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202)
“小红,你别往人家家里跑啊!”
前方红影窜进玫瑰园里,徒留少年站在外面傻眼。
孙珺讶异,“小笙?”
那少年正是高顾笙。
高顾笙也是倒霉,今天带着小松鼠出门,没想到一向乖巧的小松鼠突然发疯似的往这边跑,可能是吃了养灵果开了灵智,小松鼠跑的速度格外快,高顾笙竟然没能追上。
眼看着小松鼠窜进人家的玫瑰园,高顾笙站在高墙外焦急非常,担心自家红毛小松鼠啃了人家的玫瑰花。
更不要说,他听见狗叫声了。
“啊是菌子啊,我家小松鼠跑进人家家里了。”
高顾笙一边按着门铃一边回话,心里暗暗祈祷花园的主人是个好说话的,至少给他赔偿的机会,可别抓着小松鼠直接扒皮炖汤了。
孙珺想起萧予圣和高顾笙之前闹得那些事,连忙上前,“小笙等等,这家户主是萧予圣,我和你一起。”
他焦急看向吴勤,吴勤又不是那种死板的师父,反正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段距离,他便点了点头。
这两个少年他都很喜欢,对萧予圣没什么好感的他,自然要看着点。
高顾笙闻言一愣,“萧予圣家?”
他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下意识便掏出了手机,开始给高誓编辑消息。
他按下“发送”的刹那,花园大门打开,露出了萧予圣的脸。
他看向高顾笙时,目光一闪而过的欢喜,令人难以忽视。
“高同学,你来有什么事吗?”
高顾笙道,“不好意思,我家小宠物钻进你的花园了,可以让我进去找一找吗?如果造成了损失,我会赔的。”
萧予圣点点头,“当然可以。”
他大方地拉开大门,这时才看见了高顾笙身后的吴勤和孙珺,随即问好。
孙珺盯着萧予圣手套上一点黑色的颜料,有些惊讶的问道,“萧影帝,你是在自己做颜料吗?”
孙珺便会自己制作颜料,他总觉得买来的颜料总是差点心意。
萧予圣点头笑道,“对。”
他似乎对制作颜料很是热衷,简单地与孙珺讨论了几种制作方法,令孙珺受益匪浅。
吴勤却突然插话道,“萧影帝还是少用取血做颜料得好,血液并不是一种好的颜料,已经被淘汰了。”
萧予圣一愣,笑着挽起袖子,他的小臂上,有一道大概十厘米左右长短的疤痕,“我并不是特意取血作画,只是我家的孩子受了刺激,划伤了我的小臂。”
他们愣了愣,仔细一看,才发现疤痕确实有点像狗爪子的抓痕,不过要比一般的狗抓痕深很多。
“我想,既然已经出血了,不如收集一些,当颜料试试看,不过事实证明,血做颜料被淘汰是有原因的。”
“前面就是花园的入口了,高同学,这边恐怕不太好找,你有什么办法叫它出来吗?”
萧予圣对高顾笙说话的语气比对其他人更温和,不仔细听听不出来。
高顾笙看着玫瑰园也有些傻眼,玫瑰园很大,比萧予圣在微博上发的照片看起来还要大,中间虽然有一些小道,但却并不多,这就导致有大片玫瑰从是视野盲区。
而且因为玫瑰有刺,没办法在玫瑰丛中行走。
高顾笙登时头疼,萧予圣建议道,“我调机器来帮你找吧,不如大家先去屋里喝杯茶。”
也只能这样了。
第121章
茶水清冽, 漂亮的西式白瓷茶壶衬着碧色的茶水,别有一番美感。
“随便坐。”
欧式风格的别墅,米黄色的沙发上铺着白色的毛毯, 墙壁上挂着几幅简单的油画。
阳光透过米白色的窗帘, 打在茶几上,照亮了桌上的淡紫色花瓶, 里面是一支浅黄色的玫瑰。
萧予圣将茶水推到几人面前, 吴勤已经被挂在墙上的画吸引,频频看向墙壁,萧予圣见状笑道,“这是黑朗大师的画作,您也感兴趣?”
