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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信童(71)

作者:康塞日记 时间:2024-10-09 09:23 标签:狗血 港风

  到了那天,情势总会逼着他们分道扬镳。
  但那天终究还没来,他还可以同丰霆挽手亲嘴,偶尔把盏夜谈,暖暖和和抱着入眠,半夜迷迷糊糊把双脚贴到丰霆小腹上取暖,丰霆叹一声顽皮,然后把他两只脚抓住塞到怀里,当晚一定做个甜蜜好梦。


第51章 将你连同人间浸没(6)
  沈宝寅头一次退让,拥有了两年多的宁静生活。
  总裁助理并不是简单的总裁扈从,甚至工作内容同丰霆并没有太多交叉,但不大不小也算迈入领导层。
  他终于有了单独办公室,还配了秘书,只不过人事那边全给他挑的男人,令他十分不快。不过专门为了这件事去让人事换人,还是从男人换女人,公司上下一定又以为他色鬼上身,只好暂且忍耐下来。
  天长日久,倒也习惯下来。
  每日早上九点,他按时踏入公司大门,升职后第一次进公司时,他告诉大家不要在意,同从前一般,叫他名字就好,于是大家真的都喊他名字,非常亲昵。
  这样下去,将近两年过去,在他的实绩可以堆满十页简历、职位也从总裁助理升任为执行副总裁后,尽管他仍然表现和善,可沿途若是员工遇见他,没有人会再对他直呼其名,通常嘻嘻笑着喊一句:“小沈总。”
  仍旧亲切的语气,可多了许多敬畏,看来是对他的本事有了新的认识。
  而沈宝寅不再强求对方对他直呼其名,只是微笑回应:“早上好。”
  假如男员工换上新皮鞋,他总能敏锐发现对方鞋楦是订做,适宜夸一句眼光很好,女员工今日涂了新唇蜜,他也会予以适宜的赞美。
  他在公司的名声日益水涨船高,没有人再在背后议论他的花边新闻,批判他坏汤老鼠,如果有,定然要被身边的人嘲笑一句落伍了老兄,人家早就涅槃做了真凤凰!
  空闲时间,他还做了许多事情,比如重考了驾照。
  香港交通法规变了又变,考了足足三个月才勉强通过考试,气得沈少爷抓狂,当晚商会联谊盛装参加,专门同穿制服的精英攀谈,朝中有人好办事嘛,对方劝酒时也不拒绝,碰杯时畅想下次违反交通规则,哦,你们警长应该同你们打过招呼吧,我同他关系很好。
  再也不让他们有吊销自己驾照机会。
  回到家中丰霆替他脱衣服,闻闻他沾满酒味头发,眉毛马上皱起来,嘴唇紧抿进入发怒前奏,却被他笑嘻嘻讲述逗笑,摸他侧脸,叹口气笑他没出息。
  选车时丰霆陪他去,他特意想看看丰霆品味,丰霆转了一圈,帮他提了辆低调的黑色虎头平治,沈宝寅笑眯眯的,对他的表现很满意,第二天便开车呼啸到公司门口。
  曾经用来载女仔的红色保时捷和法拉利再也不见天日,桀骜风流一掷千金的沈少爷,似乎真的一去不复返。
  除了钢铁坐骑,沈宝寅还加入了亿万级马会俱乐部,为了成为其中会员,养了两匹温血德国马,偶尔去跑一跑,业余生活可谓是有滋有味。
  趁着过年之际,甚至在浅水湾的房间添置许多家具,仿佛有久居定心之意。
  丰霆对沈宝寅房间物品如数家珍,当然注意到床尾多摆了一张天鹅绒黑色换衣凳。他笑着摸怀里沈宝寅黑色及肩发,说:“你都不穿睡衣,买这个做什么?”
  沈宝寅的头发营养充足,一个月前刚剪短到耳后,短短时间又长不少。
  沈宝寅现在很享受他为自己做头皮按摩,尤其丰霆手上功夫进步神速,更加钟意,像只被宠坏的猫咪,眯着眼睛,头也不抬,一只白手举着几页合同,边仔细过目边漫不经心回答:“我是不穿,难道你来我房间不穿衣服?脱了就往地上丢,等一下又要捡回来穿在身上,多么脏,只有你自己不嫌弃。干脆买个椅子,喏,以后看准点,要丢就丢那上面,很大,足够你放,但是要记得穿走。”
  絮絮叨叨,哪里像曾经叱咤香江的头号花花公子,根本活脱脱是个埋怨丈夫的妻子。
  常言说男人这辈子最大幸福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丰霆心头一热,恍惚过上这种日子。
