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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信童(25)

作者:康塞日记 时间:2024-10-09 09:23 标签:狗血 港风

  而沈宝寅,因为一份价值三十蚊的A套餐和一个笑容,也很轻易地就原谅了丰霆在自己摔倒时没有伸出的那只手。
  后来想起来,沈宝寅意识到自己人生第一次打击教育,似乎就是从那一天开始,从遇见丰氏母子开始。丰姗伪善,丰霆沉默,沈振东和稀泥,这几个人后来每次同出一个空间,扮演的角色也再没变过。
  不过还好他有机会长大,并且拥有了英俊睿智且健康的身体,小时候遭受过的愚弄和轻视以及利用,都还可以有怨报怨,这真是太好了。


第0019章 化作了粉末谁还要健全(1)
  爱不是天赋人权,是需要争取才能获得。
  进了公司,沈宝寅发现第二个类似的道理,不是所有人都理所当然要害怕和尊重沈宝寅。
  尊重也需要争取。
  沈宝寅开始思考,自己要如何在丰霆手底下站稳脚跟。
  他的优势很明显,申港董事长的亲生独子,公司的董事大多是看着他长大,过年给他发利是,被他亲过脸蛋,在和丰霆拥有同样能力的情况下,一定是他更有信服力。
  劣势同样明显,他正好缺乏令人信服的能力。他和丰霆之间的差距不是四年的工作经验,还有个人名誉上的天堑。
  一个洁身自好的人和一个声色犬马的人,谁更受欢迎,更得人心,更值得追随,不必多言。
  痛定思痛,沈宝寅暗下决心,能力上的短板尚需时间弥补,品格上的缺失却可以立即得到提升——他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这种东西,从九十九分做到一百分很难,但他是从零做起,不说易如反掌,但一定更加容易。
  都说日久见人心,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办事不会比丰霆差,但问题是,形势比人强,丰姗和丰霆两个人的势力一日强似一日,根本不给他时间去慢慢积攒声誉。
  他必须用最夺人眼球的方式扭转,不,不必扭转,轻度的改善就可以了,他必须快速改善他的形象。
  说起来真是可怜,堂堂董事长的儿子,外人酸溜溜叫句申港太子,谁料到在公司束手束脚不说,还要看这个人那个人的脸色。
  沈宝寅一开始其实没想从人际方面入手,他是沈振东的儿子,进入公司,掌控公司,管理公司,应该是一气呵成的事情。
  但他那时不知道,人到底不是机器。进了公司才发现,原来丰霆手底下的人信服丰霆,不是因为他头上那堆金光闪闪的学历和高高在上的职位。
  丰霆能收拢人心,全凭日积月累的情谊和威望。
  而他,他以那样一个难堪的名声空降到公司,一上来就想让别人唯他马首是瞻,这不亚于逼人吃屎。
  而精英怎会捏着鼻子吃屎。
  不久前他甚至还对沈振东的决定颇有微词,回过头去想,沈宝寅略微汗颜,认为自己简直是心比天高。
  沈振东把他当作实习职员扔进来,而不是一开始就让他从高管做起,就是深刻懂得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要么说沈振东是老子,他是儿子。
  如果他现在是总经理,他永远不会被当面轻视。可所有人对他恭恭敬敬就好吗,肚皮里如何看他,他哪里猜得到。他了解不到这些,就只能在茫然无知的情况下陷入无人听从调遣的尴尬境况。
  要破局,不容易。
  现阶段,他的目标,不说和职工们的相处亲如手足,能相安无事就已经好了不起。
  丰姗当初那么轻易答应他进入公司,大概也是猜到他不能轻易就站稳脚跟。
  但幸好他醒悟得不算晚,又正好比较富有挑战精神,无人搭理算什么,他活到这么大,吃亏最多是这幅口舌,获益最大也是凭这幅口舌。
  第一天,沈宝寅不出意料早退了。
  没有通知丰霆,也没有叫车,溜溜达达地在微风里散步去了一个方向,途中特意拐进一家米荷常去的奢侈品牌店,购入两个超季手提包,粉粉嫩嫩,少女钟爱。
