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75)
程毓笑了一声,用力扯了扯周宏远的胳膊,把他拽进家里,轻声说,“我还能不知道你啊。”
周宏远听了这话,顿时没了骨气,软塌塌地往程毓肩头一靠,程毓颇有些怜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发,让他坐在沙发上。
周宏远早已累脱了力,一倒在沙发上就昏昏沉沉地,再睁不开眼睛了。程毓皱着眉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端来温热的粥让他喝。周宏远直不起身子,程毓就拿了勺子一口一口地喂给他喝,直到大半碗都喝尽了,复拿来药和水让他吃。做完这一切,程毓又将周宏远扶到客房里去,给他盖好被子,才准备关灯离开。
周宏远费力地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眼睁睁地看着程毓正要往客厅走,他想叫程毓一声,却发不出声音来。不知怎地,周宏远又慌又急,胡乱伸手一挥,打落了床头柜上的玻璃杯。
“咣当”一声,玻璃碎了一地,冒着热气的水顺着地板一路流到程毓脚边。周宏远这下彻底惊醒了,惊慌失措地盯着程毓的后背。
程毓回过头,一脸无奈,“你可真是我的小祖宗,刚一走就把杯子给打了。”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低下头去,不敢看程毓的脸色。
程毓突然觉得好笑,此时周宏远这副胆怯的样子,倒与当初李艳华刚刚跑路,周宏远一觉醒来失手打碎玻璃时的模样相重合了。他不免多了几分恻隐,柔声说,“你怕什么啊,不就是杯子碎了么。”
周宏远才不肯承认自己怕了,硬着脖子跟程毓犟,“我有什么可怕的?”
程毓笑笑,不理他,拿了拖把和簸箕过来收拾。周宏远看他笨拙地蹲**去,顿时又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周宏远总是这样,口口声声说着爱他,却又给他添了一次又一次的麻烦。
周宏远心里闷闷地,他看着程毓为自己忙里忙外,又是惶恐又是难受。程毓长期伏案工作学习,腰和肩膀都落下了职业病,蹲了那么一会儿,站起身时,腰和背都酸得难受,他扶了扶墙面,却没停留,将垃圾丢掉后,又端了杯新水过来,稳稳当当地放在周宏远手里。
周宏远连忙接过来,喝尽了才放在床头柜。他偷偷打量着程毓,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程毓搬了个凳子坐他床边儿,语气里虽带着埋怨,却听不出怒气,“你生着病呢,干嘛还跑这一趟,多不安全啊。”周宏远病成这副样子还开了四五个小时的夜车赶过来,程毓再多的气恼都统统化作一阵阵的后怕。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听了程毓的话,才抬起脸来,直勾勾地盯着他,“想你。”
程毓皱了皱眉头,终是没忍住,抱怨了一句,“现在这么狗腿,早干什么去了。”
周宏远听得出程毓没认真,可就是这样一句轻飘飘的抱怨,亦让他心惊胆战,他扯扯程毓的手,“叔叔……”
程毓拿他没办法,自己养大的孩子,总是狠不下心来的。他掰开周宏远的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温声催促道,“又没说你什么。快睡吧,好好养病,别想三想四的。”
周宏远本来还竖着耳朵听程毓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声音,可他实在太累了,几分钟的工夫,就打起了瞌睡,恢复意识时,已经是周六的早晨八点半了。
周宏远安安稳稳地睡了一整夜,起床后,只觉得浑身清爽,连步伐和呼吸都轻快了许多。他走到客厅,看到餐桌上摆的早点才觉出饿来,肚子“咕咕”叫了两声,他看着桌上的菜包子咽了口唾沫,抓起来就往嘴里填。
程毓正坐在一旁看文献,听见声音了便瞅了周宏远一眼,“慢慢吃,没人跟你抢。”
周宏远有些不好意思,他没说话,匆匆吃完两个包子,才舒舒服服地往椅子后背上一仰,口中小声说,“叔叔,你对我真好。”
程毓连头都不抬一下,“你知道就行。”
程毓博士毕业后,开始在S大的博后流动站工作,平时不仅要面对巨大的科研压力,还要给本科生代课。平日不得闲,就算是周末,也时时挂心着任务,不是读文献,就是写文章。周宏远看他一直低着头看论文,一整个上午都不动弹几下,心疼不已。如今,程毓早就不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了,这样熬时间日子久了肯定要吃不消。周宏远便故意在一旁捣乱,“叔叔,叔叔你别看了,看看我吧。”
程毓觉得好笑,放下手中的活,看着周宏远,“你有什么好看的?”
