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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信童(89)

作者:康塞日记 时间:2024-10-09 09:23 标签:狗血 港风

  望着他孑然的背影,陈巢替他感到寂寞,突然问:“哥,我听说你有个未婚妻,总也没见你们一起出现,她对你好不好?”
  沈宝寅愣了愣,回头,露出爽朗笑容:“你不要去信那些八卦新闻,我没有未婚妻,拍拖对象有一个倒是真的。最近和我闹脾气,等我把人哄好,得闲带你去见你阿嫂。”
  “哦……好啊。”陈巢松了口气,除了成功继承家族企业之外,沈宝寅身上总算发生第二件好事。
  他想,沈宝寅已经够寂寞,至少不是独身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宝宝,你是一个笨宝宝。
  PS:弟弟不会是情敌,就是一个很纯粹的兄控。


第65章 灵魂逐寸向着洪水跌堕(9)
  开庭那日,气象台挂了风球。
  沈宝寅未把上庭这件事放心上,韦奇替他找了个专打经济法的年轻律师,他觉得已很够用。
  丰姗倒是一如既往地不肯服输,入庭时,沈宝寅瞧见她身边那位年届五十的律师十分地气势昂扬,便向自己的律师打听了一番。
  有业内人士的介绍,沈宝寅很快得知了丰姗请的这位律师乃本埠鼎鼎有名的大状,所接的案子都十分有名,几乎都是豪门争夺家产案,而他所代表的当事人也无一例外,都是案件双方处于舆论弱势地位的那个。由于每桩案件本身就极其吸引关注,因此这位律师的胜率虽然不高,但名声却十分响亮,不刻意去调查,常常会认为这是一个实力超群的厉害律师。
  沈宝寅的律师姓康,康律师的介绍十分地点到即止,他虽未言明,但沈宝寅也领会到了,一言以蔽之,丰姗的律师,是一个业内出了名的名不副实但十分会钻营的律师。
  他不由得深感惊奇,觉得丰姗手中钱还是太多,否则不会吸引来这样一位目的性极强的大状,拼着晚节不保也要赚这份佣金。
  经济法案最好打官司,从双方律师举证驳斥到当事人陈述再到判决,总共未超过一个钟头,用时约等于乘坐一次环岛轮渡。
  对面律师姓陈,这位陈大状从一开始就咄咄逼人,慷慨激昂痛诉沈宝寅两大罪状。
  第一,基于本埠现有条例,按照继承关系,继承应先妻后子,因此,原告丰姗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可是被告沈宝寅,却在十天前越级召开了股东大会,并当选为董事长,这在法律上属于继承程序违法。沈宝寅此行为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管理结构脱轨,从而对公司合规性运作产生重大危机,并且,已经产生重大影响——连连下跌的股票足以证明沈宝寅德不配位。
  第二,使用非法手段恐吓不配合的股东,侵害市民权益;总而言之一句话,沈宝寅担任董事长,行不端,名不正,言不顺。
  沈宝寅屏息凝神微笑观看大状表演,仿佛大学时在澳洲看市长的竞选演讲,不提内容是否精干,渲染力反正十足丰满,期间,他不时看向旁听席上眉头紧蹙的丰霆以及原告席上志得意满的丰姗。
  母子二人用相同的双眼露出截然不同感情,令沈宝寅觉得十分有趣。
  大状落座,轮到被告律师发言。
  沈宝寅请来的这位康律师,外形文质彬彬,言行举止也十分符合学院派律师的气质,才三十几岁,资历虽浅,但面面俱到,扎实而稳重地一一反驳。
  “第一,继承程序继承的只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董事长乃是被继承人生前工作职位,丰女士提告沈先生继承程序错误,实在与董事长推选毫无关系。既然是工作,那么便不分先后,所有具备竞选资格的股东都可竞争上岗。试问一个人在饭店洗碗多年,此人去世后洗碗工位置空缺,他的儿子通过面试获得了这份工作,而此人妻子却把儿子告上法庭说那份碗该由我来洗,因为这份工作生前属于我丈夫,按照继承程序这份工作应该我不想要了儿子才能要,这难道合理吗?”
  康律师的陈述不缓不急,不仅驳斥了陈大状,并且举例生动,贴心照顾到了陪审团和旁听席里头对法律并不熟悉的听众。
