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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信童(147)

作者:康塞日记 时间:2024-10-09 09:23 标签:狗血 港风

  丰霆停顿几秒钟,讲:“昨天早晨我妈来过。”
  沈宝寅笑容一僵,轻声讲:“这种事,早也知道瞒不住。”
  丰霆点头,道:“我猜你们两个也应当已经见过面。”昨日,他妈妈在警署哭得肝肠寸断,以致昏厥,最后是被两个警察合力抬出探访室送去医院。
  他担忧了大半日,直到被警察通知他妈妈平安无事,已经返家去了才放下心。而既然知道了他是为救沈宝寅而被迫杀人才被监禁,那么他妈妈恢复精神以后会去找谁,不言而喻了。
  “什么都瞒不过你。”沈宝寅苦笑了一声,道:“是,她来问我,到底给你下了什么迷魂汤,害得你连杀人这种事也敢做。”
  丰霆竟然也笑了,道:“你要是真有这么好的厨艺可以做出迷魂汤,当初也不必给我下药了。”
  昨日,是沈宝寅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骂到狗血淋头还不敢回嘴,那种体验太难得,以至于到今天他都还没怎么回过神。
  可此刻,瞧见丰霆还有心思风轻云淡地去开亲妈的玩笑,他心里头浓云似的忧愁和负罪感倒是被吹散了一些。
  他还是难过,可至少露出了一丝笑靥,甚至有点啼笑皆非的意思。
  昨日骂完他,丰姗突然又冷静下来,从随身携带的皮包内拿出一沓厚文件甩到他身上,说里头是她的全部身家,现在全交由他支配。
  沈宝寅正愕然不已,丰姗迅速地吩咐他即刻就去联系律政司的话事人以及此次负责审判法庭的法官,并警告他,今天丰霆会落到这个田地,全是拜他沈宝寅所赐,要求他即使是散尽家财,也要保证丰霆可以无罪释放。如果沈宝寅做不到,丰霆入狱那天,她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让沈宝寅以命相偿。
  她讲得那么轻松,好像香港是由沈宝寅一个人做主似的。说实话,沈宝寅倒是想去送钱,倒是想以身相替,可是也要有人肯给他机会。
  早在况争被定罪以后,他就设法四处去活动,可惜他大把金钱和礼物撒出去,旧金山湾区的楼都送了几栋,好不容易有机会经人引荐见到了几个可以左右此案的人,可几乎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叫他不要踩湿自家鞋。
  只有一个人还肯解释,透露讲,本埠黑帮鼎立,此起彼伏,打压不止,上面本来就一直苦于抓不住这些黑帮头目的把柄,而况争作为本埠的一大毒瘤,好不容易落网,当然要杀鸡儆猴。何况一哥特地发了话,要“从严处置”,没人敢犯忌讳。
  至此,沈宝寅才彻底死了这条向上贿赂的心。
  现在回想起来,况争和他们兄弟两个真就是互相拖后腿。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况争不会马失前蹄;如果不是况争,丰霆这个案子也不会铁桶一般毫无沈宝寅转圜的余地。
  可是到底是谁拖累谁更多一些,如今看来,当真乱麻一团,理还乱了。
  探视时间只有二十分钟,已经过了将近五分钟,这两个人,却不紧不慢地在讲家常话。挨着门口远远监视着嫌犯的警察不由得神色十分地古怪,心里忍不住想,这兄弟两个,真不知是嚣张还是迟钝,在这样的环境里还可以谈笑风生。
  再仔细一瞧,他又哑然了,两个男人里更年轻秀气的那个,面色紧绷,明显是在忍着泪意,身材更高大的那个,侧脸带着款款的温柔笑意,可是垂在腿上戴着手铐的双拳,攥得那样地紧。
  这两个人,哪里是不在意将要到来的判决,哪里是不担心忧虑,故作轻松罢了。
  他的心里忍不住一震,轻视的视线也忍不住收了起来。
  那头,两个人还在继续地谈话。
  沈宝寅讲:“钟沿的谅解书你应该看过了,有了那个,我们又多了一重保障。”
  丰霆点点头,说:“无论钟完立为人如何,对钟沿从来都极尽爱护。钟沿能签这个字,非常不容易,你一定费了很大功夫。”
  沈宝寅摇摇头:“我倒没怎么费力,最主要还是你当初提携过他。”忍不住又一笑,“这是不是就叫好人有好报,看来人真的要多做善事。”
  丰霆不准他妄自菲薄,讲:“授人以渔是做好事,你修桥铺路做慈善、积极招工替市民提供工作岗位也是做好事。阿寅,别总把自己往坏处想,你的嘴巴有时是不饶人,可是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有一点,不容易叫人欺负。”
  突然受到了夸奖,虽然是在警署这样一个不适宜的场所里,沈宝寅先是呆了呆,随后,突然地,有些不好意思,别过脸偷偷笑了笑。
  丰霆淡色的瞳孔有暖意,瞧着他,瞧不够似的瞧,片刻后,温声道:“阿寅,庭审那天,你就不来了,好不好?”
