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37)
程毓凑过来摸摸他的脑袋,兴高采烈地提议道,“要不要给你报个旅行团?出去转转?我们隔壁部门的李大姐,他家孩子也今年中考,李大姐给他报了去江浙沪的旅游团,你要不要跟他一起?”
出去旅游是周宏远之前想都不敢想的,起初是因为穷,后来日子过得好了,却仍紧巴习惯了,舍不得乱花钱,他盯着程毓看了许久,最后问,“你也去么?”
程毓随口答道,“我不成,这个月行里忙,就算休假也要等到八月了。”
周宏远的头搭在程毓的肩膀上,嗅着熟悉的味道,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那我们八月一起去吧。”
程毓满口答应,让周宏远好好想想去哪玩。
周宏远一天没吃饭,狼吞虎咽的将自己碗里的面条吃光了,还觉得意犹未尽,程毓看出他没吃饱来,笑着将自己的碗推给他,只说自己吃不了了,撞上周宏远略显古怪的眼神后,程毓才模模糊糊地想起自己的侄子是个极其“鸡毛”的小洁癖。他有些尴尬的将手放在碗边儿上,“嗨,我忘了你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说着,正要将碗拿回去,却被周宏远握住手,周宏远冲他摇了摇头,说,“你又不是别人。”
程毓笑了笑,说,“嗯,不嫌弃叔叔你就吃了吧,叔叔吃饱了。”
周宏远没推脱,将程毓吃过的面条,连汤水都不剩,统统吃进了肚里。等到他站在水池边洗碗时,才恍恍惚惚的想到,自己这样夺人口中之食着实不太好,可当时的他已经顾不了太多了,他实在太想与程毓有些更亲密的接触了。
吃过饭后,程毓坐在餐桌前翻杂志,是本装修杂志,从薇姐那里借来的,杂志上花花绿绿的尽是图片,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设计风格和装潢介绍,他饶有兴致的把周宏远叫到身边,指着杂志,问,“你喜欢哪种设计?”
周宏远看着程毓的脸,认真的说,“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程毓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两秒钟,紧接着笑着揉周宏远的软发,“你这孩子,跟叔叔客气什么?”
周宏远垂下头去。又是孩子,今晚程毓已经说过两次孩子了。周宏远无数次庆幸自己能够成为程毓口中的孩子,若非自己是个孩子,大概一辈子都没机会与程毓这样的人朝夕相对,可他又无比痛恨孩子这两个字,因为他是个孩子,所以注定与程毓无缘。
程毓看不透周宏远的这些心思,只当他心思重,事到如今仍与自己见外,心中有些酸楚,只盘算着,相处那么久,难道自己还没给予宏远足够的安全感么?还是他根本看不透自己的心?可转念又觉得,这孩子着实招人心疼,这样的性子,也只怪从小的生活环境。
程毓知道,自己是长辈,是监护人,是周宏远全部而唯一的依靠,周宏远的衣食住行,全都仰仗自己的给予,而他大多数的快乐与忧愁,也皆是自己的赋予,这样无助的、敏感的孩子,让程毓如何能不心疼呢?他只想给他多一点,更多一点的快乐和纯粹的幸福安宁。
程毓暂且岔过这个话题,转而说,“等到了**月份,房子分下来,咱们就开始装修,差不多年前就可以搬进去。新房子的位置很好,离省实验很近,坐公交二十分钟就能到。而且呀,等搬了家,你就可以有自己的房间了,咱们买个大书桌……”
程毓后面说了些什么,周宏远已经听不大清楚了,耳边反复回旋着的,唯有程毓的那句,“你就可以有自己的房间了。”
周宏远本该很开心的,他最讨厌的莫过于肢体接触,两个人紧挨着睡,总不免碰在一起,冬天还好说,夏天简直是灾难,汗水连成一片,黏黏腻腻的,箍在身上,别说有多讨厌了,更何况程毓又不是一个干净整洁的人,每每看到程毓随手乱丢的衣服和袜子,他更是气不打一出来。事实上,周宏远与程毓有着太多的性格差异,他也曾无数次暗自气恼程毓的不拘小节与大大咧咧,可再多次的气恼,下一秒也只能乖乖的为程毓将衣物收好。他是这般为程毓着迷,又是这般的依赖着自己的神祇。他不知道自己的理想与未来是什么,他只知道,程毓就是他全部的梦想与安全感。所以,就算程毓将袜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将袜子放在自己枕头边,就算是程毓总是穿着脏衣服上床,他都愿意与程毓睡在一起,他都希望程毓能安安静静的待在自己身边,哪怕什么话都不说,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只是听到他平缓的呼吸,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味,就足以让周宏远幸福不已。
