写了二十万字长篇小说,发布之后一个评论都没有得到,这让她怀疑他也是个gay。所以她对微信列表里的一半好友分享了这个奇妙的见闻,然后花了半个晚上对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添油加醋。等到后半夜,她意识到她的胡扯完全可以写成一篇可歌可泣的耽美小说,全是脍炙人口的恶俗桥段。
而包厢里的两位主人公却跟她想象的不尽相同……有一点偏差,很大的偏差。
两人并排坐在欧式风格的沙发上。房间里灯光暧昧,布置奢靡,似乎老板恨不得贴个纸条提醒客人这房间是干什么的。
“准备好了么?”庄墨问。
任明卿点点头。
“开始吧。”
任明卿再次点点头。
“别忘了戴上这个。”庄墨一脸严肃地伸手。
他的手心里,躺着两枚隔音耳塞。
任明卿严肃地塞上耳朵,然后打开了word文档。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编辑会潜规则作者吗?
首先圈内的男编辑非常少,10个男编辑8个GAY,还有一个是娘炮,最后一个要么直男要么卖腐,是不太可能潜规则作者的,除非作者送上门。不过在图书公司,高管、财务行政和发行一般是男性,某些作家会想走捷径。
第15章 比想象中更强
作者写作的很大一部分驱动力,来源于自我表达。他们是讲故事的人,比谁都更需要听众,网络文学尤其满足了这部分需求——他们每天写多少发多少,保证自己写下的每一句话即刻就会得到读者的反馈。
任明卿是作者中的异类,他很不喜欢把自己的稿子拿给别人看,他习惯于忍受创作过程中的寂寞,甚至有些过于沉迷其中了。对他来说,写小说就是写小说,写完的这一刹那,这件事也就完了。他的内心既满足又平静,因为他对故事别无期待。他既不幻想这篇小说能大红大紫,被别人交口称赞;也不幻象能从中谋利。
不过今次不同,他的作品因为那封约稿函而彻底变成了商品。而且庄墨为了让他能按时完成,为他包了钟,这部分钱得拿稿费抵,所以他必须打动那个叫“一口咸”的编辑,顺利过稿。他的情况类似于提前消费了太多,担心下个月的蚂蚁花呗还不上了。
于是他在写作的时候相当焦虑,无法静心,以至于十指无力,写写删删。他已经快写到高潮部分了,可是他突然觉陷入了选择困难之中,不知道故事该往哪里发展比较好。他纠结来纠结去,再从头看了一遍,太多次的阅读让他麻木,他开始怀疑这也许不是一个好故事。它真的有趣么?它是不是太冗长了?编辑会希望男主人公化龙么?小读者们看得懂么?他头脑里冒出一个又一个与文本无关的问题,根据他一贯以来软弱纠结的天性,他认为情况不容乐观。他几乎立刻就开始了自我厌弃: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说爱好者,我是没有能力去完成一件商稿的,我不够格。我不可能通过写作赚到钱,现在可好,我不单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倒欠下庄先生一千块钱。
“你怎么了?”庄墨摘下了他的耳塞。他注意到任明卿无法沉浸到工作中,半个小时不过写了三百字,而且还被他全部复制到了新文档上,新文档的标题叫“废稿”。
任明卿吓了一跳,有那么一会儿,他的视线疑惑地落在庄墨脸上,仿佛搞不清楚自己身边怎么还有个人似的。很快他回忆起了自己的处境,觉得他有必要及时止损:现在才过了半个小时,他现在走出门去,说庄先生要走了,就可以把损失控制在一百来块钱,而不是原先的一千块。
不过他心底里又冒出另一个念头:“其实我可以给庄先生看看。”
他仔细比较了两种方案,越想越觉得后者可行:“庄先生是一个职业编剧,他很懂行,辨别得出故事的优劣。而且他是个可靠的人,不会因为我写的烂而嘲笑我,更不会为了安慰我而故意掩盖我的缺点。审稿只需要十几分钟,只要他说不行,我立刻走出这扇门,以后再也不想投稿这码事。”
他下定了决心,对近在咫尺的庄墨说:“庄先生,你能帮我看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