  一恍惚,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沈宝寅手里的合同夺走丢到了一边,捉着沈宝寅下巴逼迫正在加班为他工作的沈先生和他接吻。
  沈宝寅平时是很机敏的,但一工作就慢半拍,他完全没意识到丰霆正在为一张凳子意乱情迷,反而因为被打断思绪而心烦意乱,皱眉阻拦了几句,话还没说完,脸颊被吻得通红,眼睛里也起了雾气。
  随着丰霆的吻越来越深,沈宝寅不说话了,房间里只剩下水声啧啧,丰霆很快就使用起那张沈宝寅专门买给他放睡衣的的凳子,他们裸裎相对,彼此呼吸都重起来,交缠着沸腾。
  做到尽头,沈宝寅喘着粗气,抬手忍不住打了丰霆两巴掌,正手反手在丰霆左右脸上各留下一个巴掌印,清脆作响。
  当然,沈宝寅现在已经学会控制手劲,只会叫丰霆爽,不会叫他痛,所以丰霆并没有生气,眼里的欲望反而更浓郁。
  如今的巴掌完全脱离了惩罚意味,完全成了调情的手段,丰霆挨了巴掌,就知道沈宝寅已经兴奋到难以自控的程度,需要放轻手脚让他平复呼吸。
  丰霆低沉地问:“有没有在床上打过别人耳光?”
  沈宝寅的嘴唇叫他咬疼了,喘着粗气,一句话断断续续分三次讲完,故意地气他:“没有,女人皮肤那么软,打一下就坏了。”
  丰霆果然泛了酸,盯着他水红润泽的下唇,马上凑上去又咬一口:“不准再和别人上床。”
  沈宝寅笑得双眼水光潋滟,面颊潮红:“丰霆,总有你看不住我的时候。”
  “我会天天检查。”
  “你轻一点,好了,好了,回来香港以后我什么时候有在外面过夜……”
  丰霆这才罢休,轻柔地放慢了动作来令他开心。
  沈宝寅原来以为,住在浅水湾,好处除了可以同丰霆睡觉,其他时候都很难捱,但其实也没有。
  丰姗和他作息不同,三餐时间也往往有意错开,不用频繁见到她,这让沈宝寅的心情和生活都非常舒适,即使偶尔见面,彼此依旧不打招呼,但也不曾发生摩擦。
  隐约,他其实觉得是丰霆在其中做了某方面的周旋,但他没有过问,如果彼此相安无事,沈宝寅不介意维持目前状况,事业稳步上升,晚上回来还可以在丰霆暖烘烘怀里睡觉。
  浅水湾他的房间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一个理想国。
  久而久之,沈宝寅早已经不排斥住在浅水湾,也习惯在睡前给丰霆留门。
  丰霆被安排了三次相亲。
  第一次是八四年年底的尾牙宴会,商圈大佬齐聚,丰霆被丰姗引荐和酒业龙头陈家的大女儿见面,那是个干练的成熟女人,和丰霆同岁,成就不比他低。两个人见过一次面,在工作方面相谈甚欢,对于感情却产生分歧。
  他们彼此都觉得若要经营好家庭,夫妻两个之间需要一个人做出事业上的牺牲,但都不认为自己是那个牺牲的人,因此默契断联。
  丰姗为此表示十足的遗憾,若是双方达成共识,必然是本埠一段珠联璧合佳话,而一旦成家,她也再不用担心丰霆拿辞职要挟,随时随地撂挑子走人。
  第二次,是一九八五年的春季,距离上一位相亲对象,不到三个月。而沈宝寅仍旧不知晓。
  书香名门的康小姐,一位十九岁的才女,曾出版过多部畅销现代诗集,祖上三代出过多个闻名遐迩大文学家。
  丰霆与这位小姐约会次数最多,足有三次,康小姐对丰霆的谈吐和外貌非常满意,甚至可以忽略这位满身铜臭气息的商人在文学素养方面的欠缺。
  她和丰霆谈陀思妥耶夫斯基,谈尼采,谈严肃文学的发展与兴盛,丰霆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常常微笑听她说完,然后抱歉一笑:“不好意思,我有个工作电话要回复。”
  盯着丰霆高大挺拔的背影,听到这个英俊男人用低沉悦耳的声音斩钉截铁下达命令,她深深觉得自己已经认定这个人。
  哪有人是完美的呢?她并不是只会念书的书呆子,如果丰霆实在听不懂,她也可以迁就他,只和他谈论英国人消失的嘴唇与头发,还有三页纸厚的美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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