  沈宝寅马上听见满座的听审席和陪审团那边传来交头接耳的声音。
  陪审团的意见乃法官审判时的重要参考标准,而此刻,陪审团的态度已经明显向沈宝寅倾斜了过去。
  以示公正,法官敲槌:“肃静!”
  陈大状紧随其后提出反对:“被告律师所举例子与本案无关,反对被告律师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法官采纳:“这不是学校,不要长篇累牍举例,如要驳斥,只说法条。”
  康律师微笑说:“抱歉。”
  法官道:“继续。”
  康律师接着道:“至于丰女士认为沈先生对公司毫无贡献,并且影响公司运营,因此不应当担任董事长一职,更加是不实之言。我想请法官阁下翻到第五十页第三条,过去三年内,沈先生大大小小共参与公司包括商场运营及跨国合作共十余个项目,所主导项目在前年为公司创造全年占比百分之二的收益,去年创造百分之五收益。我并不认为这是所谓的‘对公司毫无贡献’。”
  丰姗露出愤恨眼神,当即转头看向身旁的陈大状,示意他想办法,尽管她不懂法律,也知道现在形势不容乐观,她拿出三百万聘这位大状,可不是来看戏的!
  陈大状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用戴着金光闪闪足金戒指的手拿起手边水杯喝了口水。
  丰姗暂且安静下来,康律师接着陈述:“第二,原告丰女士提出被告沈先生危害市民安全,这简直是无稽之谈。不要说没有这回事,即使有,当事人在哪里?证据在哪里?按照被告说法,原告不止恐吓一两位股东,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来提告?没有一个证人愿意出庭?反而是与这件事毫无关系的原告紧抓不放,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听到这里,沈宝寅心里感到一阵畅快,他忍不住微笑着远远朝丰霆投去一眼。
  丰霆安静地坐在左侧角落位置,黑色大衣衬得他的肩膀很宽,向来挺拔的脊背,此刻却微微佝偻,头也微微低着,倒不至于看不见脸,因为他似乎在努力使自己昂头挺胸不要太狼狈。
  沈宝寅顺着他高挺的鼻梁看下去,是张紧抿的淡粉色的唇,好像审判尚未结束,他已预知结局。
  沈宝寅志得意满的笑容,和想要耀武扬威的那颗心,在瞧见丰霆颓圮的神色后,统统地慢慢收了起来。丰霆身上散发出的寂寥气息,甚至令他感到了不安,他转回目光,也把嘴唇抿了起来。
  “基于以上,我主张被告无罪,并……”
  ——并合理怀疑丰女士主观上存在“故意恶意性”,其目的是想采取非法手段使沈先生得到刑事处罚,涉嫌诬告陷害罪。
  康律师已在心内把这句话演练得滚瓜烂熟,因为沈先生在找到他时提出的要求是:“我要她坐牢。”
  诬告陷害罪如若属实,轻则罚以巨款,重则处以监禁。
  可他的话却戛然而止了。
  法庭所有人包括法官都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他,康律师也感到疑惑,因为并不是他卡了壳,而是沈宝寅拉住了他的衣袖,示意他住嘴。
  他低头,颇为讶然地低声询问了他年轻镇定的当事人:“怎么了沈先生?”
  沈宝寅收回了拉着康律师手臂的手,慢慢转头,又看了眼丰霆。
  丰霆的身子不知何时坐直了,但那双琥珀色的眼珠没有看他,也没有看原告席位上露出绝望不甘表情的丰姗,他只是漠然地盯着前方,似乎所有结果都与他无关,所有结果他都准备接受。
  沈宝寅把头转回来,自己慢慢站起来,以不大但足以让所有人听到的声音接着康律师方才的话继续缓缓说:“并向我道歉。”
  法庭沉默了三秒钟。
  法官重槌敲下,所有人才如梦初醒。
  “本席宣判,原告丰姗提告证据不充分,部分证据不属实,予以驳回。”
  听审席又骚乱起来,大概没想到这场豪门法案开庭前闹得沸沸扬扬你死我活,最终赢家却只要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简直浪费他们从港岛各地不辞辛苦跑来旁观的巴士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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