周宏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论文又有什么好看的?”
程毓耸耸肩,“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周宏远气恼不已,他没见过这么固执的人,“那你的黄金屋呢?你的颜如玉呢?”
程毓顿了顿,过了许久,才悠悠地说,“那自然比不上你了,北大金融才子,海归财经专家。”
周宏远听了这话,顿时没了脾气,连身形都不免矮了几分,他语气里带着讨好与怯懦,“我这不是,我这不是不想你太辛苦么。”
程毓回过头去,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情绪,“我耽搁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又有什么辛苦的呢。”
周宏远心里一酸。他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程毓,也是这样心无旁骛的坐在桌前,一门心思扎地进学术里。周宏远既为程毓的今日感到开心,又为那些平白蹉跎的岁月而难过。想到这里,周宏远再说不出话来,老老实实地坐在一边,守着他的小叔叔。
作者有话要说:
先姑且甜一下,后面还有虐点……
第78章
早晨九点钟的时候,程毓准备去趟超市,周宏远吵着要跟他一起,他却说什么都不肯,只让周宏远在家好好休养。周宏远不敢跟他硬拗,只得答应了。
程毓回家时,提了两袋子的菜和肉,在沙发上歇了一会儿,就奔着厨房去了。周宏远站在他身边儿,看他在案板前娴熟地切着茄子条,问,“你怎么做这么多菜,是有谁要来么?”
程毓一边儿加紧手上的工夫,一边敷衍道,“嗯,一会儿你李锐叔叔过来吃饭。”
周宏远小声“嗯”了一下,心中却起起伏伏。饶是过了这么多年,每当想起李锐时,周宏远还是忍不住心里犯嘀咕。一方面他惧怕李锐商人的精明,第二方面则是他隐隐觉得李锐从一开始就瞧不起他。更何况,当初他在北大遇到赵启明时,还打出了李锐的幌子与赵启明套近乎。五六年前,他进入知名投行以后,在饭局上又遇到过赵启明一次。当时赵启明已经离开了高盛,去一家国资券商做高层,周宏远有意结交,便提及了十年前的那场初遇,顺势再次搬出了李锐的名字。赵启明显然是对周宏远没什么印象,却给他留足了面子,口口声声叫他侄子。周宏远听了这个称呼突然就觉得恶心起来,赵启明递来的名片他妥妥帖帖地收进了皮夹,回到家却马上丢进了垃圾桶。
如今,想起这些往事,周宏远直欲作呕。他沉着脸回了书房,反复思量赵启明与李锐的交情究竟有几分,而赵启明又是否曾告诉过李锐有自己这样一个人存在。不过转念一想,若是赵启明曾与李锐说起过自己,那么程毓必然早已知道了自己的下落。然而,他非常清楚,程毓这些年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又在做什么。
程毓自然不知道周宏远这些九曲十八弯的心思,只觉得他反应古怪,不过也不及细想,毕竟,好友相会,他心里自然是轻松快乐的。
李锐与程毓相识多年,不必讲究那些客套,更何况他一个人管着几家店,忙得很,大摇大摆地卡着饭点儿来到家里时,程毓已经把菜一盘盘端到了桌子上。
李锐明显发福了,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肚子紧紧顶在了餐桌前;头发也明显稀疏了不少,寥落地塌在头上。他一见周宏远从书房出来,先是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则是握紧拳头,一双肉手看不出青筋,却能从颤抖的声音中窥探出他的愤怒,“你来干什么?程毓,他谁啊,你干什么放他进你家?”李锐做了这些年的老板,把尖锐都藏在了肥肉里,搭眼看上去虽温和圆滑,可若是当真生了气,一嗓子下去还是很能唬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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