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外挂,了解一下(45)
秦珩从收到这封信之后,就养成了每天爬起来看日出的习惯,在他娘发现之后的揶揄下,默默红了脸。
——今天又在想你,我在想是不是将我的心寄放在你那里,你要帮我好好保管,最好一辈子都不要还给我。
“什、什么一辈子……!”这么说着,秦珩却无意识地将心按在胸口,感受“砰砰砰”的极快心跳声,仿佛真的多了重量似的。
——我在准备一个惊喜,答应我,下次见面的时候让我说出我本该说出的话好吗?
秦珩下意识地就想起那个在他房间里拥抱,暧昧的呼吸声和听到的震耳欲聋的心跳,只要一回忆这些,他的指都害羞地蜷了起来,桌子下的脚趾也感觉到主人的情绪而纠结在一起,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最后一封信,来自今天。
——我要跟你坦白,之前我们分别之前你问我去哪里,我没有说,就是怕你误会,反而让我的情路更加坎坷,但我想让我们之间没有秘密,其实跟你分别之后,我回去了我的船,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是个孤儿,没有家,只有一艘漂泊的船,船上有个跟我相依为命的女孩,那次回去,我就是去划清界限的,或者说,跟她们讲,我有了喜欢的,想要共度一生的人,现在我的船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了,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可以跟我回去呢?
秦珩看到最后一句,彻底坐不住了,他又羞耻又期待,抓紧里薄薄的一层纸绢,又不忍心弄坏它,于是将这张纸小心翼翼地摆在书桌前,一字一顿地又读了一遍,他一直以来担心的就是楚留香的女性朋友们,然而现在告诉他,早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楚留香就自己一个人默默处理好了?
这让他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又止不住的泛起甜蜜的笑。那颗躁动的心再也没有被阻挡的理由,于是“砰砰砰”跳得飞快,在这一刻,秦珩清楚地意识到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喜欢楚留香,喜欢的不得了。
然而……“混蛋楚留香,有本事飞鸽传书,有本事你回来啊。”他喃喃道,这小整个月,楚留香没有回来过一次,要不是他还能收到这些肉麻的飞鸽传书,秦珩简直以为他……他要放弃了呢。
就在他想着怎么才能找到那个光撩不出现的混蛋时,管家伯伯来敲门了。
“什么事?”
管家在门外道,“少爷,您的朋友来找你了。”不等秦珩问是谁,他就说出了一个人名,“他说他叫陆小凤。”
刚以为是楚留香的秦珩平复了一下过快的心跳,将这些天飞鸽传书的纸绢收起来,推门走了出去。
好久不见陆小凤,这会儿正春风得意极了,嘴边挂着扯不平的笑,看见秦珩出来,笑眯眯地打招呼,“小公子,好久不见啊。”
秦珩对于陆小凤的揶揄,默默翻了个白眼,他毫不客气地道,“陆小鸡无事不登宝殿,说吧,又有什么事儿?”
陆小凤满脸无辜,他耸耸肩,“这次你可是误会我了,我这次来是受人之托,带你去塞北的。”
“啊?”秦珩发出了疑惑的单音,“受谁所托?去塞北干嘛。”
陆小凤的表情不变,不管秦珩怎么问,都是一句,“你跟我去就是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秦珩满头雾水,但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害他,还是决定跟他走一趟,反正他这一个月窝在家里实在是无聊透了。于是他问,“我们什么时候走?”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两撇胡子,毫不意外秦珩会同意,这会儿也只是说,“越快越好。”
说着他笑眯眯地又加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然某个人可等不及了。”
秦珩听到这句话,心头一跳,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给他爹娘留个信,就叫管家给他们套马车,塞北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管家看他们那么急,二话不说就准备好了换洗的衣服和干粮银两,两人很快就上路了。
一路上不管秦珩怎么问,陆小凤要不就是顾左右而言他,要不就是笑嘻嘻地不说话,次数多了,秦珩也就不问了,只不过心里更加忐忑了起来。
……会是他想得那个样子吗?
59.万梅山庄
塞北的天气比京城可冷了不少,就算他们尽快地加快了速度,也足足跑了十天才到,对比着骤然降下来的温度,秦珩不止一次地发自内心地感激老管家的未雨绸缪,如果没有他准备的这么齐全,还备有香炉,怕是他们走到一半就忍不住冻回去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步入初冬,在京城没有变化得那么明显的温度,渐渐北上之后,温度逐渐降低,他们之前穿得略显轻薄的衣衫也就不够用了。陆小凤将冻得发白的指蜷在一起用力搓搓,看着指尖都搓得发红了才停下,然后凑到嘴边哈气,试图用口腔温暖的温度缓解一下被冻得僵硬的狼狈。
原本秦珩是争着吵着要骑马的,说是这样快些,但后来在尝试着骑了两天后,就被日渐寒冷的空气和两个大腿内侧微妙的痛感击退了,他十分知难而退地将骏马留给了跃跃欲试的陆小凤,然后带着点同情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看着陆小凤上了马。
果然不出秦珩所料,走了不过五天,陆小凤就嚷嚷着不行了,刚开始时还想逞强,顾忌着一点他“四条眉毛陆小凤”的面子,后来在凛冽的寒风瑟瑟发抖,就安慰自己说:这会儿也没有别人,他怂怂的样子也就秦珩看见了,至于跟着他们的那些尚书府护卫……他完全可以当做不存在嘛!就这样成功催眠了自己,然后陆小凤就痛快地弃了高头骏马丢给护卫,转头就跟秦珩一起缩在马车里了。
沉默寡言的护卫接过缰绳,对这个恶劣的天气视而不见,干脆利落地上了马,稍一催促,几个人又浩浩荡荡地往前走了。
这次秦珩走得匆忙,管家也来不及准备那么多护卫跟着,私养护卫可是太招皇上的眼了,就算是尚书大人家里也不行,虽然不能带那么多,但还是有那么一两个好,这次秦珩出门,管家一听还是遥远的塞北,也来不及想别的,直接把这两个好叫着,让人一起跟着上路了。
要不怎么说管家准备的周全呢,多亏了有这两个人跟着,大到赶跑强盗,杀死劫匪,小到寻找水源,野外猎食,就连晚上要睡在哪儿,都会安排地妥妥当当,简直贴心的不行。
也不是说陆小凤和秦珩两个就不能做到这些,但带上这两个明显是个好的护卫,顺心了不是一点两点,不用自己操心,又能过得舒坦,何乐而不为呢?