  沈宝寅的笑容瞬间收敛起来,下意识地拒绝:“我要去,为什么不准我来。”
  丰霆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瞧着他这神色,沈宝寅这时才后知后觉懂了,脸色空白了一瞬间。是啊,丰霆怎么会想让他看到自己受审的一面。
  假如结果好,那当然普天同庆,假如结果不好,那么他将要亲眼看着丰霆去坐牢。
  他还没从这个虽是生离,却如死别的可怖想象中回过神,丰霆倒是即刻恢复了常色,笑着讲:“怕你当庭哭鼻子,”他把双手一同抬起来,手铐霎时间哗啦作响,“我可没办法替你擦眼泪。”
  沈宝寅的喉结轻轻颤抖了一下,不忍多看地垂下头,语气却故作轻佻:“好啦,那一日我本来也没空去法庭,公司事多,两个宝宝也是那日要去登记落户,往后本埠又多两位合法市民。你不提我都忘记,那日去让况争参谋,叫他快点想出两个名字,你知他怎样讲,说一个叫大美一个叫细美。我回去告诉阿莲,把阿莲气得发笑,说黑社会就是头脑简单,叫一声阿美,街上十个女仔有九个都要回头了,真起这样的名,两个孩子长大都要不高兴。你不是也选了两个,颐安、颐宁。阿莲就很喜欢,我也觉得很好,只盼她们两个健康长寿、一世安宁,不要似我们几个大人那样,莫名其妙地,把好好的日子过得这样糟糕。”
  丰霆沉静地望着他,不知不觉双眼也泛红。
  沈宝寅吸吸鼻子,絮絮地讲:“到了那日,我办完事便在老地方等你。你知道公园是六点关门,要早点来,上庭嘛,我有经验,审判起来很快的。假如你不能来……我就自己返家。今后我给自己找点事做,或者去学点东西。哎,我干脆把小提琴捡起来好了,要么就去大学里辅修一个科目。港大邀请我好几次,要我去做客座教授,其实我有点想去,可是就怕我念书太少误人子弟,所以每次都没有答应。多念几年书,再去试一试,说不定我也能带出一个你这样的人物。忙一忙,其实时间过起来也很快啊,是不是。”
  他算是什么人物,即将锒铛入狱了,沈宝寅还把他捧得那样高。丰霆似乎是终于承受不住了,喉头一阵发酸,有点要哽咽的意思。
  右侧墙面上那扇铁窗透进来的少许光线把会客室分割成泾渭分明的明暗两面,他迅速别过了脸,把脸藏进暗处,有一滴晶莹的东西顺着他瘦削的下颌落了下来,他死死地咬住牙根,才没叫自己在沈宝寅面前抽泣出声。
  一九八七年的五月十一,礼拜一,是日小雨转晴。
  由山脚的植物公园门口购票后,再走过一段长达一英里的五十度长坡道,便可以抵达植物公园的腹地,一片占地大约一千呎的儿童乐园。
  坡道两旁植有两排梧桐树,每棵树间的距离相等,冠叶有嫩绿的新芽,也有阔长的墨绿大叶,统统地,绿得发油,呈现一种极新鲜的勃勃生机。因晨起下过一场春雨,此刻在日光下,叶片上的水珠都反着细碎的光,远处看去,亮闪闪,十分地青葱可爱。
  沈宝寅信步在柏油山道上行走,日光细碎地从树叶间洒下,在濡湿的地面上印下不规则的光斑。
  他今日穿得十足休闲,上身是件单薄的竖条纹棉麻衬衣,下身则是条水洗的蓝色牛仔裤,脚底下踩了双英国产的硫化鞋。将将入夏,城区中央倒是十分地湿热,可是山里还停留在乍暖还寒的天气,怕山风冻人,他还披了件白色的镂空薄毛衣在肩上,两条袖子绕过脖颈,松松地在胸前打个活结。无论如何从前还是从后看,都称得上是个极漂亮标致的年轻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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