  米荷看上去是个大度的女人,从不对他表露生气,其实他知道,偶尔他提出一些要求时,她并不是不在意,她会被他刺痛,会煎熬,会渴求来自他的安慰。
  说起来也很奇怪,他对米荷幽微的心事总是能敏锐体察,可对丰霆的心思往往不能立刻察觉出来,可见他其实打根里就不是一个正宗的同性恋。
  但偏偏身体和他的心作对,面对米荷——米荷是个足够漂亮的女人,假使去选港姐都一定能拔得头筹,面对她,他竟然不能产生正常男人的生理反应。
  可跟丰霆,他每次都对情事的开始非常抗拒,但每次结束都热汗涔涔,欲罢不能。
  有时候他真怀疑是不是丰霆那柄东西上淬了春药。
  由此可见男人的构造其实非常复杂,尤其是他这种拥有不幸童年的男人,生理和性格连自己也无法全部了解。
  刷卡前,沈宝寅再次确认:“她总来看的确定是这两个?”
  导购小姐笑着说:“沈先生,你已经问过三次啦,是呀,就是这两款,米荷小姐非常中意。”
  沈宝寅瞧出她脸上的揶揄,微笑着递出卡,说:“你们不要怪我婆妈,我也不是总能猜到她的喜好,要是买错,她要怪我不懂她的心,还浪费钱。她包容我太多年,好不容易答应做我未婚妻,我只怕她皱一下眉毛。”
  沈宝寅这个人,经常关注新闻的就会知道,他是个肯为女人一掷千金的人。但是在名份上非常严格,他否认所有和他暧昧的女人,哪怕前一天晚上搂着对方的腰进酒店,第二天记者堵到他门上,拿照片拍到他面前,他也会故作惊讶地说,不是啦,挚友,是挚友,然后笑眯眯地把照片撕掉。
  说白了,他只喜欢纵欲带来的爽快,不想为任何人负责,也不愿意被任何人打上所属物的标签。
  可未婚妻,这是个太特别的词汇,是只能用在一个女人头上的词汇,和万花丛中过的沈少爷凑在一起可太让人陌生了。
  导购小姐愣了愣,瞳孔好像放大了一瞬间,知道某个惊天动地大秘密似的,好一会儿才说:“……你们感情真好。”
  沈宝寅低头莞尔一笑,没说话了。
  他的脸上有些害羞的情态,这神情让他看起来竟然有那么些单纯,导购小姐看了他半天才红着脸回过神来。
  想什么呢,这可是闻名全港的花花太岁。
  可是,他竟然那么温柔地轻易地承认了他的女朋友,承认自己有个固定伴侣——那个沈宝寅背后的另一个有名的新闻主角,沈宝寅的任何一段绯闻,都以她的出现作为结束。
  沈宝寅的态度,真好像她是他心里最珍贵的珍宝。真从良了?
  米荷的公寓离商业广场非常近,中环是香港经济的心脏,高楼大厦鳞次栉比,沈宝寅当时其实更中意另一处位于铜锣湾的冷清山区别墅,但米荷说:“等我死了自然就住在山上去了。”
  她最喜欢热闹,一定要住在十分钟内就可以抵达奢侈品专柜的地方。沈宝寅一向随她高兴,于是置业了这间两千呎的高级公寓。
  米荷是真的没料到他会来,因为前一日被暴力敲门留下的阴影,从丰霆把她送到家门口便再也没出过门,一整天都把门反锁,窗帘也拉的死死的,靠冰箱内的存货填饱肚子。
  即使沈宝寅已经让那个凶巴巴的叫况争的男人把人抓住,并殴打一顿押到她面前磕头认错,她依旧心惊胆战。
  到如今翻遍冰箱也只够凑出三道不像样的菜。
  “不是说要很久不能来吗,打个电话真是要了你的命,你看看,酒也没有,青菜也蔫蔫巴巴,你怎么吃嘛。”
  把两个想要很久一直没下定决心出血买的包翻来覆去欣赏完再放回衣帽间,米荷笑逐颜开地去厨房利落地开火切菜。
  她身上是丝绸白色吊带睡衣,内衣也不穿,非常不设防,头发挽起来,埋怨一个丈夫一样的埋怨着沈宝寅:“你爸爸真的不管你?为什么连电话费都不给你缴。”
  沈宝寅倚在厨房门边抱着手臂看着这个娇小漂亮的女人为了自己忙活,好像随着米荷摆弄油盐酱醋茶的动静进入了丈夫的角色,也好像真正回到了家,一个热腾腾背后没有冷箭和阴谋诡计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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