这会儿看见陆小凤那个可怜儿样,秦珩看着就忍不住笑一声,他眉眼弯弯,好似终于找到了突破口似的,“小鸡你这么厉害,倒是出去和护卫们一起面临寒风啊?”
陆小凤这两天可真真是为了自己的逞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面对秦珩毫不留情地嘲笑,他能抑制住浑身情不自禁的发抖,就已经很耗费心力了,陆小凤在低温下成了蔫蔫的陆小鸡,闻言也不理会,恹恹地掀了掀眼皮,从那双向来活力四射的眸子清晰可见的生无可恋,让秦珩止不住的笑。
虽说不想理会吧,但这人实在恶劣的不行,陆小凤努力翻了个白眼,然后在秦珩越来越畅快的笑声恶狠狠地道,“你这么对我,你就不想知道在塞北到底有什么在等着你吗?”
秦珩的笑声戛然而止,要不是陆小凤一直盯着秦珩看,都要错过他那微微颤动的睫毛和欲言又止的眼神,就在陆小凤十拿九稳等着秦珩跟他服软的时候,那人却微微一笑,说了句,“不急,早晚会知道的。”话是这么说,微垂的睫毛,身侧被他捏紧的指,却暴露了他的心思,然而唯一可能察觉的陆小凤已经气哼哼地转过身去,不想看秦珩那张丑恶的嘴脸,导致他错过了这一幕。
倒是秦珩收拾好了外露的情绪,在笑过之后,眼带着还未散去的笑意,转过身打开暗格,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到了陆小凤的耳朵,就在他按捺不住好奇心,想要回头看的时候,就感觉自己的背部陡然多了些重量,陆小凤用余光瞥去,发现是尚书府未雨绸缪准备的过冬的衣裳,与此同时,身后传来那个可恶的人淡淡的声音,偏偏被他听出来里头清晰的,忍俊不禁的笑意,“可别冷着我们陆小鸡,快些穿上吧。”
忽略秦珩那张挤兑人的嘴,还是这件衣裳更招人喜爱一点,陆小凤将冬衣从自己肩膀上扒拉下来,把秦珩的话当做阶梯,没有半点不自在的转过身来,这会儿也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的了,脚麻利地将衣服穿上,又靠近了还在燃着的香炉,整个人深吸一口气,叹道,“总算活过来了。”
秦珩抱臂坐在另一侧,哼笑一声,到底没说什么更招人嫌的话。
就在这种你挤兑我一句,我嘲讽回来的状态里,日子过得飞快,到后来这两人全都适应了这种冷,也有心思注意一下塞北的风光了。
天高云阔,在京城根本看不到的大片云朵,一片又一片地出现在眼前,只稍稍抬高一下视线,就会被那广阔的,空旷的豁达感击,峰峦如屏,起伏涤荡,随着马车的渐渐前行,将那些壮丽抛在脑后,又好像凭空领先了它们一步,胸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种豪迈,同江湖侠义不同的是,踏入这片土地,仰望天空的那一瞬间,激荡的胸臆仿佛要喷薄而出,就连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的陆小凤,都带着对眼前所见一切的赞叹。
马车晃晃悠悠,终于穿过那些壮丽的景色,慢慢停在了一个堪称豪奢的庄园的前面。
陆小凤浑身裹得严实,率先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在通往山庄前那段必经的小径,对着难掩好奇地秦珩笑着解释道,“此处名为‘万梅山庄’,是我的好友西门吹雪的驻地,塞北是他的地盘,我们来到这儿怎么也得先去见见他。”
秦珩随着陆小凤的带领拾阶而上,走过了一段幽静的小路后,属于梅花的傲然清香霸道地扑鼻而来。与之相对的,则是山庄门口,字迹遒劲有力,带着冲天的冷意,割裂的感觉从四个字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万梅山庄”。
“果然名不虚传。”秦珩喃喃道,要说在陆小凤,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大剑客的绝世对决,之前在飞仙岛已经见过了剑仙的风采,这会儿就要见到另一个了吗?
万梅山庄的庄门门口已经有人在等候了,见了陆小凤带人前来,那人仿佛早有准备,上前做自我介绍,“在下万梅山庄的管家,您叫我钟伯就好。”钟伯看起来花甲之年,眉眼慈祥,像极了他们尚书府的那位管家,甫一见面,秦珩就对他极具好感,恰巧陆小凤在旁介绍,“这位秦珩,我的好友。”
秦珩乖巧地叫了声钟伯,后者的笑容更加真诚了些,转头对陆小凤道,“庄主早就在厅内等着了,”说着他视线移到秦珩的身上,态度软和了一些,继续道,“请跟我来。”
陆小凤瞧着秦珩毫不迟疑地跟着对方进门,在后头做了个鬼脸,也抬脚走了进去。
西门吹雪早就在得到马车进入塞北地界时就收到了消息,在每日雷打不动的练剑结束后,才空出空闲来处理了日常事务,接下来就是等着楚留香说的那个人登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