周宏远无疑是痛苦而纠结的。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他应该开心的。可富裕的日子就意味着分离,这让他没道理不去痛恨。他短短的十几年生活里,经历了太多的分离,他听着奶奶和叔叔逃跑的故事长大,见证了爷爷的去世,爸爸的离开,母亲的不告而别……他知道,程毓与这些人断然不同,而他们也只不过是分而眠,可就算只是一墙之隔,亦让他焦灼万分。后来才他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源于自己对程毓和其他人期望,原本就是不同的。
周宏远一早就料到了父亲与爷爷的不得好死,一早就猜出了母亲的不负责任,所以就算经历了那些,也只是茫然无措,却不觉太难过。可程毓不同,他知道程毓有多好,明白程毓有多善良,更清楚程毓有多么在乎自己,所以他不再担心被谁抛弃,更不必为自己的生活担忧,可程毓有多好,他对程毓的期待就有多高,以至于只是简简单单的换房子,就能让他怅然若失。
程毓瞧周宏远不开心,小声问,“怎么了宏远?你不想搬家吗?”
周宏远摇摇头,趴下头去,闷声说,“叔叔,我怕打雷。”
程毓“噗嗤”笑了出来,“宏远是大孩子了,这两年多的表现不是很好么?我当你不怕了。”
许是远离了周镇的环境,让周宏远终于摆脱了死亡的实感,又许是身边多了一个温柔的长辈,自打周宏远来了J城,他对雷声的恐惧日益减少,到后来,每每雷雨夜,周宏远连噩梦都不曾做了,就算是被“轰轰”闷雷惊醒,也只是转过头看看程毓,然后将头窝在程毓肩窝上继续睡过去。
周宏远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你在我才不怕啊。”
程毓只当他是跟自己撒娇,没放在心上,随口说,“嗯,那以后你若是怕了,就来跟我一起睡。”
周宏远这才放下心来,整个人挂在程毓身上,嘴巴凑到程毓耳边,吐出的温热气流,让程毓整个人都痒痒的,这种感觉不算舒服,可他也没拒绝,紧接着,他听到周宏远在他耳边说,“叔叔,你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是我第一次尝试时间跨度如此大的中长篇小说,所以前期会比较慢热,可读性也随之降低,但我相信这种呈现方式会更好的展现出人物性格的养成和情感的变化,给角色一点耐心,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最后,感谢所有追文的读者,你们的每一条评论,每一次点击,都是我不尽的动力。鞠躬。
第39章
放榜的前一天晚上,周宏远一夜没睡着,翻来覆去的,焦躁而烦闷,出了一整身的汗,熬到四五点钟,透过窗帘看到外面灰蒙蒙的,实在烦得很,便起床冲了个凉水澡,而后出门转了一圈儿,又碰巧遇到了下楼锻炼的隔壁大婶儿,大婶儿一脸慈眉善目,迎上来问,“宏远啊,出成绩了吧?考的怎么样啊?”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心中的不悦骤增,面上却没什么表现,只说了两声,“还行吧。”
周宏远围着小区跑了两圈儿,回家前还捎了份儿早点,到了家,程毓才刚刚醒过来,揉了把惺忪的睡眼,问,“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周宏远把早点放在桌子上,指了指,说,“给你买的煎饼果子,快点趁热吃吧。”
程毓笑了笑,不拆穿他的紧张,自顾自地去洗漱。
七点过了一刻,周宏远便去了学校,出门前他告诉程毓,今晚班里有聚餐,不回家吃饭了,程毓像他眨了眨眼睛,特地从钱包里拿出张一百元塞进他的手里,说,“好好玩,别不舍得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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