吴勤当即便有些按捺不住,大师很是神秘, 画作极其难求, 没想到这里倒是有几幅。
萧予圣看出了吴勤的心思, 便引着吴勤去观摩画作,他贪谈吐优雅, 博学多才, 没一会, 吴勤大师便与他相谈甚欢,反倒是高顾笙与孙珺,被招呼得少, 几乎要让孙珺以为,之前对萧予圣的猜测是误解。
离着客厅不远的方向, 是萧予圣的画室, 画室的门开着, 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画室的内景。
萧予圣或许是余光注意到了他们, 笑道,“这是我的画室,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随便看看,不过里面都是我的画,没有什么珍品。”
孙珺谢过萧予圣,与高顾笙一起走到了画室中。
孙珺一进门,眼睛就亮了。
这一个画室可以说是所有画者梦寐以求的画室,有一面墙是到天花板的柜子,柜子里是满满当当的颜料和画具。
角落的画架上,盖着画布,靠近柜子的位置,还有专门制作颜料的工具。
看得出来,刚才萧予圣正是在这里制作颜料。
孙珺有些惊讶地走过去,“这些颜料都是他自己做的!”
高顾笙凑过去看,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位置,读出粘在新鲜出炉的几管颜料下方小牌子上的字:“骨黑?”
“菌子,骨头不是白的吗?”
孙珺解释道,“骨黑是用鸡骨或者象牙干馏之后研磨制作的,干馏后的骨头呈黑色,所以制作出的颜色成为骨黑。”
高顾笙半懂半不懂地点点头,见孙珺看着这一墙颜料眼睛亮晶晶的,心里盘算着去搜罗点制作颜料的石头。
没过一会,他们听见外面有轻微的声响,便出门去看,见机器被调来了。
小巧的有无人机,大些的有起吊机。
意外的是,这些机器工作时产生的噪音并不大,大概只有三十到五十分贝左右。
高顾笙有些惊奇,他本能地嗅到了商机,向着天空望去,看到无人机时目光却是一凝。
高家专攻高科技产业,市面上发售的无人机他从小当玩具玩,一眼就能看出,这架无人机时什么型号。
这个型号叫做“眼睛”,因为这架无人机最大的卖点,就是高清摄像头。
它的像素,甚至可以与价值几十万的镜头相媲美。
以至于它的飞行能力很差,只能飞到几米高的空中,而且在恶劣天气不能使用——高像素且能力强的无人机,根本不允许流入市场。
也因此,这款无人机除了一些户外旅行博主拍俯瞰风景使用,购买的人很少。
或许萧予圣只是想用这种无人机拍他的玫瑰园?
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犬吠,震耳欲聋,简直像是贴着人的耳朵在吼,高顾笙一个激灵,猛地站起身来。
“小笙,怎么了?”
“怎么了高同学?”
高顾笙看向窗外,那只狗还在叫,其中蕴含着警告愤怒与哀伤,高顾笙也不知道到底是这狗有灵气还是自己的体质问题,居然从几声狗叫中听出这么多情绪。他受这种情绪感染,心脏开始狂跳,几乎要跳出胸腔,有什么在拉着他,要他去看看它。
“爱德华怎么突然叫得这么厉害?是不是小红跑到它那里了?”
萧予圣苦笑一声,他举起自己受伤的那只手,光滑的皮肤上,那道血痕尤为可怖,“爱德华的发情期到了,这段时间比较暴躁。”
说谎。
高顾笙与他对视,他的目光如此真诚,简直要让人忍不住去同情。
可惜是谎话。
高顾笙能听见心脏在疯狂的跳动,他看着萧予圣状似真挚的目光,绽开一个笑容,“对不起,我还是有点担心,可以去看看吗?”
他这一笑,像是月光下开到极致后将要凋零的白玫瑰。
有电流蹿上脊髓,顺着尾椎向下,萧予圣心脏一阵酥麻,险些控制不住表情。
他轻咳一声,“当然……可以。”
孙珺不知道为什么高顾笙突然想去看狗,但依旧跟着站起身来走到高顾笙的身侧,走出客厅,外面的机器依旧在花园里劳作,犬吠声压过了所有机器运作的声音。